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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历史 > 蒙冤入狱,我破案成神你跑什么 > 第三百二十一章:任何可能都可能会是线索

刚激动地问完,小福王又猛醒自己问傻了,赶紧补充。

“是不是凶手用了一只兔子,将豆豆给引走了?因为这儿只有这些陈旧的兔子脚印,再新鲜的都没有了。只有好多鼠类的!”

师傅的疑问,一定会与案情有关,对吧对吧?

对!

叶风点点头,赞许道:“推测得不错。那你再看看那些陈旧兔子脚印之间的间距,还能不能再看出来什么?”

小福王听问就趴去了地上,脸都快贴去了地面,最终,还是摇了头。

这次,他彻底什么都没能看出来了。

叶风见他实在为难,刚想出声为他解惑,脑中一转,决定再“为难为难”小徒弟。

“你去捉一只野兔来,再买只家兔来,放在这儿,看看它俩的区别。”

人教人、话教话,教不会。让其自己动手实操,一次就能记一辈子。

小福王听话地去了。

叶风也没走开,直接席地而坐。

结果,他的这个问题引得戚钧和温开文,也细细去琢磨起那些兔子脚印来。

叶风也不阻拦,由着他们一边看、一边商量着嘀咕,自顾自就闭眼打起了盹儿。

不过只有两息,他就听到戚钧道:“是家兔留下的。小福王推测凶手用兔子引开凶手的话,修远并没有反驳。”

“那凶手不可能带只野兔子来,免得事情不可控。再有,看这只兔子经过的附近,青草都有被其给啃噬过。”

“只有家兔,才不怕人,才会被捉了换个地方后,还有闲心啃啃青草。”

“咱们跟着脚印走,就能找到豆豆被人带走的地方。不一定是凶手,也有可能是人拐子。”

找到真正出事的地方,再朝四周围扩散搜寻,一定会有所发现。

温开文迟疑的声音:“过去这么久了,能在这儿发现几个兔子脚印已是难得,再想要依此追踪,没可能了吧?”

叶风听不下去了。

他动了动枕在脑后的胳膊,出声提醒道:“脚印不重要,重要的是兔子哪儿来的?去村里问问吧,看豆豆失踪前两日,有谁家的兔子丢了。”

兔子是家养的,带走豆豆的嫌疑人,如果是有预谋的,肯定就有提前接近和观察过这个村子的人。然后就有针对性地偷了谁家的兔子,以吸引豆豆。

就查豆豆失踪当日和前一日丢失的兔子。如果确实有人家丢失,再顺线查那两日之内进过村的陌生人。或不是本村之人。

总会有人看见过什么。

“如果还有人什么都不肯说,就一边出重赏、一边封村。”叶风决定双管齐下。

八名被害人、八个村子,温开文查案之时,问来问去没有一个人说有见过可疑之人,这里头要没人说谎才奇了怪了。

底层百姓们都怕事儿,不愿意担事儿,那就把事儿闹大,刺激他们一下,应该会有人站出来的。

“你这是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啊?”戚钧来了句。

叶风无语……这个直肠子的豹货,知不知道旁边还有个温开文在?

“你别胡乱理解我的意思。百姓们对于邻居、熟人,都有一种不可置信的感觉。”

“比如:我们把歹人的特征公布出去,有人看见了,发现和自己的亲人、好友,或者邻居符合,就会不敢相信。”

“‘哎呀,不可能是他嘛,他平时一点儿也不凶,还是个好人呢。’啥啥啥的。因此,被查问到的时候,本能就会帮忙隐瞒。人情关系嘛。”

“但我们要说:我们找的不是歹人,只是找个能帮助到我们破解案情的知情人?目击者?甚至可以说其是个好人,我们要赏赐其等等,那就一定会有人说了。”

“去试试吧,兔子不会自己跑到这儿来。他们有提供线索的义务,否则受害者承受的每一道伤痛,都有他们给的。”

知情不报,叶风愿意将他们视之为同案犯、协助犯处理。

只是碍于他们都出自“人情世故”,所以只能诱使他们说出来,而无法加诸以惩罚。

或许……也是因为没有惩罚的缘故吧。

想想就操蛋,叶风侧翻个身,继续打盹。

戚钧则摆了摆手,令小张带一队红鱼卫,去往村里照叶风说的做。

小张脑子灵活,接令便招呼弟兄们,顺便道:“可以再加一条:说是能帮他们找回丢失的兔子。再多赔偿给他们一只。”

把叶风又给听无语了。

那岂不是家家都要跳出来说自家丢了兔子?然后小张说只有一家丢了,那家家都要互相揭发、互相补刀了。

那才真真是……

不过,叶风并没有出声阻止。

有的时候,少一事儿,不如多一事儿,乱中取索,没毛病。

但戚钧不太能理解了。

看着小张带人走后,叶风就听见戚钧疑惑地问自己:“兔子的脚印不重要,那你为什么还要让小福王去比对?”

这是戚钧不相信叶风只是想让小福王比对一下、家兔和野兔啃草有什么区别这么简单。

叶风不睡了,坐起身,屈着一条腿,将自己的想法一一说给弟兄们听。

“第一:嫌疑人,不管是拳杀案的凶手,还是只是单纯的人拐子绑匪,在带走豆豆的时候,兔子所跳的方向,一定不是歹人挟持豆豆后离开的方向。”

“那么,我们就能排除掉一个方向,只往另外三个方向推演。说白了,我也不清楚一个家兔在野外环境里,在不受惊扰的情况下,能活动出多大的范围。”

“如果我们能确定,这几个脚印中,有哪个是兔子最后的脚印,就能用它的方向,反推一下歹人离开的方向。”

“这是有点儿大海捞针的感觉,但只要有可能,咱们就得试一试不是?”

“第二:我的确是想让小福王学习一下区分野兔和家兔的脚印、以及它们啃食野草习惯的不同。”

“第三:歹人会带走豆豆,但不会带走兔子。那被扔下的兔子被谁给捉走了?”

“根据这些青草被啃噬的痕迹,捉走兔子的人,与豆豆失踪的时间相隔并不太长,那捉走兔子的人,就很有可能看见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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