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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网 > 历史 > 篡蒙:我岳父是成吉思汗 > 193章 金军被打断脊梁,要做赵朔的狗!

随着声声“王上万岁”的呐喊,彭义斌率领众亲卫手持长枪、重斧、铁蒺藜骨朵,向着前方疯狂涌去。

砰砰砰!

当当当!

噗噗噗!

眨眼间就是无数声兵刃与铠甲的交击之声,乃至于兵刃撕破铠甲刺入**的声音。

他们前面的金军或者已经被身负重伤,或者肝胆俱丧士气全无,几无反抗之力,不到半刻钟被斩杀殆尽。

重重汉军甲士,将完颜赛不围在了正中。

“杀!”

即便到了最后的时刻,完颜赛不犹都要对大金尽最后的忠诚,手持铁枪,不管不顾地向着彭义斌刺去。

当!

彭义斌长枪奋力一挑,完颜塞不的铁枪直接脱手而出!

怎么会?!

完颜赛不和彭义斌,齐齐一愣。

完颜塞不赫然发现,虽然他理智上要为大金流尽最后一滴血,但内心深处早已像刚才被汉军轻松屠戮的女真勇士一般,在绝望中丧失了一切胆气。

那金沟的地名,那突如其来的天降大雪,还有刚才汉军面对震天雷之威都几乎无恙……已经击毁了女真人的一切骄傲,击碎了他的一切坚持。

他已经明白,天命属于赵朔,金国注定了灭亡。

夫战,勇气也!

他胆气已丧,使不出多少气力!

彭义斌当然知道眼前的金国常胜将军完颜赛不,恐怕不是好惹的,刚才这一挑是用了全力。他本以为,挑开这一枪后,还得过上几招,才能取了完颜赛不的性命。

万没想到是如此结果!

他微微愕然之后,随即心中泛起一阵狂喜。

“王上万岁!”

彭义斌大吼一声,挺枪向着完颜塞不刺去!

噗!

大马士革的枪尖在彭义斌的巨力下,硬生生刺穿了完颜赛不的铠甲,刺入了他的心窝。

彭义斌用力一搅,随即猛地一踹!

噗通!

完颜塞不的死尸跌倒在地,鲜血狂涌而出。

彭义斌举步上前,抽出腰刀,将完颜赛不的脑袋割下,随即高高举起,道:“这就是完颜塞不的脑袋!金军主帅已死,我们胜了!王上万岁!王上万岁啊!”

“完颜塞不已死,王上万岁!”

“完颜赛不已死,王上万岁!”

……

彭义斌身旁的亲卫们齐齐高声呼喝起来,一人呼,百人呼,千人呼,万人呼!

整个战场近七万汉军将士齐声呼喊,势如排山倒海,声传九霄之外!

……

……

与此同时,稍远的一个山峰上,孟珙一直手持望远镜,密切关注战局。

赵朔组织团建活动,自然不会邀请孟珙这个“外人”了。不是赵朔的小气,而是传扬出去,孟珙经常在赵朔中军帐和诸将一起吃吃喝喝,宋国那些文人说不得就要捕风捉影,对孟珙这种统兵大将不利了。

赵朔的确想招降孟珙,但那是大大方方的招降。孟珙答应也就罢了。不答应的话,赵朔以后在战场上杀了孟珙,也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离间计”这种恶心的计策,赵朔却是不屑为之,甚至不会主动使孟珙处于嫌疑之地。

刚才他也没有传令孟珙率领忠顺军全军出击。

汉军的实力已经足够,赵朔要用中军的夜枭卫、一个契丹千户,以及孟珙这五千忠顺军做最后的预备队,以防任何意外的发生。

所以,孟珙今夜没有作战任务,只是观战而已。

浓重的黑夜,点点火光并不能照的分明。不过,刚才完颜赛不命令点火竖起他的大纛,马上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刚才那引火线的滋滋火花,更是令孟珙心中一沉。

他明白,完颜赛不这是要狗急跳墙,利用震天雷发动自杀性攻击,杀一部分赵朔麾下的精锐部队了。

虽然赵朔麾下精兵猛将众多,但作为盟友,作为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孟珙还是颇为心疼。

然而,阵阵激烈的爆炸声响起之后,他眼睁睁地看着,无数汉军甲士又摇摇晃晃的起身,而附近的金军却没有几个站起。

紧接着,就是一阵“王上万岁”的欢呼声响起。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真是赵朔天命所归,他麾下的部队都受上天庇佑,连震天雷都无可奈何了?

孟珙摇了摇脑袋,努力将如此荒诞不经的脑海中去除,思考真正的原因。

他很快就想到了答案——棉甲。

然而,这个考虑的结果,不但没让孟珙感觉丝毫轻松,反而更让孟珙感到赵朔的可畏可怖,简直不可战胜!

无他,赵朔准备的棉甲太充足了。

不仅仅是赵朔麾下的将士都配备了棉甲,而且从桐柏山防线出发时,还给忠顺军将士每个人都配发了一具棉甲。

原本孟珙以为,这棉甲主要是为了御寒。

三峰山突降大雪,棉甲派上了用场,孟珙也没多么佩服赵朔。

身为主帅不光要考虑战场厮杀,还要考虑后勤以及各种天气变化,大雨、大雾、大风、洪水、冰雹甚至地震,都在考虑范围之内。赵朔有钱,做足充分的准备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然而,孟珙现在才发现,棉甲主要作用不是御寒,而是防御火器!

这也太恐怖了!

随着战争的烈度越来越大,震天雷应用的越来越广泛。

孟珙作为这个时代数得着的军事家,敏锐地意识到,恐怕未来火器会替代刀枪,成为战场上的主流。他已经下定决心,回去之后向朝廷请旨,研发威力更大的火器。

结果,他做梦都没想到,他连“矛”都考虑清楚呢,赵朔已经在考虑“盾”了。

用棉甲对付火器!

今天棉甲加铁甲,对付震天雷的效果非常好!

至少十万套棉甲啊,仓促之间怎么可能拿的出来?

赵朔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研究棉甲的?又什么时候大规模制造的?什么时候通知手下,将这些棉甲运往前线的?

孟珙越想越觉得赵朔深不可测,简直比什么“天命所归”的传言,更加让他难以看到战胜的希望。

他旁边的悍将张俊没有望远镜,不知战场上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数万众齐呼的“王上万岁”之声,实在让他胆战心惊。

因为这不是什么典礼,而是士兵们自发的声音。

汉军八旗到底有多强的战力,张俊通过这些日子的并肩作战,已经知道的清清楚楚。

他太明白有这样忠臣度爆表的强军在手,能做到什么了。

张俊深吸一口气,叹道:“打赢了这仗,恐怕赵朔这北方赵官家的名义就要坐实,直接做皇帝吧?”

“不太可能。”

孟珙微微摇头,道:“蒙古朝廷的主力还在。赵朔如果称帝,就意味着和蒙古朝廷决裂。不是说赵朔一定胜不了,但是一场惨胜之后,他拿什么一统天下?赵朔应该不会如此不智。”

张俊苦笑道:“就算现在赵朔不称帝,离着称帝的日子,恐怕也不远了。军心如此,他也有不得已之处。我大宋太祖当日黄袍加身,从今日看,还真是上承天命,下顺人心了。”

太祖当初的威势,怎么可能比得上赵朔?

孟珙尽管如此想着,却不会嘴里说出来,道:“我估计,赵朔权威甚重,还是压得住手下的,最少也能压个三年五载,甚至是七八年年。”

“那七八年之后呢?说不得就要登基为帝,或者封狼居胥,或者南下擒龙了。我们……能顶得住吗?”

“张俊,你今天话太多了!”孟珙哼了一声,道:“我等身为武人,唯有誓死报国而已。赵朔无论如何强大,我等想的应该是如何战而胜之,而不是挡不挡得住!”

“是,是,谢将军教诲。”

张俊连连答应,他也觉得,自己刚才太受震撼,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

孟珙虽然训斥张俊,但心中也一阵犹疑。

到底怎么战胜赵朔呢?他毫无信心。

血战到底吧,孟珙本人不怕死,但是他手下的军士们呢?都要跟着大宋陪葬?他一定要带着他们去死?

孟珙眼神空洞,一阵迷茫。

完颜仲德比他更迷茫!

怎么办?

怎么办?

汉军“大王万岁”的声音此起彼伏,士气如虹,向着金军猛砍猛杀。

金军又冷又饿,还是一群残兵败将,刚才又得了完颜赛不已死的消息,如何是汉军的对手?

现在已呈崩溃之势,不知多少金军想要丢盔弃甲,四散奔逃。

之所以没有真的逃走,是因为他们明白不可能逃的出去的。

四面八方都是汉军,他们往哪里逃?就算老天保佑,真的被他们杀出去了,他们又没有马,面临汉军精骑的追杀,照样是一个死!不知多少金军,现在既不激烈抵抗汉军,也不逃命,双目中尽是绝望之色。

“节度使,您得想个办法,给兄弟们找条活路啊!”

完颜仲德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一队亲卫,只回来了两个人。

一个人带着哭腔道:“大帅的确死了!他想要用震天雷和汉军精锐同归于尽。结果,连这个都做不到,不知汉军是不是天命所归,但震天雷真给他们造成不了多少伤亡。勇士们就是想和汉军同归于尽,都做不到啊!”

另外一名军士道:“草火讹可将军已经战死了!他被汉军砍断了两条腿,然后扔进了大火中。跟之前死在他手下那些人毫无二致,被活活烧死!您说,这是不是报应?”

刚才那个带着哭腔的军士继续道:“还有夹谷泽将军,被五名汉军合力杀死。脑袋被砸烂了,左右两臂被砍断了,身上还中了两枪!现在,就是您的地位最高了,您得想想办法啊!”

“我……我……”

完颜仲德本来以为自己是不怕死的,当初在海州时,他不仅将郭仲元的家眷送入了汴梁,连自己的家眷也送入了汴梁。

完颜塞不提出坚守金沟的计划时,他也全力支持。

但是,事到临头,他发现自己也没那么不怕死,他还想活着,

还有,再坚持下去有什么意义?

如果说天降瑞雪以及棉甲加铁甲的威力,让汉军士气直接爆表的话。那这些奇怪的现象,对包括完颜塞不以及完颜仲德在内的所有金军的士气,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他们觉得,汉军的确如同他们的老祖宗一般,得了上苍庇佑。

他们的坚决抵抗,看起来轰轰烈烈,但实际上就是一群螳臂当车的跳梁小丑。现在,还有谁记得,当初那些坚决抵抗金军的契丹勇士呢?

挣扎有什么用?

不甘有什么用?

汉军得了天命,是不可战胜的。这些抵抗,不过给汉军将士更多的立功机会而已!

算了吧!

别再抵抗了,什么都是假的,只有活着才是真的,自己的部下活着才是真的!

对了,部下!

我不是为了自己,而是那么多部下啊!

完颜仲德终于找到了一个高尚的理由,高呼道:“别打了!别打了!我是大金镇南节度使完颜仲德!我代表全体大金将士,向赵……北方赵官家,无条件投降啊!”

“对啊!我们投降!”

“不打了!我们降了!”

“任凭赵官家处置,我们不打了!”

“饶命!八旗爷爷饶命啊!”

……

完颜仲德一开口,好像是引燃了投降的导火索,剩余的金军残兵败将三万余人,纷纷抛掉了兵刃,向赵朔请降。

半个时辰后,完颜仲德被五花大绑,押入了赵朔的中军帐。

咚咚咚!

刚一进帐,完颜仲德就把头磕得咚咚直响,道:“罪臣不识天时,负隅顽抗,对抗大王天兵,实在是罪莫大焉。请大王开宏大之天恩,饶罪臣一命,饶那些投降的罪军一命啊!”

赵朔之前当然想到过,金沟之战会有金军投降,但还真没想到过,会有这么高级别的金国官员投降。

赵朔皱眉道:“完颜仲德,你真心归降?”

“是,是,是,罪臣对大王的忠心,青天可表,日月可鉴!”

“但是,我听说,你的家眷在汴梁?”

“那有什么?罪臣若不归降,大王天兵一到,他们不过是晚死一些时日而已,还是得全家死绝。现在罪臣降了,却是可能活命,这个账算得过来。”

赵朔微微摇头,道:“即便我不杀你,你的命也很难保住。之后,你会和普通金军一样,会加入巴鲁营,承担最为艰难的任务。参加三场血战,或者砍下三颗脑袋,才能脱离巴鲁营,成为本王麾下的正规战士。”

“巴鲁营就巴鲁营!别说巴鲁营了,就是大王让我做您的狗都成,只要别杀我就好啊!”

完颜仲德决心一下,简直表现的比哈巴狗还要乖巧,连连磕头,如果背后有一根尾巴,肯定会疯狂摇晃起来。

事实上,何止是完颜仲德?

三峰山一战,赵朔将金军打的太狠,又有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发生,已经彻底打断了此地所有金军的脊梁,赵朔才能抓了这么多金军的俘虏。

干脆,赵朔对投降的金军取了个两万的整数,剩下的一万多老弱的做投名状大都杀了。只留下了几十个姓“完颜的”,准备和金国朝廷换郭仲元的家眷。

完颜仲德的家眷就不管了,金国朝廷想杀就杀。杀了完颜仲德的家眷,只能让完颜仲德更加忠心地做赵朔的一条狗。

不过,使者往来,郭仲元的家眷倒是送来了,金国使者也带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我金国已将潼关守军、黄河守军以及汴梁附近所有城池乡野间的军民百姓,尽数迁入汴梁。如今汴梁的军民百姓,达到二百四十万之众,粮食可支三年。王上想要拿下汴梁,恐怕会伤亡惨重。”

“您的敌人,又不是只有金国,还有南方的宋国,西方的广大国土,甚至是北方的蒙古朝廷,何必要因小失大呢?”

赵朔冷哼一声道:“你在威胁我?”

“不!不!不!”那使者连连叩首,额头上渗出了殷红的血迹,道:“这只是我金国卑微的请求。大王您胸襟广大,何必容不下一个小小的金国呢?只要您点个头,我家陛下愿意自降为河南王,永为大王藩臣,效忠大王,子子孙孙生生世世感念大王的恩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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