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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网 > 玄幻 > 快穿之疯回路转 > 第四百一十章野蛮狐狸溺宠兔(番外二)

隔着老远听见笑笑痛苦的哀嚎声,红狐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跑过去。

可它看到的场景却是……

鲜红的血从雪白毛发不停往外流,目之所及,皆是血色。

艳丽的血就像一道闪电劈中它,让它疯,让它狂,让它傻。

笑笑,它的笑笑!

啊啊啊……

为什么?

三眼,为什么!!!

“红狐,你来了?可惜来得有些晚,她,已经死了。哦,对了,还有鹤鹤,喏,这是它的皮!”听见红狐凄厉且痛苦的吼声,三眼兴高采烈地扔下小兔子,开心地舔了舔唇角的鲜血,目光阴冷地盯着红狐,毫不在意地挑起黄色的皮囊。

看,它多善良,还记得把鹤鹤的皮囊给留下来!

红狐来得挺准时,时间卡得刚刚好,笑笑身死,它来,简直太棒了!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极其的心痛?

对,它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一脸嘚瑟地炫耀着身上的鲜血,三眼兴奋地张开血盆大口。

红狐,它也会成为它口中的食物!

“三眼,啊啊啊……”

眼睛通红地看向宛若被鲜血浸泡的黄色皮囊,红狐突然仰天大吼,血泪不受控制的从眼角流下。

三眼,三眼,它一定要让它血债血偿!

像是疯了一般冲向三眼,红狐迅速伸出利爪挠向三眼的眼睛。

快速躲开红狐的攻击,三眼身形矫健地站在一旁,慢条斯理地梳理杂乱的毛发,以一副极其不屑的语气说道:“红狐,一年不见,你真的是一点长进也没,打架就这几招?”

抓?

挠?

小儿科的把戏,真是没一点儿长进!

“三眼,我今日要你的命!”快速稳住身形,红狐生气地竖起尖尖的耳朵,语气冰冷的说道。

“是吗?说话别太狂,小心送了命!”

若是一年前,它说此话倒是有几分可能性,不过此时的它不比往日,想要它的命,也得看它有没有这个本事!

不再被动躲避,三眼以被动化主动,伸出利爪,猛地扑向红狐。

气势汹汹,以一副无可匹敌的姿态挠向红狐的脊背。

一年前,红狐抓伤它的脊背和腹部,导致它两面受敌,今日便是还账之时。

危险气息扑面而来,红狐以极快的速度向一旁躲避,目光森冷地看向不远处的一块巨石,起身跳跃。

感情都是一点点淡的,人心也都是一点点凉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一直等待,也不是所有的爱都能失而再来。

人和人真是说不清的劫数,你为了一个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那个人又为了别人神魂颠倒,食不知味。

当一个人不爱你的时候。你撒娇就是作,你吃醋就是小心眼,你想念就是打扰,你关心就是闲得慌。

如果只是友情的话,能好好做朋友就好好做朋友吧,不要太贪心了。

爱情这种事太极端,要么一生,要么陌生。

特别讨厌的一种感觉就是,跟你聊得来的那个人,跟其他人也聊得来,你把他当做最好的朋友,而他有更好的朋友。

我想独占一个人,想一心一意对她好,可是她不愿!!

有的人,每天和你争吵,却不曾怪罪你;有的人,连争吵都没有,却已经消失在人海。原来,冷漠比争吵更可怕!

每个人心底都有那么一个人,已不是恋人,也称不了朋友。时间过去,无关乎喜不喜欢,总会很习惯的想起你,然后希望你一切都好。

对待爱人最残忍的方式,不是爱恨交织,不是欺骗背叛,而是在极致的疼爱之后,逐渐淡漠的爱。

等不起的人就不要等了,你的痴情感动不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伤害你的,不是对方的绝情,而是你心存幻想的坚持。

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有没有那么一瞬间,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心突然就跳乱了节拍,直到发现原来只是陌生人,于是一整天,全是回忆

告别一定要用力一点,因为任何多看一眼,都有可能成为最后一眼,多说一句,都可能是最后一句。

她没见过他,还以为是哪房不相识的少爷,那人见了他们也不怕生,还与他们讲了些外面的趣事,她是女子,而弟弟也还小,两人很少有外出的机会,很快便被这些稀奇古怪的故事所吸引。

奶妈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自称“远道”的少年一脸尴尬,哭笑不得。

到了厅堂,她便跟在父亲身后,当那少年跟着林世叔过来时,她才知他确实名唤“远道”,林远道。

她脸颊如火烧般红烫,明父有些奇怪,一旁的奶妈便把桃林的事说了出来,大人们哈哈大笑,绵绵的头低的更低了,垂到胸口,忽有所觉,抬头便看到远道眼带笑意的看着她,她撅起小嘴,“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笑什么笑,还不是你的错!

自此事后,林明两家结为亲家,后来他们才知道,从他们还

在肚子里,大人们就口头结下了娃娃亲。

他们相识五载,情意渐浓,十三岁那年两家筹备婚宴,可就在婚宴前一个月,林家灭了满门,整个林家就剩下远道一人,他绝望之下拒绝明家的收留,出了家。

面对情郎的离去,绵绵心灰意冷,婚宴也取消了。

可是他却感觉很温暖。

因为他知道温柔的妻子一定在等他

他当然也没有忘记今天是团圆的日子

也许妻子已经很着急了,月已经圆了,她的丈夫怎么还没回来呢?

想到这些,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在没有遇到她之前,每次外出他从来都不急着回家,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把它当成家,

对他来说那个所谓的家只是个驿站,谁知道明天会躺在哪儿?

可是自从遇到她之后,他便把那里当做家了,有了她家里才有生活的气息,每次外出他都会急急的赶回去,因为他知道有人在等他。

一进门,他便闻到了一股清香鱼味,那是他最喜欢吃的菜。

当然不只一道菜,是满大桌,满大桌冒着热气的菜,还有他最喜欢的女儿红。

“回来了。”妻子只是淡淡的说道,好像她的丈夫只是像农夫一样去自家种的庄稼地里看了看长势回来。

妻子神色很平静,可是他还是从妻子眼中看到了欣喜,那是种离别后重逢时才有的欣喜。

之前,他并没有告诉妻子他是去赴约比剑,他不想让她担心,他答应过她,今后再也不让她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他要给她安稳的生活,他要给她幸福。可是,他并没有做到,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所以,每此回来他都很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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