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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北伐进行到底 第二百三十四章 雨洒红刀胡血滴

作者:陈恶禅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11 00:33:59 来源:平板电子书

“鸣金收兵!让仆散东回来!”温敦浑玉咬着牙说道。“令各个行军谋克,都向我聚拢,勿要各自迎敌,集中起来再一拳砸出去。”

但军使还没有出发时,又有几骑斥候飞速赶到。

“报!”斥候满身尘土,还有些血迹,似乎是刚刚经历了一场苦战:“东面有贼骑来,有几百骑,将军早做准备。”

温敦浑玉气极反笑,抽了斥候一鞭子说道:“贼人骑兵来了还需要你告诉?都他娘的杀到眼前了……不对……你说是哪个方向。”

斥候被抽了一鞭子,却根本没有反应,只是呆愣的看着南方的烟尘,张大了嘴巴。

温敦浑玉复又问了一遍,斥候才回过神来,慌忙应道:“回将军,是东面,是那群天平贼!”

温敦浑玉在马上晃了晃,随即恢复了冷静:“还有多远?”

斥候回道:“天平贼全是骑兵,速度极快,俺来回报的时候还有十里,这时候应该不过五里了。”

温敦浑玉先是振奋,这天平军要比武兴军晚多半日出发,现在却几乎是晚两个时辰才到,而且天平军中马骡肯定要比武兴军要少,所以敌军一定是人困马乏,这就是战机。

然而下一刻,他就看到了周遭亲卫疲惫惶恐的表情,才猛然反应了过来,哪里只是天平军人困马乏,他麾下的武兴军在经历这几日的大战与赶路后,也是人困马乏了。

“不管天平贼了,先应付眼前局面,会兰成,你在此收拢军士,如果仆散东回来,就让他来为我后援。”眼见已经有大约七个马军谋克聚拢而来,温敦浑玉直接举起了手中长戟:“马军随我来!随我来!”

说着,温敦浑玉一马当先,带领六百余骑兵向着那面魏字大旗迎去。

武兴军虽然疲惫,但依旧保持了良好的军事素质,在奔行的过程中自动列阵,轻骑分布两翼,甲骑居中,拐子马大阵瞬间成型。

离得近了一些之后,双方并没有直接开始冲击,而是纷纷将速度放缓,从而整齐队列。

“报!贼军五百骑,全都是甲骑!”不断有斥候往来报告,终于在最后时刻,将那面魏字大旗下的兵马数量探查清楚,使得温敦浑玉心中一定。

五百甲骑,而且是汉地的甲骑,还是可以打一打的。

“轻骑从两翼围上去!不用留手,将箭壶里的箭都射到忠义贼头上!”温敦浑玉大声下令。

两翼总数大约四百的轻骑接到命令后向左右散开,而温敦浑玉却敏锐对感觉到,这四百轻骑对行动有些拖拉。

他刚要发怒,却立即明白过来,这并不是因为这四个谋克对轻骑反抗他对命令,而是因为太疲惫了。

轻骑的骑弓相对于甲骑手中的铁胎弓来说还是比较软的,但再软的弓,在连续两日不停的拉动之后,也会使人胳膊无力,臂膀酸软了。

再加上一路行军,人困马乏已经成了现实,而不单单是形容词。

这必然会使得军队在作战对时候,行动稍稍迟缓,动作稍稍变形。

天下事,差就差在这稍稍上。

就在轻骑缓慢变阵之时,忠义军的阵势却是已经摆好。

没有列重骑常用的穿凿阵型,也没有玩什么回寰射击之类的花活,忠义军甲骑以那面魏字大旗为中心,列成了一个巨大的横阵,左右两翼各自有一面‘鱼’字与‘张’字大旗,在中央‘魏’字大旗的指引下,如同一面战马组成的高墙一般正面压了上来。

温敦浑玉呆了一呆,复又看着对面的旗帜,却突然发现这五百甲骑并不是简单横过来,而是以都为单位,每一百人都列成了五排,每排二十人的小横阵,五个小横阵连在一起,就成了一面大横阵。

这种阵型极为宽阔,是扫荡战场的不二选择,若敌军不齐整,很有可能远远就被压迫崩溃。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阵型有些过于单薄,很容易被从中劈开,致使左右难以呼应。

温敦浑玉怒极反笑。

这忠义军已经将他当成软柿子了吗?

“移剌策,为我后继!”温敦浑玉大声下令,随即举起长戟,重重向下一挥:“武兴军的儿郎,随我杀贼!”

“杀!”

三百金军甲骑同时振奋,发出震天的呼声,随着自家将主大旗,向前冲去。

在行进的过程中,甲骑自动以温敦浑玉为矛头,形成了一个用作穿凿的锥形阵。

因为忠义军所列的横阵过于宽大,战事又起的过于仓促,所以轻骑也放弃了向两翼迂回的计划,挟起长枪,紧随着甲骑蜂拥前去。

忠义军甲骑虽然经过了一系列队列训练,而且是以老卒为骨干,解放的骑奴为基层,马上功夫都不缺,但毕竟成军时间尚短,而且战马奔跑之时会互相竞速,导致整个横阵变得不太齐整,大约成了一条波浪线。

而那面魏字大旗则是正好处在突出部,如温敦浑玉那般,直冲着将旗而来。

看得出来,双方都是一般心思,都想通过斩将来迅速解决战事。

双方骑兵迅速靠近,不过片刻,正面冲撞在了一起。

喊杀声与马蹄声交织在一起,却又迅速被兵刃入肉声与兵刃相交的声音压了过去。

正面相对的虽然都是甲骑,身着重甲,但在战马速度的加持下,盔甲在急速的长矛面前并没有那么高的防护力,在最前方高举长矛冲锋的甲骑几乎都是同归于尽的下场。

即便是有幸运或者悍勇的甲骑躲过了第一锋的绞肉机,然而还会在接下来的冲击中,面对无数杆刺来的长矛,砍来的长刀。

这时候,就体现出勇将的作用来了。

只要有勇将在前冲锋,撕碎沿路的敌人,就能为后续冲锋打开缝隙,从而一路刨开对方的军阵。

巧的是,忠义大军都统魏胜就是这样一个勇冠三军之将。

这名发于行伍的猛将在绍兴议和之后并没有蹉跎岁月,而是将武艺与军略磨炼到了极致。

也许再过两年,魏胜的身体就会因为老病而走下坡路,但此时此刻此地,他依旧处于一名勇将身体胆略智谋巅峰的年纪。

此时拔刀而出,谁人可当?

魏胜身披黑色重甲,手持据说是传自韩世忠的长杆大刀,长髯飘飘,丹凤圆睁,胯下一匹枣红色的战马嘶鸣狂奔,犹如关公再世般扫落面前金骑。

如同用柴刀刨开老竹般,魏胜将金军甲骑进攻的矛头从中劈成两半,杀到了温敦浑玉身前,并且扬起了长刀。

“破!”

魏胜终于大喝出声,长髯飘飞间,手中大刀如当空彩练般猛然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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