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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新明 第七十五章 杀星

作者:摩碣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7-05 14:59:51 来源:平板电子书

奇太妃在西苑百禄宫殿顶塌陷中罹难,在朝廷中引起轩然大波。朱衡当日跪在百禄宫门外,未获太后和皇帝召见。

张居正面圣后,让朱衡自行回部,自请处分。朱衡性格强硬,常与张居正相争,不为张居正所喜。万历元年,杨博辞吏部尚书,葛守礼和朱衡一主一副,拟于廷推时夺得此位,却被张居正联合王瀚击败。

此次西苑修造**案发,张居正欲借此机会,将朱衡赶出朝廷。因此在面见朱翊钧时,无一句缓颊之语。

朱衡擅长水利,但其观点长期与治河专家潘季驯不合。嘉靖四十五年、隆庆元年两次在治理黄河事务上,与潘季驯水火不容。

潘季驯的治河理念为“束水攻沙”和“蓄清刷浑”,以清竣河道,根治漕运壅塞为主;朱衡的理念为“改旧为新”,以新开河道,力保漕运为主。

两人在治河理念上的龌龊,逐渐演化为互相攻讦,并分头向朝廷上报自己的治河方案。朱衡连续两次在朝廷中把潘季驯击败,获得治河的主导权,并因治河保漕之功升工部尚书,潘季驯作为朱衡的副手,也跟着升了级,后来丁忧回家。

隆庆四年,黄河决于邳州、睢宁,潘季驯丁忧起复后总理河道,堵住了缺口。朝廷尚未赏功,因运输船只漂没事故,被勘河给事中雒遵弹劾罢官。

在隆庆初期,张居正曾经支持朱衡的治河理念。但隆庆四年的黄河大决口,大大动摇了张居正。

此后几年,因朱衡在朝中多次与他唱反调,张居正在万历元年初期又向潘季驯伸出援手,拟起复潘季驯总理河道,被朱衡杯葛而失败。

朱翊钧逐步掌权后,张居正向朱翊钧推荐了潘季驯。后世之历史爱好者,还有不知道潘季驯鼎鼎大名的吗?朱翊钧本拟立即启用潘季驯,但又改了主意。

他嘱咐张居正拨朱时泰贿银五千,令潘季驯组织团队,在黄河、淮河和运河整个流域进行调研,通盘考虑治黄、治淮、保运、保祖陵、保民生五个方面,并拿出全面的治理方案。凝萃殿案发时,潘季驯还在泗州洪泽湖附近调研呢。

西苑**案发,朝中科道群起而攻朱衡,张居正也无保衡之心,他不安其位,于万历二年四月初连续上书请辞,朱翊钧未按惯例加官,也未准驰驿,直接罢其官。

朱衡收拾行囊,灰溜溜的离开了京师,户部侍郎郭朝宾接工部尚书。

西苑**案造成太妃薨逝,震动京师。朝廷为平息舆论,免尚书、并判工部员外郎杨松绞刑。工部涉案的官员、差役四十多人三司会审后,一体被判斩首、抄家,其余三十多人抄家、流放。

因直殿监少监王利受贿,置主上安危于不顾。东厂取得口供第三天,朱翊钧未经三司会审,直接判其剐刑,并责令少监以上的各司、监首领观刑。

直殿监首领殷祥监管不力,且有受贿事,发孝陵。其余与西苑宫室建设有关的直殿监人等,或杀或逐。

一番大砍大杀,宫内宫外震怖。朱翊钧正月大阅,斩杀勋贵数名,部分勋贵还以为是皇帝恶了勋家。

此次看见了王利、杨松等的下场,不光是勋贵,连同朝臣、百姓都知道,这皇帝是个杀星下凡。

虽未像太祖、成祖那般迭兴大案,但万历二年春天还没过,这杀掉的人头筑个小京观都够了。

一时之间,天下万马齐喑。去年还磕磕绊绊的考成之法得以彻底贯彻,各部、司将自家的五年规划和万历二年的本年任务齐齐调高了一截。

万历二年四月初一,葛守礼不再抱病,上班第一件事即上疏奏请兴革都察院。

张居正贴黄“请圣裁”,朱翊钧批红“可”,并令葛守礼将兴革方案细化复奏。随后,令御史、科道滋味难明的圣旨下来,将都察院大作兴革。

......

明太祖出身贫苦,对元末的**现象刻骨铭心。建极以后,以重典治世,建立了有史以来最严密的巡视监察网络。而都察院,就是这巡视、监察网络的核心。

都察院的职能分为内职掌、外职掌和地方上的按察司。

内职掌掌管两京刷卷、巡视京营、巡视京师仓储、皇城、五城兵马司等。

外职掌即为出巡御史,分为专差和巡按两大类,主责巡视地方,有“大事奏请,小事立断”之权。

按察司为地方固定的监察机关,除南京外,设立十三道按察司。按察使和布政使、都司并为本省三巨头,主管一省刑名按察之事。

朱元璋的本意是地方监察加上中央巡查,以都察院为核心构建全国反腐、监察体系,永葆大明无贪腐之弊。然而,事与愿违,明中期以后,都察院已经因为其体制和整体吏治腐化的原因,基本上失去了反腐监察之能,其中重要原因是体制弊病。

明制,左都御史虽然为都察院首脑,但其对监察御史并无任免之权,只有分派任务之权。

监察御史巡视之后,其奏章左都御史不得与闻。此法为养台谏独立办案之风气,并壮其风骨。

这种体制初期确实养出了很多国尔忘家、忠而忘身之台谏,但随着时间流逝,台谏之地已成升官捷径。台谏之官各有恩主,内职掌成为朝中大臣豢养的打手和争权夺利的工具;外职掌成为借天子之威,滋扰地方的贪官;地方按察司更不用说,成了冤假错案集中的渊薮。

《明史》中评论居京师之台谏云:“居言路者,各有所主。故其时,不患其不言,而患其言之冗漫无当,与其心之不能无私。言愈多,而国事愈淆乱也。”

至于外职掌之专差和巡按,明中期以后地方官接受巡视,即自备“谢荐金”,竟成惯例。

外职掌的御史官员以“谢荐金”之多寡来写巡视、查案报告——不仅催化了**,更成为祸乱吏治之由。

针对这些弊端,此次都察院的兴革,虽仍设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副左右都御史、佥都御史和十三道。但责、权发生了巨大变化。

之一,将御史的人员扩编,改每道设一名、两名专责御史之旧规,每道设八到十人专责御史,并设佥都御史正、副各一名。御史奏章必经正佥都御史签押方能上报,佥都御史为本道御史的纠核、巡视结果担责。

之二,改御史“风闻奏事”之旧规,分锦衣卫之一部为十三个稽查科,每科三十人。设于十三道御史之下。御史参核,必用锦衣卫稽查科查实证据,方能上报。

之三,改御史职责不清之旧规,各道御史均负责本道纠核、巡视事,不得越界。若收到其他道的线索或举报,准送左都御史,由其分派至该管的道核实调查。

之四,除左、右都御史外,共四名副左右都御史分管十三道,分管内容由左都御史决定。御史参奏报告,由副都御史签发才能成为奏章;这些人也要为奏章的正确性、真实性担责。

之五、右都御史独领监察道,监察都察院内部。各道御史若发现其他道或本道御史有违规行为的,可举报至右都御史。右都御史和监察道无权参与都察院其他事务。

之六、左都御史掌都察院,除右都御史外,对副都御史以下,有参劾之权。副都御使以下若被左都御史参劾,立罢。

之七,改御史必由三品以上高官举荐之旧规。从进士、待选之官中直选。都察院列出《大明律》、《宪纲总例》、《纠官邪规定》、《监官遵守条款》等十余本参考书,待选者通过法律考试,并经都察院副都御使以上集体面试即可担任御史。

此次都察院的兴革,现有台谏之官有喜有忧。一方面他们掌握了锦衣卫稽查科这一直属力量,在朝廷中地位一举超越各部,权力大增。

另一方面御史队伍的扩大和独立参劾权的丧失,降低了御史这一“清流华选”的含金量,断了他们以特殊地位谋私上进之途。综合而言,对都察院基层御史来说,锦衣卫的加入并未使他们感到兴奋,反而是独立性的丧失击中了他们软肋。

因此,虽然朱翊钧大砍大杀震慑了天下官、民,但以“硬骨头”著称的御史们,还是掀起了朱翊钧主政以来的第一股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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