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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之日,我将未婚妻捉奸在床 第228章 半个月后

作者:纪武淋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11 00:26:00 来源:平板电子书

大眼贼在各地方叫法不同,有的说是土拨鼠,有的说是旱獭,有的说是黄鼠。

当然,此黄鼠非彼黄鼠,不会穿铠甲,也不会骂人,更不会背着林臻嫖妓。

林臻说的这个大眼贼其实就是土拨鼠。

这大老鼠特别肥硕,腰都是圆的,没比叼着它的小脑斧小多少。

小脑斧把它叼在嘴里,晃来晃去的跑到林臻面前,最后啪叽一声扔在地上,像邀功似的对林臻奶声奶气的叫嚷。

“呀喵——”

叫完了颠颠儿走过来,一个劲儿蹭林臻小腿。

真是好条好狗......哦不对,真是只好老虎啊!

林臻高兴地把它抱起来,原地转了个圈:“小东西!这么小就知道孝顺,比你胖子叔叔强多了!”

“呀喵——”小脑斧也很高兴,不停地呲牙叫唤。

林臻把它抱到面前,它还伸出舌头舔了林臻一口。

嘶......幸好是小老虎,肉刺还不是很锋利。

若是大老虎,这一下估计林臻半边脸就没了。

最后林臻把它放下,开始处理这只大眼贼。

拿出小匕首顺着下颚给它开膛破肚,把内脏什么的一股脑掏出来丢给小脑斧。

反正它也是肉食动物,吃不坏。

而林臻则是拿着剩下的身体来到溪边清洗,边洗边琢磨着怎么引火。

想来想去,自己身上没带火折子和火石,恐怕只能钻木取火。

把大眼贼洗干净以后放到一边,就见小脑斧趴在地上吃得直眯眯眼,满嘴是血。

说起来有点恐怖,但看起来还挺可爱的。

林臻来到杏树下收集了很多枯树叶,又找到不少干柴,都归拢到一处。

找到宽敞的空地,跪在地上,再找出相对宽一些的树枝,用匕首在上面挖个凹槽,把钻杆放进去。

再用石头将火板抵住防止乱窜,最后将收集来的枯树叶蹂躏了一下,使其纤维蓬松。

准备好这一切,林臻往手心里啐两口唾沫。

能不能吃上饭就看这一遭了。

走近科学,你最好别骗我,否则我一定会炸了你的栏目组。

他跪在地上,双手贴住钻杆,开始飞速搓动起来。

但那火板好像跟林臻作对似的,搓了好几分钟只有一点黑色的粉末,连颗火星也没看见,反倒把林臻累得双臂酸胀。

什么情况?难道是哪里操作不对?

小脑斧好像没吃饱,又跑过来蹭林臻的腿。

林臻把它推到一边让它自己玩,又重新检查了一下火板和钻木,没发现什么问题,一切都是按照走近科学操作的。

也罢,那就再试试,如果不行就吃生的。

大不了,等回去了让孙神仙给好好驱驱虫。

林臻卯足了劲儿,咬着牙继续搓动钻杆,直到十五分钟后终于看到几颗火星冒了出来,他连忙把枯树叶放上去几片,然后趴在那里小心翼翼的用嘴吹!

“呼!呼!”

林臻目光死死盯着树叶,发现树叶从开始冒险到顺利燃烧起来!

他大喝一声:“芜湖!起飞!”

走近科学诚不欺我啊。

只可惜这么好看的栏目怎么不播了呢?

是因为一个巨脚壮汉的脚印拍了五集么?

不知道。

但林臻现在都快饿死了,见树叶燃烧起来赶紧把其余的枯树叶也慢悠悠的放上去,直到全部点燃,再放上细根的干柴,一个小型火堆便形成了。

不容易啊。

林臻用匕首把一颗粗树枝削尖,从大眼贼肛门插进去,从嘴里插出来,拿到火上燎。

这不是在烤肉而是在燎毛。

处理的差不多,又往火堆里扔两根柴火,林臻开始用匕首给土拨鼠扒皮。

之所以不直接扒是因为小脑斧没吃饱,把皮扒下来也能给它垫垫肚子,就是不知道它吃不吃得惯。

再说,吃不吃得惯都得吃,老子还吃不惯土拨鼠呢。

林臻费了好大力气才把皮完整的扒下来,又放在火上烤了烤,丢给小脑斧,说道。

“将就着吃吧,别看你岁数小,但是你救了我,以后咱俩就是兄弟了!等回到京城,大哥保证你一辈子吃香喝辣,要嘛有嘛!!”

小脑斧好像听懂了,抱着肉皮开始啃,啃来啃去发现咬不动。

三十厘米长的肉皮硬生生撤成半米,最后小脑斧生气,便一口吞下,砸吧砸吧嘴,走过来趴在林臻脚边吐着舌头卖萌。

林臻摸了摸它的脑袋,把去了内脏和外皮的土拨鼠放在火堆旁边慢烤,双目深邃,愣愣出神,心里想着很多事情。

很快,土拨鼠被烤的滋滋冒油,林臻翻了个面继续烤,等两面全部成熟后,这才拿起来开始啃。

还行,穿越这么长时间没丢了烤肉的手艺。

土拨鼠肥硕的身体被烤的外焦里嫩,除了等着大眼睛,呲着大牙有些恐怖外,还有股子说不出来的怪味。

但眼下林臻已经饿疯了,根本顾不上这些,稀里糊涂就吃了个饱。

这土拨鼠太大了,一顿没吃完,林臻留下一只大腿,剩下的又塞给小脑斧。

孩子嘛,长身体,正是能吃的时候。

小脑斧来者不拒,把土拨鼠的身子咬得咔嚓作响,很快便吞进肚子。

林臻又摸了摸它的脑袋:“好兄弟!给你起个名字吧,诶!你可别不愿意,能让本世子起名那可是天大的福气!多少人想求都求不来呢!”

“呀喵——”

“行,那我就当你答应了啊,我想想......唔,既然我们是在森林与遇到的,不如就叫你松下吧?”

“呀喵!!”小脑斧突然就跳了起来,好像对这个鬼子名很不满意。

“那叫渡边?”

“呀喵!!”

“嘶......鬼子不都是这么取名的吗?在哪生的孩子就叫什么。”

“呀喵!!”小脑斧气得连连呲牙,林臻摆手道。

“好好好,那给你起个国产的名儿...嗯...叫旺财怎么样?”

小脑斧一愣。

我TM一只华北虎,你给我起个狗名!?

它气得一口咬在林臻鞋子上,使劲地往后拽。

虽然不疼,但可以看出它很不喜欢,

也罢,林臻摇摇头。

“你还挺挑,行,那就叫你来福吧!”

“呀喵——”

诶!对了!

这个叫声才对!

小来福叫了一声松开嘴,又开始蹭刚才被它咬过的地方。

林臻吃饱喝足,站起来,看着远处的山峦与丘陵说道:“走吧来福,哥带你下山泡妞去!”

“呀喵——”

......

这一路上小来福彻底变成了工具虎,动不动就跑开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林臻也不管它。

但是在林臻饿了的时候,它总能抓回来点什么。

偶尔是小溪里的鱼,偶尔是树上的鸟,偶尔是只野鸡。

累了,哥俩就一起靠在树上休息——林臻在地上,来福在树杈上。

困了,哥俩就依偎在大草坪上睡觉——林臻在地上,来福在林臻身上。

渴了,哥俩就趴在溪边用手捧水喝;饿了,哥俩就一直吃顿野味。

他们兜兜转转,放下俗世一切喧嚣,自由浪漫地行走在天地间、大山中。

不寂寞,不孤单。

恰似天地间最自由的鸟,一直往南边飞去。

这一飞,就是半个月。

......

半个月后,王府。

如果说以前的林震仙还年富力强,但这半个月,他的头发全白了。

唯一的孙子。

半个月音讯全无,生死不知。

三大营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连化粪池、水井都没放过,但就是找不到林臻。

京城找不到,就去别处找。

周边的几个县城、村庄,也都找了一遍,把百姓弄得怨声载道。

林震仙却全然不管,让兵马继续往外扩散着找。

家里也不好过。

浣碧刚开始还一切正常,十几天后见林臻还没回来,便开始不吃不喝,躺在怡莲阁一心速死。

晴雯终究还是知道了林臻失踪的消息,白天哭,夜里哭,哭得眼睛都快瞎了,还说如果林臻有个三长两短,她也就不活了。

张俪和月妩比她们俩想的通透,即便林臻不在,产业还是要开的,她们需要为林臻守好这份家业。

当然,前提是晴雯得把孩子生出来,否则这份家业到最后也是别人的。

怡莲阁里,月妩红着眼圈,看着已经脸色惨白,奄奄一息的浣碧道。

“傻妹子,世子不会有事儿的,你要养好身子等世子回来啊!否则他回来了看到你这幅模样如何使得?”

张俪也说道:“是啊妹妹,这么久都没有坏消息传来,那就说明会有好消息,你可不能这么糟践了自己!”

“倘若你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如何向世子交代?”

“快起来吃点东西吧......”

说着说着,两女再次红了眼睛。

在古代,路途很远,交通不便,很多时候一次分别就是永别,她们也不想年纪轻轻就守寡。

更何况她们是自愿喜欢林臻,而不是强迫掳来的民女,对林臻的这份感情更加难以割舍。

林震仙披甲挂胄的推门走了进来,见到四女都在,又看到浣碧是这个样子,他长叹一声。

“唉,丫头,你的心意祖父知晓,你且安心在家养着,老夫这就亲自带兵出去找!如果臻儿有了什么意外,老夫让全天下的人去陪葬!”

言罢林震仙就要冲出去。

就在此时,管家林安在外面大喊。

“老爷!老爷!世子有消息了!”

“什么!?”

林安冲进怡莲阁,手里拿着一叠书信,激动地道:“老爷,世子有消息了!”

林震仙赶紧把信抢过来,与此同时,浣碧那枯木般的双眸终于有了几分神采。

这是给很多人的信,林震仙挑出自己的名字拆开,看后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不愧是老夫的孙子!就是有能耐!”他看向晴雯,“丫头,赶紧吃饭,臻儿快回家了!”

“祖父,真的吗?”

“当然,这小子走着去了河间,等过段日子就会回来了。”

“嗯!我吃饭!我喝水!”浣碧抓住张俪的手,“姐姐,快帮我一把!”

月妩脸色一红。

因为浣碧抓到了她的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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