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熵减文学 > 灵异 > 地狱的13张契约 > 第353章 双重危险

地狱的13张契约 第353章 双重危险

作者:地狱中的废物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5-02-11 00:47:58 来源:平板电子书

虽说在刚进楼道的时候,众人仗着里面有触摸灯,人又多,而且好在女同事面前逞逞能,所以还不感觉害怕。可是当他们下到16楼、15楼的居然隐约听见了某人哭声!而哭声传来的位置就似乎就在自己等人脚下不远处!

但从这类似哭声的声音,宋磊他们一时间分不出是是男是女,是老人还是小孩儿。

女同事小夏此时真的害怕了,有些慌张地问其他人是不是也听见了某人的哭声。

另外一名男同事小张道估计是楼外传进了的风声。

众人一想也对,比较现在是1月底;一月中旬到二月中旬是津滨市最冷的30天。这个类似人哭的声音也未必不是外面刮进的西北风。

想到这点,大家的心里稍微踏实一些。

宋磊、小高他们下到第15层快要到那最诡异的14层时,那个仿佛哭声的声音变得更大、更真。4人值得硬着头皮快步下去。

不过人类有一个不好的通病,那就是越害怕的地方还越想瞅一眼,就好比看恐怖片一样。你明明害怕,还想拉个同伴一块儿陪自己就伴儿。也算是不作死就不会死那种。

14楼的楼道通口10年来一直被铁栏门紧锁,里面还有一道木门用于遮挡视线,并且传说还在里面供奉着佛像镇压。

下到14楼时,楼道内的哭声瞬间消失了。

正因为有着反差,众人还特意停住脚步朝铁栏门那里张望一眼……

不看不要紧,一看就令在场的4人吓得魂飞魄散!

只见不知什么时候,14楼的铁栏门和木门被打开了。这还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里面居然站着一个看不出相貌的红衣长发女鬼!

它的脸当时是被脑袋上的长发遮住,连一丝的面孔都看不见。

宋瑜、小夏他们之所以能看清对方是红衣长发女鬼,也是因为依靠楼道内的感应灯。

几人那时连叫“妈呀”,在反应过来后连忙朝楼下跑去。可是就在跑了没过几层时,楼道内的感应灯突然灭掉了,导致几人在惊慌之下全部把楼梯踩空,滚了下来!

不幸中的万幸是,当时在值夜班的2名大厦内巡逻的保安听见了他们的声响,找到了4人。并且立刻拨打120把宋磊等人送进最近的第一中心医院。

诡异的是,当保安发现他们时,楼道内的感应灯又恢复原样!

2名保安在听小高、小夏喊道14楼的铁栏门是打开的,甚至里面还有长发红衣女鬼时,顿时也吓得不轻。

值得一提的是在津滨日报大楼里当保安比其它地方的工资略高一些。这里普通的楼内巡逻保安每个月的工资大致在3500上下,外加工作时管一顿饭,给上五险。待遇方面简直比刚毕业的某些普通研究生找到的工作还要好。

不过,保安也是人,不是钢铁侠;饶是只有2层楼的高度,他们一时间也不敢上去。14楼作为津滨日报大厦闹鬼的主战区,这时大家都知道的事,就算是专门保护大厦、拿这份钱的保安们也特别避讳,能少去那里巡逻就少去。

犯不着最后因为这点工资把命搭里。

后来两名保安通过对讲机又喊来了2名同事,这时有了4个人,胆子就打了不少。终于往14楼方向慢慢打着手电爬去。

毕竟是保安,要是4个人都不敢过去看看,估计到了明天一早,几人的工作就算干到头了。

等到4名保安蹑手蹑脚来到14楼时果然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虽然没有见到宋磊他们说的红衣女鬼,而且铁栏门也是紧锁的,可是……可是里面的紧锁的木门确实打开的!

“李哥,这里面没啥东西,先下去吧。”

“好的!”

“俺觉得也是!”

“吆西!”

见此情景,4名保安个个心照不宣地快速折回楼下。

就这样,等救护车开来时,报社的负责人也几乎同一时间赶赴过来了,命令在场众人一定不能把这件事情透露出去,否则后果自负。

但话是这么说,这种事情能不让前来探望的亲朋好友们知道嘛~~其实负责人的意思就是千万不能让媒体知道,影响报社的正常运营。

好在到目前为止,网上和微信朋友圈还没出现相关消息。

报社的领导已经把此时封锁起来,那14楼的铁面和木门再次被固定锁死……

而受损的宋磊、小高、小张、小夏(作者懒得起名)他们4人的伤势并不严重,只是挫伤、扭伤而已,没有伤及骨头。有个10天半个月就能全部恢复。

4人大概要在医院住上两、三日,反正住院的花销都由单位全额报销。

报社那边也派出几人的上司在上午的时候,在医院看望4人伤情,说一些“希望你们尽快能回报社”“报社需要你们这些人才支撑”“这件事一定是你们看错了,不要四处宣扬、散播”等这些官面话。

“鱼儿鱼儿,这件事你怎么看,表哥都听你的~~”以抽烟为借口的苏宇凡,对宋瑜使眼色叫到了病房外商讨事件。

“表哥……不是、宇凡呀,看来事情真让洪鑫和闫磊他俩猜中了。我正好是灯下黑,光顾着回家的兴奋,没有考虑到这方面。

不过没想到咱们仅用了半天时间,就找出疑似灵异事件的线索,这可比当初预期的还有快~!

我先给洪鑫通个电话,让他们知道咱这里的事情,看看洪鑫和闫磊是如何分析的,给他们个筹划方案时间。”

………………

铃铃……铃铃……

“恩?是宋瑜打来的……喂宋瑜,怎么了?…………是么…………唔、原来如此…………恩,好的知道了……有新的情况及时联系~!”

洪鑫挂断电话后,对坐在自己对面正在用餐的闫磊介绍道:

“真让你说中了,这次的地狱任务似乎真是围绕宋瑜展开的……”

接着她把宋瑜在电话里说的大致景况复述给了闫磊。

他们2人此时早就已经从网吧出来。因为这附近都属于津滨市的市中心商业区,周边有不少餐厅饭店;因此2人便找了一家特色西餐厅解决晚饭问题。

闫磊和洪鑫整个下午都是在那家网吧度过的。即便是以闫磊自称其‘电脑技术不错’,也没从网络和微信上找出任何关于津滨市灵异事件的靠谱传闻。

当然,津滨市的日报大楼闹鬼事件他本人和洪鑫也见到了,不过那消息已经传了10来年,根本说明不什么。

但在私人方面,闫磊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那就是苏宇凡的国内a级逃犯身份。

并且他在查询苏宇凡的逃犯身份时,毫不避讳坐在旁边的洪鑫;同时闫磊还给她看自己诈骗犯的身份。

他本人不属于网上可查的a、b级逃犯。因为那些都是对身背命案的罪犯设定,而他“只是”诈骗而已。

这年头一次融资诈骗上亿的都有,几千万的更常见。闫磊这1千多万,说多不多,说少绝算不上。一般这种案件警方最快都要拖个1、2年才能找到罪犯。

因为网吧不一定会同公安部联网,而上午的那家威斯汀五星级酒店绝对会。所以他敢名目长胆拿着幻化的身份证来网吧。

更主要一点,他现在的身份是执行者,就算此刻立即被这里的警方抓到了;只要洪鑫、宋瑜他们一完成地狱任务,闫磊自然也就消失在津滨市。闫磊是怕死,但不代表胆子小。反正以他的罪过还谈不上枪毙。

苏宇凡就不同了,如果发现时反抗的话,当场被击毙不是没可能的。他的性质可是太恶劣了。

看着苏宇凡在公安部网上的犯罪资料,就算是以闫磊的定力和洪鑫的冷静,此刻也不由得咋舌。

苏宇凡居然背负5条人命!并且其中一个是他的父亲!!

弑父恶魔啊!!

闫磊扪心自问,就算换做自己,除非是他的父亲要害死自己,否则他也不会干出这种事情。

洪鑫这里,本来近段时间对苏宇凡已经有了极大改观。她原本最多以为对方在现实世界杀2、3个与自己有仇的人也就顶天了。但此时看到网上登记的逃犯资料,那些对苏宇凡的好印象瞬间清零。

“……是么~果真让我料中了。既然那里有苏宇凡和宋瑜暂时蹲守,我们就分析一下继续了该如何进行。”闫磊用餐桌上的餐巾擦了擦嘴道。

“唉~~这回有的头疼了。地点设在现实世界的闹鬼大厦里,同时,还有道具方面的限制……”

………………

“报告~!”

“请进~!”

“邓局长!”

“怎么了小李?”

“据咱们的报警中心来电,说在本市的一家网吧发现一名在逃通缉诈骗犯!”

此时在一间宽敞的办事室里,一名30多岁身穿警服、警衔为2级警督的青年男性,正向一名坐在办公桌旁办公的40多岁警衔为2级警监中年人汇报情况。

“恩?说说具体的情况。”被唤作邓局的中年人倒是一副淡定的样子说道。

“那家网吧的系统是与公安部联网的,该网吧的工作人员在为其登记身份证的时候,发现对方一男一女2人中,其中的男性为联网登记的诈骗犯。

因为当时网吧的那名网管怕给网吧惹麻烦,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在2人走后才拨打的110报警电话。”叫做小李的警察看着手中的纪录介绍道。

“唔、说说对方的情况。”邓局开口道。

“是。该逃犯姓名闫磊,男性。身高1米85左右,体重约75公斤,籍贯XX市。之前为XXX市一家理财投资公司的老板,其实该公司属于典型的皮包空壳公司。他专门以为客户搞融资理财为由,诈骗了50多名群众百姓共计1300多万天chao币。同时还发现其以前在另外省市建立的公司,同样有个诈骗行为;不过都是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导致受骗百姓只能在当地所在派所备案,但无法掌握确凿证据对其正式批捕。

闫磊于半年多前被XXX市的警方通缉,此人极为狡猾,有数次从当地警方的眼皮底下逃走情况。”

“哦~~”听此,这个邓局长似乎对闫磊有了几分兴趣,而后对着小李缓缓说道:

“既然对方如此狡猾,可不能让他再从津滨市溜走了。李队长~!”

“在!”小李立刻站直身板朝对方敬礼。

“从各个路口及其所住酒店旅馆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他的踪迹后,暂时先不要打草惊蛇,看看他来津滨市到底想要做什么,他身边究竟还有哪些同伙。

如果他是想来津滨市逃亡的,就立即缉拿他;倘若是再次实施诈骗的话,等摸清一切再一网打尽!这可是个不大不小的功劳。”

“是,邓副……邓局!”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