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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历史 > 荒野大镖客之鹰眼教父 > 第24章 一蹄子踢死大凶狼的美洲虎纹野马

亚瑟回来的时候,没到饭点,皮尔逊还没做饭。

诈骗炒房客是个力气活,遇到不上当的时不时的就得揍一顿,然后硬抢。

今天他就把一个不上当的炒房者打成了脑震荡,然后抢光了他身上的手表和银腰带扣。

这人身上没带钱,钱都存在银行账户。

于是亚瑟为了表示愤怒,又揍他一顿。

折腾了半天,有点饿。

他抽完一根烟,然后打开自己的箱子,找吃的。

一看少了那么多好东西,多了一罐不爱吃的芸豆罐头和一盒饼干,不用想就知道谁干的。

顿时气愤道:

“爱尔兰的臭小子!哼,把自己不好吃的东西给我,把我的美味食物全拿走。他妈的,真不是个东西……算了今天吃点素的。”

然后把芸豆罐头打开吃了起来,还喝了瓶啤酒。

这个时候,西恩他们策马飞奔,跑的路上全是烟尘。

他们路过亨利牧场的时候,老早看到亨利那傻货缠着绷带,肿着猪脸问每一个过路的人:“你说,你是奥德里斯科帮的吗?”

都魔怔了。

看来是吓出精神疾病来了。

西恩、约翰、查尔斯骑马路过的时候,眼神涣散的亨利,也问了西恩他们这句话:

“你们是不是奥德里斯科帮的?”

西恩和约翰懒得搭理他。

查尔斯扬起马鞭骂道:“你他妈的你这狗东西才是奥德里斯科帮的!你全家都是奥德里斯科帮的!”

查尔斯憨厚之极,连骂人都这么朴实无华,把西恩和约翰全逗乐了。

他们风驰电掣地奔跑在西部荒野上,这种感觉让他们觉得特别爽。

天大地大,任我当家。

天当被子地当床,想吃啥,到处都是猎物,渴了到处都是水源。

西部荒野,之所以叫荒野,是相对人口数来说的。

西部人口整体来说,比起纽约这样的超级人口大州,实在太少,所以才叫西部荒野。

说是荒野,这里却有的是天然草场。

你要是有实力,能不被人打劫,在这地方放牧,轻轻松松就能过上有肉吃,有奶喝的日子。

你想当无拘无束,四处流浪的西部牛仔,同样也饿不死。

就算你捕鱼技术差,打猎技术也差,光吃那数不清的野果子,都饿不死。

没见人家约翰落魄成那样,吃蚂蚱也能活?

当然,这么好的蛮荒之地,无法无天的帮派必定多的是。

达奇那句名言确实是真理:独狼命不久于荒野。

你得有同伴,值得托付性命那种,你才能在这里过上有滋有味的日子。

他们三人跑了半天,一直跑出了西伊丽莎白州,来到新奥斯汀州。

人累了,坐在草地上休息。

饿了吃肉罐头。

渴了,河水清澈见底,无污染,尽管喝个痛快。

马儿累了,放开马匹,任它们自己饮水去。

遍地的野草,三匹马尽情吃了个够。

人和马休息了一个小时,接着赶路。

他们到了狼嚎谷,整整拐了四个大弯,才进入那条蜿蜒崎岖的山道。

山脊是向北延伸出去的,接近山顶的地方,是一大片平地,杂草丛生。

有些野草长得比人还高!

他们时不时就听见狼的嚎叫声!

幸好约翰来过这里,认识路,要不然光凭西恩一个人还真找不到。

也不敢一个人来这种野兽出没的地方。

天色渐晚,人的视线受阻,远处的东西已经看不清了,丝毫不见那匹传说级美洲虎纹野马的影子。

“约翰,你确定是这里吗?”西恩说话时,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越接近山顶,风越大。

山崖下还挨着大海,到了晚上,冷风刺骨!

那股劲风,直往人袖子里钻!

查尔斯也把新买的大衣裹紧些。

约翰看了看四周地形,语气笃定:

“放心吧,兄弟,肯定是这。这种马中之王,最喜欢在这种深山老林待着。”

查尔斯问道:“这地方太凶险了,很少有人能来到这里还能活着出去。”

约翰说:“是的,这里有鹰,有熊,还有狼。”

查尔斯只觉头皮发麻,大惊说:“这么危险的地方你以前孤身一人还敢来?你可真能耐!”

这句话勾起了约翰的痛苦回忆:

“唉,我是帮派四把手,奥德里斯科帮的人认识我,朝我开枪,那天我杀了他们三人。谁知道他们在不远处有营地!一堆枪手追杀我,我的马都被他们打死了,我无路可逃,只能拼了命,来到这种人类不敢上来的地方藏身。”

西恩担心地说:“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过夜,这也太恐怖了。你胆子可真大。你就一点也不害怕吗?”

约翰心有余悸:

“谁说不害怕?那天晚上我是在树上过夜的,不敢睡着,也睡不着,又冷又饿。各种可怕的野兽嚎叫声,如同鬼叫,我都吓哭了!我想我的妻儿,害怕再也见不到他们!”

西恩问道:“那你怎么知道这里有虎纹野马的?”

约翰说:“第二天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我感觉自己要饿晕了,又累又困,我整个人都快死过去了。真想立刻躺地上睡觉啊,但我告诉自己不能躺下,否则一定成为野兽的早餐。这时,我竟然听到一声尖锐的狼叫!把我吓得一个激灵,直接就清醒了!”

西恩和查尔斯不插嘴,听他说。

过了这么长时间,约翰回忆起这事,仍然很惊恐:

“我顺着狼叫的方向看去,一只巨大的灰狼,在疾速朝一匹腿上长着虎纹的美洲野马奔去,张牙舞爪的想去撕裂它!谁知那马竟然一点也不怕狼!狠命扬起一蹄子……”

“你说呀,卖什么关子。”查尔斯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就这么一蹄子呀!就只这么轻描淡写的一蹄子,咔嚓一声巨响,把那只大凶狼的骨头都踢碎了!大凶狼疼得发出绝望的吼叫,声音震得整个林子都在颤抖,然后躺下不动了。”

“可我害怕呀,怕狼死不透,跑过去对着狼脑袋又补一枪,那狼一点反应没有……”

“妈的,幸好马不吃肉,要不然我就危险了。虎纹野马瞟了我一眼,像个王者一样,不屑地扬着蹄子跑了,就像一阵猛烈的飓风,几步就没影了!”

约翰指着前边不远处的山岩处:

“当时大概就在那里,对,就是那个位置,我真感谢这马啊。我都饿疯了,正愁没吃的呢!我拿出匕首扒了狼皮,割下肉,又拾了干柴,打着了火烤着吃。吃了八块狼肉,吃得满嘴溜油,香啊,这回彻底饱了!”

“有了体力,我就不害怕了,就在这养精蓄锐。晚上我就睡树上,渐渐的也能睡着了。奥帮里斯科帮的人始终不敢来这。吃了两天狼肉,第三天我就下山了,专拣偏僻小路走,避开了他们的人。后来那张狼皮我还卖了5美元25美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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