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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网 > 历史 > 大明:我抢了朱重八饭碗 > 第三十一章 耍流氓的王鼎

王大娘自从晋升为太后,就安居在有穷寨的后山。

有穷寨的后山有一块肥沃土地,用来种植庄稼,每一亩一年的收成要比其他地方多上三成,这个多三成还是和南方土地相比,其意义非凡。

王鼎印象里元朝应是个经济政治文明全面退化的朝代,但现在他不得不承认,元朝在农业方面确实做出了贡献。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汉人农民,被活生生逼出来的“贡献”。

元朝北方每亩产粮二石左右,南方产粮每亩三石到五石上下,这简单的数字意味着元朝每亩产粮比两宋还要多上两层,意味着农民可以多收获五分之一粮食,更意味着土地里种出来的粮食可以多养活成千上万百姓。

但即使如此,元末依然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是因为赋税!

元末的土地税收几乎可以占到粮产一半,附加上各种千奇百怪的税收,百姓苦不堪言。

苛政猛于虎,这些多收获的粮食没有进百姓的口,却入了高官巨商的腰。

加上元末的天灾**,焉有不亡之理?

有穷寨的村民,不就是被这荒唐的赋税逼成山贼的吗?

任何一个人都会为元廷可悲的统治感到愤恨,这样的朝代,即使没有朱老八,也会有其他人站出来。

“你是赵敏?”

王鼎趴在竹楼门窗外,朝着屋里端坐在梳妆台前的妹子问道。

那妹子回头,瞧着王鼎这张日思夜想的可恶笑脸,脸色一沉,反手就将手中的梳子扔了过来。

这是后山李太后居住的竹楼,王鼎来时没碰到自家老娘,倒是看到一个正在梳妆打扮的俏妹子。

看到她的第一眼,王鼎就感觉有些熟悉,猛地想起在松竹山逃亡时似乎抓到蒙古姑娘,不就是眼前这人吗?

当时看到的是三人一马,王鼎带着青壮打了个伏击。最终这妹子被自己一箭射中,撞到石头上昏死过去。她的两个仆从被乱刀砍死,就地埋在了松竹山,那匹白马也进了众人的肚子。

当初亡命逃窜,留下这蒙古妹子想的不过是手里有张底牌,防止和鞑子对上时只能束手就擒。

后来横生各种波澜,又是成亲又是登基又是干架的,反倒忘了对方的存在。

幸亏王大娘顾着这个胸大臀翘的“预订儿媳”,要不然王鼎还真把她抛到九霄云外去。

“难怪那些白袍元兵会来有穷寨叫嚷着要什么穆小姐,原来还真是让自己给抓来了,这下乐子可大了!”

王鼎伸手稳稳地接过木梳,确定眼前这个人就是见过几次的蒙古妹子,脸上的笑容变成苦笑。

“我不是赵敏,我是李穆穆,你要干什么?”

李穆穆神情转变极快,竟然迅速地掩饰自己眼中的厌恶,立马装出楚楚可怜的模样,王鼎瞧着心中惊愕。

李穆穆身上穿着不知哪来的襦裙,虽然显得破旧,但干净得体。之前这妹子女扮男装,梳着汉人头饰,穿着蒙古羊袄,不伦不类的。现在这样的装扮,反倒有些大家闺秀的风范出来。

加上她的容貌确实惊艳夺人,身形苗条,特别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灵亮慧黠。低头时,用衣袖半遮脸,盈盈双瞳不带泥尘气,水灵灵如秋水,妩媚而不娇情。

王鼎不得不承认,这是他前世今生见过最好看的眼睛。这是一双很有欺骗性的眼睛,王鼎相信这世上很多男人都无法抵抗有人用这样的一双眼睛望着你,这会让人不由地心生怜惜。

可惜,王鼎手中的木梳子在提醒着他,这妹子此刻的低眉敛目都是假的。

他单手撑着窗栏,翻身进入房中,绕着装模作样像个小羊羔的李穆穆,眼睛上下打量。

这就是赵敏的历史原型?

比起王鼎梦中女神确实不遑多让,但看起来还是太稚嫩了些,这里的稚嫩不只是身形,还有粗略的演技。

无论是之前拙劣的女扮男装,还是现在装出来的娇弱柔媚,都太稚嫩了!

吴梅花小鸭梨已经算是巨物了,但比起眼前这个李穆穆仍是略输一筹。想来应该是草原人多喝羊奶的缘故,王鼎嗅一嗅鼻子,还有淡淡的羊奶香味。

难怪之前女扮男装的时候,感觉这妹子不束胸,明明是束不住,这样的神器怎么能用布裹起来呢?简直是暴殄天物!

王鼎这样想着,脸色已经有些奇怪了,看起来,像是陷入某种不好的臆想中。

李穆穆嘴角微撇,紧接着脸上流出不安地神情,青葱十指绞着衣裙,低咬朱唇,眉目间的娇羞就连王鼎这个老司机都不由地怦然心动。

简直就是个妖孽!

“假的,假的,假的!”

王鼎不断告诫自己,刚刚那嘴角的弧度已经出卖了这妹子。

跟老子玩演技,你还是嫩了点。

“你要干什么?”李穆穆怯声问道。

王鼎抹了抹嘴角留下的莫名揦子,猛盯着李穆穆的胸脯,狠狠地刮了几眼。

紧接着坐在竹椅上,脸上摆出惫懒的欠揍表情,吹了吹口哨,嘴角翘起满是坏笑,调戏道:“你问我想干啥?嘻嘻,我想要你!”

李穆穆双手一僵,脸色煞白,整个人直接愣住了,这混蛋不按常理出牌呀!

这就是个粗俗的逆贼,不仅可恨,还特别无耻!看起来清秀文雅,实际上坏得流脓!

李穆穆在心中用尽所有脏话和所知道的所有刑法,将王鼎折磨个千百遍,这才恢复了镇定,怯怯说道:“什么是要我呀?”

“喷……”

王鼎一脸懵逼,瓦特?

你是卖萌吗?卖萌可耻知道不?

你是在诱惑本殿下吗?

李穆穆一脸好奇宝宝的模样,瞧着王鼎,眼眉流转,风情万种。

王鼎拍拍额头,貌似这个时候要还没有流行变成为爱鼓掌的意思。

“所谓的要呢?就是喜欢的意思,就是看起来顺眼,想要和她成为知己的意思!懂不懂?”

王鼎瞎扯,脸不红心不跳。

李穆穆的青葱小指捏着自己的下巴,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接着目不转睛地盯着王鼎,说道:“公子言重,公子喜欢小女,小女亦想要公子,还望公子不要捐弃!”

其实她的心中暗喜:“这小混蛋果然是登徒浪子,一见到自己就忘乎所以。正好,只要哄着他,别让这小贼坏了自己的清白,等这小贼迷了心窍,就让他放自己离开。

只要离开这里,以后有的是手段收拾这个小蟊贼!”

王鼎有些懵逼啦,小妹妹,你确定你知道要是什么意思后,不会想提刀砍死我?还有,这公子小女的说法不知道的以为唱戏文!

王鼎和有穷寨的村民接触惯了,这时代言语虽然和前世还有些不一样,但底层的差别不大。或者应该说,华夏辽阔的疆域造就了千万种语种,无论是哪个朝代,沟通上的障碍来自地域的胜过于来自时间的。

李穆穆的谈吐更接近这时代的官方话语,只是在王鼎听来,就有些别扭。

当然,一切的别扭在于那句我想要你。

一个清丽靓绝的妹子,面若红桃,坦然自若地讲我要你。

王鼎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再次崩塌。

这是故意的吧?

自带吐糟属性的王鼎忍着心中的别扭,忍住想要解释的**,想着将来某一天,这个赵敏的原型李穆穆,一遇见自己喜欢的人就来一句我想要你。

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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