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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汉昭唐 第二百五十六章邦、道之制,重修律法

作者:周府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7-05 13:48:11 来源:平板电子书

东汉的蛮夷问题与西汉时期相比,则是严重许多。

至于为何?

与东汉本身的中央制度有关,东汉废除西汉时期的典客,将其功能并入大鸿胪中,接受尚书台的督察,极大削弱了典客的话语权。

而典客者,掌诸归义蛮夷,负责邦交和边陲部族事。因此典客话语权的削弱,代表地方上归义蛮夷、边陲部落与中央沟通之间成本加大。

西汉时期,典客下辖行人、郡邸长丞、译官等职,向下与属国都尉联络。而属国都尉与蛮夷首领共治蛮人,下辖国、道二级,与郡县是平行治理单位。

及至东汉时期,地方郡守权利加强,典客又被改制,道改县,属国都尉渐归太守差遣。

除制度外,两汉差距大者,便是在胡人赋税征收上。西汉为了安抚蛮夷,不向蛮夷征收田租。东汉向内附蛮夷未有经济优待,并因蛮夷承担经济支出,而缺少上升途径,或是说向上反馈渠道,加之不恤胡俗的官吏粗暴治理,故常会爆发叛乱。因此东汉长期被蛮夷叛乱所困扰,乃至被百年羌乱拖垮经济。

当然了,需要明确一点,西汉关于蛮夷的治理体系,绝大部分源自于秦朝。

秦朝先以关西为基业,时霸于陇西,北吞义渠,南降巴蜀,故治下蛮夷诸部众多,随之拥有丰富的治理蛮夷经验。

如九卿之一的典客专门对接地方部落,其中属邦为地方治理机构,长官称为邦候或邦守。在属邦之下辖道,道由各部首领自治,但文书行政与律法执行由中央官吏负责。

故观辽国所谓的南北院制,本质与秦汉的邦、道之制有近似之处,依民风各依其制。华为华制,胡为胡制,并为了维稳牺牲些经济。

魏晋时期爆发的五胡乱华,虽说是中原王朝内斗,方才让胡人入主中原。但从侧面来看,难掩汉胡之间的激烈矛盾,如大量胡人被贩卖为奴,中原王朝与边陲胡人部落之间依靠微弱的朝贡关系。内迁的羌、氐承担经济赋税,却又得不到相应的政治权利与发声渠道,矛盾至此便被埋下。

充实关西,外迁胡人为固本之策,但不代表不团结胡人。蛮夷的效忠对大唐而言,其中蕴含巨大的利益。不单单是赋税上,更重要是提供低成本的兵源及大规模牲畜。

因此出于以上种种考虑,北院设立对治理少数民族而言,纯粹有利而无弊。

“陛下!”

得到张虞设立北院的诏书,钟繇再次入宫面见,问道:“试问北院下辖几部几司?”

张虞沉吟少许,说道:“如诏令所言,北院制如尚书台,设北院都督,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来治理四夷。”

“这~”

钟繇面露迟疑,说道:“华民上千万,而胡众仅上百万。陛下设北院治胡人,如以典客治下,臣以为稳妥。若效尚书台治下,其中六部调迁官吏众多,大多数曹部无所事事,盖空废俸禄尔!”

顿了顿,钟繇补充说道:“以繇之见,陛下何不削减部司,并虽以两千石为俸禄,但位次却次之。陛下为天子,汉胡皆为臣民,但于国家而言,汉为重,胡次之。”

“掌外藩之政令,制其爵禄,议民赋税,征调兵民,定其朝会,正其刑罚,控驭抚绥,以布国之威德,乃是其职也!”

张虞先是深思少许,继而微微颔首,对钟繇的见解颇是认同。

北院管辖胡人,而胡人不及华人之众,是故华人为干,胡人为枝。以此见之,北院的地位必然不及尚书台。今张虞强行抬高北院,设立六部曹,估计半数官吏不干活,容易造成冗官。

“丞相所言不无道理!”

张虞说道:“一国之重首在尚书台、枢密院,次之计司、四府,九卿、北院末之。故北院都督与九卿位列同,次于尚书令、计相。而院内设刑律、民政、柔远、典属等四曹,其中典属曹由礼部尚书兼任,掌册封、朝贡等事宜。”

“刑律曹,掌制律、刑事、复议等事;民政曹,掌户籍、赋税、兵丁之事;柔远曹,掌督察、巡抚、升迁等事。在北院之下,效秦汉旧制,设道、邦二级,与部落君长共治之。”

说着,张虞看向钟繇,说道:“君为丞相,当录北院事,与北院都督郦嵩共理诸事。”

相比之前的六部,修改为四曹,放弃无用的工部,将余者几部合并,更贴合治理蛮夷的需求。而钟繇为丞相,北院理应归由其领导,以便更好开展工作。

“臣领诏令!”

钟繇施礼而拜,问道:“陛下诏枢密院诸卿军议,不知今可有方略?”

自张虞称帝,枢密院受张虞诏令,商讨一统中国的路线。而今荀攸、贾诩、郭图、田丰等人意见各有不同,大体能分为两派。

其一,贾诩、田丰等人以为张虞应当先打巴蜀,再顺流直下统一吴楚;其二,荀攸、郭图等人希望张虞先征吴楚,之后传檄降服巴蜀。而双方因无法说服对方,最终战略陷入僵局中。

见钟繇提及,张虞问道:“卿有何不同之见?”

钟繇说道:“征蜀或伐吴,于我大唐而言,各有利弊。先征蜀是为稳重之策,先伐吴是先难后易之策。仆以为陛下一统之势难挡,如陛下欲在两年内一统天下,可先伐吴楚。吴楚下,巴蜀不战自降;先征蜀,巴蜀归降,而曹操难降。”

张虞蹙眉微思,说道:“丞相之见不无道理,但今岁先以国家为先。朕暂无用兵之念,可让枢密院诸卿商讨。”

见张虞暂无明确意见,钟繇说道:“陛下,孙权使者已至汉中,今欲庆贺陛下称帝。故陛下欲知孙权态度,不如先接见使者,遣人仔细探问。如孙氏有归降之意,陛下不妨先征吴楚,以免巴蜀再遭兵戈所害。”

“可!”

张虞吩咐道:“让人好生招待使者。”

“诺!”

“郦嵩本为徐州刺史,然今被征调归京,不知陛下欲选何人出任刺史?”钟繇再问道。

“卿有何人选?”

钟繇沉吟少许,说道:“河间郡守贾衢、巨鹿太守辛毗二人择一可任徐州刺史,如贾衢其人,先从军,再转郡守,文武皆通。而徐州之广陵在淮南,其任徐州刺史,或能辅佐大将军讨贼。”

“巨鹿太守辛毗,自陛下据太原郡始,便为陛下效力,先后转任太守。粗知兵事,盖有谋略,出任徐州刺史,可为大将军分忧。”

张虞说道:“朕闻满宠先讨黄巾余孽,再征海岛贼豪,前后得民两三万户,今海滨诸郡已平,可招其归国。满、郦二将归国,二州刺史皆是空缺。故青州刺史可由辛毗出任,徐州刺史由贾衢出任。”

辛毗可以算是张虞起家的元从之一,为张虞殚精竭虑多年,但一直没由他出任刺史之位。而今考虑功绩与资历,辛毗完全有资格出任州刺史,甚至出任上州之刺史。

贾衢投靠时间虽晚,但架不住后来者居上,凭借自身出色能力,一步一步赢得钟繇、张虞的赏识,今出任徐州刺史乃顺理成章之事。

“诺!”

钟繇持刻刀又在竹简上刻写,以避免忘记张虞吩咐之事。

“二郡人选,不知陛下可有心仪人选?”钟繇收起刻刀,再问道。

“二郡人事由卿与尚书台自决,稍后上呈名单于朕,朕批复准奏。”

张虞笑眯眯,说道:“卿平日需多注意身体,京畿之事尚需丞相料理!”

“多谢陛下关切!”

钟繇领命告退后,不等张虞休息用膳,大理王晨便在宫外求见。张虞只得拖延用膳,下令召见王晨。

“臣拜见陛下!”

“客气了!”

张虞下榻扶起大舅子,笑道:“你与朕乃是亲眷,今无外人,无需生分。”

“陛下为天子,故虽有姻亲之交,臣亦不可放肆。”

王晨深知张虞身份尊贵,今时不同于往日,故言语用词颇是精神。

见状,张虞不再多说,问道:“卿此番求见,不知所为何事?”

王晨从怀里奉递上奏疏,说道:“陛下马上取中国,却不宜马上安天下。今中国更替旗帜,然治中国者仍为汉律。汉律四百年,死罪六百一十条,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条,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条,另有春秋决狱,律文多达百万字。”

“如计各家注释数十万言词,汉律多达上千万字。其律繁杂,屡不得删,言词杂糅,生涩难懂,案例繁多,非专治律学者,不能治其精妙。故以晨之见,新朝需用新法,省繁苛之法,并无用之词,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重修《新唐律》。”

汉代律法与英美的海洋法系有近似之处,不是严格遵循法条内容,而是会使用案例法(例),或是对律法延伸解释(比)。如西汉时期,死罪决事比有三千四百七十余事,另有数千条审判的案例。

不仅于此,自汉武帝引入儒家治国,儒家经典可以成为定罪的依据,如之前所举孔融治北海,处死‘哀而不实’男子的依据,便是源自儒家经典。

因此如看英美法系律法,可以发现其与汉代司法体系有相同共病。如在18世纪以前的英国及其附属殖民地,法官可以使用《圣经》作为判案的依据。且因律法条文复杂,普通人理解难度极高,诞生出专门研究法律的世家,掌握司法的话语权。

英美法系在后世凭借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仍被人诟病繁琐,今多达上千万字的汉代律法不以杂糅、繁琐著称,恐无合适的词汇形容。

是故王晨的意思很简单,希望张虞能够借机大规模删改汉律,从而修订出适宜唐朝的新律法。

张虞翻阅奏疏,沉声说道:“汉律之所以复杂,根本在于以春秋决狱治国。律法不得更改,则贪官污吏不得行污蔑之事,更不能玩弄律法!”

作为从中下层出身的君主,张虞非常清楚基层官吏们恶心的手段。他们如果拥有玩弄律法的权利,那么绝对不会客气。因此律法不得更改,不能用模糊的春秋决狱治罪方是重中之重。

王晨沉吟说道:“陛下所言不无道理,但汉家用春秋决狱,已有三四百年之久。今若废除春秋决狱,恐会惹天下士民非议。”

说着,王晨苦笑了下,说道:“实不相瞒,晨求见陛下前,曾咨询三公之见,三公以为春秋决狱乃儒家治国之根本,不能轻弃之。”

张虞放下奏疏,说道:“两汉用经义治罪,其中多有冤假错案。如推行‘比、例’,便是欲纠正过错。当然,两汉治狱用经义,今时不如卿所言,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经义不能用于治罪,但却要杂糅入律法之中,以引导百姓厌恶向善。”

“杂糅入律法中?”

王晨凝眉思考,说道:“陛下之意恕晨不能理解!”

张虞指着奏疏,笑道:“修订律法时,开篇首句不妨先撰律法之思想。如死罪者,因儒家仁义,故死刑需复审。如赎罪者,沿用‘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之思想,不准富贵之人轻易赎罪。朕治天下以法度,厌私而废公,不知卿明白否?”

春秋决狱本身没有问题,希望郡县官吏能够使用儒家典籍中好的思想治罪。但问题是官吏非善类,他们为了升迁,为了钱财,会使用经义治狱的特权,随意解释法律。

因此不如换个角度思考,律法归律法,但每条律法的诞生可以贴上儒家经义,这不就是变相的春秋决狱吗?

其实汉律之中充满对权贵的偏袒,如在汉武帝时期,触犯死刑者,缴纳五十万钱便能免死。官吏在犯罪之后,如能投案自首,则能降罪处罚。

故在张虞眼中,汉律使富者得生,令贫者独死!

当然了,张虞知道他所创建的王朝做不到律法的绝对公平,但他也要尽力去做,让贫困百姓得到一定的公平,否则他就妄食百姓所贡之钱粮。

既已明白张虞之意,王晨作揖而拜,沉声说道:“律法之事,陛下之意,臣已知之。但修缮律法之事,非臣一人所能为,恐需陛下调深谙律法者,与臣同修唐律。”

“善!”

张虞看向身侧的郭图,问道:“公则为颍川郭氏子弟,自幼研读《小杜律》。今修律法,卿可参修。”

“遵命!”

郭图按耐激动的心情,应道。

“另令丞相钟繇、尚书令杜畿、计相庾嶷、北院都督郦嵩、司隶校尉吕范、宗正应劭等六人,与二君同修律法。”张虞吩咐道。

“诺!”

钟繇、杜畿、庾嶷三人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因此入选修律名单。郦嵩因深谙胡俗而被入选,吕范作为张虞意志的投射。

而应劭之所以能入选,完全是凭自身实力的入选。之前有言应劭博闻多识,张虞的王礼、帝礼由应劭一手操办,然应劭才能不仅于此。

自归顺张虞以来,应劭陆续撰写了《风俗通》、《律本章句》、《决事比例》、《春秋决狱》、《汉官礼仪故事》等十余本书籍,为张虞搭建起朝廷制度及百官典式。故应劭乃是除了谋臣之外,唯一一个凭实力封侯的文臣。

ps:这几天事多,耽搁了码字。4.4k暂算一章,忙完之后多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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