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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冒险传奇 第104章 秦冕太爷

作者:矮骡子不当驴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7-05 13:36:09 来源:平板电子书

秦冕迷离的眼神穿透黑暗,像是灵魂跨越时空回到久违的从前,他边思索边娓娓道来:“除了巴特尔大哥,你们都是我生死与共患难同当的兄弟,你们都知道我今年三十六岁,干这行也有些年头了,为什么我要干这行呢?不止因为缺钱,最主要的,是我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和我的家庭,听我蹩脚的巴盟口音,你们就能知道,我不是本地人还硬装本地人,其实我不是装,我是喜欢随遇而安、入乡随俗的那份心灵宁静。我出生在湖北随州随县厉山镇,随州你们都知道吧?”几人相视无言都摇头,只有向阳点头回答道:“小学地理学过,那地方挺好的。”秦冕露出欣慰的表情,继续说道:“随州是湖北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位于湖北省北部,版图面积呢,达到了9636平方公里,当然,不能跟内蒙比,内蒙的面积都占到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二点三了。但是,我们随州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怎么说呢,全市常住人口徘徊在200多万左右,还下辖一市一区一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县。随州呢,地处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的交汇地带,东承中部中心城市武汉,西接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北临南阳、信阳,南达荆门,是湖北省对外开放的北大门,素有汉襄咽喉,鄂北明珠之称。炎帝神农故里听说过吧,那就是生我养我的地方随县厉山镇的别称啊。”说到这些,秦冕红光满面眉飞色舞,很明显,他骄傲了,为他的故乡骄傲了。

大家正听得起劲,秦冕脸色突然阴沉下来,看他情绪急剧变化,大家都一头雾水。

石头关心问道:“冕哥,咋的啦,身上哪难受啊?”秦冕没回答,而是落寞的笑了笑,他快速眨眼收回眼角噙着的泪水,接着仰脖长叹一口气哼起小曲来:披星戴月地奔忙,只为一束光,当你彷徨在困境,能够寻到那希望。

不知不觉把远方,当做了主场,只是偶尔疲惫时,不经意回望故乡。曾经的欢畅,悠悠地潜藏,藏不住的梦想,始终在心房。

那些奋斗的时光,如繁星闪亮,在岁月长河里,静静流淌。每一个拼搏的夜晚,都有梦在唱,每一次跌倒又站起,都写满倔强。

即便风雨会阻挡,脚步依然铿锵,向着那片璀璨,一路去远航。听秦冕哼歌,一股浓郁的思乡氛围萦绕开来,裹挟住众人。

石头和大力两眼发直,向阳一边跟着和唱,一边泪流满面,巴特尔面朝北方跪下脑门着地不起,他咕哝道:“我遥远的故乡啊,我离开你太久了,都好几百年了,我再也回不到你的怀抱了。”石头拽了拽向阳胳膊,接着捅了捅巴特尔后腰,责备道:“冕哥伤感是因为想起了故乡,你俩跟着起啥哄啊,快别哭了,你俩又没背井离乡。”石头说完,向阳和巴特尔略显尴尬,秦冕用手背蹭了蹭脸,转换成愉快的表情自嘲说道:“让兄弟们笑话了,咱们接着说。通过我以上讲述,你们也能知道个大概,湖北自古以来是历史文化名城,人杰地灵,古墓特别多。我们秦家从我太爷那辈儿开始在厉山镇就是名门大户,知道为什么从那时候开始吗?因为那时候是清末,乱的很,民不聊生啊,当好人做老实本分的老百姓你活不长,那咋办呢,要么从军,要么为盗,我说的这个盗可不是倒斗啊,而是占山为王做强盗,不知道你们看没看过太史公写的《陈涉世家》,其中,写到陈胜吴广起义的原因,是这么说的: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你们看过吗?”除向阳没有回应,其他人都摇头。

秦冕恨铁不成钢的叹口气说道:“你们要是多上几年学,也不至于听不懂啊,以后没事多看看书啊。当时的环境就是往死里整好人,当然坏人也不一定能活长,但跟当老实人被整死比较,你们想想,还是整死别人强吧,反正乱世没有好人,能活下来才是硬道理,对吧。本来呀,我太爷家是中农,那会儿他大概十五六岁,家里除了他爸妈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如果世道没乱,他家起码能吃饱穿暖过平安日子,可老天爷多数时候都不遂老实人的愿。历朝历代出乱子呀,天灾只是导火索,长期积压的**才是根本所在,可话语权攥在人手里,天灾只能默默背黑锅了。这乱世一到,别提多惨了,本来能吃饱穿暖的我太爷一家,因为本分老实,被官军欺压,被盗寇杀掠,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但有一点值得庆幸,那就是我太爷侥幸活下来了,这对我来说具有关乎存亡的意义,你们想,他要是被杀了,现在你们还能有我这个好大哥吗,是吧?”说到这儿秦冕笑了笑,向阳插话说道:“禽兽啊,你太爷全家差点被人连锅端了,你竟然还能笑出来,也真够冷血的。”秦冕笑着说道:“痿啊,不是我说你,就你这娘们儿唧唧、哦不,就你这妇人之仁呐,真不适合干咱们这行,咱们干的可是上天入地、降妖伏魔跟死人打交道的营生,还能计较一点点活人的牺牲吗?你以后可不能这样啊,你这么心软,是要吃大亏的。”数落完向阳,秦冕继续说道:“当然,我并不是冷血铁心,只是经历多了,受伤多了,吃亏多了,学会对自己好而已,说的冠冕堂皇点,这叫心理素质强硬,当今社会,如果你没有强大的内心,必然备受煎熬痛苦至极。另外,就是不管干什么,一定要看事务积极的一面,看好的一面,如果只盯着消极方面看,你只能受罪。咱们接着说啊,我太爷当时十五六岁,正是初生牛犊的年纪,身体强壮,脑子灵活,还有点莽撞,拿咱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愣头青,当他眼见一个个亲人以凄惨的方式离他而去的时候,他痛苦至极,彻底体会到自己的无力和弱小,也就在那时,他下定决心要报仇雪恨,要强大自己,要杀人,杀很多人,再也不当什么老实本分的好人了。他上过几天私塾,还会背几首古诗,但自那时起,他最喜欢背的诗就是黄巢的《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无依无靠的情况下,他得完全靠自己解决保命吃饭问题。为此,他总是白天躲起来,晚上出来,他往哪儿躲呢?一般都躲到远离村镇的荒郊野外,什么山洞里,破庙里,山沟里,反正只要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就行。吃什么呢?兵荒马乱的,地主家都没余粮,他就在野外打鸟、打地鼠,采蘑菇,挖野草吃。有时候,我相信人的命天注定,有些人注定会历经磨难否极泰来,就在我太爷穷困潦倒像野人一样为生存拼命的时候,一件关乎他人生转折的事情不经意间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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