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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网 > 都市现言 > 极品狂医倾天下 > 第七十五章 因为心动,所以心痛

只见墙上贴着一张皇榜,皇榜的大致意思是说:为了将元祈太子的黑色肌肤变白,诚挚邀请天下医者来参加此次大赛,从中选出最优秀的医者为元祈太子医治皮肤,要求参赛者有二品以上炼药师的勋章。若能将元祈太子的肌肤彻底变白,赏赐黄金一万两!并且可以向皇室提出一个要求!

一见皇榜上的告示,火绯月两眼都快发直了!

黄金一万两啊!

发财了!

可以向皇室提出一个要求!

那她可以直接要求元祈将金元珠送给她。也不用真的嫁给他了。退一万步讲,就算元祈不肯将金元珠送她,她也完全可以以治疗皮肤为名,接近他的胸口,暗中偷偷下手啊。

如果只是简单地成个亲,拜个堂,她火绯月倒还无所谓,可是自从上次元祈告诉她,要想得到金元珠,不但要嫁给他,给他生一窝的宝宝,而且,还得一生一世待在他的身边,永不分离。

天哪!地哪!人世间还有比这更恐怖的要求了吗?

人生最可贵的便是自由,一旦失去了自由,那简直比死还痛苦,元祈他到底有没有脑子啊?两个好端端自由自在的人,干嘛非得像两个蚱蜢一样拴在一起,还一生一世永不分离,那索性还不如一刀杀了她来得痛快。

不管怎么样,这次的医术大赛,是一个绝妙的机遇,不但可以赚到一万两黄金,还可以像皇室提一个要求,最重要的,还可以趁机接近元祈的胸口,火绯月心中偷笑着,暗暗下了决心:此次医术大赛,她非参加不可!

她相信,凭她的医术,一定能够将元祈太子的肌肤彻底变白的。

自从前几天,元祈提出那个交换条件后,便闭关修炼了,或许,他是在刻意逃避,怕火绯月反悔,亦或者是怕自己反悔,总之,他的心中非常矛盾,索性将自己关进修炼室,眼不见为净,因此,昨天,火绯月当街扑倒云牧凡的事情,虽然闹得轰轰烈烈满城皆知,但是元祈却毫不知情,等到元祈知道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了好些日子了。

时间一晃而过,这些日子以来,火绯月每天刻苦钻研,也查看了一些古籍,原本想要研究一下摄魂之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然而,她翻遍古籍,发现,古籍之中,对于摄魂之术的记载,非常粗浅,几乎都是一笔带过。

仰望夜空,火绯月黯然神伤,早知道会有今日,当初就该跟离殇好好学习一下摄魂之术,就算不能学得很精深,只学个皮毛也好啊,总比现在束手无策得好。

这件事情对火绯月的刺激很大,从此以后,当她一有机会再学一门技艺的时候,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投身到新知识的学习中去,就算那门技艺看起来根本用不着,她也会全力以赴去学习。残酷的现实教育了她:多学习一门本事总是好的,平时多学一些东西傍身,关键时刻才能够帮到自己。

这是火绯月走向强者之路的又一个觉悟与成长,在往后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中,终于让她成为了举世瞩目光芒四射的绝代佳人。

就在火绯月废寝忘食地研究着该怎么对付那个杀人恶魔的时候,京城中,关于暗夜陌迷恋玫瑰的传闻还在沸沸扬扬地上演着,暗夜陌几次想要敲开火绯月的房门,进去好好解释一番,但是每一次,他修长的双腿就好像灌了铅似的,怎么都迈不进去,只是每晚静静地守候在火绯月的屋顶之上,透过天窗,贪婪地望着床上那个朝思暮想的可人儿。

事实上,连暗夜陌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在默默等待,他希望有一天,火绯月能够忍无可忍地跑到他的面前,悲愤欲绝痛不欲生眼泪汪汪痛哭流涕大吼大叫地指责他,辱骂他,甚至殴打他,怎么样都好,就是不要像这样,面无表情无动于衷怡然自得地忙碌着自己的事情,仿佛他就是个路人甲,无论再多的花边八卦,统统与她不相干。

因为有这样的期待,所以暗夜陌始终没有行动。然而,他注定了是要失望的。火绯月是什么人?什么样的大风大浪她没有经历过?一个连自己的身躯都舍得放弃的人,还有什么事情是她舍弃不了的?也许,火绯月对暗夜陌确实是有些感情的,但是,对她而言,感情毕竟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她不会花太多精力在感情上的,特别是,面对这样的流言蜚语,她唯一想要做的,就是将对方彻底清除出自己的脑海,不管曾经有过多少美好的回忆,统统遗忘。

可惜,暗夜陌对火绯月还是不够了解,于是,暗夜陌的追妻之路,注定了是艰难的,坎坷的,布满荆棘的。

布置豪华的石室内,一个风姿绰约的红衣女子正坐在一张石凳上,把玩着手中的毒蛇,她的对面,坐着一个姿容清绝的男子,男子长发及腰,黑眸如潭,肌肤,比那雪山上的冰莲花还要晶莹,无论是石室内的夜明珠,琉璃灯,还是紫珊瑚,玉如意,统统无法盖住男子的绝代风华。

“我一直以为,除了炼药,应该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吸引你的注意了,可没想到,你居然会亲自上门找我。”女子杏眼含笑,那笑容,满是嘲讽。

“这些年来,你杀的人够多了,该收手了吧?难道你要将全天下的人全都杀光了你甘心么?”男子深吸一口气,幽深的眸子深不见底,那浓浓的哀伤,仿佛千年冰川一般,永远都萦绕其中,无法融化。

“呵呵,收手?”闻言,红衣女子素手一甩,原本被她抱在怀中的毒蛇应声倒地,脑浆迸裂,她拿起桌上香气扑鼻的粉色手绢,若无其事地擦了擦手,扬眸冷哼道:“在我杀青丽青敏的时候,怎么没听你说叫我收手?现在怎么突然之间想做好人了!我看,你是看中青秧了吧?”

“没有!”男子俊美的脸色微变,毫不犹豫地否决道,“青秧是陌的女人,我不希望陌难过。”

“是吗?”红衣女子冷笑连连,“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你的心,为何会痛?云牧凡,你要自欺欺人到什么时候?”

绝美男子,也就是云牧凡,闻言大惊,幽潭般的眸子中闪过一阵慌乱,随即黑眸微垂,长睫覆盖住他此刻所有的情绪,他深吸一口气,淡淡地否决道:“没有的事,你别捕风捉影乱猜疑,我的心,早就死了,痛,那是什么样的感觉?一颗死透了的心,怎么可能还会有感觉?”

“云牧凡,你就别再强撑了,当初,是你心甘情愿让我在你的心中下了摄魂咒,凡是触碰到你的身体的女子,全部都能被我感应到,也全部都死在了我的摄魂咒下。这一点,你很清楚,只不过,有一点我忘记告诉你了,凡是被我下了摄魂咒的人,除非一辈子清心寡欲,过着像和尚一样的生活,否则,一旦动情,摄魂咒便会发作,心,便会像万蚁钻心一般绞痛。”红衣女子的唇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她冷哼一声道,“云牧凡,一直以来,你的心,从没发生过绞痛,所以,一直以来,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这一点,只是,最近,你的心,却越来越不安稳了,绞痛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了。虽然你医术高明,但是,摄魂咒产生的剧痛,却并不是药石所能医治的。”

“蓝若苹,你好毒!”云牧凡闻言,俊美的脸上凝满愤怒,“若依那么善良,怎么会有你这么狠毒的妹妹!?”

“别跟我提姐姐!”红衣女子,也就是蓝若苹,闻言大怒,颤抖着双手控诉道,“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提起姐姐?要不是因为你,姐姐会死吗?你为什么还活着?痴情男子不都会殉情吗?你为何不去死?”

“我为何不去死?”云牧凡清绝的脸上笼上一层浓浓的悲哀,他苦笑着道,“是啊,我为何不死呢?与其活得痛不欲生,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你杀了我吧!”

云牧凡幽潭般的黑眸一闭,脖颈一伸,一副求死若渴的模样。然而,原本应该淡然无波的心,却在此刻传来阵阵如烈火焚烧般的绞痛。

他的心,不是早就死了吗?为何此刻还会痛?难道说,在这人世间,还有什么他放不下的东西么?

“哈哈哈哈哈哈!”蓝若苹见状,发出发疯般的狂笑,她颤抖着一只手,指向云牧凡的心口处,嘲讽着道,“此时此刻,你的心,为何会如此狂躁如此不安?一定很痛吧?你舍不得死,你根本就是舍不得!你之所以一心求死,只是希望我就此收手,不要去伤害青秧。没想到你居然如此在乎她!姐姐死的时候你不去殉情,现在为了青秧,你居然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己的生命!哈哈哈哈哈!太好笑了!姐姐,你看到了吗?这就是你深爱着的男人,你好不值啊,姐姐!……”

明明是在大笑,但蓝若苹的脸上却早已挂满泪珠,她胡乱地擦干脸上的泪水,浑身发抖地指着云牧凡道:“你想为那女人去死,我怎么可能成全你?你走吧,不用来求我,你那心上人,厉害着呢,我多次使用远距离摄魂咒全部失效了,好几次靠近她,也都被她察觉了。不过,不管她有多厉害,她都必须死,你还是早点买好棺材为她收尸吧。相信等她死后,你的心痛病就会不药而治了。”

云牧凡闻言,心,再一次绞痛起来,这些日子以来,只要一牵涉到青秧,他的心便会莫名其妙地痛,之前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经蓝若苹一番冷嘲热讽后,他终于明白,原来,这是因为心动。

因为心动,所以心痛!

这些年,死在蓝若苹的摄魂咒之下的女子数不胜数,他从未插手过。再多的人死在他的面前,他也毫无感觉,他的心早就已经死了。直到青秧进入他的视线。

一开始,对他而言,青秧只不过是他的好友暗夜陌的意中人罢了,他从未想过要去插上一手,更何况,他早就答应蓝若苹,此生绝对不会爱上任何女子,所以,他是非常超脱地看着暗夜陌越来越深地陷入情感的泥沼,偶尔,他甚至还会幸灾乐祸一下。他真的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自己也会一头栽了进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也许是在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被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清灵的气韵所迷,只是,那时候的他,只是被吸引,还没有到深入骨髓的地步,所以,那个时候,他的心也从来没有出现过绞痛,后来,对她越是关注,心,越是沉沦。当他在大街上被她扑倒的时候,他的心,便彻底沦陷了。他真的没有想到,一个女子,居然可以胆大妄为到那种境地,既不顾虑名节,也不在乎生死,第一次,他有了心慌的感觉,害怕她像所有靠近她的女子一般,在瞬间死去。可是,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她居然没有死,不但没有死,而且,在面对蓝若苹三番五次的摄魂咒,她居然全部安然度过,这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强悍,令他心生崇拜,压抑在内心的情感,更是像火山喷发一般,一发不可收拾。直到,他的心脏传来阵阵绞痛,他才意识到,原来,这份感情,已经无法全身而退了。

若依,对不起!

“你快走!别在我的面前思念那个女人!”见云牧凡幽深的黑瞳中满是情殇,蓝若苹气得将楠木凳上的琉璃灯全部打碎,火焰四起,顿时从偏室涌出很多奴仆,面无表情地灭火。

这些奴仆,都不是正常人,早就被蓝若苹摄取了心魂,有点类似于生化危机里面的那些丧尸,只会做一些简单的操作,功能类似于现代的机器人。

见蓝若苹接连发狂,云牧凡捂着心口,急速离去。他并不是惧怕蓝若苹,只是,这个女人太过狠辣,手段也是层出不穷,若再刺激到她,不知道她会想出什么恶毒方法来对付青秧,以她的个性,同归于尽都有可能。

果然,云牧凡一离开,蓝若苹便服下了一大把增强精神力的丹丸,原本,她根本就不需要服用这类丹丸,只是,最近太过频繁使用摄魂咒,早就打破了一天只施展一次的原则,如今的她,一受刺激就会对火绯月下手,只是,屡战屡败。因此,这些增强精神力的药丸,她就好像是吃豆子一般,吃了一把又一把。

这类药丸,虽然对于提升精神力有奇效,但是吃多了,却非常伤身体,就跟兴奋剂一个道理,短时间的提升,对身体的伤害却异常强大。因此,在医药界,这也是一种禁品药丸。只不过,此时的蓝若苹已经彻底失去理智了,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什么理智过,只是之前的敌人都太好对付了,没有将她的这种疯狂个性逼出来罢了,现在遇到了像火绯月这样的对手,一定要赢的心占据了整个大脑,对她而言,就算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只要最后赢的那个人是她,她也在所不惜。

吃完了提升精神力的丹丸,蓝若苹马上集中心力,专心对付起火绯月来。

正盘腿坐在床上潜心修炼的火绯月,突然感到大脑仿佛被铁锤击中一般,早已经验丰富的她,马上意识到凶手又开始施展摄魂之术了。

“该死的魔鬼,到底有完没完了啊?”低咒一声,火绯月屏气凝神,让自己的脑海中一片清明,无喜无悲,无分别心,无是非心,无欲亦无求。

随着时间的缓缓流逝,豪华石室内的蓝若苹,“噗”地一声吐出大口鲜血,整个人彻底湿透了,那是由于耗损太多精神力才导致的,不过她显然很不要命,继续吞下提升精神力的丹丸,继续施展摄魂术。

与此同时,火绯月也好不到哪里去!

火绯月的浑身,也彻底湿透了,很明显,最近几次的摄魂术,对方是拼上了老命了,不但间隔频繁,一天好几次,而且还一次比一次强悍,幸好她的精神力实在太过逆天,才能活到现在,只是,精神力的厮杀,不同于其他,损耗的能量,非常庞大。

原本,火绯月差一点点就要突破到内劲第七重了,却因为这场精神力的比拼,硬生生地无法突破,还差一点点就要退回到内劲第五重去了。幸好她平时炼制了不少神丹妙药,才终于保住了内劲第六重。

经过了好几次的反复,每次都以蓝若苹的失败而告终,终于,蓝若苹累得彻底昏死了过去,而火绯月则还吊着一口气,距离昏迷也相差不了多少了。

困,非常非常困,每次昏睡袭来,火绯月都用匕首割伤自己的手指。俗话说,十指连心,就是用这种疼痛的方法,火绯月才支撑了下来。

此时此刻,她的精神力已经极度低迷,若在这个时候昏迷,那万一对方再次施展摄魂术,那自己的小命就真的不保了。这和睡着了不一样,睡着的时候,人的精神力是饱满的,一有风吹草动,便能将所有精神力调集起来,积极备战。所以,再苦再累,她也不能再此刻昏睡。

任由猩红的鲜血滴落在床榻上,火绯月盘腿凝神,闭目修炼,保持最佳状态等待恶魔的再一次摄魂袭击。

可是,等啊等,那头痛欲裂的感觉却没有再次袭来,而火绯月的精神力却已经有所回转,她欣喜地弯起唇角,随手从床头柜中取出几粒补充真气的丹丸,正准备走出房门,叫连翘那丫头炖点鸡汤什么的给她补补身子,却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争吵声。

“快让开!”那是元祈的声音。声音霸气而狂躁。

“小姐在房间里闭关,任何人都不得打扰。”那是连翘的声音,声音虽轻,却非常坚决。

“你这丫头到底懂不懂事啊?”元祈气得跳脚,若不是看在青秧的份上,他早就一拳揍过去了。

“为小姐尽忠,这是我做丫头的本分,我哪里不懂事了?”连翘虽然害怕元祈,但是该坚持的原则还是拼死坚持着,无论如何,他是绝对不能让太子殿下闯入小姐闺房的。小姐再三交代过,除非她自己走出来,否则,任何人都不能进去她的闺房的。

“你这个白痴,你以为你家小姐真的是在闭关修炼吗?”元祈大声怒吼道,“你上当了,你家小姐是在闹情绪,连房门都懒得出了,还不准任何人进去,铁定是想要在里面自杀,你还碍手碍脚地推波助澜,你是想让你家小姐死得快一点吗?”

连翘闻言,吓得魂都没了。在院子里踱过来,走过去,口中还念念有词地道:怎么办?怎么办?她就说嘛,陌少爷突然之间移情别恋,是个女人都受不了。虽然小姐是元祈太子的未婚妻,但是,她看得出来,小姐的心,应该是在陌少爷的身上,如今,陌少爷被那个叫玫瑰的青楼女迷得神魂颠倒,整个京城都震惊了,可是小姐却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该吃吃,该睡睡,还搞什么闭关修炼,实在是太反常了,难道真的像太子殿下说的那样,小姐躲起来自杀了?

“小姐!”连翘被吓得不轻,眼泪好像泉水般直涌,哭哭啼啼朝着火绯月的香闺而去。

在房内将一切听得一清二楚的火绯月,满脸黑线,连翘这丫头,虽然忠心,但是也太好骗了一点,元祈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让她惊慌失措到这个地步。

事实上,火绯月是误会元祈了。刚才的一番话,都是元祈发自内心的,他是真的担心火绯月关起房门搞自杀,他的这份真真切切的担忧,感染到了连翘,所以连翘才会跟着一起担心火绯月自杀的。

可怜的元祈,一番真心,却被火绯月误会成了欺骗连翘的鬼把戏,真是比窦娥还要冤啊。

就在连翘准备用力推开火绯月的房门的时候,房间的门却咯吱一声打开了,火绯月一脸疲惫地扬起双眸,淡淡地道:“连翘,我没事,你让太子殿下回去吧。”

“啊!小姐,你流了好多血,衣服也全部湿透了,这还叫没事?”一见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的火绯月,连翘吓得失声尖叫,“太子殿下果然没有说错,你真的偷偷躲起来搞自杀,呜呜,小姐,你怎么这么狠心啊,你让连翘怎么活啊……”

面对连翘的失声痛哭,火绯月仰天无语,心中暗想:幸好奶妈不在,要不然,不知道该乱成什么样子了。

“连翘,你误会了,我没有……”火绯月正要解释,却被赶上来的元祈一把搂进了怀中。

“秧儿,你怎么这么傻,为那样的人自杀,不值得。”元祈漆黑的脸上凝满心疼,轻声斥责道,“你不是还要拿到我的金元珠救人吗?就这样死了,那等着你去救命的人怎么办?就算你不珍惜自己,也要为那个人想想啊。”元祈一脸心酸地劝解道。

他没有想到,当他出关后,京城,居然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而最为著名的一件事,便是青秧当街扑倒云牧凡了,可是令人震撼的是,青秧居然毫发无损,彻底破解了云牧凡的诅咒,这事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更有人突发奇想,说那是因为青秧小姐是云牧凡的真命天女,所以才能毫发无伤。而另外一件传得沸沸扬扬的事情便是暗夜陌迷恋玫瑰这件事情了,虽然,元祈很讨厌暗夜陌,但是当他听到暗夜陌有了新欢,他不但没有开心,反而非常生气,因为他担心,青秧会受不了。在他看来,青秧应该是很喜欢暗夜陌的,暗夜陌的突然背叛,将给青秧带来莫大的打击,一个不小心便会自寻短见,因为从古到今,很多女人便是死在情殇之下的,为情自杀的女人,几天几夜都数不完。

元祈的担心不无道理,只是,他未免太过小看了青秧。

确实,青秧曾经为情自杀过,也就是天雷阵的那一次,她不惜自毁肉身决绝离去,但是,她之所以那么做,主要还是为了报答恩情,不想再欠对方什么,一死抿恩仇。而暗夜陌则不同,毕竟,在青秧眼里,暗夜陌顶多只不过是一个曾经追求过她的男子罢了,感情还没浓烈到让她因为他的背叛而选择自杀,她火绯月怎么可能脆弱到那种地步?

“殿下,你误会了,我没有要自杀。”火绯月将元祈迎到院子中的小花园,两人在石凳上坐好后,火绯月吩咐连翘去准备一些水果糕点,两人一边品尝着美食,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秧儿,你刚才说,你没有要自杀,可是你的手……”元祈小心翼翼地问道,深怕触动火绯月的伤心事。

火绯月一脸无辜地举起手,拿起绣帕擦了擦手指上的鲜血,轻笑着道:“殿下,拜托你用用脑子好不好?连翘那丫头爱胡思乱想,你也跟着犯傻啊?你什么时候见过有人自杀的时候刺手指尖的?须知十指连心,自杀的人要是这么做,恐怕会疼得放弃自杀了吧?”

元祈一脸心疼地拉过火绯月的手,火绯月原本想要将手缩回去的,但挣扎了一下没有成功后,也就任由元祈拉着了。

自从上次元祈跟她提到那个交易之后,元祈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再似之前那般霸道,变得越来越温柔了,这让火绯月有点吃不消,她宁可元祈凶神恶煞地对她,也不希望他如此深情绵绵地凝望着她,因为她不想欠下任何感情债,她来北真国,就是为了金元珠,一旦金元珠到手,她势必要离开的,一生一世的承诺,她给不起,深情款款的凝眸,她更害怕去面对。

“是我傻,是我笨,我该相信你的,你那么在乎那个昏迷之中的男子,为了他,你不远千里来到北真国,为了他,你甚至还愿意嫁给一个你不爱的人,早就已经心有所属的你,怎么可能会为了暗夜陌那个混球而自寻短见呢?”元祈收回那深情款款的幽深黑眸,浓而黑的长睫覆盖住他清亮的眸子,也掩去了他所有的情绪。

火绯月闻言,心中有点酸疼,这样的元祈,令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站起身,望向满园盛开的鲜花,深深地吸了几口清凉的花香,浅笑着道:“殿下,其实,你是一个很完美的男子,听说,在你全身被烧黑之前,是个风华绝代的美男子,现在,皇帝和皇后张贴皇榜,为你寻找名医治疗你的肌肤,我相信,等你恢复容颜后,会有很多姑娘喜欢你的……”

“听说?”元祈如黑珍珠一般的双眸突然间发出电石火光,如墨汁一般的黑手一把抓过火绯月白皙的柔荑,一脸震惊地道,“你不是一直在京城长大的吗?怎么会说是听说?在我的肌肤变黑之前,你应该是亲眼见过我的才对,何须听说?”

火绯月闻言一愣,随即马上清醒过来,忍不住低呼出声,心中更是懊恼万分。

没有想到,她火绯月居然也有说漏嘴的时候,都是那个元祈,老是一副深情款款可怜兮兮的表情凝望着她,害得她一时之间情绪受到了波动,一不小心便说漏了嘴。这元祈也真够人精的,反应居然这么快,现在怎么办?得赶紧把话说圆了啊,否则一旦被元祈发现真相,那后果不堪设想。

“是这样的。”火绯月一边说,一边努力地思索对策,“我前阵子不小心摔下山崖,头部有点受伤,所以,有些事情有点不记得了,太子殿下以前长得怎么样,我真的记不起来了,毕竟,那时候,我们也没什么来往不是么?虽然我没有见过变黑前的太子殿下,但我相信,那一定是俊美无铸的,绝对可以迷倒一大片姑娘的。”

火绯月一边拿那些老掉牙的理由来搪塞,一边转移话题,顺便拍拍元祈的马屁。

果然,元祈马上就被转移了视线。

“你前阵子摔下山崖了?严不严重?要不要紧?”元祈霍然站起,一脸紧张地道,漆黑的双手在火绯月的脑袋上仔细检查着,深怕火绯月落下什么后遗症。

“没什么大碍,只是忘记了一些事情罢了。”火绯月尴尬地笑笑,再接再厉劝解道,“所以啊,太子殿下,等你恢复了往日的绝世容颜,还愁讨不到老婆吗?到时候恐怕整个京城的姑娘都要围着你转了。”

“可那都不是你!”元祈打断火绯月的话,坐回石凳上,苦笑道,“我根本就不想再浪费时间治疗我的肌肤了,这些年来,父皇和母后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医术大赛,请胜出者为我治疗,可是结果你也看到了,我的肌肤依旧还是那么黑,这些年,我早已死心了。”

“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就放弃了呢?”见元祈一脸的无所谓样,火绯月转身坐回到石凳上,柔声劝解道,“之前治不好,并不代表以后也治不好,也许今年你能遇到个云游四海的绝顶神医也说不定啊。”

元祈闻言,黑眸微垂,幽幽地道:“你很在乎我的肌肤么?是不是只要我变白了,你就会心甘情愿留在我身边?”

火绯月闻言满脸黑线,心中暗想:谁在乎你是白是黑了,姐只在乎那一万两黄金,还有皇家允诺的一个要求,顺便还可以借此机会看能不能偷到那粒金元珠。所以他才会煞费苦心劝解元祈接受治疗啊,要知道病人的配合与否,对治疗是有很大影响的。

可是,她的一番好意,竟然被元祈扭曲成那个样子,火绯月真的非常无语。

“白也好,黑也好,那都是你,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世人往往注重这个皮相,所以,对你而言,自然是变白的好。”火绯月轻声解释道。

她不想骗她,她是真的不在乎元祈是黑是白,在她眼里,人的外表就跟新鲜蔬菜一样,过不了多久就会枯萎了,如果不努力修炼的话,再美的容颜,也只不过是一副臭皮囊罢了,等到灵魂一离开躯壳,别说是臭皮囊了,估计只会剩下一副骸骨吧?连皮都找不到了。只是,世人往往看不到这一点,被眼前的光怪陆离迷惑着,根本就不理解生命的真谛。

元祈闻言,又惊又喜。望向火绯月的眼神更加炽热了。

“世人与我何干!?”元祈一把拉过火绯月,紧紧地抱在怀中,深情款款地道,“我唯一在乎的,只有你。”

火绯月被抱得有点手足无措起来,她正想要挣扎,却听到一阵脚步声突然响起。

“有人来了。”火绯月赶紧将元祈一把推开,强作镇定地道。

元祈也不反抗,任由火绯月将他推开,乌黑如墨的唇角微微上扬,如黑玫瑰一般的唇瓣,轻轻碰触到火绯月微微发烫的耳垂,低声道:“等没人的时候咱们再继续,我先回去了。”

一听元祈要走了,火绯月顿时心情大好,若再被那样深情款款地凝望下去,她真担心自己会神经衰弱,她忙不迭地站立起来,热情洋溢地送元祈出门,深怕慢一步,元祈就改变主意了。

元祈见状,摇头苦笑,虽然心中难免失落,但想到来日方长,他也就不再纠结了。

刚刚送元祈来到院子门口,便与凌紫烟和连玉枫撞了个正着。姐弟几个见面,自然有说不完的话,元祈非常识趣地便自行离去了。

发生那么多事情,凌紫烟和连玉枫始终不离不弃地站在火绯月这一边。

在火绯月看来,凌紫烟,确实是一个值得深交的好姐妹,按理说,她当街扑倒云牧凡,身为云牧凡未婚妻的凌紫烟,应该第一时间跑来兴师问罪才对,可是,凌紫烟不但没有责怪她,居然还感激她!感谢她破解了云牧凡身上的诅咒!而且她相信,只要不信邪,就不会被邪物打败,那些一开始就害怕担心的人,还没战斗就已经输了。

虽然,火绯月并不十分赞同凌紫烟的观点,但是,一个女人,能有此度量有此胸襟并且不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这是火绯月非常欣赏的。因为怕凌紫烟担心她,所以很多事情,火绯月选择了沉默,没有将真相告诉凌紫烟。

凌紫烟和连玉枫的到来,为枝繁叶茂的院落增添了不少的欢声笑语,姐弟三人,吃吃喝喝聊聊,顺便研究一下医术,那轻松惬意的感觉,令火绯月暂时忘记了心头盘踞着的无数烦心事。

时间过得飞快,眨眼又是好几天过去了,眼看着五月初月即将到来,关于医术大赛的消息也早已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医术大赛,火绯月是铁定要参加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她手上什么勋章都没有,看来,得跑一趟炼药师工会了。

医术嘛,关键是有病治病,没病防身,要勋章干什么?只是,皇榜上规定:要想参加此次医术大赛,必须具备二品炼药师的身份,若没有炼药师工会颁布的那个勋章,她便无法参加医术比赛,所以,就算她再不屑这种虚名,也不得不跑一趟炼药师工会。

打定主意后,火绯月换了一身鹅黄色裙纱,一身清爽地朝着炼药师工会而去。

炼药师工会,她自然是不知道该怎么走的,问了不少的人,才终于辗转来到了炼药师工会的大门口。

当火绯月来到炼药师工会的时候,发现工会门口居然排着长长的队伍,打听之后才知道,这些人都是来参加考核的。

望着长长的队伍,火绯月轻叹一声,非常低调地排在队伍后面。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她现在可是大名人了,为人处世应该低调一点,免得一不小心又上了头条,虽然她本人并不怎么在乎,但是,最近元祈的情绪有点不稳定,能不刺激他还是不要刺激他了。

就在火绯月非常低调地排队等待之际,门口走来两个清绝脱俗的绝美男子。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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