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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网 > 青春校园 > 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 > 第275章 男主权谋文里的背景板炮灰(10)

傍晚的时候,刘员外和人牙子也被押来了。

衙役们二话没说,把人按倒就打,一点力都不敢省。“梆梆梆”的声音中混杂着刘员外充满困惑的惨叫和问题:“草民到底犯了什么错?”

人牙子倒是不吭声,他干的本就是缺德带冒烟的买卖,肯定是不知道在哪件事情上翻了船了。他干的事情,十件里总有个五六件是经不起琢磨的。

小镇上的富户不多,真正能用得起奴婢的又有几家呢?他肯定不是靠当正儿八经的“劳务中介”活着的,贩卖人口、将良民编入贱籍的事情没少干。

所以,他安安静静的挨打,本想着打完就完了,六十杖,他咬牙坚持了下来,愣是没晕过去,就想着挨完打赶紧回家,这事就过去了。

没想到县令直接下令,“押入大牢,明天再去游街。”

刘员外也没晕,不愧是吃得好喝得好底气足的人,这会趴在地上,还能开口说话:“敢问县令大人,草民犯了什么罪?草民虽贱命一条,也决不能任由人折辱!”

刘员外牙都咬出血了,嘴巴里都是血腥味。

县令说:“放心,都给你讲明白。今日上午,你和马王村吴氏签了一张卖身契,可有此事?”

“有。”

“那你可知,元大丫身为良民,是不能随意被买卖的?作为买家,依律当责三十杖,你刚才可有数着?可打多了?”

刘员外:“草民冤枉啊。那吴氏找到草民,说家中艰难,要把女儿卖入草民家中当丫鬟,草民想着她儿子是个秀才,本不欲买,想着资助元秀才读书,吴氏却说无功不受禄,非要将女儿卖到草民家里,还说等日后元秀才考取功名之后再来赎。

草民只好依她所言,跟她签了卖身契。但是草民至今未见到元大丫,吴氏说要等过几日再将元大丫送来。

大人,草民不知道卖自己的女儿也是违反律法的,求大人看到草民无知的份上放过草民吧。草民愿意将元大丫的卖身契作废,将她还给吴氏,且不收回银两,就当草民做好事,资助元秀才读书了。”

刘员外这番话听着合情合理,县令却是不信的。你要是不想买,别人还能强卖不成?

但是作为买家,而且是一个连当事人都没见过的买家,挨这三十杖暂时就差不多了。

“元大丫跳水自尽,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如果她好好的,你挨完这三十杖,把她退回去也就算了。但现在元大丫还没找着,所以你暂时还不能归家。

本官也想借此案给百姓一个警醒,也让你长点记性。所以,你就先去大牢里待着吧。押下去!”

人牙子依旧一声不敢吭。刘员外都这个待遇了,他肯定也好不到哪儿去。

县令瞥了他一眼,这家伙的命运几乎已经注定,基本上就是个死刑或者流放三千里的命了。他做的那些事情根本经不起查。民不举官不究。但是现在,不是有人来举了嘛,他就必须得究到底。

县衙后院,大夫来给吴氏和元瑞检查了一番,最后摇了摇头,“老夫无能为力。就顺其自然吧。”

县令“顺其自然”地把人都关进了大牢,四个人还在同一间牢房里,爱死死爱活活吧。

刘员外和人牙子恨死了吴氏和元瑞,但是他们挨了几十杖,也没有精力找麻烦,只能趴在地上养伤,哼唧个不停,倒是吴氏和元瑞安静的就跟死了一样。

当天晚上,去马王村调查及寻人的衙役回来了,带回了现场的勘察情况,还把那份贴在门上的卖身契给带回来了。“没有找到元大丫,我们沿着东江找了挺远的,没找到。马王村村里村外我们都翻了一遍,没有人。也没人看见元大丫。基本上可以确定她确实是被水冲走了。”

县令点点头,让他们都去休息。自己却坐在那里冥思苦想,思考着这件事如何能让杀手大侠满意,如何能不得罪天下士子,如何能改变这个社会的略卖人口现状,如何能在这三个目的之间实现平衡,又能保他自己安全无虞……

他想的特别多,但是最终发现,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办法。那他应该优先考虑什么呢?当然是让杀手大侠满意!

其他的都还可以慢慢谋算,杀手不高兴了他小命就没了!

缓慢的磨难和立刻的死亡之间,他选择吃苦!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

想通了,县令就淡定了,他直接洗洗睡了。

***

元初比他还忙。

她去找孙大狗了。

这家伙住在一个四面漏风的茅草棚子里,用家徒四壁形容他都是在夸他,耗子来了都得留下两颗豆子。

孙大狗睡得跟死狗一样。

元初大模大样的进了他的窝棚,他还在打齁。

元大侠拿了盏灯照了照他,赶紧后退了两步,想求一双没看过他长相的眼睛。

孙大狗两个眼球极突出,面容凹陷,整个人像个歪七扭八的老倭瓜,丑的能吓哭小孩的那种。

元大丫不想嫁给他是绝对正确的!

元初虽然是个颜狗,但是她并没有外貌歧视,她之所以这么厌恶孙大狗,绝对是因为这个人长得丑,心更丑。

穷就罢了,他还好吃懒做;丑就罢了,他还很猥琐,整天偷看这个偷看那个,甚至骚扰过村里的寡妇,直接把人逼死了……

这是元初见到孙大狗之后,从原主的记忆深处扒拉出来的一件事。那时候元大丫还小,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只知道村里的杏花嫂子哭着骂孙大狗,说他欺负她一个寡妇,说他不得好死。杏花嫂子的婆家嫌弃她,要把她赶出去。孙大狗嬉皮笑脸,说他不嫌弃杏花嫂子是寡妇,愿意娶她。

后来,杏花嫂子被从水塘里捞了上来,她的身上还绑着一块大石头。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那本《天下为公》的书里,是所有人都公认的受害者,纯纯的无辜人儿:

【他有什么错呢?他救了人,刘员外要报恩,要把元大丫嫁给他,本来正在家里欢天喜地的等着娶媳妇呢,结果媳妇是个嫌贫爱富的,不懂得夫为妻纲、以夫为天的道理,竟然大逆不道地想要杀死他!幸亏老天保佑,伦理纲常不可乱,元大丫没有得逞,只是伤到了他的脚,却让自己陷入了泥沼中再也无法脱身!这可真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啊!】

嗯……就放他大爷的狗臭屁!

他一点都不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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