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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都市 > 1987我的年代 > 第344章,余淑恒情难自禁(求订阅!)

从镇上回来,李恒没急着去忙自己的事,而是按事先规划,找机会同左邻右舍在马路上聊了小半天才进屋。

他聊天没有瞎聊,而是很有目的性地引导,让外人觉得他是做调研一般。

由于村里人对他和余淑恒这两外人都充满了好奇,加之他们又是私家车又是保镖的,很能唬人,能和两人交谈似乎是本土村民的一种荣幸一样,大家很乐意和他们靠近。

当然了,大多数村民靠近的目的也是为了搞到第一手八卦资料,事后好跟其他村民侃海吹牛。

尤其是村长一家,那个热情劲哟,几乎是对李恒和余淑恒有求必应,毕竟关系着宝贝儿子的远大前程呢,能不好好招待这两尊佛吗?

中午时分,李恒结束了闲聊,回到厨房开始做菜。

余淑恒进来帮他打下手。

李恒一边切猪血丸子,一边随口问她:「老师,你真许诺过帮村长家儿子?」

余淑恒问:!「你个人觉得?」

李恒道:「我听村里人都在背后议论,只是我走近了就换话题。」

余淑恒说:「有求必予,我做事一向公平。」

李恒点头,也听懂了,赞同道:「有求必予好,我喜欢。」

中餐十分简单,就一个猪血丸子,一个菜心。

他本来想多做两个菜,但余淑恒问他:,「你们平常在老家,一般几个菜?」

李恒回答:「看人多少吧。两个人的话,有时候两个菜,这是偶尔的奢侈:大多数一个菜,这是日常水平。

有时候没菜,就用碗装点红辣椒粉,里边放一丝猪油,再放水蒸熟,就可以下饭了。」

余淑恒惊讶:「红辣椒粉就水?这么简单?」

第一次在她面上看到错愣的表情,李恒回答:「我小时候经常这样吃,

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不知道做什么菜?额...应该是无菜可做。

而且猪油不能放太多,最多用筷子沾一点,不然吃不起。另外还有一个菜我也吃得比较多。」

余淑恒抬起头:「什么菜?」

李恒回忆:「生姜丝炒青椒。生姜杆也是家常菜,另外红薯叶、南瓜藤、芋头杆都是我们的常见菜。」

余淑恒听完,目光定定地盯着他侧脸,久久无言。

过一会,她说:「以后我们两人吃,就做一荤一素吧,你不用迁就我,

我想过一回平淡的农家生活。」

「成。」见她说得认真,李恒答应下来。

老实讲,她还是头一次吃两个菜。

两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吃得津津有味,餐桌气氛格外的协调。

饭到中间,她突然问:「从邹师傅那里离开这么久了,你就不好奇我的命运八字?」

对视一眼,李恒低头吃饭:_「老师愿意说,我就听。」

余淑恒反问:「我不说,你就不问?」

李恒道:「你是老师,我是学生,我们不在一个层次。

而且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自然要遵循这个规律。」

余淑恒筷子停在空中,看着碗里的猪血丸子,冷不丁问他:

「可也有一部分老师和学生没遵守这个规律,对此你怎么看?」

李恒愣住,夹筷子的手都抖了几下,随后才夹稳菜心,没做声。

等了会,没等到回复的她微笑问:「我是替某人问的,你就吓到了?」

李恒从心回答:「倒不是吓到,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视线在他脸上停留许久,辨认他没说谎后,余淑恒继续吃菜吃饭,稍后讲:「邹师傅说我一生富贵,但会为情所困。」

李恒点点头:》「以老师的家境,物质方面确实没有忧愁。」

余淑恒问:「你怎么理解为情所困?」

李恒无奈地摊摊手:「我也为情所困,局中人没法给你更好的建议。」

余淑恒直直地看会他眼晴:「局中人?是宋妤?还是周诗禾?或者两者都有?」

李恒道:「宋妤。」

余淑恒说:「我还以为会是周诗禾。」

李恒道:「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余淑恒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用模棱两可地态度讲:「大概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

话到这,两人突然没了话,瞬间安静下来。

许久,她起身又盛了一小半碗饭,落座时说:,「我喜欢吃你做的饭菜,

这是我最近5年来,第二次装第二碗饭。」

李恒问:「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余淑恒说:「第一次吃你亲手做的菜的时候。

2

李恒:「

稍后,他自我调侃道:「难怪你愿意陪我上春晚,难怪一个学期的饭菜就能收买你,看来在你面前,我也是有优点的嘛。」

余淑恒清雅一笑,今儿的话题点到为止,聪明地没再继续。

饭后,她问:「听麦穗说,你在家写过春联,你会写毛笔字?」

李恒回答:「会一些。

闻言,余淑恒率先走进书房,摊开上好的宣纸,磨好墨,稍后把毛笔递给他:「帮老师写个字。」

李恒接过毛笔,沾了沾墨水,问:「哪个字?」

余淑恒道:「恒。

李恒扭过头,凝视她。

余淑恒面上神情不变:「你没会错意,我名字里的恒。’

老子名字也有恒好吧,还单名恒,李恒腹诽一句,开始在宣纸上落笔:

恒。

写完,他欣赏一番问:「字怎么样?」

余淑恒真心夸赞道:「笔力雄健,气势磅礴,既有气势又不失温柔,挺不错。」

李恒听得比较高兴,也觉得自己这字拿得出手。

她问:「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写这个字?」

李恒问:「为什么?」

余淑恒淡淡一笑,「这是秘密。」

李恒看看她,没再问。

就在这时,吴蓓来到了书房门口,手里提着一个袋子,袋子鼓鼓的,里面装满了东西。

余淑恒警对方一眼,「哪里来的?」

吴蓓瞄瞄李恒,回答:「老板,大洋对岸来的。

余淑恒沉思片刻,说:「给我。」

吴蓓这才进到书房,把手里的袋子交给她,然后又快速退了出去,全程动作干净,没有任何拖泥带水。

当着他的面,余淑恒从袋子里掏出一叠厚厚的文件放桌上,随后自来熟地坐在椅子上,一一翻看起来。

李恒无意识扫了扫,顿时讶异不已,文件上面全是英文,貌似是一份投资协议。

见他目光落在文件上,余淑恒问:「你看得懂?」

「能懂一点皮毛。」

李恒如此说着,越看越惊讶,临了忍不住开口问:「老师,你在美国还有投资。」

「嗯,吴蓓虽然是我的保镖,但更多的是我助手,她是你沈心阿姨的老人,专门调给我的。」

说着,余淑恒把最上面的那份文件过目一遍,然后在末尾签上她自己的名字:「这是一份600万美元的投资计划书。」

李恒有些憎,尔后问:「这些都是投资计划书?」

余淑恒摇头,」「不全是,有些是财务报表,有些是信息资料。」

李恒点点头,转身去了外面,把空间留给她处理私人事务。

个把小时后,余淑恒在村民家里找到了李恒,「我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你可以去忙自己的。」

李恒道声好,又和村里人崂嗑了一阵才告辞离开。

回家的路上,她慵懒地伸个懒腰,饶有意味地问:「是不是被我的财富吓住了?」

「老实说,有点儿。我刚刚崴手指统计了一下,连存折上的,再算上《收获》杂志还没结给我的第二批《文化苦旅》单行本的钱,满打满算也就100万出头,喉...!」

说着说着,他叹了口气。

真他娘的咧!

在这年头有百万存款已经是非常牛叉了,他为此甚至还有些飘飘然。

感觉这一百万比自己前世几千万银行存款还惬意可架不住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货比货得丢,人比人气死人。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好伐,但结果还不及人家一个零头多。

到现在,他算是真正意义上领悟到了什么叫阶级差距!

人家生来是罗马,动动手指就能撬动几百上千万,而自己苦哈哈奋斗了这么久,才积攒百来万,没法比。

余淑恒双臂抱胸说:「与同龄人比,其实你已经很优秀了。放眼整个中国文坛,你现在的地位也是能排上号的,没人敢小你。」

李恒默认这话,刚刚因巨大差距带来的压抑感登时少了几分。

他转头:「老师,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余淑恒点头:「说。」

李恒眼晴亮亮地问:「光靠你自己,挣了多少钱?当然,不方便回答的话,就当我没问。」

余淑恒说:「我最初的启动资金是你沈心阿姨给我的。」

李恒道:「这是你会投胎带来的福利,别人羡慕不来,自然算你的。」

余淑恒微微一笑,偏头想了想说:「我高考后开始接触商业投资,家里也安排了人教导我,至今有快10来年了,期间有亏有赚,甚至曾有一单500

万美金的投资血本无归。但总体来讲,还是赚了一些钱。」

顿了顿,她右手撩下头发,继续讲:「我现在并不是你看到的单打独斗,我手里有一个团队分散在欧美日,从探查市场情报再到数据分析,都有专业的人士在干,我只要拍板签字、做出最后的决策即可....」

听到这,李恒抬手打断她的话:「算了,别说了,还是让我快快乐乐的当一个作家吧。」

余淑恒望着他笑,果真停止了说话。

他心知肚明,既然她手里养着一个专业团队,那财力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庞大,所以识趣地叫停。算是给彼此贴上最后一层窗户纸。

快要到家里时,余淑恒忽地问:「你是不是想踏足商界?」

李恒问:「为什么这般问?」

余淑恒说:「我观你平时读书看报,除了有关文学类的之外,也经常涉猎商业方面的书籍。」

李恒没隐瞒:「是有这想法。」

目光在他后背徘徊两趟,她问:「要不要老师帮你?」

李恒摇头,拒绝地很干脆:「不!」

两世为人,他深深明白一个理:即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只要涉及到利益,只要自己在利益上求助于她,那未来不论怎么样,自己多多少少会受制于她。

她要是念旧情还好,或许还能平起平坐。

一旦有一天她翻脸不认人,或者利益捆绑太深,那自己无疑就要看她脸色行事。

身为一个重生者:钱可以少挣一点,但绝对不会把自由出卖掉,那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

余淑恒仿佛感受到了他的心境,顿时多看了他好几眼,稍后说:

「如果哪一天你有需要,可以找我合作,我会以合作伙伴的身份向你提供专业建议。」

怕他多想,她特意把「合作」二字咬得比较重,强调平等关系,意在照顾他的感受。

李恒道声谢,「好,谢谢老师。「

回到家,李恒简单洗个手,就钻进了书房。

余淑恒同样洗个手,接着跟了进来,她问:「我在书房会不会打扰你?」

李恒摇头,「不会。

是真不会,他没有说假。

以前高中英语老师陪伴了他一个暑假,他没怎么受影响,反而喜欢上了左侧后方有人的感觉。

当然,话要说回来,如果是麦穗,他在感性上会十分欢迎,但理智上他会委婉拒绝因为麦穗和其她女人不同,她犹如苏妲己转世,满级的内媚属性仿若天生为勾人而生,哪怕她一直刻意压制。但在一个封闭空间待久了,也会无声无息被影响到。

这些他不是开口空说的,而是亲身经历过的,

曾有好几次,就是因为和麦穗在一个狭小空间待太久了,他一开始没甚反应,结果后面好似吃了春药一般,蠢蠢欲动,满脑子都是绯色幻想。甚至有一回没能控制住情绪,还在书房抱了她,吻了她。

有一说一,也不是说其她女人没有魅力。

而是余老师也好,周诗禾也罢,只要她们一本正经的时候,哪怕他偶尔本能地有某些念头,也会及时排斥掉,影响不大。

就好比..

就好比在京城,如果把周诗禾换成麦穗,同一个房间相处20多天试试,

呼!他十有八九会主动爬她的床。

可面对周诗禾,李恒无形中被约束住了,他知道什么样的女人能惹,什么样的女人可以惹,什么样的女人不该惹。

在那段时间,他真对周诗禾没有过想法吗?

他作为一个正常男人,怎么可能没有?

就算换个小有姿色的女人,一个尝过肉滋味的男人孤身久了,在天天共处一室的情况下,都难免会有邪念产生。

何况对方是美若天仙的周诗禾,何况对方美得不成样了。

但他最终只是做了两个春梦,没有任何过界的举动。

只因为对方是周诗禾!

关上房门」,余淑恒根据润文信里的描述,搬一张椅子坐在他左后方,也不是很后的位置,稍微后一点,尽量不让自己出现在他的正面视线里,以免干扰他写作。

等到房间沉静下来,老样子,李恒先是专心看会书,研究文献资料,

直到一个多小时后,直到他情绪酝酿到位时,他才放下书本,执笔在早已经准备好的本子上开始写作。

这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头一回陪伴,体验润文式的陪伴,余淑恒以为会比较鼓噪,但事实相反,她沉浸进去了。

他看书,她也看自己的书。

他写作时,她合拢书本,目光先是在他身上缓缓游一圈,而后落在纸上,看他一字一字写作。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是这种感觉,看一个人写书是这种感觉,很特别,她一时都无法找到精准的词汇来形容。

如果硬要找对应意境的话,她想到了桃花源记中的世外桃源。

或许,这就是润文口里的世外桃源吧,

毕竟眼前这人可不仅仅是一个小男生,还是国内鼎鼎有名的传奇作家,

创作的《活看》和《文化苦旅》曾广受好评,备受专家学者赞誉。

书写得好,再有传奇作家光环加持,给人在精神上的享受是不一样的。

今天李恒写得是《白鹿原》第9章。

这章的主要内容是黑娃私奔风尘妻,田家赠银结连理。

黑娃落脚到渭北一个叫将军寨的村子里,给一家郭姓的财东熬活。将军寨坐落在一道叫做将军坡喜爱的河川里,一马平川望不到尽头,全是平展展的水浇地.::

一开始还好,他写得细腻朴实,余老师看得非常投入,忘了神。

可是看看看看,她发现慢慢不对劲儿了,尤其是他写到黑娃的手指触碰到了勾在碗底上的小女人的手指,那一瞬间,黑娃的心就猛地跳弹起来,·..「娥儿姐,娥儿姐...:」小女人听着一把抓住黑娃的胳膊,从炕上翻坐起来,扑进对方的怀里。黑娃双臂紧紧楼包住小女人,那个美好的肉体在他怀里抖颤不止.::

李恒把整个床上的过程描述了一遍,

写的过程中,他自己也或多或少也受了些影响,口干舌燥的,他左手伸出去,欲要拿起茶杯喝口水。

结果杯子稍微距离有点远,一时间没拿到,就在他要略微倾斜身子拿水杯时,余淑恒把杯子递给了他。

若无若无地,在接杯子的过程中,两人的手指触碰了一下,顿时一哆嗦,像极了书中的黑娃和娥儿姐的开始..:

本来很正常的一次意外接触,可因为书中刚刚发生过,望向彼此的两人都觉得世界格外的宁静。

加日胡瓶1

刀时沿有声响,开门关门一气呵成。

等做完这一切,等离开了他的视线,刚刚还无比镇静的余淑恒顿时变幻成了另一幅模样,脸蛋破天荒地红晕起来。

真的是破天荒!

这是她26年来,头一遭感受到身体发热,面色发烫,

因为异样情绪遍满全身,她哪都没去,直接进了里边的卧室,关上门,

她坐在床沿试图平息起伏跌岩的某些念头。

可思绪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泄而下,满脑子都是书里的情景,都是他笔下描述的黑娃和娥儿姐翻滚的场面..:

想着想着,许久过去的她,脑海中的情景再次变幻,变幻成了昨夜梦里的场景,他多情又多趣..

20来分钟后,余淑恒走出卧室,对门外的曾云说:「你在家里照顾好他,我有事出去一趟。」

曾云不问缘由,点头。

余淑恒走了,带上行李,开着越野车离开了白亏原。

一同的还有吴蓓。

一路上,车里都没说话,直等到离开黄土台原地界,余淑恒才打破沉寂:「西安哪里比较好玩?」

吴蓓试着回答:「秦始皇陵兵马俑、古城墙和大雁塔。」

余淑恒问:「你去过?」

吴蓓说去过。

余淑恒想了想,停下车子:「你来开车,我们去大雁塔看看。」

吴蓓换到了驾驶座,驱车直往大雁塔而去。

余老师的离去,并没有影响到李恒,他短暂的失神过后,再次恢复到了创作中。

黑娃和娥儿姐这一部分写得热血澎湃,但时间也非常容易过,这不,不知不觉间就到了晚上8点过。

曾云在外面窗户打探了几次,见他一直伏案桌前,没敢去打扰。虽然由于刚刚才接触,还不知道李恒具体在做什么?

但老板那么看重他,还特意为此跑来白亏原陪伴,让曾云不敢有任何懈怠的想法,兢兢业业守护着。

晚上11点过,李恒终于写完了第9章,大概写了14000来字。

不过他没时间修改了,实在是太他娘的饿了啊,肚子在咕噜咕噜打雷叫呢,饿得晕乎快没力气了,哪还敢耽搁?

把稿子规整放入抽屉,李恒打开书房门走了出来,头就撞上了曾云。

他问:「屋里怎么这么冷清,老师人呢?

.

曾云回答:「她走了。」

李恒意外:「走了?」

曾云像木头一样在原地,没回话。

李恒问:「她有说是去哪了?是回沪市了吗?

曾云摇头:「不知道。」

李恒再问:「她什么时候走的?」

曾云回答:!「下事2点左右。」

李恒问:「她走前有什么交代没?」

曾云摇头。

好吧,这女人一问三不知哎,李恒登时没了交流下去的兴趣,「我饿郑我手与意站引曾云转身进了厨房,端了两菜一汤出来。

两菜是辣椒炒蛋和米粉肉。

汤是排骨汤。

他吃了几口,登时明白过来,为什么余老师说她厨艺很一般了。

奶奶个熊的,这哪是一般哇,简直在糟蹋美食好吧!

太、太那个了些...算了,毫人嘴短,李恒硬生生憋住了满腹牢骚,大翅大翅毫了起来。

不大翅能行吗,人都快饿懵了。

狼吞虎咽毫完饭,他接着洗了个澡。

就在他打算去门外活动活动筋骨、溜达溜达之际,一辆车灯从远处直直射了过来。

曾云说:「可能是老板回来了。

但她话还没说完,后面又出现一辆车灯,接着第三辆、第四辆、第五辆:

曾云眉毛了一下,对他说:「不是老板她们,李先生,你先回屋内。」

很明显,对于一切未知事物,她第一时间开始警惕了起来。

Ps:求订阅!求月票!

先更后改。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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