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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都市 > 请你打官司,你把法官也送走了? > 第110章 呃,《民法典》1130条?

就在林河一筹莫展之际,冯展鹏继续说道:

“如果原告方拿不出最新的相关遗嘱,同样也找不出法律依据来支持你方的观点,那么我想根据民法典1130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呃,《民法典》1130条?

有了,林河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你以为就你懂《民法典》1130条嘛,抱歉,我也懂。

还不待台上的敲锤人敲响手中的小锤,林河就直接起身道,“不错,民法典是有过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应当是均等的。”

“但是……民法典也同样有过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法官同志,自2018年史太康先生去世后,赵雨果女士就一直在和原告史勇辉一起生活,直至去世。”

“期间,赵雨果女士患有精神智力残疾,生活处处都需要人照料,也是由史勇辉先生照料的。”

“而被告人史勇军和史慧兰同样作为赵雨果女士的子女,却并未尽到照料责任,根据民法典1130条之规定:理应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现在赵雨果女士去世了,二人却跳出来指责我当事人史勇辉先生手中的遗嘱是假的,想要平均分配遗产,这是否显得吃相太过难看?”

原本林河还没有想到用民法典1130条的内容用作法理质证对方,是被告律师冯展鹏一直在提醒他,这才让林河想到了这点。

这其中颇有一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味道。

咚!

“请被告人对原告的观点提出质证意见!”

沈万山敲了敲锤子,高声说道。

被告席上,冯展鹏先是和史勇军,史慧兰对视一眼后,这才起身道,“法官同志,我反对原告律师刚才的说法。”

“事实上,自史太康先生去世后,其三个子女都提出过要求,照顾赵雨果女士的生活,只是赵雨果女士自己主动提出,要与大儿子史勇辉一家人生活。”

“现在这点却被原告律师拿出来抨击我方,作为我方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依据,这其中缘由,是否太过于荒谬。”

“如果原告一方有我方理应照顾三人母亲,却没有尽到照顾义务的证据,那就请拿出来!”

林河将目光看向史勇辉,后者对他轻轻摇头。

看来,这一家人的三个子女还都挺孝顺的,都是有心照顾老人,现在只不过因为巨大的遗产利益闹红了脸。

林河只是略一沉思,就想到了应付被告的对策。

“法官同志,我承认 法律法规中是由相应的法条内容规定:一旦遗嘱指向的标的物灭失,则遗嘱中关于已经灭失的标的物的部分将不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而对于遗产中替代该标的物的部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根据民法典1130条之规定在使用法定继承规则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难相信,均等分割替代灭失标的物财产,虽然这样做合乎法理,但不一定合乎情理,未必就符合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思。”

“我想赵雨果女士还在世的话,也不同意这种分法吧,不然她所设立的遗嘱就完全没有意义了,形同废纸。”

这话一出,令的台上的沈万山三人沉默了。

是啊,法律虽然是这样规定的,但按照法律去判定此案,真的就符合死者生前的真实意思嘛?

就在三人反思时,就听林河继续道,“在这里,我还要提及一点,本案中的遗嘱继承人,也就是我的当事人史勇辉先生已经履行遗嘱所附属义务(独自照顾老人的衣食起居)的情况下,被告人再要求均分遗产,必然会导致各遗产继承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失衡。”

“甚至是侵害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想请三位法官慎重考虑一下遗嘱人生前真实意思的表达,考虑到我方当事人已经履行的遗嘱附属义务。”

“其次,民法典中的继承篇说到底也是一部私法性质的内容,并不涉及到任何公众利益,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不应该置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不顾,过多的干涉其中的份额分配。”

“相反,法庭作为一切民事关系的审判场所,应当提供被动性救济途径,真正做到情理与法理兼顾,来化解双方的矛盾。”

林河这话说的可谓是有理有据,先是以遗嘱人的角度,来分析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让法庭不要违背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作出判决。

又说明了民法典中的继承篇只是一部私法,并不涉及任何公众利益,法庭应该遵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不应该从中多加干涉,否则就有滥用手中权利的嫌疑了。

林河这话虽然说的难听,但仔细一想,还真就是这个一个道理。

台上的沈万山眼睛微眯,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半晌之后,忽然一敲手中的小法槌,道,“请被告方提出质证意见。”

闻言,只见冯展鹏起身,面色有些难看的说道,“我不同意原告方的说法,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有规定的,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去处理。”

“现在遗嘱中所指向的标的物已经消失,那就按照民法典中的继承篇办事,让赵雨果女士的三位子女均分其留下的遗产。”

眼下,情理自己没有,法理倒是可以占据一些,己方也只能从法理上说事了,这就是冯展鹏的想法。

“我反对。”林河高声道,“刚才我方已经展示过赵雨果女士留下的遗嘱了,经法庭鉴定也是真实的。”

“如果赵雨果女士想要三位子女均分其遗产,那她干嘛还要留下这份遗嘱。”

“现在之所以我的当事人在继承上出现了问题,完全是因为遗嘱中的标的物所消失造成的,按照普通老百姓的朴素认识,自己只要留下遗嘱就足以说明一切了,并不可能对法律法规了解的想你我一样透彻。”

“所以,眼下的继承难题完全是因为赵雨果女士不懂法造成的,而你我都是专业的人士,不应该因为这一点错误,就曲解赵女士的意思。”

“另外,《民法典》1130条虽然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注意,这里只是用了一般二字,说明如果有特殊情况下,可以刨除一般这个概念,而现在我当事人史勇辉所面临的,不就是这个特殊情况嘛。”

“在这里,我方再次重申自己的需求:请求法院依法分割位于静安区6弄38号院的房屋遗产,且原告享有75%的份额,另再多分得两被告所占25%份额的一半。另,全部住房征收安置费用元归原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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