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着亚瑟与迪斯雷利的私人马车从肯辛顿宫出发,车夫先是载着亚瑟回了一趟位于兰开斯特门的宅邸,从女仆贝蒂的手中取走这趟短途打猎的行李,随后马车沿着西敏桥出城,穿过克拉珀姆、温布尔登、埃普瑟姆,一路渐渐驶入丘陵起伏的萨里边境,随后又驶入汉普郡。
与伦敦相比,汉普郡的空气仿佛被水洗过似的,带着淡淡青草和湿叶的清香,即使在十一月的晚秋时节,也没有首都那种令人窒息的煤烟味与钢铁气。
在11月底,英格兰南方的乡下地方总是要比平时热闹不少。
隔三差五,亚瑟便能看见几辆装饰华丽的马车从路上驶过。
一般而言,能够负担得起这种马车的,无非就是那么几类人群,而按照时间推算,汉普郡最近的秋季巡审才刚结束,所以这些马车多半属于返回庄园避冬的治安法官、律师以及他们的家人和朋友。
当然,也不排除里面混杂了一些从伦敦返乡的当地乡绅或者退休军官什么的,因为眼下也是伦敦社交季结束的时候。
亚瑟习惯性的想要根据蛛丝马迹推测出这些马车的主人,而同样因为旅途无聊而想要找点乐子的迪斯雷利则把目标瞄准到了前首相墨尔本子爵的身上。
“亚瑟,你知道关于墨尔本子爵的那件事吗?”
“哪件?他之前在内阁会议上睡着的那件?还是下院的约瑟夫·休谟先生登门拜访,当面向他陈述减少死刑和推行义务教育的必要,结果讲了半天,却发现墨尔本子爵正在从椅子垫里拔羽毛出来,抛在空中,然后又把羽毛吹到书桌的另一边。”
“好吧,原来这两个故事你都知道。不过我想也是,毕竟布鲁厄姆勋爵是内阁会议的亲历者,而休谟先生也是威斯敏斯特的人,他们肯定没少向你抱怨墨尔本吧?”
“抱怨这个词儿或许重了点,不过他们确实怀疑墨尔本子爵多少有点老年痴呆,虽然他看起来并没那么老。但是考虑到墨尔本子爵甚至能把法拉第这样的好脾气也给惹毛,我觉得说他为人轻浮倒也不算错。”
“轻浮?”迪斯雷利听到这两个字,立刻来了精神:“我亲爱的亚瑟,你显然还不知道他真正轻浮的是哪一部分。”
亚瑟显然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你是说他的亡妻卡洛琳?拜托,她出轨拜伦的事情都是老黄历了,你该不会打算和我说这个吧?”
“老黄历?你想错了,我要说的是更老的黄历!”迪斯雷利得意洋洋的掏出了赛克斯夫人告诉他的“墨尔本家族秘辛”:“你知道墨尔本子爵的亲生父亲是谁吗?”
亚瑟原本正惦记着今晚该吃点什么,结果迪斯雷利的一句话却让他的脑子差点卡壳。
“墨尔本子爵的父亲?”他意识到了事情好像不太简单:“难道不是老墨尔本子爵?”
“当然不是。”迪斯雷利信誓旦旦的开口道:“他的亲生父亲是埃格雷蒙特伯爵,老墨尔本夫人的情人。”
“埃格雷蒙特?”亚瑟皱起眉头,缓缓放下手中的烟斗:“彼得·勒尔·埃格雷蒙特?佩特沃斯庄园的那位?”
说起埃格雷蒙特伯爵,亚瑟倒还真认识这位年届耄耋的老贵族。
原因无他,因为埃格雷蒙特伯爵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英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艺术赞助人。
为亚瑟绘制了肖像画的威廉·透纳先生,就长期接受来自埃格雷蒙特伯爵的资助,他甚至被允许长住在伯爵的佩特沃斯庄园作画。
当然,埃格雷蒙特伯爵可不仅仅只资助透纳这样的知名画家,哪怕是约翰·马丁、威廉·布莱克这样声名不显的画家也或多或少的从他的手里拿到过资助。
除此之外,埃格雷蒙特伯爵还是英国最知名的收藏家,他的佩特沃斯庄园坐拥英国最大的私人艺术收藏,雷诺兹、庚斯博罗、透纳、瓦托等人的作品一应俱全。
而他之所以能这么富有,靠的便是他对于封地的开发,佩特沃斯运河和苏塞克斯郡的不少农业改良工程都是出自他的手笔。
只不过,这位备受欢迎的钻石王老五却终身未婚。
当然了,未婚并不影响他是个风流种,有人信誓旦旦的声称埃格雷蒙特伯爵有43个私生子,更有甚者觉得私生子数量是六十多个,但即便我们选择数量小的那种说法,也已经非常夸张了。
但亚瑟怎么也没想到,墨尔本子爵居然是四十三分之一。
不过他转念一想,貌似这事也不算特别夸张,因为老墨尔本夫人本身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虽然她曾经为了儿媳妇卡洛琳·庞森比出轨拜伦的事情大动肝火,痛骂卡洛琳:就是个疯婆子,让墨尔本家族和庞森比家族斯文扫地,给整个辉格党圈子的脸上丢去了成桶的粪便。
但实际上,老墨尔本夫人自己就是辉格党声名显赫的社交女主人之一,她常年主持伦敦政治沙龙,并且还是一位非正式王室情妇。
她长期与乔治四世保持亲密关系,虽然乔治四世本人并没有公开承认这段关系,但是他俩的那点事情就像是秃子头顶的虱子,大伙儿一瞧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而老墨尔本夫人也充分利用了这段关系,她长期在乔治四世的政治圈中担任中间人角色,以政治掮客的身份替当时还是王子的乔治四世摆平了许多他不方便出面的事情。
而乔治四世给老墨尔本夫人的回报,则是在继位后替她的丈夫彭斯勋爵加官进爵,墨尔本子爵这个封号就是这么来的。
除了乔治四世以外,老墨尔本夫人还有许多知名情人,譬如辉格党的灵魂人物、福克斯派的领袖查尔斯·詹姆斯·福克斯,以及刚刚提及的埃格雷蒙特伯爵。
考虑到老墨尔本子爵和妻子曾经有段时间长期分居,所以你还真不能对迪斯雷利的说法轻下定论。
因为这些说法虽然从未被正式证实,但也从未被老墨尔本夫人澄清。
或许对她而言,这种不清不楚的血缘关系本身就是她展现社交力量、抬高儿子政治地位的一部分。
毕竟除了埃格雷蒙特伯爵以外,福克斯或者乔治四世也都有可能是小墨尔本子爵的父亲。
而从小墨尔本子爵的后来发展来看,她的这一招好像也确实起了作用。
如果要问老墨尔本夫人和她的儿媳妇有什么区别,那答案恐怕是前者要比后者精明的多。
亚瑟一想到这儿,禁不住哑然失笑道:“我还以为墨尔本子爵之所以能在婚姻关系中处变不惊是因为他的性格中正平和,现在想来,弄不好是因为他已经受够了。”
亚瑟话音刚落,马车猛地一震,几乎将亚瑟和迪斯雷利从座位上掀飞出去。
下一秒,一声沉闷的撞击伴随着车夫的惊叫传来:“我的上帝啊!这简直是疯了!”
……
布罗德兰兹庄园,雾气未散,秋叶沙沙作响,一群穿着猎装的绅士正慢步穿梭在林间步道上。
墨尔本子爵身着灰蓝色猎袍骑在一匹白马上,他肩披披风,手执猎枪,他的表情一如往常,看起来简直比雾气还淡,仿佛他来这儿不是为了打猎,而是为了挑个阳光充沛的地方打瞌睡似的。
在他右侧骑着黑马的帕麦斯顿子爵则要显得精神得多。
他身上是一套裁剪得体的深棕猎装,外罩墨绿色鹿皮披风,脚上则是刚打过油的高筒马靴,腰间斜挂一只老式火药弹袋,肩上则挎着枪托包了半圈皮革的新式燧发猎枪。
帕麦斯顿并未急着催马前行,他的眼神在林下扫了一圈,忽地停在左前方一簇灌木丛中。
“嘘……”他低声朝仆从打了个手势,随即抬手指了指那灌木旁的一块苔石。
阳光刚好从雾缝中透出一线,一只傻头傻脑的雉鸡正站在苔石旁,歪着头警觉地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帕麦斯顿没有多话,他只是顺势转过枪身,肩膀轻贴枪托,指尖一勾。
砰!
枪口喷出焰火,雉鸡振翅想要飞走,可它刚起身便一个翻滚,落回了苔石旁,扑腾了两下,很快便没了动静。
“枪法不错。”墨尔本懒洋洋地拍了拍马鞍。
帕麦斯顿没有立刻回应夸奖,他收起枪,朝后头的猎仆挥了挥手:“去,带着‘尼克’把它取回来,我们今晚就吃炖雉鸡了。”
仆人得令,立刻牵出一只毛色发亮、耳垂低垂的赛特猎犬,朝雉鸡倒地的位置走去。
帕麦斯顿低头理了理手套,随口对墨尔本说道:“去年也是在这儿,打了一对儿,结果厨房煮得太老,把好东西全糟蹋了。”
“你什么时候对厨房那么挑剔了?”墨尔本掩着嘴打了个哈欠:“我记得你年轻的时候,连早饭都是喝马铃薯汤。”
“人是会变的。尤其是国家事务不如晚餐更容易消化的时候。”帕麦斯顿看到猎犬叼着雉鸡回来,他接过猎物随便看了一眼,便扔给仆人:“我们全都下了台,但是国王陛下让托利党人重新掌权的企图不可能长久,这个国家不会继续容忍下去。要不了多久,皮尔的政府就会垮台。趁着现在闲下来,我得尽可能的多享受一会儿。”
墨尔本轻笑了一声,似乎是在认同,也似乎是在打盹。
帕麦斯顿见状,转而又问道:“不过,最近出现的一些迹象确实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了。威廉,你对伦敦的选情有什么看法?”
墨尔本语气平稳:“11席对7席,我们赢得很艰难。”
“不是11对7,而是9对7。”帕麦斯顿纠正道:“我很怀疑布鲁厄姆他们现在到底是不是和我们一条心的,在国王陛下解散议会前,布鲁厄姆和达拉莫的人已经连续好几次没有在下院跟随党内投票了。因此,我的看法是——威斯敏斯特的那两席不能计入辉格党。”
“或许吧。”墨尔本子爵似乎并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但总归我们还是赢了托利党两席。”
“但选情的变化值得注意。”帕麦斯顿子爵提醒道:“威廉,你不可能没注意到迪斯雷利和黑斯廷斯这段时间在伦敦搞了什么事情。”
“迪斯雷利毕竟是托利党的议员,这也没什么难理解的。”
“那黑斯廷斯呢?”帕麦斯顿子爵一提起这个名字就想发怒:“先是高加索,然后是伦敦,不愧是布鲁厄姆的好学生。咱们得对他多加关注,据说这家伙已经进入了肯辛顿宫。”
相较于帕麦斯顿对亚瑟的憎恶,墨尔本子爵倒是对亚瑟没什么负面看法。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妹妹考珀夫人时常在他面前替亚瑟说好话,也是因为当初墨尔本子爵担任内务大臣时,亚瑟曾经在斯温暴动审判问题和诺顿夫人案中替他解围,替他调解过与法拉第的关系。
虽然罗伯特·卡利的纪念仪式多少有些打他这位前内务大臣的脸,但打压苏格兰场和陆军可不是他一个人的主意,而是辉格党的既定政策,况且这些天报纸上并未出现对于他本人的批评,大伙儿多是在骂内务部和白厅,因此墨尔本自己倒没有特别生气。
墨尔本子爵开口道:“黑斯廷斯进入肯辛顿倒也不算是坏消息。虽然他在高加索确实冒进,但这至少说明了他身上的自由主义倾向,你之前不是还在担心主教们会对王储施加过多的影响吗?现在好了,保守的主教正好能与亚瑟·黑斯廷斯爵士中和一下,相信他们肯定会教导出一个辉格意识的女王的。亨利,你太紧张了。在乡下,就是该玩乐,这里不是聊政治的地方。”
帕麦斯顿看到墨尔本的态度,只得摇了摇头,他俯身拍了拍猎犬的脑袋:“带路,尼克,咱们再试试那片老橡树林。”
尼克闻言兴奋地甩了甩尾巴,鼻尖轻嗅几下后便飞快地蹿进了前方的灌木丛。
帕麦斯顿子爵收紧缰绳,微微倾身,目光紧随其后。
墨尔本子爵则仍旧一副倦态,不紧不慢地调转马头,打算缓缓跟上。
片刻后,尼克在一片覆满苔藓的林地边缘停了下来,四肢绷得笔直,耳朵高高竖起,浑身紧绷得像一把拉满的弓。
帕麦斯顿见状,低声说了句:“有戏。”
他策马前进两步,半侧身从猎枪袋中抽出长枪,目光顺着猎犬的方向望去。
枯黄的山毛榉树下,一只体格不小的雌鹿正低头啃食着地上的橡实,动作悠然,丝毫未觉有人逼近。
它的脊背上还挂着几片残叶,显然刚从茂密的森林中穿出,毛色在午后稀薄阳光下泛出淡淡的金灰色。
“漂亮。”帕麦斯顿喃喃自语,他小心翼翼的举起枪来,对准鹿的肩胛骨。
砰!
枪响在林中炸裂,惊得数只乌鸦从高树上飞起。
雌鹿应声一震,四肢猛地蹬地,跳起老高,但它并未倒地,而是仓皇蹿入树林中,只留下几滴血溅在湿润的苔藓上。
帕麦斯顿咬牙骂了一声:“该死!”
墨尔本也点评道:“好像偏了一寸。”
猎犬尼克已经扑了上去,紧追在鹿的身后。
帕麦斯顿二话不说,用马刺一磕马腹,催马道:“跟上!不能让它跑远了!”
PS:还有一章,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