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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不夜侯 第469章 摸神仙的死丫头

作者:月关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11 00:32:18 来源:平板电子书

图门江流域在这个年代,下游还没有淤塞,也没有那座碍事的桥,大船尽可通过。

自从船队到了图门江入海口,杨沅就站到了甲板上,不时观望着左右和前方的河道。

李佑和余奉先、杨玄策一直跟在他的后面,却并不清楚他在干什么。

或许只是因为终于看到了陆地的兴奋感?

钝恩城有一个大码头、一个小码头。

大码头就在东半城,位于潺春部落聚居区。

不过,潺春部落和显星部落只是因为有限的生产资料的竞争,关系不太融洽。

双方远没有发展到械斗仇杀的地步,因此并不禁绝对方到自己的地盘上来。

只是如非必要,双方都自觉地不去对方的聚居区域罢了。

东城码头虽然能够停泊大船,实际上却从未有过什么大用。

停泊这里的,最常见的就是小渔船。

因为没有什么海商会长途跋涉,和购买力如此低下的两個小部落做生意。

至于从这条水道去上京城,也没有商人选择,因为金人崛起的速度太快了。

当金国迅速成长为一个庞然大物的时候,就连嗅觉最灵敏的商人都来不及反应,把上京当成一个海上贸易的重要地区。

等商人们想有所动作的时候,他们的政治中心南迁,大批权贵离开了。

上京那边留下的权贵们当然也需要奢侈品,而且他们完全买得起。

但是,仅仅供应权贵们奢侈品的话,需要为此开辟一条海上航道么?

物资只要运到山东路,再由陆地商人分销下去就行了。

经过燕京,进入辽东,然后再运往上京……

一次也就十几车的货物,完全不需要开辟海道,要知道一条海船的货,就能卸装几十车的货物。

所以,钝恩城的百姓还是头一回看到如此庞然大物。

当他们看到第一条大船驶进码头的时候,他们就像船上的人第一次看到鲸鱼时一样,兴奋的大喊大叫起来。

很多人急不可耐地呼朋唤友,叫大家出来看大船。

接着,第二艘、第三艘……

潺春部落的百姓们开始恐慌了。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来人是谁,对他们有没有敌意。

有人赶紧去通知他们的“孛堇”(族长、首领)。

早就知道这件事的凌戈闻讯,立刻带着人迎向码头。

簇拥在他周围的,是族中一些长老和勇士。

阿布带着他的七八个侍卫,就混在这些人中间。

如今辽东局势复杂,东京城的完颜雍也不能抽调兵马北上。

生活在绥芬河流域的乌古论家族虽然距钝恩城更近一些,却也同样不能派出大队人马过来。

但是,只派几个使者,想要在广袤的东北大地上穿插过来,还是非常容易的。

阿布是乌古论元忠派来的,他接受的使命只有一个:“杀死杨沅,抢回盈歌。”

李太公把乌古论盈歌赐给了杨沅,这件事老太公怎么可能不宣扬出去。

这种事,就是他绑定杨沅的一环呐。

曾经,他是坚决不想杨沅和盈歌有什么关系的,他担心这位状元因此而倒向乌古论氏。

但是,发生了辽阳城下那一幕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此事之后,由他做主,不管盈歌归了谁,于乌古论家族都是莫大的耻辱。

这不是乌古论家氏嫁女,而是女儿被人掳作女奴,赏赐给了某人。

把她赏给一个人还是一群人,有什么区别?

都是乌古论家连自己的女儿都保护不了,被人把女儿当女奴处置了。

李鸣鹤在离开老铁山城的时候,就把这件事散布了出去。

完颜大睿虚张声势了几天,在完颜驴蹄已经不可能被追上之后,就撤了兵。

他开始游击作战了,这一阶段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扩军。

他扩军的方式简单粗暴,先砸碎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跟着我走,你就只能饿死,没得选择。

如此一来,他的队伍就像滚雪团一般迅速膨胀起来。

当然,这样征来的兵,忠诚度很成问题。

但有兵总比没有好。

而且,当这些兵一旦尝到了升官发财、为所欲为的甜头,也就不用担心他们不效忠了。

乌古论元忠就是在完颜大睿撤兵之后,知道妹妹没有死,被李太公赏赐给了宋国使节。

相对于令他更煎熬的其他种种可能,这个结局显然是比较叫人容易接受的。

这个容易接受,只是说乌古论元忠至少不会觉得那么煎熬了,但耻辱感是一样的。

所以,他派出了阿布,叫阿布赶到李太公一行人最有可能出现的图门江流域。

阿布知道钝恩城再往西大船就过不去了,李鸣鹤的船队必将在这里登岸,再从陆路返回上京地区。

所以他直接赶到钝恩东城,见到了潺春部落的首领凌戈。

阿布要求凌戈到时候以款待二王北迁家族长者的方法,邀请客人们赴宴。

到了他家之后,阿布就会和他带来的武士在酒席宴间,出其不意地斩杀杨沅,再夺回大小姐。

凌戈当然不愿意因此得罪二王家族。

就算两王造反死掉,他们的家族顶多是元气大伤,受到削弱。可瘦死的骆驼,依旧比他大。

更何况,万一……二王造反成功了呢?

但是,在人屋檐下,怎敢不低头?

乌古论部落生活在绥芬河流域,和钝恩城(吉林延吉市西南卡兴洞)不到十天的行军路程。

现官不如现管,他还是更惧怕眼前就能对他产生直接威胁的乌古论部落。

所以,他只能自我催眠:我是被逼的,到时候动手的是阿布,和我无关……”

……

船上,杨沅一边观察着自海入河之后的沿途水情、地理,一边随口吩咐,叫李佑记下来。

李佑根本不明白他在干什么,但是太公已经吩咐了,要听他驱策。

所以,李佑只好像个起居郎似的跟在杨沅的屁股后面,随时记录着他交代的东西。

至于奉先和玄策这对卧龙凤雏,他们不识字。

杨沅严重怀疑,他们的父母当年不知道从哪儿听说过这样两个名字,觉得挺威风的,就用在了他们儿子身上。

“这个码头吃水倒是比较深,可惜不够大。”

杨沅丝毫不在意越来越近的码头上那些等候的人群,这种事,有李老太公他们出面,本也轮不到他去管。

杨沅指着河对岸道:“那边地势较缓,可以掘宽一些、挖深一下,扩大港口。同时,在那边铺设一条道路……”

李佑听到这里,终于明白了杨沅的意思。

“杨学士,你是在考虑将来商队抵达后,在此靠岸,并运往上京。”

杨沅道:“不错,所以,除了地理的问题,我们还得考虑一路上要经过哪几方势力,要把人的关隘也打通了才行。”

李佑撇了撇嘴,不阴不阳地道:“杨学士,事关多国,你不是和太公说,还需要多方斡旋,不确定能否成功吗?现在就考虑这个,是不是太早了些?”

杨沅看了他一眼,道:“首先,未雨绸缪,你懂吧?

如今顺道就可为之的事情,却不去做,难道要等真的可行时,再大费周章的从头梳理一遍?再者……”

杨沅似笑非笑地对李佑道:“谦逊只是一种美德。

就像谦称自己的儿子为犬子,女人为拙内,难道真是自己的儿子太狗、自己的女人太蠢?”

“啪!”杨沅的屁股被正好走过来,要招呼他下船的盈歌踢个正着。

用的是脚背,声音挺脆的,却并不痛。

只听到后半句的盈歌柳眉倒竖,杏眼含嗔:“你说谁蠢呢?”

杨沅拍了拍屁股,答非所问地笑道:“伱这腿法可是愈发精进了,举重若轻,举轻若重,灵活自如啊。”

盈歌嫩脸儿一红,又想踢他。

臭男人,人家现在腿法好,还不是因为你喜欢穷折腾。

以前人家使竖一字马都有点吃力,现在横一字马都轻轻松松。

见杨沅闪了过去,盈歌又瞪了他一眼,嗔道:“李太公喊你过去,要下船了。”

“好!”杨沅笑答一声,跟着盈歌向码头一侧的甲板走去。

奉先和玄策立即按刀跟了上去。

捧着小本本、捏着铅笔头的李佑却又感觉抑郁了。

杨沅刚刚提到了拙内、犬子。

我那拙内,到底有没有对不起我?

我那犬子,到底是不是我的儿子?

一想到此前他的岳父大人,纥石烈部落的一位长老过寿。

他的妻子千里迢迢回上京给岳父大人过寿,还把年幼的儿子也带上了。

当时并没觉得有什么疑点的事儿,现在却是越想越不对劲儿。

“等我回到上京,见到那贱人再说,我一定要查个明白!”

李佑把小本本夹上铅笔揣进怀里,顺手把刀挪到了一个更易于拔出的角度,追着杨沅走去。

……

岸上人群中,阿布看着凌戈领着几位长老殷勤地迎上前去,和李鸣鹤等二王族中长辈们寒喧起来。

阿布凌厉的眼神儿,便已盯在了那群老头子中间,唯一一个身材颀长的年轻人。

杨沅站在那帮老头子中间,如同鹤立鸡群,很显眼。

这个人……应该就是宋国使节杨沅了吧?倒是一表人才。

阿布想着,就看到了盈歌。

盈歌站在杨沅另一侧,从阿布的角度第一时间没有发现她。

这时盈歌上前一步,抬眼和杨沅说着话,阿布才看到盈歌。

阿布作为元忠的亲信,自然认得自家大小姐。

虽然他已经扮作潺春部落的武士藏在人群中,还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挡住了自己的脸。

看到盈歌小姐那张甜甜的笑脸,似乎真的喜欢了这个宋人?

阿布胸中怒火顿时炽烈起来。

乌古论家族的女人,怎么可以服侍一个卑贱的南蛮子!

杨沅,必须死!

……

“杨沅如果死了,我将唾弃你、背叛你、永不信你!”

剑,就握在艾曼纽贝儿的手中。

在她前方,是她供奉的一尊“十字苦架”。

那是她亲手雕刻出来的圣像。

“因为信仰你,我和我的父兄,远离了家乡,踏上遥远的征程。

我用我的剑、我的血、我的生命,维护着你的荣耀。

可是你给了我什么?我的父兄被夺走了生命,我被掳为了奴隶!

现在,你要把我最后的光,也要剥夺,让它熄灭吗?”

贝儿眼中噙着泪,悲愤莫名地质问着。

她举起了手中的剑,沉声道:“如果,这就是你对我的试炼,那么恭喜你,你赢了!”

贝儿一剑劈去,小小的圣像被她一剑劈成了两半。

贝儿的金发也因为她劈剑的动作,猛地飞扬了一下。

“如果在宋国的皇帝改元之前,我的黑眸骑士还不能归来,我将从此成为你的不信者,永远唾弃你,哪怕永不超生!”

艾曼纽贝儿恶狠狠地威胁起了她的主。

“贝儿,贝儿!”

院中响起了海伦的声音。

艾曼纽贝儿提着剑,走向门外。

“贝儿,你在干嘛?”

海伦好奇地问了一句,但是马上发现,贝儿情绪似乎不太对劲。

一头漂亮的金发披散在贝儿的肩头,此时的她,就像一只发怒的母狮。

海伦不敢再问了,急忙让开身子道:“宋小娘子要见你,你看。”

院中,宋鹿溪带着李凤娘,正站在那儿。

李凤娘看到贝儿,顿时两眼一亮。

她没见过这种肤色白的出奇、头发金光闪闪、双瞳如湖水一般颜色的女人。

但是,虽然对她而言贝儿的长相是如此的奇怪,却还是能够感觉到贝儿惊人的美丽。

尤其是……,贝儿现在的气势。

如果李凤娘是现代社会的小女生,此刻只怕已经两眼星星地大喊“好A、超A”了。

此时的贝儿,攻气十足、性感与强势混然一体。

鹿溪把她的来意告诉了贝儿。

李凤娘被晋王府送回来了。

因为……不管李凤娘真心接受了多少,晋王妃能教的,李凤娘全都学会了,不说倒背如流吧,也是八九不离十。

而且,在容嬷嬷、莫嬷嬷的观察下,李凤娘日常的言谈举止、行为规范,也已经毫无挑剔。

她,经两位嬷嬷盖章认定,已经算是一个合格的小淑女了。

李凤娘欢天喜地的被送回了杨家,然后她就听说,杨叔叔去北国了。

而她的准婶娘,小厨神宋鹿溪,打算教她烹饪的本领。

这是要“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吗?

凭什么啊!

哦!我长大了以后,侍候好自己男人还不行,我还得拍姑婆的马屁?

这是嫁人还是受罪?

李凤娘不乐意了。

不过,她不敢说,她怕宋鹿溪再把她送回晋王府继续深造。

容嬷嬷的戒尺她都能忍,她实在是受不了晋王妃的嗡嗡嗡了。

于是,她就乖巧地央求鹿溪,说她想学习骑射。

因为她爹爹是大将军,她将来大概率也要嫁个大将军,她要成为和梁红玉一样了不起的女英雄。

可她以前太贪玩,父亲又不舍得她吃苦,所以在父亲身边时,她也没有学过这些本领,现在她想学。

鹿溪一听也有道理,她可以为二哥烹制可口的美食,但是当二哥遇到大危难时,她的烹饪本领便全无用处了。

可要说到学本事……

冷、薛二女学的是个人技击之艺,东瀛的那位姬香姑娘也不合适。

鹿溪怕送羊入虎口。

艾曼纽贝儿曾经做过骑士团的军官,不仅骑射俱精,而且懂得打仗,更适合这位将军之女。

所以,宋鹿溪就把李凤娘给艾曼纽贝儿送来了。

“你要跟我学本领?”

贝儿挑了挑眉,看向李凤娘。

李凤娘一看更迷了,两眼直冒小星星。

这位金毛姐姐真的好飒啊!女人就该像她这样。

“嗯嗯嗯嗯……”李凤娘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

贝儿道:“很辛苦的。”

李凤娘挺胸道:“我不怕!”

贝儿正在心情烦躁的时候,就像天天都来大姨妈。

可是,寻常女子此时进入东北都不适合,更不要说她这种长相了。

所以,她又无法为杨沅做点什么。

既然这个小丫头愿意吃苦,贝儿也算有了一个发泄的渠道。

于是,她向宋鹿溪优雅地点了点头:“好的,宋小娘子,这个人,我收下了!我向您保证,会把她训练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

于是,李凤娘放下了“女诫”,又提起了剑。

……

潺春部落首领凌戈装出一副此前并不知道二王家族会在此间登岸的模样,和李太公等人寒喧良久,一一拜见。

凌戈诚惶诚恐地道:“诸位大人光临,凌戈自该热情款待。只是这么多人……”

他为难地看了看船上众多的家眷和随从。

由于码头面积不大,四条船就泊满了,后边的船拥塞在河道上,暂时进不来。

李太公道:“我们经过高丽的时候,在巨济岛采购了大量食物,现在还没有用完。

让你们的人送些新鲜的肉食和蔬菜上船就好了。

我们只在这里做短暂停留,然后就要去上京。”

凌戈松了口气,喜道:“这样的话就没有问题。诸位大人晓得,钝恩城很小的……”

他正说着,杨沅就走过来,说道:“李太公,杨某听李佑说,此间有两大部落。

我想,我们虽然急于去上京,但是既然来了,两大部落的孛堇,我们还是要见一见,谈一谈的。

老太公莫非忘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咱们后续会有大量商船往来于此……”

李太公恍然大悟,笑道:“不错,不错,老夫险些忘了。

哈哈哈,凌戈孛堇,走吧,带我们这些老家伙去你家喝酒。

老夫有件对你来说有莫大好处的事,正要告诉你呢。”

说着,李太公拉过杨沅,对凌戈介绍道:“这位是大宋使节杨学士,你见见。将为你们钝恩城带来无尽财富的人就是他了,哈哈哈……”

凌戈听到“杨学士”三个字,心中便是一凛。

这就是阿布大人要杀的人?

但是,紧跟着他又听到“无尽财富”,不由心中又一奇,财富?什么财富?

码头上显然不是说这种事的地方,李太公已经张罗着让他带路了。

凌戈正要领着李太公一行客人离开码头,迎面就有一群人急匆匆地走来。

凌戈远远看见那领头之人,脸色就是一变。

显星部落的符金盏来了!

这厮的鼻子,真是比狗还灵!

符金盏带着二三十人,阿蛮和她带来的几名武士就藏身其间。

阿蛮已经换去了锦衣小帽,打扮成了显星部落的一个半大小子模样,跟在人群后面。

和这群大汉相比,她那身材娇小的可以被人忽略不计了。

阿蛮跟在后面,踮起脚尖也看不到自家小姐。

符金盏大声道:“听说上京的贵人们来了,金盏迎接来迟,诸位贵人恕罪。”

凌戈冷着脸道:“符金盏,诸位贵人已经答应到我家做客了,我家可不欢迎你。”

李太公笑眯眯地道:“凌戈孛堇,大可不必。这桩大机缘,单凭你一个部落,可吃不下。”

凌戈听了愈发心痒难搔,李太公一再提到财富和机缘。

他这样的大人物,说出来的话当然不会假。

他眼中的财富,也一定不是自己所能想像的那么小的规模。

只是,究竟是什么机缘、什么财富啊!

如果,我听从阿布大人的话,把他们请去家里,任由阿布大人杀了杨学士,会不会就此得罪李太公,让这机缘从手中溜走?

对了,李太公说过,这机缘,就是这位杨学士带来的。

想到这里,凌戈心中愈发纠结。

他不想得罪和他距离更近的乌古论氏,也不想得罪权势更大的二王亲族,他也不舍得放弃有可能给他的部落带来机缘与富贵的杨沅。

可是……

符金盏想插一手是么?

凌戈不再排斥符金盏了。

他想掺和,那就让他掺和好了。

一旦出了事情,多一个人和我一起背,倒也挺好。

不过,我到底是倒向二王一边,还是乌古论氏一边,且弄清楚到底是什么机缘再说。

符金盏对李太公一行人道:“小人陪诸位大人先往凌戈家里做客。晚宴嘛,我们显星部落包了。哈哈哈,诸位大人这边请。”

潺春部落和显星部落的两位孛堇引着路,领着一众权贵长者,就往钝恩城中走去。

趁着这个机会,身材娇小的阿蛮终于挤到了盈歌身边。

杨沅做为贵宾被李太公带在身边,盈歌就被挤到了后边。

盈歌一路走着,双眼却是一直放在她男人身上的。

忽然,她感觉自己的手被人轻轻捏了一把。

盈歌顿时又气又笑。

真是好胆,这儿居然有人“摸神仙!”

活够了是么?

盈歌反应极快,她反手就去抓那人手掌,同时另一只手握向短刀。

只是这一扭头,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挤眉弄眼的脸。

阿蛮?

这个死丫头!

她怎么死到这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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