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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网 > 青春校园 > 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 > 第282章 男主权谋文里的背景板炮灰(17)

回到后堂的卫大人、蒋大人和陶县令却没有休息,三个人坐在一起发呆。

今天的事情对他们冲击都比较大,有生之年第一次见鬼。

别看现场处理的时候好像还算从容,但实际上,那都是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之下的本能行动,没来得及仔细思考。

现在回到后堂了,坐下来喝了杯茶,脑子就开始回神了。

陶县令灵魂发问:“如果今天没有鬼神之事,没有杏花嫂子和元大丫现身,这个案子我们会判的这么干脆利落吗?”

卫大人的眼睛睁开又闭上,闭上又睁开,并不是太想回答这个问题。

蒋大人也敛眉不语。

陶县令自问自答,“我觉得不会,我可能会考虑很多其他方面,比如,杏花的事情已经过了那么多年,证据是不是不好找?

元大丫虽然被卖了,但吴氏毕竟是她的继母,是不是可以从轻发落?元瑞有功名在身,也没有真的参与卖元大丫的事,是不是可以把他摘出来,只惩罚吴氏?

毕竟科举不易,元瑞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子,能够年纪轻轻就考上秀才,那说明他是有点真才实学的,就这样革了他的功名是不是惩罚过重了?连革除功名我都会觉得重,就更别说判他斩监候了。

如果今天没有鬼神和杀手,我的想法可能是上述这些。我会尽快结案,尽量轻判。”

卫大人说:“你想多了,事实上,如果没有鬼神之说,这两个案子根本就不会出现在你的案头上。谁会来报案?谁会给杏花申冤?谁会为元大丫求公道?没有人。

因为调奸妇女致妇女羞愤自尽而被判绞刑的案子之前就有过,杏花当年出了事,如果她的家属来告,事实上这个案子根本拖不到现在。问题是没有人来告。还有元大丫的案子……”

陶县令打断他:“元大丫的案子有人来告的。在鬼神出现之前,已经有位杀手女侠替她出面了。吴氏和元瑞的伤是那位女侠弄的。

她本想直接杀死这俩人,但是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对他们进行审判,让天下人都知道他们的罪行,这样才是真正还了元大丫公道。是先有了元大丫受害案,后来才出现了杏花被害案。”

顿了一下,陶县令说道:“这两个案子,其实有个连接点,就是孙大狗。据吴氏交代,她本来打算将元大丫先卖掉,然后再想办法把她嫁给孙大狗,由孙大狗磋磨元大丫致死。

元大丫只是不小心听到了吴氏和元瑞的密谋,就吓得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两个案子里都有孙大狗,所以,可能是因为孙大狗这个人作恶多端,所以引起了地府的关注吧。”

对于陶县令这个分析,吴大人和蒋大人是不信的。世上的冤屈事多了去了,杏花和元大丫是很惨,但绝不是最惨的,为什么别的人没有引起地府关注呢?孙大狗又算个什么东西,能让阎王爷派一位女鬼返回阳间,他哪有那样的牌面?

要问这些案犯里面谁的排面最大,那应该是元瑞!毕竟是有功名在身的秀才老爷!

卫大人想了想,说道:“我觉得你说反了。这两个案子里,最关键的应该是元大丫的案子。元大丫自尽,先是有杀手替她申冤,将吴氏和元瑞送进了大牢。你又让人把刘员外和人牙子提了过来。至此,逼死元大丫的凶手几乎都已经到案了,除了孙大狗。

问题是,吴氏只是打算将元大丫嫁给孙大狗,让孙大狗磋磨死她,并没有付诸行动,孙大狗并未对元大丫造成实质上的伤害。

为了让元大丫这个案子圆满,所以,地府把孙大狗之前犯的案子翻了出来,让他因为陈年旧案受到惩罚,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不然的话,很难解释为什么杏花的案子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到今天才来申冤。”

蒋大人点了点头,“我赞同卫大人的看法。”

陶县令也说,“大人分析的有理。经过这件事,我反思了很多。虽然是在鬼神和杀手的驱动之下进行反思的,但确实是反思了。以后办案子要更加认真、细心,不怕麻烦,不要简单的照搬律条,遇事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虽然这两天发生的事让我备受震撼,但到底还是有点收获的。”

卫大人笑道:“陶县令由此觉悟,实在是安东百姓的福气。实不相瞒,本官也有一些领悟。本官之前也有点书呆子特性,以后要改一改。掉书袋也不可太过了。”

三个人讨论了一番,既是总结工作,也是放松情绪,他们之前被刺激大发了,脑袋里面有条筋一直蹦蹦蹦的,闭上眼感受更加清晰,就好像脑子要炸开,那条大筋会断掉一样。

聊了这一会,感觉好多了,紧张的情绪得以舒缓,疲惫涌上眉间,三个人都各自去睡了。

这一夜,很多人都没睡着,有的人来了现场,还有很多人没来呢,现场见了鬼的人就回去走亲访友、奔走相告了。

几乎是一夜之间,“安东县出现女鬼申冤”的事就在全县铺开,并且开始向外辐射。

第二天,元初醒了之后,系统把陶县令和卫大人的反思情况告诉了她,元初表示,一点不奇怪啊,陶县令这个人,能力是有的,脑子也挺聪明的,原剧情里,就是他快速抽丝剥茧,把原主找了出来,简简单单的套用了律条,觉得原主该判个死刑,就把案子报到了蒋大人那儿。

蒋大人认同了陶县令的判决之后,又报到了卫大人那儿。

卫大人看了案情,觉得原主不该判死刑,所以,他驳回了陶县令的一审判决,给原主判了两年劳役和十八脊杖。

这个案子又报到了江南西道的提点刑狱司。

提刑司因为县州两级出现了不同判决,还有法律适用条款的问题,所以又报到了中央三法司。

三法司不认同卫大人的判决,他们更倾向于判绞刑,于是他们便申请“奏裁”,让皇帝来做最终决定。

皇帝和稀泥,弄了个折中方案:流放。

对于这个决定,刑部、三法司,甚至是卫大人都没意见。对结果没意见,但是对过程有意见。

卫大人这个人自称自己有书呆子习性,那是一点都没错的,就是从他开始,引发了很长时间的关于法律适用条款的全国性大辩论。

这就很难评。

你说他不好吧,因为他,元大丫才免于一死。你说他好吧,还是因为他,元大丫在州府大牢里蹉跎了多年,并且“青史留名”。当然,留的不是什么好名,被评价为“悖恶极矣”。

元初觉得,要是卫大人因为此事而能够更加务实,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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