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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都市 > 请你打官司,你把法官也送走了? > 第106章 面对这种热心肠的人,林河是打心底里敬佩的。

哦豁,又是一位替朋友咨询的热心肠。

面对这种热心肠的人,林河是打心底里敬佩的。

“是这样的主播,我一个朋友,前几天因为嫖嫦的事情被警察抓了,不过他总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委屈,今天正好趁着你直播,我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看看能不能跟你连麦,没想到还真的连上了。”对面的声音有些兴奋。

嫖嫦被警察抓,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毕竟警察是专门打击卖淫嫖娼这种行为的,又怎么会觉得委屈?

对于这种话语,林河心中也是充满了疑惑,只得轻声道,“嗯,那你说说怎么个委屈法,我帮你分析一下,你这位朋友被抓到底冤不冤枉。”

对面沉默了一下,这才说道,“那啥,就是我朋友前几天在宾馆开房想要那个嘛,因为那天晚上人太多嘛,需要排队等候。”

“就在我朋友等候的时候,警察直接破门而入,把他给带走了,后来经过简单的审问,直接就把他关了七天,最后还罚了2000块钱。”

“主播你说这件事情冤不冤啊,人都还没干呢,就直接被警察给抓了,最重要的是连对面长啥样都不知道,就被罚了2000块。”

说到最后,对面的声音之中竟然充满了哽咽声。

看的出来,他是真的替自己朋友的遭遇而感到惋惜。

直播间的十多万网友也是被他这个说法逗乐了。

“卧槽,好一个‘人都还没干呢’,那啥,你是真的没干嘛?”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前段时间刚听说有人刚交完钱,还没开始干呢,就被警察抓走了,今天又见了个连人都没见到,又被警察抓的。”

“这位朋友,看的出来,你是因为自己没干而感到冤枉,对不对。”

“搁我我也生气呐,玛德,啥都没干呢,他们凭什么抓人?”

“主播出来分析一下,这种情况下警察抓人,有没有法律依据?”

让林河没想到的是,直播间竟然有一大半人为该网友的遭遇鸣不平。

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不过话说出来,这位网友……的朋友的遭遇好像的确没那么冤枉。

“老规矩,要分析这位网友到底冤不冤枉,咱们还是先看一下法条中,对于卖淫嫖娼是怎么处罚的。”

“主播,你说错了,是我朋友的遭遇,并不是我的遭遇。”对面用最后的倔强道。

“抱歉,抱歉,是你朋友,不是你,我下次注意。”

林河一脸歉意的说道,“根据治安管理法66条,卖淫的,嫖嫦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罚款。”

“如果你朋友确实有嫖嫦的行为,被警察如此处罚倒也合情合理。”

“接下来,咱们再看一看关于卖淫嫖娼的司法解释。”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性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

“至于双方卖淫嫖娼关系如何认定的: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 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照卖淫嫖嫦行为依法处理。”

“你刚才说,你朋友连对方的面都没见到,就被警察处罚了,根据上面的司法解释,应该是你朋友已经跟对方就卖银嫖娼的行为达成一致,并且被警察发现了聊天记录或者转账记录登其他证据。”

“对吧?”

对方叫嚷道,“是这个情况,可是我朋友确实没干呢,连钱都没付呢,只是用微信聊聊天,这样都被抓了,真是太冤枉了。”

“抱歉,关于卖淫嫖娼的司法解释就是这样的,只要行为人就主观上已经达成对卖淫嫖娼的一致性,警方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卖淫嫖娼的关系。”

“所以说,你朋友这事儿还真不冤枉,况且,鉴于双方还没发生过性关系,警方已经作出从轻处罚了,不是吗?”

“所以说,这件事情警察的认定没有丝毫毛病,你还是劝劝你朋友不要再纠结这件事情了。”

“哦,那行吧,我还以为三哥你能有什么好办法让警察撤销对我朋友的处罚呢。”对面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抱歉,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别说是我了,谁都没有办法。”林河轻笑一声,“再见!”

旋即,切断了双方的连麦。

连麦虽然切断了,但不代表直播间的网友没有话说了。

“三哥,我觉得法律对卖淫嫖娼的司法解释实在太过苛刻了。”

“94,毕竟双方只是有主观上的卖淫嫖娼,并没有真正实施这种行为,万一人家小伙子因为家中有事先走了,这算不算犯罪终止?”

“对呀,或者小伙子的朋友打电话让他喝酒,他去喝酒了呢。”

“对呀,连钱都没有付,还是有犯罪终止的概率。”

“太苛刻了,完全不给人家犯罪中止的机会啊。”

晕,林河倒是没想到,原来直播间有这么多人对小伙子的遭遇持同情态度,难道大家……

好吧,既然大家想聊这个,那咱们就不妨把这个话题聊的再透彻一点。

“大家先别急着反驳我刚才说的话,咱们就假如说,小伙子接了一个电话就匆忙离开,不打算嫖了,当然现实中也有这个概率,这种行为的确是叫做犯罪中止没错。”

“但是大家想一想,发生这种事情的几率是高概率还是低概率,就算行为人这次因为有事儿离开,那他下次还会不会再去联系对面?”

“根据行为学的角度来讲,卖淫嫖娼应该是属于行为犯,而并非是结果犯,不是说一定要‘干了’才会被处罚。”

“而故事中的小伙子跟对面商谈价格,约定地点,这些都是卖淫嫖娼的准备行为,所以说警察认定他们之间存在着卖淫嫖娼行为,这点也并不为过,相反,还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

“相比与小伙子只是联系对方的行为,我认为那些付了钱没有干的人被抓,才是最亏的,毕竟嫖资都是要被收缴的,大家说是不是?”

听闻这话,直播间的网友茅塞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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