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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科幻 > 死神黑线 > 第二卷大千世界篇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章自己的路

“他……出现了?!”天始祖居然在颤抖着。

他们一切力量之源头,都源自轮回海的一团黑雾。

当年,他们偷偷摸摸闯入轮回海尽头,将自己埋在那团黑雾的下方,才造就出无敌的天始祖身,对那个莫名存在的黑雾怎能不忌惮,不敬畏?很想得到关于它的一切!

真相是,原本的他们都死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黑雾在伴着早已变异的肉身。

一切力量之源头,天族诞生的原点,都出自那团黑雾以及被侵染的元起之地。

风很大,撕裂了天穹,血色浪涛溅起,像是有亿万强者化出身影,但最终又炸碎了,成为浪花,一片又一片残破的大世界在不断生灭。

死海,不宁静,仙帝献祭之地阴森无比,慢慢模糊下去。

风雪停了,天地间白茫茫一片,白的刺眼,像是举世缟素,有些惨烈,在无声的祭奠过去。

谭凌宛若一个死人,横躺在冰雪下,寒气虽刺骨,也不如他心中的冷,只觉得冰寂,人生失去了意义。

他与死尸无异,不想动,不想思,不想让心神复苏,只想这样寂静的躺在冰冷的冻土上,不愿醒来。

活着,对他来说是一种痛苦,有无尽的伤,他接受不了那些故人的死亡,更不能去想荒天羽与烟尘惨烈横死的画面,那些如刀如剑,每一次落下,他的心口都溅起大片的血,戮痛他的心,他的魂。

死去或许很简单,一切痛苦都可以结束,再也没有了伤感,不会再痛的发疯,然而内心最深处有他自己最为虚弱与模糊的声音再回响,我……不能死,还未复仇!

直到有一天,惊雷震耳,谭凌才从麻木的世界中回转一缕心神,冰雪融化了,他躺在荒芜的土地而缺少生机的土地上,天地立春,人生立志,谭凌被短暂的震醒。

但很快,他眼前便又是血一样的红色,一声长嚎,若野兽发狂,似疯掉的囚徒撞击监牢,他披头散发,单膝跪在地上,大口的喘息。

一朝朝一暮暮,全部浮现在心头,那种让他窒息的惨烈画面再次出现,让他发疯,让他嘶吼,然后,他踉跄着起身,在大地上奔跑了起来。

“我不甘,我不服!”谭凌在怒吼,他在奔跑,泪流满面,状若疯癫。

一片片荒芜的冰原被他甩在身后,他的背影拉的很长,但终究是渐行渐远。

大地无疆,这是最广袤的一片雪原,因曾有仙帝埋葬在此,冰雪下埋藏着无尽的尸骸,如今都成为了冰晶,寒光闪烁。

谭凌跑不动了,跌倒在雪地上,他披头散发,衣衫破烂,口中不断嘶吼着,泪水横流。

“为何要逼我?”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荒天羽死了,烟尘也死了,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恨啊!”

谭凌仰天长啸,状若癫狂。

雪地中,他一步步向前走,踏着雪地,与大荒中那些冰冷而死寂的尸骸为伍。

谭凌忽然止住了脚步,然后缓缓的坐了下来,泪水早已结冰。

大荒中很冷,但他却很平静。

这片大荒无人来过,他是一个人走来的。

他静静的坐在那里,口中呢喃:“大家都不在了,为什么我要活着?”

无论谁看到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彻底疯人,没有了精气神,有的只是痛苦与野兽般的低吼,眼神散乱,带着血色,可惜这个世界除了谭凌在无任何生命,就连一根草都长不出来,

谭凌跌跌撞撞的起身,大荒中没有道路,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冰雪融化,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了远方。

谭凌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终于出现了一片光秃秃的黑色山峰,他不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也不想去了解。

他一步步的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登上了黑色的山峰之巅。

山巅很平坦,很宽阔,他一步一步向前走去,最终停了下来。

谭凌开始挖,用手,用牙,用头,甚至用四肢一起挖,很快双手鲜血淋漓。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就是想这么做。

终于挖出了一个半米深的坑洞,他躺了进去,将土掩埋住自己。

谭凌闭上了眼睛。

天荒地老。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没有了饥饿感,没有了寒冷感,没有了痛苦感。

他像是进入了一个永恒的寂静世界。

他做到了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很快他又归于平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谭凌睁开了眼睛。

他低头看向双手,还有残血未干,又看向身上破烂的战衣,也有触目惊醒的凄艳的红。

终于,他哈哈笑了起来,笑到嗓子都嘶哑了,笑到眼泪都下来了。

“我还没死?”谭凌笑道。“为什么没死?”他喃喃自语,很快就笑了,没有什么理由,就是不甘寂寞,想笑就笑了。

大荒的寒冷依旧,黑色山峰上连草都长不出来,更是别说生命了。

但有一天,这一片大荒中,悄然诞生了一株生命之草,它是黑色的,很不起眼,刚萌芽时只有指甲盖大小。

岁月悠悠,转眼不知多少年过去了,这株生命之草终于开花了,花为黑色,开的极艳,在冰冷的大地中,迎着风雪,傲骨铮铮。

谭凌依旧躺在那个自己挖出的坑洞中,不知时间流逝,与外界隔绝。直到有一天,那株黑色的生命之草,在风雪中摇曳着,悄然来到了他的身边。

这株草,看似脆弱,却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它的根须在谭凌的身体周围蔓延,似乎在与他建立某种神秘的联系。谭凌原本沉寂的心,竟然因为这株小草的到来,而轻轻颤动了一下。

他缓缓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那株黑色的生命之草。它在风雪中傲然挺立,黑色的花朵在寒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向他诉说着生命的坚韧与不屈。

谭凌愣住了,他不明白这株草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更不明白它为何要与他相伴。但在这一刻,他感受到了生命的脉动,感受到了存在的意义。

他缓缓伸出手,轻轻触摸那株生命之草。草叶上的冰凉触感,让他的心神为之一振。他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

“你为何要与我相伴?”谭凌轻声问道,声音中透着一丝颤抖。

生命之草没有回答,只是在风雪中轻轻摇曳。但谭凌却明白了,这是生命的呼唤,是生命的共鸣。

他缓缓起身,凝视着远方。那片广阔的大荒,曾经埋葬了无数的尸骸,也埋葬了他的过去。但现在,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谭凌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沉沦下去。他要为了那些死去的故人,重新站起来。

最终的一战,所有人都死了,残活着的他,有什么能力去改变这世间?

但他不能就这样继续堕落下去,他要将这场仇恨全部洗清!!!

谭凌不知道那颗黑色的生命之草是否存在了多久,但有一天,那株草终于枯萎了。

当草叶凋零,在寒风中飞舞,最终落入大地时,谭凌感觉自己的心也跟着坠落了。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但那一刻,他仿佛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黑色的花朵在寒风中凋零,化作一片尘土。但谭凌知道,生命的火种,已经在他心中燃烧起来。

他不会忘记,所有人殒落的画面,连命运、先知、王峰、张云飞等都战死了,世间从此无永恒元祖与仙帝了,他一个人可以去对抗如滚滚洪流般的大势吗?

纵然成为永恒元祖,只身踏过去,也要被碾压成齑粉。

谭凌的心中充满了无尽的痛苦与愤怒,但他也明白,单纯的痛苦与愤怒并不能改变任何事实。他需要力量,需要变得更强大,才能够去对抗天族。

死去的都是什么人?都是一个个历史时期的天花板,都是一个个大世的主角,都是各自时代的最为璀璨的人杰,却在那最终一战中,全部殒落了。

那些人,那群映照在长空下的身影,是史上灿烂英雄的大集结,全部汇聚在一起,所有英杰齐出,可终究还是没有战胜天族,最终永恒元祖与仙帝殇,皆战死,英灵心愿未了,郁气冷了热血,堵了胸腔。

谭凌的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痛,但他也明白,哭泣和悔恨并不能改变过去。

谭凌一走就是百年,踏过残破的山河,走过破败的废墟,不知道这是哪一方大世界,赤地千万里,始终不见人烟与生命。

他在心中告诉自己,要扫平心灵中的灰暗,不要再颓废,终究要面对那血淋淋的现实,哪怕未来不敌,他也应该要振作起来了,大世尽葬去,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不起来复仇,还有谁能站出?

他对自己说,蛰伏,调整,适应,我终究是要站出去,要去面对天族,面对那片恐怖的元起之地!

什么形象,荣辱,这一路上他早已抛却了,想走就走,想倒下身躯就倒下身躯,因为这里无任何生命,没有谁会嘲笑他。

“举世万族生灵,曾经的英杰,几乎都葬下去了,只剩下我自己,怎能容我颓废?在这片残破废墟上,哪怕只余我一人,也终究要站出去!”

他的眼神越来越亮,心底中像是有一股火光在焚烧,通过双目映照出来,要焚遍诸天。

那是他不屈的斗志,是他汹涌澎湃的灵魂之光,熊熊燃烧,越发的刺目,耀眼!

千余年过去,谭凌的灰发变成了黑发,他似乎状态更好了。

“其实,我早已有了方向。”谭凌轻语,这些年,他大致确定了自己要走的路。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注定是一条孤独的路,举世茫茫,唯有只身独往。

他想找一个说话的人都不能,因为已经没有人了,一个人是那样的孤独。

谭凌穿过混沌区域,突破进一个崭新大世界中,并未见到丝毫的起色,到处都是断裂的高山,纵是数十万年过去,土层下也还保留着许多残墟,灵气干枯,世间再无任何生灵。

谭凌独自前行,他的身影在残破的大地上显得愈发孤独。然而,他的眼神却愈发坚定,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支撑着他。

他心头沉重,从此再无生命了吗?

谭凌徒步行走在大地上,跨越山海,寻找过去的痕迹,想触摸到残留下来的大道与规则等,但他终究是失望了,依旧只找到少许残碎的秩序。

谭凌在这个世界探索残墟,参悟自己的法与路,停驻了千余年。

修行路已断,但残存的人,开辟出了新的道路,科技文明,虽然很可观,但是当想到天始祖与天族仙帝的手段,谭凌轻轻一叹,这改变不了大势,这些科技远不如那个被葬下的时代啊!

某一日,在星空尽头,谭凌又一次撕开大宇宙界壁,离开了这一界。

谭凌一个人前行,又是数万年过去,他有些失望了,因为,始终不见春回大地,无修行在出世,越的发残酷。

在无尽的星空中,谭凌孤独地漂泊,每一次撕开宇宙界壁,都期待能见到那春回大地的景象,但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然而,他并未放弃,因为他知道,这是他唯一的使命,也是他活下去的动力。

终于有一天,谭凌在进入某个规格极高的大世界后,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气息,在这片宇宙中有……仙!

这让他振奋不已,找到了同行者吗?那怕是敌人也好啊!因为他千百万年未曾见过生灵了。

谭凌心中激动无比,他立刻向着那股气息的方向赶去。随着他的接近,他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仙气,这让他的心跳加速,血液沸腾。

他穿越了无数星系,横跨了无尽的虚空,终于来到了那片大世界所在之地。这里的气息让他感到熟悉又陌生,那是一种久违的感觉,仿佛回到了那个被葬下的时代。

这片宇宙依旧是无生命之地,很严重,除却十几位真仙外,再无其他修士。

残存的仙级生灵,状态都不是很好,有些人的本源有严重的伤,有些真仙竟尽显老迈与疲惫之态。

最终,他们都在岁月中死去了,谭凌又一离开这个世界,他要走遍诸界,修复自己的天地。

在接下来的岁月里,谭凌在其他宇宙也曾发现过仙人,或一两人,或三五人,远没有之前那个世界的仙道生物多,不过他们都没有活多久,就老死了。

斗转星移,岁月变迁,距离最终那一战已经过去五万混沌纪元了。

谭凌行走在各界,立身仙之极点,他并不焦躁,哪怕天地始终处在残破的年代,他依旧平静面对,走自己的路,修复自己的天地。

他耐心的磨砺自我,从躯体到精神,他希望没有一丝的瑕疵,在这一领域真正可以俯瞰诸世敌,一个人可以打杀天族所有同层次的生灵!

昔年踏入永恒元祖领域太仓促了,虽然谭凌也走过自己的路,但那终究不是自己的路,只是模仿过去,所以没有踏出最后一步,他希望走出一条与过去不同的路,他放弃修复自己天地,而是去感悟生与死的终极奥义,世界、花草、生命都是会死亡,会轮回,蚂蚁与人的寿命相比,昙花与人的寿命相比,人算是神仙。

至真,看本质,无相看有相,谭凌悟出自己要走的路,是生与死的终极奥义,他终于不再沉溺于过去,而是开始向前看。

他以大智慧与大毅力,斩断了自己的道,他的心境更加平和,不再受过去的束缚,而是开始向未来迈进。

谭凌开始以全新的姿态,去感悟生与死的终极奥义。他不再执着于修复自己的天地,而是开始探索生命的本质。

他深入到花草树木之中,观察它们的生长与凋零;他深入到动物之中,观察它们的生与死。

他开始理解,生命都是会死亡的,无论是昙花一现的生命,还是长久的生命,无论是蚂蚁还是人,都无法逃脱死亡的命运。

但是,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永生,而在于如何在有限的生命中,活出自己的价值。

谭凌开始以全新的视角去看待世界,他不再执着于过去的道果,而是开始珍惜现在的每一刻。

他开始以全新的姿态去感悟生命,他不再沉溺于过去的伤痛,而是开始追求未来的美好。

谭凌的心境变得更加开阔,他的世界变得更加广阔。他不再是一个孤独的旅人,而是一个有目标的探索者。

他开始以全新的姿态去面对未来,他不再恐惧未知的世界,而是充满期待和希望。

谭凌知道,他的路还很长,但他不再孤独。因为他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找到了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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