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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楼梯 第160章 莫名其妙的玫瑰花

作者:许雪苋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5-29 20:58:30 来源:平板电子书

上高中时,除了那个送玫瑰花的男孩。还有一个男孩的母亲找过她,警告过她,不要跟她儿子来往。她连那个男生是谁都不知道,就被警告。她不但知道她父亲只是一个小站站长,而且已经去世了。

她还知道,她有一个70岁的外婆,家在哪里。好像她,明天就要嫁到她家里去了一样,让她愤怒。明明是亲情,却成了她谈婚论嫁的拖累,无端地被人挑剔。他在日记里详细地描写了她,她详细地调查了她。

她当时只对她说了一句:“我不认识他。”她甩头就走,心里却像个小飞妹一样,有点痞气地骂:“一个疯婆娘。”

那个送玫瑰花的男孩,其实一共也就只送了她十支玫瑰花。之后,就突然地消失了。莫名其妙地送,也莫名其妙地不送。而且,每一次都是很认真地含着笑,塞到她手里,然后跑开。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当时,她觉得她简直被戏耍了。然而,她又看他那么认真。后来她终于明白了,是因为他知道,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他只是在完成一个庄严的仪式。

当他走进婚姻,被杂事所缠时,他会想起来,他上高中时,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外表美好的女孩子。当他头发秃顶,他老婆也头发秃顶时,他会想起来,他上高中时,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外表美好的女孩子,她永远18岁。对她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同样的安慰呀。

十支玫瑰花,代表十全十美吧。能够被人惦记,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总比被人警告强。

她并没有扔掉那些玫瑰花,而是悄悄地把它放在了枕头下,让它变成了干花。她也并没有哭,有什么好哭的呢?母亲说:“比农村里和老彝胞,好多了。”

别的女孩子一定不能够像她一样理解到他,他算是送对人了,她也算是收对花了。那十只玫瑰花,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现在想来,他们其实也都很可怜。他们家里都只是一个小领导,也就只是比她好一点点。她的家,也真能把他们拖住。

而不像对冼锐来说,最多只是花几个小钱。甚至连钱都用不上,出点力就行。简直对他,毫发无损。并且,他母亲也不会插手,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她们善良正直,不贪财,有正当收入,是良民。又不是那些,满地打滚的无理之民。

但是,像他那样体量的人,也是极不容易糊涂的。他只是在楼梯上,他只是在被关在那个铁门里,那个笼子里的时候,昏了一下头。

他一上火车,他一到昆明那个大湖里,那个大草原上。他就像那大鱼,就像那烈马一样,舒展开了身子,他马上就无比地清醒了。

他用一句话,就精辟地总结了像开小店的女子,像水晶妹,像她这样的小镇女子。他说她们:“你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全是废话。”

面子易仿,里子难学。她们和城里人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外表已经看不出来,一开口就露馅。

她身边的男孩子,没有一个像冼锐那样,一句话,就这么精辟地说准了她们。他有这样的火眼金睛,又何需他母亲为他做主,又何需让他母亲为他操心?

所以,她现在最重要的是弄好自己。明明不是西施,就不要去相信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了。在厉害的男性眼里,西施如果仅仅只是拥有美貌,那都还远远不够。

事实上,历史上的西施本来就未必存在。即便是传说与文学作品之中,她本来就是才貌双全的。

自己不行,再好的运气也没有用。婚姻,说到底就是旗鼓相当,蒙混不过去。婚姻,从来都不是雪中送炭,而只是锦上添花。如果要添那一簇花,那必须得先有那一段锦。

父亲和母亲的婚姻就是。

当年父亲一心想留在部队上,然后娶一个城里的女子。既然没有能够留下来,能娶到20里之外能写会算,又还比较漂亮,并且劳动力还不错的母亲,那也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生活,真让人觉得,心酸而无奈。然而,谁又不是呢?难道,冼锐就不心酸,就不无奈吗?

母亲如果知道她这样想,一定会说:“上海人民看不起全国人民,那全国人民都不活了?上海人民还说他们,很难呢!”

母亲从来不相信风吹灭了蜡烛,她像革命战士一样,有很多的豪言壮语。她不愧是军人的老婆,做过女民兵,又是自由自在的独生子女。她是乐观的,有智慧的,知道量体裁衣。原来,她并不柔弱,她的眼泪说掉就掉,掉完就好。

她也知道一对完美的夫妻应该有的样子,那就是给父亲看病的冯叔叔和阿姨。

叔叔从小是个孤儿,并且是外地人。他14岁下乡,在附近的农村里长大。他在乡亲们的共同关爱下长大,他们推荐他上了工农兵大学。

他自学成才,是西昌城里很有名气的医生。他很包容,也很友爱,他对乡亲们很好。他总是用他精湛的医术,默默地回馈他们,甚至免费给那些看不起病的乡亲看病。

他也很宠爱比他小九岁的阿姨。阿姨是豆瓣厂的工人,但是没有去上班。她每天都跟着叔叔到处看病,跟着他学习配药。帮他将中药材碾碎,以便更方便服用和更利于吸收。

有一次,她和阿姨一起去豆瓣厂的澡堂洗澡,迎面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阿姨告诉她说,那就是顶替她上班的那个人。她让她领了全部的工资和福利,而她只想领退休以后的退休金。

阿姨是十分慷慨的,因为别人只会给到80%。如果阿姨上班,肯定没有她干得好和她那么满足。而这样,阿姨恰好可以腾出手来,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两全其美吧。

叔叔不断地学习,阿姨也跟着他不断地学习。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一点也看不出来她以前只是一个豆瓣厂的工人,只念了初中。

他们的月收入有上万元,任何事情他们俩都商商量量地去做,从来不吵架。阿姨也从来不贪婪,从来不责怪叔叔免费给人看病。他们就坐在她家漂亮的客厅里,阿姨也从来不嫌弃那些人的穷和脏。

他们有一儿一女。儿子比她大一岁,总带回来一个比他学习还好的同学,是附近农村的。叔叔和阿姨总是那么热情,像对自己家的孩子一样对他。

阿姨对她也很好,把她当做自己很近的一个亲戚家里的孩子一样。而她仅仅只是他们一个已经去世了的病人的女儿,并且,她的母亲还没有正式工作。

他们六个人一起包粽子,一起过端午节,叔叔还带她去吃过西昌城著名的潘砂锅和大碗牛肉面。

女儿比她大四岁,她叫她春姐。有一天晚上她和她住在一起,她告诉她说,她每半个月都要到成都荷花池去进一次货,卖最时尚的小商品。

她看货很准,拿回来的东西总是很好卖,她每个月至少能赚两千块。卧铺不好买,她有时候坐卧铺,更多的时候是挤人山人海的硬座。

没想到春姐竟然这么能干,这么能吃苦,一点也不像有钱人家的孩子。她真是羞愧,觉得自己并不是16岁。在她面前,她简直就像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

以她这样的家庭条件,以她这样的优秀品质,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家找不到?

她和春姐就住在叔叔和阿姨的隔壁,她们坐在床上面对面地讲话。春姐点燃了一根烟,边抽烟边讲话。她拿了一个瓶口只有烟头那么大,很小很小的瓶子接住烟灰。

她说她压力大的时候,偶尔会悄悄地吸一根烟。但是她吸烟的时候会将烟雾全部吸进去,只留下最后一个烟圈。

只有那最后的一个烟圈,实在没有办法隐藏,就像那变魔术的人将手绢儿全部吞进肚子里一样。而且她吸烟,从来不会留下任何味道,因此叔叔和阿姨从来不知道她要吸烟。

她还有一个特异功能,就是她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隔壁的叔叔和阿姨在讲什么。湘潇仔仔细细地听,她的耳朵已经足够好,但是她却没有听见任何的声音,更别说听清楚他们在讲什么。

春姐还告诉她,她从小就躲在被窝里看小说,比她所有的同学看得都多。但是他们都近视了,而她的眼睛却比任何人都要好。可能是她吃得好,身体好的原因吧。

有些人,你不得不相信,不得不承认,他们就是与众不同。并且,有钱人都是很自信的,他们自己就总是认为自己与众不同。

到底是因为自信而有钱,还是因为有钱而自信?不管是因为什么,她都要努力地向他们学习他们的自信。她惨,她也一定没有冯叔叔小的时候那么惨。

冼锐也一定是有很多地方与众不同吧?所以人与人,各个不同,千人千面,不能够用同样的一种标准去看人。

要变通。

她的问题,已经想得很清楚了,她已经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站起身来,向山下走去。

她走着走着,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壮汉。手里拎着个酒瓶,喝得醉醺醺的。他和她,擦肩而过。再走大概两百米,就是中学的外墙和镇政府了。

她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劲。她连忙转过头去看,原来那个醉汉并没有离她越来越远。而是转过身来和她朝着同样的一个方向走,他就在她身后不到10m的地方。

难道,是她的白皮肤吸引了他?她想着想着,有些害怕。但是她又想,幸好不是在她大哭大嚎,最没有力气的时候。也不是在那个她感觉到快要疯了的时候,遇见了他。

她现在是有力气的,并且她正在向山下走去。她离家,离人烟,都越来越近了。

她的脚下就是黄沙。实在不行,她还可以马上抓起一把沙子,撒到他的眼睛里去。今天明明是个赶集的日子,怎么偏偏却没有人从这里走过?

怎么说她也是走过两个省城,走过许多县城,怎么说她也是见过许多大人物的人了。

她才不腿软,她才不害怕!

但是,她真的不该走,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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