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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有剑有佳人 第两百六十八章 神启

作者:罗大王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5-02-11 00:51:27 来源:平板电子书

两个人纠缠在一起,杀机四溢,颇有种玉石俱焚的意味。

倏忽间,便是飘荡数百丈,拳头一会儿砸碎冰山,一会儿又有一只大脚从天而降,踏碎冰河。

在短暂到不及眨眼的时间片段内,两道身影对撞了不知多少次,强大的气息像密集的潮水一般连绵向四周的天地涌去,如雷般的巨响连续成了一道似乎永远无法停歇的古寺钟声。

李绝仙的金刚不坏,是佛家功法的最高境界,无论是拈花指还是其他的什么,在他的手中施展而出,都有一种截然不同的意味,简单来说,刚猛而又霸道。

至于乌兰巴特尔,世间没有人知道他修行的是什么功法,或者说,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曾经修行过。

他的老师是一个祭司,默默无闻,甚至根本不通武功。

而他自己,也是后来继承了祭司之位后,才逐渐展露头角,在此之前,他只是一个奴隶。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这是天神的恩赐。

肉身至强者之间的战斗,总是出奇的长,他们拳拳到肉,声震如雷,过了不知多久,这片天地重新平息。

李绝仙依旧神色冷漠,虽然他现在并不好受,他的肋骨断了三根,左肩也是深深的陷了下去。

不过这种肉身上的疼痛,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要不了几天,他就可以恢复如初。略带戏谑的看着不远处气喘吁吁,满身血污的草原人,笑着说道:“这般年纪,便是能有这样的力量,你的天赋真是让人羡慕,慢慢修炼吧,再打下去,我或许会受更重的伤,但最后赢的终归是我,再过几年,我再来看看,那时候,你有没有能够打死我的力量。”

说完,李绝仙便是向前走去,步伐异常轻盈稳健。

直至两人擦肩而过,乌兰巴特尔依然在喘着粗气,他现在口鼻皆溢出鲜血,连站着都异常费劲,神色有些复杂。

他从生下来的那一天起,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强大的人类。

过了好半天,他费尽力气挪到了那破碎的冰层前,此刻的冰原一片狼藉,可他隐约记着,那人是从这里爬上来的。

海水异常的平静,呈现出一股诡异的暗红色,散发着一股子恶臭,没有一丝生机。

……

李绝仙还在草原上继续走着,本来他可以走的很快,但是他的左腿腿骨折了,现在走的很慢。

绿草如茵,深呼吸一口,清香的草木味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如痴如醉。

只是他所处的地方,透着一股子浓郁的羊骚味儿。

然后他抬起头,看见了一个放羊的孩子,孩子也在看着他,不过更多的时候,是在看着自己放的羊。

但是李绝仙还是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那股隐藏的很深的警惕,不禁笑了笑,心道谁说草原上的娃子淳朴,这不一样猴精的很。

孩子确实很警惕,甚至有点儿害怕,主要是因为,他看见了李绝仙身上的伤,受了那么重的伤,还独自一人在草原上走着。

竟然还笑的出来,不怕被狼叼去啊。

主要是,你被狼叼去不要紧,你的血腥味儿把狼引来了,叼走了我家的羊,或者把我叼走了,那可就是大事儿了。

李绝仙没有考虑过这一点,虽然身上有血腥味儿,但他不觉得有狼会敢跟来。

笑话,狮子进食的时候,再凶猛的狼也不敢造次。

他不是狮子,他是更加恐怖的东西。

“我受了伤,能不能在你家休息会儿。”

若是其余的部落里,看见一个受伤的中原人,估计可能已经会刀兵相向了。

但是阿信一家不是,他们是游牧民,平日里也就在草原上放牧些牛羊,家里的阿爸阿妈也都是极为心善的人。

他们不仅同意李绝仙在此休息,还帮助他找草药,虽然找的那些草药,对他来说还是可有可无。

不过如此,李绝仙还是默念了一声阿弥佗佛,向这草原上淳朴的一家人表示了感谢,就当是为那些马奶酒。

阿信一家不信佛,他们甚至不知道佛是什么东西。

他们信仰天神,祖祖辈辈听说着天神的故事长大,每天起床吃饭之前,都要洗干净手脚,向天神祷告,感谢天神赐予他们新的生命和食物。

听说天神现在好像就在拓跋部,他们打算找个时间去参拜一下。

听到这个消息,李绝仙心里面也是颇为不信,他不相信世间有什么天神,但是并不打算去干预,只是微微一笑,因为那是别人的信仰,需要他去尊敬。

就像他相信世间有佛一样,对于这一点,他十分坚定,因为他自己就是佛。

不过如果阿信一家知道,他们的天神前段日子,刚被眼前这个人打了个半死,估计就不会这么淡定了。

他的伤很重,第一天见到他的时候,阿信的父亲,那个极为老实的牧民也十分震惊,眼中甚至有了些悲伤的意味,因为在草原上受了这么重的伤,很多时候都会因为感染和高烧就死去了。

李绝仙能够感受到,那是真真正正的悲伤,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世间有什么人会为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感到悲伤,就算是佛祖都不会。

他问过了对方这个问题,对方回答说这片蓝天之下的所有人,都是天神的儿子,大家都是兄弟,自己的兄弟快死了,当然会感到悲伤。

就像是吃辣椒就会感到辣一样,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对于阿信爸爸的这种理所当然,李绝仙不会去认同,因为这跟他的信仰相违背。

然后李绝仙用了五天的时间,就恢复的完好如初,更是震惊了阿信一家,他们认为李绝仙是神的使者,凡人不可能拥有这样的能力。

对于这一点,李绝仙当然选择否认。

不过他还是打算给眼前这个善良的中年人一点儿礼物,拉过了阿信的手,真气游动,阿信一个小孩子,也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有一股热流在身体内游动,痒痒的。

随后,阿信觉得自己的眼睛更加明亮,身体的感官更加敏锐,力气更大,速度也变得更快了。

这种情况,无异于草原传说中的神启。

李绝仙费了一番功夫,打通了阿信的任督二脉,然后就离开了,相信不久之后的草原上,就会出现一个武道天才。

对着李绝仙离去的方向,阿信的父母带着阿信,恭恭敬敬的行了个大礼,虽然李绝仙拒绝承认自己是神使,但是他们依旧坚持。

伤好之后,李绝仙走的很快,草原、牛羊、彤云大山,不断地在他眼前飞速后退,当他路过的时候,人们往往只感到一阵清风拂过,地面卷起几根草屑,也是看不到他的影子。

慢慢的,地上的草在变少,不远处是荒漠,出现了一些小寨子,他也没有停留,直到前面出现了一座城池。

城墙高大,墙砖清灰,不过有意思的是,有一些士兵拿绳子吊在半空,去扒拉城墙上生出的小草儿。

那城池的大门紧闭,无数士兵披甲带刀,站在城楼之上。

他们没有注意到李绝仙,李绝仙也没有理会他们。

他只是看着那厚重高大的城门,然后一拳砸了过去,没有用多大力气,力道控制的很好。

然后城墙震荡,大门轰然爆碎,变成无数絮状的东西在空中飘散。

【《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第两百六十八章 神启是不是有一种激昂的感觉在澎湃

作者【罗大王】没日没夜精心构思的经典优秀作品 【魁星阁】的这一本【《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第两百六十八章 神启是给力网友自发转载作品

《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第两百六十八章 神启书看到这儿了佩服不佩服咱们的作者罗大王当然了最优秀的应该是您才对

其实我就是想问问这本还有资格入您的法眼吗《有酒有剑有佳人》之 第两百六十八章 神启要是还不错的话可一定不要吝啬您的正版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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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九章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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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要 两个人纠缠在一起,杀机四溢,颇有种玉石俱焚的意味。

倏忽间,便是飘荡数百丈,拳头一会儿砸碎冰山,一会儿又有一只大脚从天而降,踏碎冰河。

在短暂到不及眨眼的时间片段内,两道身影对撞了不知多少次,强大的气息像密集的潮水一般连绵向四周的天地涌去,如雷般的巨响连续成了一道似乎永远无法停歇的古寺钟声。

李绝仙的金刚不坏,是佛家功法的最高境界,无论是拈花指还是其他的什么,在他的手中施展而出,都有一种截然不同的意味,简单来说,刚猛而又霸道。

至于乌兰巴特尔,世间没有人知道他修行的是什么功法,或者说,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曾经修行过。

他的老师是一个祭司,默默无闻,甚至根本不通武功。

而他自己,也是后来继承了祭司之位后,才逐渐展露头角,在此之前,他只是一个奴隶。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这是天神的恩赐。

肉身至强者之间的战斗,总是出奇的长,他们拳拳到肉,声震如雷,过了不知多久,这片天地重新平息。

李绝仙依旧神色冷漠,虽然他现在并不好受,他的肋骨断了三根,左肩也是深深的陷了下去。

不过这种肉身上的疼痛,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要不了几天,他就可以恢复如初。略带戏谑的看着不远处气喘吁吁,满身血污的草原人,笑着说道:“这般年纪,便是能有这样的力量,你的天赋真是让人羡慕,慢慢修炼吧,再打下去,我或许会受更重的伤,但最后赢的终归是我,再过几年,我再来看看,那时候,你有没有能够打死我的力量。”

说完,李绝仙便是向前走去,步伐异常轻盈稳健。

直至两人擦肩而过,乌兰巴特尔依然在喘着粗气,他现在口鼻皆溢出鲜血,连站着都异常费劲,神色有些复杂。

他从生下来的那一天起,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强大的人类。

过了好半天,他费尽力气挪到了那破碎的冰层前,此刻的冰原一片狼藉,可他隐约记着,那人是从这里爬上来的。

海水异常的平静,呈现出一股诡异的暗红色,散发着一股子恶臭,没有一丝生机。

……

李绝仙还在草原上继续走着,本来他可以走的很快,但是他的左腿腿骨折了,现在走的很慢。

绿草如茵,深呼吸一口,清香的草木味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如痴如醉。

只是他所处的地方,透着一股子浓郁的羊骚味儿。

然后他抬起

人性的谎言

活著的恶梦

残忍的爱

在这个世界罪恶无所不在

但有些时候

在充满的罪恶世界中

会看到一丝丝的光明......

这个世界充满了罪恶

没有罪恶的世界是不存在的

我们就在这个污秽不堪的地方生存著

但还是会有一些些的光明

光明与黑暗是一体的

没有了黑暗

人类就不会期盼光明的到来

有黑夜的衬托

月亮的光芒才会显得如此美丽

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因为有战争

才能显示那些军人的重要

如果没有了战争

那要那些军人做什麽呢

对吧

就算世界充满罪恶

也要相信在罪恶中是有光明存在的

她是厉鬼,名为红衣。

新婚夜一场大火,将她活活烧死,死后扰乱阴阳八百年,是冥界通缉要犯。

他是十殿阎王中的第六殿阎王,卞城王,掌管冥界枉死城。

八百年前他轮回历劫,娶了一个凡女,新婚夜他被命劫重伤,而那个凡女被大火烧死,她叫郁红衣。

八百年后,红衣跪在断魂台上,笑问监斩的男子,“卞城王,八百年前我是凡人,你没保护我,八百年后我是鬼魂,你要我魂飞魄散,为何?”

他流目藏情,问她,“你还爱本王吗?”

六个字,换来红衣大笑不止。

后来,他依旧是阎王,而她是立在地狱的一块碑文。

【聊斋故事,简介废材,将就看,正文绝不废材,欢迎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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