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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游戏 > 1936国足在柏林奥运 > 第321章 吹罚奥运会决赛的中国人!

篮球队首场比赛惨败日本,当时甚至被观众视为输掉“一国尊严”的一战,当时的人,谁能想到这只主教练缺席后军心涣散,赢一场后必然输,不断降入败者组的球队竟然能一路杀入决赛?

“中国军团的100枚金牌,也抵不过三大球的一枚金牌”——后世的中国之所以那么看重大球项目,尽管所谓的“三大球”除了足球其他两项在世界范围内的流行度很一般:英国流行的“三种球”是足球、rugby、板球,美国是美式足球、棒球、冰球,德国是足球、手球、曲棍球,但可以确信的是,集体球类的运动的确最能考量一个国家的整体运动水平,也最能说明一只球队的战术、协作、对抗能力。

要不然,为何中国代表团在后世已经取得了那么多傲人的成绩,仍然给人“体育不强”的错觉,集体项目往往只能靠女排来撑门面,女足、女篮也只能回忆往日的余晖?

对于这个时候的体育迷来说,一只球队就是一个国家与民族的缩影,场上的每一次斗争都好比是战场上的直面交锋。陆逐虎一个人即使再强,取得的金牌数再多,他代表的也是他个人。只有当他身在足球队中,取得一场又一场胜利,才会最大限度地让所有人感受到来自同一片热土的荣耀!

比赛尘埃落定的那一刻,兴奋的观众蜂拥进入场内,将牟作云和王玉增两位今天比赛的大功臣举起来庆贺,董教练因为久病初愈,大家就没有难为他。

陆逐虎没有参与其中,他只是找到董教练,给对方建议道:“今天主裁的几个争议点最好都要向组委会好好说明一下,不是我们小器,该是‘职业’的地方我觉得还是职业一点好……”

今天的美国主裁判总体来说表现尚可,也没有刻意偏袒墨西哥队,只是在对方落后分差上双后有一些“宽大处理”的地方,从情理上说也还算说得过去。可陆逐虎就不同了,经过后世那么多大赛的判罚,知道因为中国人的“宽宏大量”,赛事的举办方与裁判组往往有恃无恐,欺负的就是你,你能去哪里说理?就像本届奥运会,如果不是陆逐虎和小花在场,用铁证指出裁判在拳击比赛中严重的误判,以中国代表团的这些官员的作风,肯定是“我国以和为贵”不了了之了。

从现在开始,就要让凡是出国参加比赛的中国运动员,都养成锱铢必较的习惯,凡是有争议、可以模棱两可的地方,都跟他们较真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知道中国人既不傻也不好惹,以后谁还敢怠慢你?

当然如果举办方是韩国那就是例外,毕竟人家大韩民国有一套自己的游戏规则,其他国家弄不懂的地方还多着呢……

董教练点头表示认可陆逐虎的观点,就裁判方面而言,也认为这次美国来的几个裁判都称不上是美国最好的裁判,业务水准还有待提高——董教练以一副“春田学院学长”的口气评论他的“学弟”们,谁还能不服气……

只是陆逐虎觉得,人家那是控场型裁判好吧,总要给你们找个平衡,不能让比赛过早失去悬念——深谙后世NBA各大金哨的门路了。是的,说的就是你,CP3同志……

……

柏林奥运会篮球比赛第一次成为奥运会上的正式比赛项目,世界各国、21支球队经过一番规则极为复杂的角逐,8月7日到8月13日间进行了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半决赛,比赛多得只要不过早淘汰,基本上都碰了一遍……技术经验是不是都交流到了不得而知,反正脸都碰了个半熟。最后美国队和来自亚洲的中国队队进入总决赛——恰好这两只球队在此前的比赛中还没有碰上,而且比较一下双方的赛果,中国队竟然足足比美国队多打了一倍的比赛,就没有休息过,美国队都是一次过,什么狗屁对手都砍瓜切菜一般,至于决赛碰到的中国队……

呵呵,对手是谁重要么……

这时候的美国队比后世梦之队甚至优势还要大,毕竟别人还想听听美国人说这项运动到底是怎么玩的呢,老美说有这么个规则,那大家都照着做好了……

关于14日举行的篮球决赛,比赛本身因为实力的差距似乎没什么可关注的,倒是裁判的人选问题让奥组委好好讨论了一番。谁来执法奥运会历史上的第一场篮球决赛?

这是一个荣耀。

可也是一个考验,无论是对裁判本人、国际篮联还是奥组委来说——顺带一说,国际篮球联合会即FIBA,1932年才刚刚在瑞士的日内瓦成立,

一开始叫“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顾名思义,其实还只是个草台班子,好不容易才跟奥组委协调将篮球加入到奥运会中,谁也不想主裁判喧宾夺主,或者表现拙劣,把好不容易鼓捣出来的新项目搞砸了,那到时候“草台班子”也要完蛋……

中国也是这一年刚刚加入的国际篮联。

裁判人选倒是不缺——在半决赛之前就有很多国家的裁判报名,因为给东道主面子,所以早先就决定好,篮球决赛由德国裁判执法,结果几场比赛一吹,球队纷纷表示德国人的技术水平太差,根本不适合篮球这项运动,你们还是乖乖去开德国战车吧!国际篮联上来就挺没面子,暴露了对篮球现状一无所知的事实……

其实可不止德国,欧洲裁判在此前的表现都不咋样,篮球项目传入欧洲的时间不长,欧洲裁判自己还没怎么摸清美国佬三天两头瞎改的规则呢……

美国的裁判水平和他的篮球水平一样,自然是大家公认最高的咯,但为了避嫌,肯定不能使用美国裁判了——什么?你说为什么知道美国人会进决赛,这不是废话么……

这时候,国际篮联就注意到了中国队的副教练舒鸿了,因为他之前表现很得各球队好评,而且肯定是利益无关的第三方,篮联官员灵机一动,不如让这个大家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国家在地图哪个位置的舒鸿来做第一届奥运会篮球决赛的裁判?

可是那时候中国篮球队还在胜者组败者组的比赛中沉沉浮浮,大多数人都对中国人的水平很是怀疑……

这时候,一位德高望重的大佬驾临柏林了,篮球史上除了迈克尔·乔丹基本上没谁能挑战这老大爷的地位了,甚至乔丹也不行,因为老大爷会说:要没有老子发明这个球那么你们这帮卵球玩个球……

这位自然就是篮球的发明者,奈史密斯老爷子了!

美国的篮球,其实是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的这位仁兄发明的,1891年,奈史密斯还只有30岁,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当一个体育教师,当然咯,他的这所学校就是以后大名鼎鼎的春田学院了。因为地处美国东北,跟我大东北差不多,冬天漫长,天气寒冷,没啥可玩的,去玩垒球、橄榄球、足球……

你是想冻死我们吗?!

奈老师想起小时候玩的“赶鸦子上架”的游戏:一个卵石,看谁能先丢进一个凹洞里就算嬴(别骗我,这特么不是弹珠么!!!)他就用足球代替卵石,将两只桃篮钉在键身房看台的栏杆上——

为毛后来篮筐标准高度是3.05M ?

因为春田学院的栏杆离地面3.05米……

将足球投入篮内得1分,看得分多少决定胜负。于是世界上第一场篮球比赛就在董教练、舒主裁的母校春田学院进行了,比赛十分激烈,结果是1比0……

呵呵,不要奇怪为毛比分这么低,因为桃篮有底,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时间都没花在爬梯子上了……

可只投中一个球说明命中率也确实太惨……

学生们很热爱这项运动,就用我们的体育老师名字来命名吧——称之为“奈史密斯球”,但奈史密斯自然不认同(说我是球?),后来冠之以“篮球”之名。

再次重复一遍,有什么好玩的,中国人没两天就知道而且开始玩了,篮球也不例外。甲午战争的后一年,美国人来“李昂”博士来天津公干,和他的小伙伴表演了篮球。中国人一看有点意思,那我们也来吧——于是,篮球运动在奈史密斯博士发明它之后的第四年,义和团还没闹,八国联军还没来,大清朝还健在老佛爷也精神着的时候,就传入了中国——这时候甚至篮板还没有发明呢……

奈史密斯老爷子自己也当过教练,不过水平不咋地,执教堪萨斯大学失利场次比胜利场次要多,不过他有个徒弟弗里斯特·艾伦,弗里斯特·艾伦又有个徒弟阿道夫·拉普,阿道夫·拉普有个徒弟叫帕特·莱利,就是湖人队Sho time那位了;弗里斯特·艾伦还有位徒弟叫迪恩·史密斯,这位就更厉害了,指导过两个人,拉里布朗和迈克尔乔丹……

这个时候奈史密斯身体还算健康,威望也最高,只要他拿意见,那自然是谁也不反对了。

组委会征询他的意见,奈史密斯老先生在候选人名单中随意扫了一下,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就是他了!”

看到老爷子的人选,篮联的人有些为难道:“可是……”

他是一个中国人啊……

虽然他确实表现得不错,可中国人,呃……

老爷子却不打算做别的决定了,很干脆地说:“舒鸿是我的学生,我向你们保证,他是最合适的决赛裁判。”

……

是的,在原本的历史上,奈史密斯老先生也是很快就做出了他的学生,来自中国舒鸿主罚决赛的决定。

在旧中国,早期的体育比赛并没有“裁判”。谁看见犯规,喊一声就行了。到20年代的正规比赛,自然不能这么不专业,开始聘用外国人担任裁判,连裁判术语都是用英文的。

舒鸿在春田学院学习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他出生在上海,父亲是著名翻译家,舒鸿中大学就读于圣约翰大学,1919年开始在春田学院攻读体育专业,导师就是篮奈史密斯教授。1925年,他又在美国克拉克大学获得了卫生学硕士学位。回国后其实就想把正规规则带回国内,但是没有裁判资格——1928年,舒鸿准备考国际裁判,但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中国人体质差,不能做裁判。舒鸿心想这算什么理由!一怒之下将官司打到美国裁判会上去了,他要求从体能到体质进行综合论证,中国人是不是哪里比你们美国佬缺一块。美国裁判会没有办法,最后决定采用考试的办法优胜劣汰,试题都由“美国裁判会”提供,也由他们自己阅卷打分。中国派出4名选手参加,美国派出5名,竞争十分激烈。结果考试的时候,4名中国考生发挥出色,从对球的判断力到篮球规则,中国选手熟记于心,让美国官员无可挑剔。成绩揭晓后,四名中国考生都在80分以上,而美国只有一人及格……

是的,比什么都不要跟中国人比考试……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啊……

就这样,舒鸿从美国裁判会拿到了第一批国际裁判资格证书。

历史上,让舒鸿吹罚的决定也是有一些争议的,由中国人来做裁判,原本的决赛对手,美国和加拿大队员们都极不欢迎,有的队员当场断定:“从中国篮球队在奥运上的表现就可以知道,舒鸿肯定吹不好。”更有甚者直接讽刺说:“怎么能让‘病夫’来当裁判呢?”

但美国和加拿大两队教练却格外信任舒鸿——

美国的助理教练杜平正是舒鸿留学春田学院时的大学同学,师出同门自然知道师兄弟的水平,跟美国队员队员们解释说:“我了解舒鸿,还是他当裁判合适。”加拿大队的教练也曾看过舒鸿执法的比赛,他也认为:“舒鸿吹得相当公道。”得知了这位的光辉履历后,自然也就没多少话好说了。

原本的时空中,中国队各项都很惨淡,但是却争得了决赛裁判一职,堪称是一次为国争光的大事了,当时《申报》《新闻报》《大公报》等国内媒体都对此事做了大篇幅报道,中国代表团随团记者冯有真也在报道中写道:“裁判一职,由我国教练舒鸿担任,舒氏抵德后,经大会篮球委员会聘为裁判员,屡次执法,铁面无私,目光犀利,赏罚分明,极得好评。故决赛一幕,特聘舒氏充任裁判,极为荣誉。”

只是现在陆逐虎一搅和,决赛里也有中国队了——

那么,中国人是不是也该避嫌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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