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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最后修仙者 第171章 你嘛,我看你缺个家

作者:吃土君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5-30 19:43:53 来源:平板电子书

“老公,姑苏偏南,温度要比云海高,我给你准备清冷的衣服。”

“老公,这卡里有些钱,你别亏待了自己。说是让你打前站,其实只是让他陪晴儿他们去而已。”

“对了,还有这些……”

两天后,湖畔别墅里,夏依人围着叶冲,叽叽喳喳,絮叨的像个老妈子。

而神车五菱荣光,别说后备箱了,除了前排座椅,整个车厢都被行礼塞满。

这还不包括夏依人偷偷塞在他钱包里的几张银行卡。少说也得有一千万,这让叶冲哭笑不得。

“老婆,你不会是怕我去了姑苏,就不再回来了吧?”叶冲将夏依人拥入怀中。

夏依人娇躯颤栗,却是一声不吭。显然是被叶冲猜中了心思。

美眸中,更是泛起星点泪光,透着难言的不舍。

叶冲抱的更紧了,“我说过,你是我叶冲的女人。而老婆啊。你忘了吗?小鸟依人,你是依人,我是小鸟啊,小鸟依人,是不可能分开的。”

瞬间,夏依人被叶冲逗的破涕为笑。

可旋即,夏依人便俏脸一红,她明显的感觉到,从背后抱紧自己的叶冲,某个部位已经……

“老婆,小鸟现在想跟依人在一起~!”

声音在耳边响起,卷起阵阵温热气浪,搜刮着夏依人耳蜗,顿时让她毛孔舒展开来。

“这次去姑苏,时间不会太短,所以嘛~!”

不等她反应过来,夏依人便觉得天旋地转,却是被叶冲拦腰抱起,塞进了神车五菱荣光的副驾驶。

“你~你打算干嘛……”

双耳滚烫,脸颊到香颈都是红晕一片。

“嘿嘿!从云海到姑苏,可是有四百多公里呢~既然你不能陪着我,那就让……好不好~!”

“不好~~!”

夏依人连忙摇头,可哪抵得过叶冲的骤雨疾风。

破旧的神车五菱荣光,“吱呀”、“吱呀”,车架都轻微却极富韵律的颤动起来。

别墅外,湖水旁,湖畔的几侧,还有不少散步的路人。

这是高冷的美女总裁,第一次野外尝试,却好像为她打了新世界一样,紧张又刺激,害怕又激动……

一曲浅吟低唱,冲淡了别离的不舍,唯有那刚才一幕幕温存的画面。

辞别夏依人,叶冲开车上路。

车上,除了夏依人大包大揽塞进来的行礼外,还有一些吃食,两天的份量。

从姑苏到云海,只有四百多公里,便是驱车赶路。也不过四五个小时。

但叶冲还是准备了吃食,因为十三年前,他从姑苏到云海,足足走了四天。

从哪里来,今天要回哪里去。怎么来的,便要怎么回。

他要走一次十三年前的来路,见一些十三年前的旧人,以善意还善意。

而今日的第一站,则是十三年前的终点站。

便是物是人非,便是故人已逝,叶冲依旧要见。

第一站,泠山公墓。

李青的父亲,也就是叶冲口中的李叔,就葬在那里。

泠山公墓是云海市最好的公墓,一块最小的墓地都要三十多万。李青自然买不起,但那是以前。在青武门创建后,李青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自己老爹远在荒郊野岭的孤坟,迁到了泠山。

一个多小时后,叶冲来到泠山公墓。

提一瓶老酒。带两束祭花,走过一座座静然墓碑,站在陆风碑前。

“老大,我回来看你了。”叶冲笑了笑。

“前阵子想下去陪你的,可是老天爷不给咱机会。派九天玄女来帮咱。你说气不气?”

“所以嘛,那瓶万窟山的好酒你丫就崩给我留着了,自己喝吧。因为呐,那次不死,小爷我叶冲。以后就再也死不了了!”

“猫有九条命,我叶冲有一万条!”

絮絮叨叨,说一句,斟一杯。

说完,横斜于空。酒水洒地。

说陆雨和陆叔,过的很好。

说宁野却是更好,父亲宁晋为了开展业务,已将集团总部迁到云海,新家就是陆家旁边的别墅。那栋曾刁难陆叔。最终却被安杰赶走的那栋。

说赤耀……星星火种,已经点燃,终有一日,必定燎原。

说自己……泱泱华夏,唯他叶冲。最无敌,也最风流!

说完时,老酒刚好洒尽。

放下一束祭花,只带另一束,往公墓深处走去。

那里有人在等他。十三年前是他叶冲来到云海见到的第一个人。十三年后,是他离开云海,辞别的第一个人。

李青,和墓碑上一张苍老却慈善的笑脸。

碑上一行字。

【李林虎之墓】。

名字俗气,人却能让叶冲铭记一生。

“啥时候来的?”叶冲朝李青点了点头。把祭花放在碑前。

“刚到。”李青跟着点了点头,碑前,已经有一束花了。

“嗯。”

穆然回应,将两束花摆正,叶冲后退三步。

屈膝。跪地,磕头。

李青站在一旁,没有阻拦,只是默默看着。

常人眼里,他李青也许是个傀儡,也许是叶冲的小弟。可他自己清楚,他不是什么小弟,因为他跟叶冲是兄弟。

没有血缘,却胜似至亲的兄弟。

三拜,九叩。

最后一拜。叶冲埋头于地好长一段时间,这才抬起头来。

再看向墓碑上那张笑脸时,叶冲双目湿润。

“李叔,小冲子不地道,这才来看您。”

一句话后。却又是三拜,又是九叩。

再抬头,脸颊上已是两行清泪。

江州在华夏南部,常年不见雪。可十三年前的冬天,却是出奇的冷。却是好大一场雪。

整个姑苏市,都白雪皑皑,路上行人都不见几个。

叶冲来到了姑苏市,见到了此行最后两个人,李林虎和李青。

当时的叶冲。就跟他自己说的一眼,是个比乞丐还不如的垃圾。

刺骨寒冬,穿的是短衫短裤,一双鞋破旧有洞不说,一身更是脏兮兮的,蓬头垢面。

却是难掩那小脸上的紫色。

冷的发紫,若是再喝不上一口热水,便是叶冲不乐意,这姑苏市都得成为他此行的终点,还是生命的终点。

是李林虎,一个杀了一辈子猪,一个被佛家视为注定要入地域的屠夫,救了他。

大雪漫天里,李林虎牵着同样脏兮兮,可看起来却比叶冲强了无数倍的李青。说了第一句话,“小子,你命真硬,这都死不了。我杀了大半辈子猪了,都没见你这样的。”

说完后。李林虎二话不说,买了快烤地瓜,递给叶冲,又找店家要了杯热水。

等叶冲狼吞虎咽吃完,李林虎说了第二句,“无家可归的话,就跟着我吧,肉铺缺个伙计,青子缺个兄弟。你嘛,我看你缺个家。”

话语朴实,语气调侃,严寒雪天,却暖的叶冲心都化了。

一块三块钱的烤地瓜,一杯不花钱的热水,一个长的满脸横肉却是菩萨心肠的屠夫,一个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同龄男孩……

让孤魂野鬼的叶少冲停下了脚步。

反正走下去,他叶少冲也是死,那就留下吧。

李林虎说出了第三句话,“你叫什么?”

“叶冲,叔,我叫叶冲。”叶冲想都没想。

世族将他逐出家门,更要他不能以世族身份过活。那他就改名。

但姓氏,不能改。

叶不仅是世族之姓,更是他父亲的姓。

三句话,留下一个人。

那一天,江州再无叶少冲。那一天,华夏多了个叶冲。

从十岁到十七岁,整整七年,叶冲就是守着肉摊活下来的。

他每每想起李林虎那句【肉铺缺个伙计】就觉得扯淡。这哪是有店面的肉铺,明明就是一摊位,还是一天天要被城管抓的路边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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