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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迷案 第325章大结局(33)

作者:春天的熊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5-07-05 11:54:27 来源:平板电子书

况且警方对“枪击案”的受害者有了深入调查后,也很可能会顺藤摸瓜,怀疑周小平和严静宇就是“锰矿大劫案”的犯案成员,继而认识到“枪击案”的本质就是“锰矿大劫案”犯罪团伙之间的内讧。

简而言之,胡志生认为凶徒将“枪击案”和“于海波案”都伪造成“谋财害命”的手法化简为繁,画蛇添足,令人生疑。

所以,胡志生认为,周小平在于海波的名片上留下一枚指纹,这条线索应该不是凶徒伪造出来的,而应该就是周小平在临死前所为,其目的不是想告诉警方凶徒是于海波,而是要暗示警方,通过于海波可以追踪到凶徒。

周小平在弥留之际,没有多余的时间和气力留下更为详细的线索,看到自己身旁的钱包,想到里面有一张于海波的名片,当然就只能拼尽全力,在这张名片上留下指纹以作暗示。

周小平既然想到了通过于海波能追踪到凶徒,凶徒肯定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掐断自己和周小平、严静宇之间的关联后,又马不停蹄地将于海波这最后一个关联环节也掐断。

不管是周小平的暗示,还是凶徒将于海波杀害的结果,都说明了一件事:于海波和“锰矿大劫案”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并且通过于海波能追踪到劫案主犯,也就是“枪击案”和“于海波案”的凶徒。

同时,胡志生指出,只有在“枪击案”现场指向于海波的线索为周小平所留的假定条件下,上述的所有疑点都能迎刃而解。

在凶徒看来,警方能追踪到他,就只能通过周小平、严静宇和于海波,所以他分别制造了“枪击案”和“于海波案”,并且将这两件命案都伪造成“谋财害命”。

因为在凶徒看来,这两桩案件之间毫无瓜葛,警方在并不清楚于海波也和“锰矿大劫案”存在关联的情况下,只会对两桩命案分别立案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凶徒对两桩命案现场的伪造并无不妥。

但凶徒不知道的是,周小平在临死之前,留下了于海波这条线索,这样一来,这两桩命案之间就产生关联,不但完全打乱了凶徒的如意算盘,更让凶徒将两桩命案都伪造成“谋财害命”的手段显得颇为粗糙。

胡志生的这个分析环环相扣,逻辑严谨,甚至让很多人都认为这很可能就是这一连串案件的真相,因此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但随即而来却又产生新的问题:“锰矿大劫案”的犯罪团伙到底是5人,还是6人?从郝义的口供和他们在案发前后使用的交通工具来看,团伙成员应该是5人,但如果是这样,这突然冒出来的于海波又是怎么一回事?

能肯定的是,于海波至少和凶徒、周小平以及“锰矿大劫案”之间存在关联,除此之外,于海波到底有没有参与“锰矿大劫案”,到底是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都不能确定。因为郝义作为唯一还活着的证人,只能确认郝仁参与了现场作案,至于其他人,郝义则完全没法确认。

既然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那就继续开展调查,调查的方向也很简单明确:围绕于海波的社交网展开。

很快,警方就有了收获:于海波和一个叫尹建成的人是表兄弟,并且二人关系很不错。

一看到尹建成这个姓名,胡志生顿时眼皮一跳,很快就想到了警方最初在对劫案进行调查时,那个成天跟在警方身后,还向警方打听案件情况的尹复生。

兜兜转转绕了一大圈,又回到原点?难道这个尹建成就是“锰矿大劫案”的主犯?

经进一步确认,这个尹建成的确就是锰矿所在地村民尹复生的儿子。

胡志生立即请求最高公安部门对尹复生和凶徒在“枪击案”、“于海波案”现场留下的dNA进行对比。尹建成如果就是劫案主犯和这两桩命案的制造者,尹复生的dNA毫无疑问就应该能和凶徒的dNA匹配上。

在“锰矿大劫案”案件调查之初,胡志生曾怀疑案发现场死亡的劫匪有可能就是尹建成,因而当时取得了尹复生的dNA检测样本。现在,尹复生留在最高公安部门的dNA数据又要发挥作用了。

与此同时,胡志生命令警方对尹复生的盘问悄然进行,不得大张旗鼓。周小平、严静宇和于晓波的相继死亡,让胡志生产生了警觉,他知道自己碰到了一个十分狡猾的对手,稍有风吹草动就能让对方产生警惕,并且采取果断的应对措施。

尹建成的下落在此之前并未确定下来,警方针对尹建成的调查也就暂时以盘问尹复生为主。

警方请当地村支书帮忙,让他以串门的方式从尹复生嘴里打听尹建成的下落。按时间算,尹建成现在“出门打工”快四个月了,如果还没有联系家里,那他的嫌疑就只会更大。

很快,村支书就向警方反馈了一个“好消息”:几天以前,尹建成打了电话到大队部,给尹复生留下一个联系电话。这个电话号码是尹建成所在的建筑工地老板的大哥大手机号。

尹复生得到大队部的转告后,拨通了这个电话号码,在电话里得知尹建成在沿海某省辗转多地、换了几份工作后,最终决定留在某市的一个建筑工地长久干下去。

原因倒也十分简单:这个建筑工地的老板是堰城老乡,并且出手大方,让手底下的工人老乡免费使用自己的大哥大和家人联系就是例证。

胡志生得到村支书反馈的这一“好消息”后,顿时哭笑不得:如果消息属实,则表示尹建成这几个月以来一直都在外地,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

村支书以村里另外有年轻人想要外出务工为由,从尹复生处要来了尹建成留下的电话号码,美其名曰要亲自问一问尹建成,这个堰城老板还要不要招工。

警方根据村支书提供的电话号码,经查询后,确认该号归属地的确为尹建成务工所在的城市,拨通该号以后,警方又详细了解了该号使用者的个人情况,经查询后,也发现此人的确就是堰城人。

这名堰城籍的工地老板向警方证实:他手底下的确有一名叫尹建成的堰城老乡,还说现在建成应该正在工地上干活,稍晚一点他让建成回个电话过来。

挂了电话以后,胡志生更为惆怅:这个尹建成和于海波之间的关联,很可能仅是一种巧合。

最高公安部门随即反馈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尹复生和疑似为凶徒留在两桩命案现场的dNA完全匹配不上,二者之间毫无血亲关系。

此后,尹建成也果然主动回了电话过来。胡志生让办案警员例行公事,在电话里问了对方一些关于于海波的情况,随即便彻底将尹建成从嫌疑人的名单里剔除。

尹建成反馈的信息,都在警方的所知范围内,因而并无实际效用。

接下来,警方又从于海波的社交网络里筛查出了两名嫌疑人,但很快也都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面对警方从于海波家里搜集出来的种种线索,胡志生又有了新的发现:于海波的个人物品中,有11张名片,都是堰城的黄金、首饰店的店主或经理,这应该和他本人从事的典当行相关。以低价从客户手里质押黄金、首饰,客户逾期未将质押物品赎回,他便以稍高一些的价格将这些贵重物品转卖给金饰店。

在一堆这样的名片中,却还夹着一张房屋中介的名片,上面的字迹表明该中介以房屋出租、租住的业务为主。

从这些名片中不难看出来,对于自己有需要的,于海波才会将名片留下来,但这张房屋中介的名片,他留下来干什么?

于海波名下并无其他空置房屋或门面需要出租,也就是说他大概是要租住房屋。

胡志生立即嗅出了一丝异常:于海波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和门面,为什么还要另外租房?

很快,胡志生便有了新的猜想:于海波找中介公司租房,多半是用来给“锰矿大劫案”的犯罪团伙碰头。

郝义声称“操哥”从来都是和哥哥郝仁联系,并且郝仁也会经常出去了大半天之后才回来,很可能就是在和“操哥”等人商量作案细节。

也就是说,犯罪团伙无论是谋划作案细节,还是碰头商讨、划分任务,都需要一处较为隐秘的地点,这样的地方放在任何一个人的家里都会让这人觉得不安全,而租下一套房自然最为合适。

但以谁的名义租下这么一套房?用一个和“锰矿大劫案”毫无关联的人物名义租下这套房自然更合适,而这很可能就是于海波和“锰矿大劫案”之间的关联。

胡志生立即按照名片上的地点,找到了这家房屋中介公司,一番查询后,果然发现于海波曾租了一套房,并且租期还未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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