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熵减文学 > 游戏 > 三生三世梦彻骨 > 第131章 恩怨了结

三生三世梦彻骨 第131章 恩怨了结

作者:慕禾09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5-02-10 23:23:43 来源:小说旗

橘诺此次可谓是大义灭亲了。她将倾画毒害相里阙,嫁祸阿兰若,还将相里阙做成人彘吓疯嫦棣,还是挑起边境战火的始作俑者,此举就是为了逼死新君的阴谋全说了出来。

而审判这一切是非的人是如今的新君相里贺。若倾画还清醒着,或许她还能狡辩上几句。可倾画早就疯了,这么多年不过是勉强维持着面上的平和,如今橘诺的话可以说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倾画可以坚强的对抗外界的一切,却无法承受她这么多年唯一能翻盘的指望背叛自己!有那么一刻,倾画甚至决定放弃橘诺,利用自己多年培养的实力夺下王位。可夺了之后呢?她的爱人,她的孩子,全都回不来了,她一人孤零零的坐在那王位上,又有什么意思。

她想要那位置,不过是觉得那个位置就该是相里殷后人的。

倾画颓然的坐了下去,一瞬间白了不少头发,而后,她也疯了。

橘诺看着上首行止疯癫的母亲,不忍的落下了泪,而后橘诺转身向相里贺下跪。她知母亲杀害上君是死罪,可母后也有她的苦楚,她的不甘与委屈,橘诺求相里贺能看在母后也曾是受害者的份上饶她一命。

相里贺也并非不明事理之人,他也清楚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生父相里阙一手造下的孽!

正如橘诺来找自己时说的那句冤冤相报何时了,上一辈的恩怨就结束在上一辈吧,就不要延续到他们这一辈了!

此刻沈烨竟也突然开口求情道:“王君,既然她已经疯了,想来也不能再害人了,便饶她一命吧!”

沈烨这番话的意思也是昨夜柿芊对四人说的。这是一件沈烨也不知道的事,是那时柿芊突然怀孕,差点就被族中叔伯沉塘,是姐姐倾画信了自己的清白,请了息泽神君下山,才救了沈烨母子。这是柿芊母子二人欠下的恩情,如今沈烨开口替倾画求情,就当是还她当年的恩情了。

橘诺与沈烨都将借口替相里贺找好了,相里贺自然是接着话本继续唱。

相里贺扶起了橘诺,下令先将倾画关入她的寝宫,此事明日自有决断。

次日相里贺下了一道很长的旨意,从相里阙当初谋害相里殷开始,将相里阙弑兄夺妻的真相全部公之于众,还了母亲二嫁的清白,并非不贞而是被迫。

后将倾画的罪行也公之于众,还了阿兰若清白,阿兰若不仅没有弑父弑君,且带领比翼鸟族的士兵击退了夜枭族的进犯,不但无罪,还有功,应重赏!赐公主阿兰若与沈烨神君一月后大婚。

橘诺公主揭发倾画阴谋有功,将功抵过,不再是罪人之身,不必再流放。

王后倾画罪大恶极,但念其多年所受折辱,亦情有可原。索幸如今没有酿成动摇比翼鸟族根基的大错,且倾画如今已疯魔,再无法作恶,酌情饶其死罪,判终生监禁。

旨意一下,比翼鸟族都炸了。

“当初不是说上君相里殷是病故的吗,所以相里阙才继位王君。”

“王后倾画也不是自愿二嫁的?可我们骂了她这么多年!”

“那相里阙也是活该,弑兄夺妻,恶事做尽,落得如今的下场也怨不得倾画狠心!”

“就是就是,想当初上君相里殷还在位时,同王后多么恩爱,不然我们也不会因为上君相里殷刚死,倾画便改嫁而骂她不贞这么多年!”

“是啊,当年君后恩爱又仁善,咱们的日子过得多好,可后来相里阙上位后,苛政重赋,咱们就没过上几日好日子!”

“真真是作孽啊!”

“虽说倾画也有不对,可她如今也疯了,念着她曾经也善待过我们这些子民,监禁也好,只要她不再害人,也不是非要她死。”

“对对!”

……

“听说了吗?阿兰若公主同沈烨神君的婚事已经开始准备了!”

“是啊是啊,最近真是好生热闹!那日自岐南神宫抬到炽玫院的聘礼,可谓是十里红妆!咱们比翼鸟族许久没有这么大的喜事了!”

……

自那日相里贺下旨后,沈烨便辅佐相里贺迅速打扫残局,平定内乱。等相里贺能独立处理公务之后,沈烨便开始押着相里贺去筹办他同阿兰若的婚礼。

倾画如今被关在后宫中,算是监禁,但相里贺也会赡养她的后半生。

嫦棣被沈烨救出后,被相里贺赐居宫外,派人照顾着,同时看着她,别让她发疯伤人。

橘诺也在相里贺的做主下赐婚给宗学的那位夫子,夫子打算等橘诺生下孩子后再举办婚礼,以免橘诺孕期劳累,不过婚书已经写下。

因着嫦棣与倾画都疯了,相里阙又被倾画藏得深,大家找了许久都没找到相里阙。不久之后,相里阙便死在了密室中。

……

在青丘的凤九和在魔域的姬蘅收到了阿兰若的大婚请柬,邀请她们下月初八来梵音谷参加自己同沈烨的大婚。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