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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不咳嗽 四百一十八章 大食国

作者:第十个名字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02-15 14:48:00 来源:蚂蚁文学

洪涛不想详细研究中东地区的政治、宗教格局和走势,他现在已经逐渐失去了一个穿越者的优势,因为在他的影响下,不光亚洲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就连中东和欧洲也受到了很多影响。

那个花剌子模国在历史上应该被蒙古帝国打败并吞并了,但是由于他在东边一直给蒙古帝国捣乱,结果蒙古帝国被迫放慢了西征的脚步,现在干脆停了下来。除了拔都的钦察汗国已经深入东欧地区之外,中东地区并没被蒙古军队占领。而且蒙古四大汗国里的伊尔汗国还能不能有都很成问题了,目前这里的实际统治者还是花剌子模国。

“这是阿拉伯人的悲剧,庞大的帝国衰落了,假如我们的哈里发们也能像陛下一样有宽阔的胸怀包容各种宗教、各种民族,用智慧让他们在一起好好相处,那现在陛下看到的应该是一个更大的帝国。现在真正的阿拉伯帝国只剩巴格达周围这一小块地方了,不管是开罗还是大马士革,那都是突厥人统治的,虽然他们也是,但不是阿拉伯人。”回答洪涛这个问题的不是阿尔因,因为他也不清楚,他只是个阿拉伯部族里的小商人,自打被洪涛俘虏之后,也没再回去过,对中东地区的知识全来自其它阿拉伯商人。

说话的这位是个裹着头巾、穿着长袍、留着大胡子的老人,他叫赛义德,是一位真真正正的阿拉伯史学家、哲学家,来自耶路撒冷,是被弗雷德里希二世请到那不勒斯大学里讲学的,后来又跟着洪涛回到了大宋当交流学者。这次洪涛想开通大食的航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几位阿拉伯学者,赛义德自告奋勇报了名,原因只有一个,为了去金河城里看看。

洪涛从欧洲带回来的十多名学者只在金河城住了几天。就全被送到了广州和泉州,那里有专门的阿拉伯语翻译,可以带着他们去当地的学校里去听课、讲学。但这些人可不太好蒙,因为他们都有一颗聪明的脑袋瓜子。很快就感觉到了金河城与南宋的不一样。很不一样,于是开始提出要求,想去金河城看看,但被洪涛赖皮赖脸的拒绝了。实在赖不过去了就用钱砸,给他们在广州城里买了一座大院子。请来各地的名医和当地名儒,专门和他们交流,把他们的时间全耗光,让他们有心无力。

这一招挺好用,但却不彻底,他们还是没把金河城忘掉。这次轮到洪涛去求他们帮助,于是人家也提出了一个条件,给洪涛做顾问可以,带着他去阿拉伯地区转也可以,甚至还可以介绍更多的阿拉伯学者给洪涛认识。但洪涛必须同意让他们的代表去金河城里考察考察,而这个赛义德就是他们的代表。

赛义德只在金河城里住了不到十天,就被洪涛拉上船开拔了。这个老头虽然是个哲学家,但他的学识非常杂,从文学、医学、数学都有涉猎,甚至对冶金也不含糊,洪涛真怕他把自己这点家底儿全看明白,然后传到欧洲去。

洪涛很怕和这个赛义德聊天,这家伙是个纯粹的学者,一切都从学术角度出发。已经没有了国家和民族的观念。他认为洪涛应该去统治更多的地方,把金河城那一套东西铺开,他认为这是人类的进步。现在他已经开始要给洪涛著书立传了,这个东西可比文南那本书厉害多了。因为赛义德是个在阿拉伯世界里非常有名的宗教学者,他们称呼为乌里玛,大概就是特有学问的意思。反正阿尔因听说赛义德是乌里玛之后,立马就趴地上照着老头那双鲸鱼皮凉鞋上来了一口。

“我们先去红海看看,然后再去阿尔因的家乡,最后进入波斯湾。”洪涛才不管谁是真正的阿拉伯人、谁是其它民族呢。他只想找到一两个合适的港口来卖货,顺便看看能不能在这里找到一个永久性的港口。当然了,这个话不能说得太白,还得打着文化交流的幌子,否则赛义德就会看不起你,然后就不用心帮你,再然后就会有很多麻烦。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有熟人和没熟人肯定相差很大。

“陛下应该去圣城看一看……如果陛下担心不安全,我可以去找苏丹,让他派兵来保护陛下的商队。陛下从东方带着货物前往圣城,这是阿拉伯人的荣耀,即便是不可能进入圣城,也能看到真正的。”赛义德听了洪涛的路线规划,又有了他自己的见解。

“塞先生,我是帝国的皇帝,一举一动都是受帝国议会限制的,不是想干嘛就干嘛,在没有得到帝国议会授权之前,我不能随意改变路程。虽然我很想去圣城看一看,甚至可以按照阿拉伯人的礼节在那里做礼拜,但我得时刻想着我是帝国皇帝,要带头遵守帝国法律,您说是吧?”怕死,不敢去,不相信赛义德的能力,这是洪涛不去麦加的真正理由。但话不能这么说,让议会来帮自己顶雷,洪涛非常乐意,这才能显示出自己的高大。

“陛下是我见过最伟大的人,能把法律看得比权利高、还能做到的皇帝,陛下是第一个!”可是赛义德还就吃洪涛这套,赞美之词立刻如滔滔江水,拦都拦不住,听得阿尔因直皱眉头。假如闭上眼的话,他真听不出来这是在说洪涛呢。

其实赛义德还真不是阿谀奉承之辈,他确实是个学者,而且学问很高,尤其是在阿拉伯历史方面很有研究。不光在阿拉伯地区很有威望,就连弗雷德里希二世这样的欧洲皇帝都知道他。不过他学汉语的时间还不太长,只是简单的能说能写,只会按照字面来理解汉语,所以听不出洪涛的废话,也说不出那种明粉暗黑的话来。

洪涛用语言来调戏这个老头儿,不是不尊敬这位老学者,他就这个说话习惯,只要不是特意板着,很容易就溜达出来了。事实上正相反,他很尊重赛义德,从这个老头身上,他学到了不少关于阿拉伯民族的知识,这些东西对他了解这个民族有很大用处。

闪族,这是阿拉伯人的起源,不光诞生了一个阿拉伯民族,在闪族的发源地阿拉伯半岛上,闪族最终变成了巴比伦人、亚述人、腓尼基人和希伯来人。希伯来人是谁?犹太人啊!难道说在后世里打得和世仇一样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原本是一个老祖宗?还真的是,不光他们的老祖宗是同一个,连他们的宗教也有很多联系。

阿拉伯人和其它民族的人有什么不同呢?肯定有,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和性格,这和民族的生活环境有着直接关系。阿拉伯半岛的地形中部以沙漠为主和熔岩戈壁地带为主,大片的草原都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还有就是沿海地区。但是这些绿地养活不了那么多人,而阿拉伯半岛又三面环水,连扩张都没法扩,于是很多人就开始向沙漠中心地带发展了,贝都因人就是其中最大的一支。

阿拉伯半岛的这些沙漠,和北非的撒哈拉沙漠还有不同,因为三面环海,所以并不缺乏水汽,尤其是在冬季,很多沙漠地区都是长出一层小草来。慢慢的熟悉了这片沙漠之后,贝都因人就带着他们的驼群选择了留在这片沙漠中生活。这里没有一条固定的河流,但是有很多季节性的河床,旱季的时候,它们就是一条条沟壑。对于外人来说这是沟壑,但对于贝都因人来讲,这就是天然的路标,顺着这些路标,他们就可以带着驼队、马群在大漠戈壁上来去自如。

自然环境恶劣,但真主并没有抛弃阿拉伯人,这里也有很多特产。首先就是骆驼,它是贝都因人的家人,没有骆驼在沙漠里寸步难行。埃及人和突厥人都把贝都因人称为“骆驼身上的寄生虫”,而贝都因人自己称自己是驼族。光这样还不足以说明贝都因人是多么离不开骆驼,在贝都因人的生活中,骆驼已经脱离了家畜的范畴,变成了一种价值非常坚挺的实物货币。个人财富、赌注、彩礼都是用骆驼来计算的,甚至连绑匪的赎金也注明了价值多少头骆驼。

骆驼为啥这么受贝都因人钟爱呢?因为它实用啊,不光可以当坐骑、当驮具,还可以为贝都因人提供奶制品、驼肉、皮革、驼毛,就连骆驼粪和骆驼尿都不浪费,骆驼粪晒干了可以当燃料,骆驼尿可以做药。

如果你在沙漠里失去了淡水,基本就等于死了。但如果你身边有一队骆驼,那恭喜你,你至少能再活一个月!几乎每一个贝都因人都喝过骆驼胃里的水,只需要把一根棍子捅进骆驼的喉咙,骆驼就会把胃里的水吐出来。由于骆驼的胃有特殊功能,所以它吐出来的水人将就着还能喝。

阿拉伯有一位哈里发曾经说过,只有在骆驼喜欢的地方,阿拉伯人才能昌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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