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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错 第三十章 血铁致歉

作者:鸡丁爱马甲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5-30 23:59:12 来源:平板电子书

尾鹰道:“那金乌母也加入我们,岂不更好。qiuyelou”

金乌母矜持道:“再说罢。”思凌微微一笑。

那金乌母的朋友姓厉,名花城。住处花围翠绕、纸窗木榭,整洁非常。只是一时无人。那门也没锁。

金乌母自诩旧谊,直接就进了屋子,还觅杯子倒茶待客。

思凌等人很知分寸,婉拒她的好意,并不进屋,在外头等了片刻,见有一老一少两人推车子回转。独轮小车上一袋面粉。

那少年听见房中有动静、瞥见人影,先回头对老的道:“爹?”

老的安慰他:“定是你妈妈择杏仁回来了。”说是这样说,脚下仍然放缓了脚步。略近些,见思凌等人衣着齐整、主仆分明、神光外溢,他立定脚,沉声道:“哪位朋友不吝降玉?事先未告知,恕老厉不知远迎。”

言犹未了,金乌母已从屋里转出来道:“你个老厉,什么时候学会拽文了?老友面前还来这套?弟媳呢?”

厉花城愕然道:“原来是金乌母……你弟媳原是择杏仁去了。我们说要做些月饼……不知这几位朋友是?”

思凌等人含笑见礼。厉花城深深还礼。他那孩子跟辰星差不多高,愣愣站着也不知进退揖让,比辰星差远了。金乌母原该介绍双方认识,然而思凌他们身世复杂。她道:“进屋再谈。此事说来话长。”

进屋之时,厉花城礼让客人先走,他儿子没注意,撞在他身后,幸被尾鹰拉了一把。厉花城连连道歉:“犬子没见过世面。”

金乌母回头道:“也不用客气啦!我们坐下来讲。”

一时分宾主坐定。金乌母略道思凌一行人来历,又取出血铁致歉:“化了你的金钗,不知怎么赔。”

厉花城先敬叹思凌:“传说破了玄狐城的大侠客,原来这样年轻。青巾军果然不同凡响。”思凌知道“传说”中破了玄狐城的,未必是“大侠客”,恐怕乱臣贼子、长毛反逆的可能性更大些。厉花城有意美言,她一笑拱手。

那厉花城又将儿子牵过来,抚着叹道:“那金钗原也不是我的。说来话长。这是我儿子,厉子亥。因是子年亥时出生,取了这个名字。当时我还有个邻居甚为交好。他们生了是个女儿,名盼盼……”

记忆回到十年前,他与邻友沈权乘凉聊天,说起掌故人事,总是这样相得。

聊到英雄事业,慷慨激昂,说起前朝故事,转为哀凉。沈权话音一变,道:“总是你老兄膝下有儿,还可以父子俩出去闯荡。”

厉花城信口道:“哪有那样的事!还是林下终老罢。”

沈权道:“说起儿女。我们难得为邻、又且相得。盼盼长大了些,看看样子还不算很丑,也许可以奉箕帚。老兄以为呢?”

厉花城欢喜道:“我家拙荆对盼盼一向喜爱有加,恨不能抱过来作女儿,你是知道的。只是我总觉得子亥资质浅陋,所以不好意思开口。难得老兄不嫌弃,那是天作之美!”便找东西作聘礼。

他一直作武师,也没什么太好的东西。他夫人找了个镯子,是金包银的,雕工还好,又且镶有明珠和几颗细玉石。那几颗细玉倒是祖上传下来的。就拿出来权作了聘礼。

沈权一边口称:“无以为报。”就拿出了一根金钗。

厉花城一想自己是金包银的、他是浑金的,就有些过意不去。

沈权道:“其实这金钗也不是我自己的。是先祖在光明朝的时候,在军中任个小职,出任务时,不知怎么得的。辗转传到我手里,多少东西都失散了,就这东西,也不知成色,总是个古物儿,聊作还礼也罢。”

厉花城看那金钗,色泽黯淡,似乎不是什么好东西。然而金子本来时间久了就会暗的,这也不算什么。拿在手里掂掂,很沉重,应该是赤足金子,哪里是什么“不知成色”的东西?

想沈权度日也清贫,有时还要厉花城接济,却一直留着这金钗到此时,想也是因为祖上传下来,所以一直珍藏,如今拿出来,厉花城怎么受得起,一定推辞。

沈权道:“你我兄弟相交,一直推辞,反是着相了。”

说着就把金钗的一股掰下来,道:“我留一半。兄台留着另一半,到新人完婚时合钗,岂不是一段佳话?”

原来那钗是两只脚的,原可以掰下一根来。但厉花城看沈权掰得轻轻巧巧,仿佛全不用力气似的,竟从不知他手劲这样大,相当佩服,再细看那金钗,并没有断口,却原来制作的时候就是做成可分拆的。合则为钗,分则为簪。这制作技巧,也是不容易了。

那沈权的先祖,能得到这金钗,而且听沈权话外意思,还有别的遗产,那想必在军中也是有点地位的,但沈权身为将门之后,又为何不讲?难道不觉得光荣吗?厉花城心中微有疑惑,然而再想想,或者沈权是自惭现在落魄,不想多说以令祖辈蒙羞,也是情有可原。

那金钗原是一半刻龙、一半雕凤。沈权留了刻龙的一半。厉花城就收了雕凤的一半,想着:以后等盼盼过门,两股合钗,依然给盼盼自己头上戴着,也就是了。他们便饮酒为欢。事后他诨家厉孟氏查看金钗,那凤凰线条细腻,展翅高飞,雕得生动,呼之欲出。她惊道:“老公!我就没见过这样好的首饰。他别是偷来的吧?”

厉花城嗔道:“人家先祖发达,留了宝贝下来,只有这东西珍藏到现在,如今拿出来作订礼了,你休得胡言。”

厉孟氏惊疑不定道:“我们家是儿子,原该我们下聘就完了。他回个礼,原没讲究。就算回瓶酒回个鸡,咱们也不挑剔。有了钱,压在嫁妆里就是。何以回这么重的礼?”

厉花城道:“人家大方,都像你妇道人家眼皮子浅?收起来罢。”

厉孟氏想想道:“也是,我收起来给子优作嫁妆。”

原来子亥之后,厉孟氏又得一女,因生在酉时,意思要与子亥同一个取名法,但酉字给女孩子不美,就谐音作了子优。比盼盼小几岁。平时几个孩子感情很好。

厉孟氏想拿媳妇家的凤钗贴补女儿的嫁妆,被厉花城喝回去了:“人家的东西,你昧人家的则甚?收好了,等媳妇过门,与龙钗合股,还给媳妇自己放着去。”

厉孟氏骨嘟个嘴道:“收个鸡还能生蛋,收个金子又不能屙小金子。”说是这样说,仍然收好了。

又过年余,沈权忽接了一封信,说有亲戚病重,要去探望,竟便收拾行囊,阖家前往。临行前,两家聚了一次。

那沈盼盼原跟厉家兄妹玩得好,自订亲之后,要避嫌,倒往来得少了。因离别再即,又聚一次,小儿女们略懂人事,忽而垂泪。大人也自唏嘘。

聚会末梢,沈权珍而重之的跟厉花城嘱托:“凤钗收好,他日合股,有个凭信。两个小儿女还可以合姻。”

厉花城诧异道:“沈兄不是去看个亲戚?怎么好像生离死别一样?”

沈权打个哈哈:“是看个亲戚。”厉花城见他神态有异,打趣道:“别是个富亲戚,末了把家业传你,你就不回来了。”

沈权支吾几句,告辞而去。厉花城心里存疑,后来又听了些传言,一发的惊异不定。春去冬来,收到沈权一封信,旁的少提,但请厉花城去看他,附了个地址。厉花城明知山有虎,于情于义却都要走一遭。

他也没向婆娘交底,自己收拾结束了,只说有人聘他走一圈,就找着地址寻去,那是在海滨。qiuyelou厉花城坐船而下,黄昏时下了一场雨,先不过是细雨蒙蒙,接着就大雨倾盆,那雨点像擂鼓一般袭击着船身,整个水域变得茫茫的一片。艄公夷然不惧,仍在歌唱。

雨下得快,收得也快。海滨原多这样的狂风暴雨。

等雨住云收,船也到了陆海交汇处,厉花城往舱外望去,只见一只小狗踏着小快步,的笃笃从南往北跑去,脸相跟内陆的狗不太一样,仿佛一脸深思。

那狗的后头,碧涛无垠。海浪中嵌着个小岛,远望不知为何是蓝紫色的,如一颗奇珠异宝,经了雨,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厉花城在那小岛上见到了沈权,原来传闻不假。人家果然落草为寇,作了海盗。那沈权已是二头目,意气扬扬,远非当年落魄村夫可比,不知为何又换了个女人,又添了一对双胞儿女,年纪小小已似一对小兽,矫健彪悍。厉花城有些替沈盼盼担心,问起来,沈权就叫盼盼出来拜见。

厉花城看盼盼,穿戴都好,胖瘦合度,就是肤色略黑了些,单论眉目,倒比从前更出众了。那沈权叫盼盼拜见伯父,盼盼却不肯依言行礼。沈权喝催,盼盼方低道:“父亲哪!女儿对……怎好唤伯父的呢?”

沈权一愣,呵呵笑道:“我们熟不拘礼。你要唤公爹,以后有得好唤!”

盼盼两颊飞红,避走了。沈权指着她离去的方向,对厉花城道:“如此小家子气。”厉花城暗想:人家原是闺秀本份,倒是你太疏狂了。

那沈权便对厉花城道:“兄弟!我不敢重提亲事,只怕你嫌我们是海盗,不肯结亲了。你若肯,龙凤钗为凭,还将弟媳与子亥子优前来,我赠你们一份家业。”

厉花城一听,这是要逼人入伙,吓得面如土色。

沈权喝道:“咄!你也是刀头舐血、江湖好汉,怎么这样鼠胆?”

厉花城牙关打战,只说不出一句整话。沈权留他数日,他看看无法,只能虚于委蛇,沈权方回嗔转喜,送他回去,嘱咐他:“我等你一年。钗合股、人重聚。若误此期,盼盼另许豪杰,休怪我了!”言毕又大笑,不知是不是开玩笑。

厉花城诺诺连声,回得转来,实在下不了决心去落草。

他有心绝了这门亲事,又怕诨家听说不结亲了,真把那凤钗拿去给子优陪嫁,日后沈权追究起来,不好看相。

正巧金乌母来采买物资。厉花城以前与她是旧识,就把凤钗给她,约好一年为期。这一年里,厉花城还想犹豫一下,看看是不是真要出海?若一年之后还不出去,就托金乌母送还去也罢。

旧事说毕,厉花城将血铁托给金乌母,道:“一柄钗子,若是我的,凭乌母姐怎么处置,都没关系。但怕海上沈权不干休,没奈何,只求乌母姐,好人做到底,还去与沈权解释一声才是。”

说话间,厉孟氏也提着个小竹篮子回来了。看到这许多人,她愣一愣。

厉花城忙施眼色,众人会意,说些不相干的,再不涉海上风波、岭里乾坤。那思凌等人,只作了金乌母的朋友。

厉花城着子亥去帮其母揉面。金乌母问:“又不是中秋,作甚月饼?”

厉花城代厉孟氏回答道:“也是闲了,换几斤面,做个月饼,家里都爱吃。也好放久,过年也能吃的。”

金乌母又问:“子优呢?”厉花城道:“住城里姨母家,看个合适的好聘出去呢!过年前再回来了。”

那厉孟氏偶尔来往,拿个东西添个水,向厉花城频频以目示意。众人会意,不移时告辞出来,厉家再留他们吃个饭、吃个饼,他们也不要了。金乌母先开口:“这老小弟年纪越大、越是怕事了!看他整天就是儿女饼面,就知道出不去了!”

思凌叹了口气。他如果真的有心留客,哪里坐这么久了也没个汤羹上来?客人要走时,他家里也须有些果子干品,可以奉赠的。一毫也无,可见送客之心了。

金乌母就把那血铁交予思凌道:“他也不要回去。这东西是你的了。”

思凌笑道:“岂有此理。这是要我去与那沈权交差呢!”

尾鹰问:“我们去海边吗?”思凌问:“你怕不怕?”

尾鹰大笑:“只怕那海匪要怕我们去抢权!”他原是玩笑,谁知一语成谶。

一行人往海边去,日行夜宿,几日无话。

离海边还有将将一日的路程,那日天已向晚,夕阳从一道断崖后头照过来,形成一片阴影。时交初冬,草木凋残。那疏落树木也融入渐浓的黑暗中。于崖下行过,偶有沙土夹着小石,从崖壁滑落。

幸得思凌一行人艺高人胆大,也不害怕。照着前路问的道路,转过崖口,果见一个小村镇,名唤狮子口。

思凌等人这晚,就在狮子口借宿。原听说会有个客栈,今儿一去,却见那客栈杂草封门,已然歇业。

原来这地方太小了、来往的人又少,客栈生意清淡。不久前老板去世,客栈就关张了。思凌等人就近叩门,问能否借宿民居?那应门的村男腿脚不便、拄着根木棍,听说留宿,面有难色。

灵鹰将钱递上,那村男方才同意了,领他们进门,到了偏屋,看看四下,挠挠头,说没有这许多床留宿客人,打个通铺可行否?

冰绡骇然,正要说不可以,思凌打断他,笑道:“出门在外,原无法太计较。我们草草睡一宿,明日就要上路,也不用找来找去了。屋里,我们几个休息。忠尾两个在檐下就能睡。幸而今夜没雨。烦劳主人多抱些稻草罢。”

村男惊愕道:“这样冷,稻草怎能使得。”

尾鹰拍胸口道:“我们练武的,这点冷不怕,你放心罢!”

灵鹰也道:“作武师的,都习惯了。不要紧的。”

村男果然去多多的抱了稻草来,又唤老母拿吃的。村食粗糙,幸而是热的。

尾鹰要点灯,看看连灯盏都没有。问村男,村男想了想,才找出一盏多余的灯,捻进灯芯,灌上一点油。忽然那正屋里传出一声呻吟。村男立刻抬头去望,神情很紧张。

村男去后,尾鹰等人关上门。月光从窗口照进来,远远看见断崖的影子,晴旷幽森。忽然村男去而复返,嘱咐道:“晚上别乱走,有狼。”

思凌等人点头说省得,村男这才去了。众人静静围坐,都不开口,等着思凌示下。思凌略一忖度,道:“不错,是有妖气。”

“敢是那正屋里的人吗?”尾鹰试问。思凌答道:“虽是在那里,但又有些奇怪。如果那里的人受鬼祟所侵,怎么那男人不向我们透露风声?就算不向我们求助,也该诉苦两句吧?”

灵鹰也道:“说得是!公主,我看他们三间房。我们这间对面,该是他父母所住。正屋该是他自己住,照理还有个妻子。如果呻吟的是他妻子,他的神态举止,很难解释,怎么好像又担心、又不敢说的样子?”

众人存这个疑虑,守了一晚。那妖气虽有,并未成形,思凌暂未出手,静观其变。到第二天天还没亮,就有一人闯上门来。

那人还没进门,就嚷嚷:“张昌!你怎么留外人住!”

张昌就是那村男的名姓。来人没有进门,就知里头有人住宿,莫非也如灵鹰等人一般锐目灵心,观测入微?

那张昌吓得双股抖战,去开了门,道:“建道爷!千万别恼。这是过路人只住一晚,马上就走。”

那来人身高体壮,一身道爷打扮,面上凶神恶煞。

张昌不知为何对这建道人格外忌惮,还真的来催思凌等人:“怎么还不走?”

思凌一声暗叹,允了跃跃欲试的尾鹰的准。尾鹰长剑一翻,力贯其中,往张昌一撞,就好像钢铁撞到张昌的后心。张昌一下子被抛出几尺外,摔了个四脚朝天,哇哇乱叫,向道爷求救。

建道爷倒是火爆性子,怒目圆睁,好像个铜铃,鼻子简直能喷出一双火光来。他直冲尾鹰。

尾鹰马步一扎,稳稳接了建道人的拳,足下那泥地不牢,被陷下去。尾鹰口里一声喊,把建道人整个人举起来,一口气甩出了十尺之外,把那建道人也跌得个倒栽葱,口吐白沫,简直快死了。

“你们……”张昌悲嚎,“你们老寿星吃砒霜吗?”

……他是跟思凌他们说话?思凌很奇怪,怎么看现在要死的都是张昌跟建道人嘛。

张昌道:“道爷有千万神祇庇护。敢伤害他,你死定了!”

果然建道人满脸通红,手一挥,好像真的有金甲卫士出现。他平常就仗着这幻术横行,谁都让三分。但在思凌的烟花石面前,真是关公门前弄大刀,不自量力。

思凌祭出烟花石,但留了一个心眼,没有变出更多的神祇吓唬他们,免得被传扬开去,说她能变出大型幻术,让人猜测她有烟花诀,树大招风,就不好了。

思凌只是用烟花诀破除了建道人的低级幻术。那些金甲银甲的力士们冰消瓦解。建道人还不知悔改,拔出桃木剑,把道袍一甩,一剑长虹贯日,直刺思凌。

尾鹰喝一声:“大胆!”挥出剑气,立刻把建道人阻住。

建道人感觉被股无形力量挡住,停在那里硬是动也动不了,想换招,都换不了。

思凌还想跟他开个玩笑,眯了双眼,将手轻轻一挥,对着建道人的剑一点,对尾鹰道:“还给他吧!”于是众人的眼里,尾鹰剑一动,建道人右手酥麻,剑身转回头,朝着他自己刺去。建道人面如土色,那剑却没有取他的心脏,只对着他的剑鞘“咻”一声飞回去。

这简直就是变魔术啊!建道人吃吃道:“隔、隔空取物?”

其实只不过是思凌用幻术遮了他们的眼睛。尾鹰用手指捏住他的剑,帮他插回剑鞘里便了。真是三岁孩子也会的。

建道人竟然还不知悔改,咬破舌尖,念着妖咒,一口浊血喷到桃木剑上。那剑上血光大盛。思凌目光一凝:这可真是妖气了!

而建道人也知思凌跟尾鹰不好对付。他竟然作了一个幻身在这里牵制他们的注意力,自己朝冰绡她们打去!

思凌见此人下作,也怒了,决定给他个大苦头。

她破去建道人的幻招,向灵鹰下指示。灵鹰与尾鹰配合,一左一右,夹住建道人。尾鹰往建道人手背上一拍,,使他木剑飞出。灵鹰再往他腰上一扫,把他掀翻在地。

“哎呀!”建道人吃痛非常,大喊起来,“操……”

他才骂出一个字,思凌使个眼色,灵鹰与尾鹰左右开弓,把他从嘴打到屁股、再从屁股找到嘴,几个来回打遍,建道人一个脏字都吐不出来,只能嗳哟了。

思凌叫住手,问他:“如今知错了没有?”

建道人喘过一口气,道:“知道了!回头爷爷不叫你碎尸万段,就算是你养的!你个强龙不压地头蛇,我本地麻雀帮手多!终要你知道厉害!”

思凌一听,此人泼辣无药医,再不欲多言,目光示意:对他下杀手不妨。

主屋里又一声呻吟,张昌膝行向前:“饶命啊!”

思凌指着那道人道:“这泼辣道人,有什么好饶的?”

张昌道:“念在我浑家与未出世孩儿性命都在他身上,姑且饶一饶!”

思凌听这是话头,便道:“你妻儿怎么要他救命?”

张昌因说详细,他妻子十月怀胎,没有产下胎儿,肚子越来越大,而且越来越疼,求了方圆十里的老稳婆,都没见过这种情况,医治不得。

幸亏有这建道人,专能治鬼祟杂症,不辞辛苦来帮张昌看情况。

他终于发现,那张家婆娘怀胎之时,就被鬼气侵染了,现在胎儿情况很不好。

他异能倒可以治这鬼胎,于是画符让张昌贴上,说七七四十九日不叫人打扰,就能祛尽鬼气、产下健康胎儿了。

而今七七四十九日未到,张昌收留了思凌等人住宿,建道人能掐会算,发现不对,连忙赶来,说起来也是为张昌好。

张昌因此苦苦向思凌哀求,饶建道人一命,以保屋中大小性命。

连张昌的父母都出来向思凌等人叩拜,求保住张家一脉香火。思凌道:“起来罢!容我去看看。”

她进去,见那女人躺在床上安胎,脸色发黄。

女人肚子高耸,里面的确有妖气,但却感受不到胎儿的动静。

在张昌的声声催问下,思凌说出实话:“你这妻子肚子里……没有胎儿活动迹象啊。”张昌顿时受不了了:“我的孩儿死了?!”

思凌想劝他节哀,但张昌非常的一根筋:“道爷把我孩子保得好好的,你们一来,他就死了。是你们害的!”

思凌对这简单的逻辑也无招架能力。张昌声泪俱下,思凌顶不住,一时激愤,脱口而出道:“好!我就去阴曹地府搜你孩儿的灵魂,问问是谁害的。”

她真有去阴曹地府搜灵魂的能耐?连她自己这边的人都不知道。但她一直给人惊喜,旁边人都习惯了,也不问理由了,反正思凌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思凌就盘膝趺坐入定,入定前交代众人给她护法,说了此事凶险,若有打扰,连她自己都命悬一线。众人兢兢业业,张昌一家则负责供应食水。

一晃三个月过去,张昌受不住建道人的挑唆,怀疑思凌是在拿他老婆炼丹。

他拿了建道人给的药,抖抖索索放进食水中,把尾鹰等人全部药倒。建道人大笑三声,跳到思凌面前,一剑把思凌了帐。

张昌看到血流遍地,心惊胆战,问建道人道:“那、那我的孩儿……”

“放心吧!”建道人道,“我养了十二个月,还剩三天就功德圆满了,怎能功亏一篑!”说话间狂态毕露。

张昌觉得道爷有点不对了。哪里不对呢?他也说不好。

建道人又守了那妇人三天,掐指一算,时辰正好,把拂尘一挥,妇人肚子里就流出一股黑气。张昌惊道:“这是怎么了?”

建道人根本不屑得回答他,自顾自有各种不能描述必须分级搁在广夏总局必定被剪的体态与动作,从妇人腹中引导出一个黑婴来。

那婴儿本身并不黑,只是全身被黑气包裹。它用非常恐怖片的大大笑容和扭曲动作,爬了出来,叽叽哭饿,回头就咬住了妇人!

凶到极至的鬼婴,出则食母。张昌已是瘫了,口里不停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建道人在婴儿吱咯吱咯的咀嚼声中,对他狂笑道:“实话告诉你吧——你妻子根本就没有怀孕,是我把鬼气种了进去,要炼一个实打实的小恶煞,供我趋使,不料有人闯入捣乱,多亏你替我把他们除去。”

张昌这才醒悟,悔之不及,哭得瘫了。建道人安慰他道:“不怕不怕。你一定懊恼得很想死吧?一会儿我的小恶煞吃了你老婆,就可以轮到吃你了。吃完你,再吃你的父母。恭喜你们一家团聚!我呢就趁小恶煞吃饱的时候,就可以把他收了。”

张昌至此还有什么可说的?只能眼看着妻子被吞噬,那可怕的小东西又向他爬来。他闭上眼睛默念各路神仙佛祖救护,忽然想到思凌上头。

他喊出了“救命”两字,脑海里转的全是思凌的影子。如果思凌没有死……

响应他的呼救,思凌冉冉登场!(此处应有鲜花泡泡灯光音乐全套特效。)

没错!思凌就用烟花诀幻变出来的特效加持,帅帅的重新出场,带着全套自己人原地满血复活仇恨加成,一举干翻了反派道人、碾碎了道具小恶煞、拯救了无脑配角龙套。

但见她伸出两指,于眉心处捏出耀眼金针,捏着剑诀,幻化成莲华宝剑,从剑锷中弹出剑刃,耀眼金芒好比金龙翻腾,须臾把建道人杀成一摊臭水。简直是帅呆了。

其实她一开始就能干掉建道人。但如果只是干掉而已,像张昌等一干没脑的还要以为她杀了好人、害了婴儿。

因此思凌将计就计,先下线,等着坏人自己暴露,她就好打怪了。

最后是全村人跪地相送,还要请问她的名字,好请长生牌位供奉的。

思凌就把她前世的真名、今世的公主封号奉告:思凌二字。

于是此村镇从此一直供奉思凌上仙的长片牌,据说大有灵验,渐渐传到外村,也都这样供奉起来。以后大约可以跟“妈祖”之类同为一景。

思凌等人到了海滨,遇见海盗的迎宾船。这些海盗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跃龙帮。有地利之便,朝廷根本管不了。

有时候朝廷来打,他们就缩回岛上,看朝廷松懈了,又来骚扰。朝廷也很为难。如今本地的官员索性龟缩内陆,而滨海的住民跟海盗们保持和平,双方倒也处下去了。

海盗有一些东西,可以卖给海民。而海民生产出的一些东西,也可以卖给海盗。出海的定期给海盗缴保护费。

那海盗在陆上如今也设有工作点,譬如采办处、迎宾处。

譬如厉花城如果真的来投靠亲家,就可以先拜访迎宾处。迎宾处往海盗岛上传信,就可以把人接上岛去了。

如今思凌等人也先去迎宾处。迎宾处传了信,岛上开船来接。

海边的人一见那船只,都啧啧称羡:“哇!竟然是大当家亲自来的!”

原来那船的款式,只有跃龙帮大当家才能用。就好像龙船一样,是专属的。

金乌母事先提点思凌:“厉花城对跃龙帮的描述,不尽不实。他除了说苏权跟大当家的好客、并且一定要他加入跃龙帮,其他细节说得很少。这大当家的,能当上这位置,一定有他的厉害之处,小心为是。”

思凌自然省得。她看那大当家,肤色黎黑,仿着皇帝的式样,穿着五爪金龙石青褂,但没有袍子,下头像所有渔民一样打着赤脚,方便活动。

她并没有嘲笑这样的装扮。这个人又要面子、又注重实惠,其实是很难打交道的。事实上,相处久了之后,思凌听说有人对大当家的评价:他要有求于你,礼贤下士,你就算得罪了他,他也唾面自干;你要是对他没有用了,他砍你的脑袋下来,也不会眨眨眼睛。

至于苏权,住在海上久了,肤色也是变黑。面貌还周正,只是眼神有些儿太过机灵了。思凌不太喜欢。

这些人欢迎了思凌,说早听说她的事迹了——其实她做的各种事,哪里都传得很快?主要还是青巾军头领的头衔在,他们以礼相待。

思凌把血铁交给苏权看,代金乌母向他致歉,说金凤钗被炼进了铁里。

苏权对一柄钗子倒不甚在意,道:“几两金子,炼了就炼了。只是厉兄没有亲自来,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做海盗的了吧?”

思凌实诚,把那血铁再给他解释一下:“有特殊的功能。”

就让他们试着击打血铁,那铁就发出怪异声响。人人掩耳道:“可怕可怕。”

连大当家也道:“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响声。”又想起:“可是把它拿来用。有敌人来时,打铁发出声响,敌人就受不住了。”

就有人提出:“那打铁的人自己也受不住啊。”聪明些的道:“把它悬起来,让风浪自然击打出声,就不要紧了。”

思凌看他们一个都不能发掘出血铁在怪声之外的妙用。她向苏权道:“不知龙钗能否发出这样的怪声?”苏权摇头道:“从来没有过的。大约是金乌母炼出的奇效。”

他这意思,一是奉承金乌母、结个交情。二来么,看大当家想拿了这血铁用,怕金乌母因对这血铁也有功劳,听大当家要白拿,会不高兴,所以提醒一句。

思凌则是真信了苏权对血铁奇效一无所知、而金钗在他手里也从没有过异常。她笑道:“其实这血铁除了苏当家的钗、金乌母的铁之外,在下也有贡献。”

众人都问:“你有何贡献?”思凌便道:“我注入了真力。”

她持铁在手,聊作演绎,令血铁忽作高声、忽作低声,还能定点爆破,运作自如。观者诧舌,试取血铁依样照作,思凌任他们传试,一个都不能做到这点。

血乌母又在旁边帮腔道:“材料是偶得苏当家金钗相助。老身做成容器。这贯进的真力,却是青巾思头领的真本事,别人学不来的。”

众人瞠目叹服。大当家却除了瞠目之外,更有一番计较:只怕思凌本事太大,到跃龙帮来,要另有所图的。

思凌又问苏权要那龙钗来看。苏权果断答应了,不过笑道:“这是订亲信物。思头领送还了我们的凤钗来,又要龙钗去,那是我娶我们家盼盼的。”

不但思凌听了尴尬,大当家也不乐意:我本来就担心这家伙要不要来抢我们的家业,你转头就跟人家攀亲事,是几个意思啊?想勾结女婿把你捧成大当家是不是?你个狼子野心的东西!

苏权不愧是个人杰,立刻就把口风转了:“不过思当家已经有妻房了。唉!我们盼盼连做个端水的侍女都够不上咯!”这话不好接,思凌也就没接。

苏权真的到后头,叫人把小姐的龙钗取了过来。那龙钗一遇凤钗,立刻锵然和鸣。思凌再把烟花诀打上去,立刻龙腾凤霫。

思凌收服了金鸣诀!九诀相生相克。这金鸣诀恰与烟花诀相克制。如果平常时候遇见,是要打个你死我活的。

所以江湖传言:九诀不好收集。尤其想在一个人的身上收集满,那就更难了。

谁知思凌运气好,先是收伏了烟花诀,并且已经会应用。然后遇上那金钗的一半。是前辈得金声诀的,没有守住,与人殴斗而死。

那场打斗说不得也惊天地泣鬼神,破坏力太强了,连个骨灰都没留下。

也就是在场人佩戴的金子,被熔成了金水,流到地上凝成了金块。

后来有拾荒的拣到这块“狗头金”——就是传说中原生态的大块金矿石。金匠把它炼出来打成了金钗。金声诀受同质载体感应,当时就进入了金矿石中歇息,后来就住进了金钗里。

那金钗原是分成两部分,可以拆开来做成排簪用。苏权分一股去给厉花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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