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熵减文学网 > 其他 > 穿成团宠小师妹,干翻修真界 > 第137章 阵法传承

穿成团宠小师妹,干翻修真界 第137章 阵法传承

作者:向阳光奔跑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29 23:45:58 来源:平板电子书

比秃毛更快一步的是兔小乖。

平时兔小乖极没有存在感,可要发起飙来,秃毛都不一定打的过它。

就见雪白的影子一闪,兔小乖落在了奎七身上,低头咬着奎七的肩膀往下一扯,爪子一划拉,一片薄如蝉翼的人皮被整齐地撕下来。

紧接着,就又是一嘴。

奎七过了半息,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疼痛,“嗷”的一声惨叫,疼的脸都扭曲了。

连秃毛都被兔小乖吓一跳。

看不出来啊,平时看着呆呆傻傻的,没想到是个狼人,不,狼兔!

兔小乖不满的看着秃毛:“噗呼~傻愣着干嘛?撒盐啊!”

说着,又是一爪子下去。

敢跟它抢主人,找死!

(╰_╯)#

秃毛在自己的储物戒里面找找,还真让它找到一包盐——谢思思偶尔会做烧烤吃,这些盐巴是为了做烧烤准备的。

眼角的余光瞥见秃毛的动作,奎七吓得魂飞魄散:“说,我说,给我个痛快吧!”

谢思思抬手。

兔小乖不甘愿的放下爪子,蹦回谢思思脚下蹲着,赤红的眼睛瞥向另外两个邪修。

俩邪修双手抱头,把脑袋扎在地上,装死。

奎七吸口气,缓解一下身上的疼痛,有气无力道:“这个玉简,是我二十年前在一个散修大能的洞府发现的。据说那个大能是万年前的天骄人物,在阵法上的造诣极深。”

提起这位大能,奎七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一丝敬意,连声音都温和许多:

“只是那位大能的资质不好,虽然靠着阵法获取了许多天材地宝,却最终卡在了渡劫期,身死道消。”

“那位大能临死前,怕自己的一身传承断绝,就将毕生所学的阵法刻录到玉简里面,等待有缘人……”

而他,就是那个有缘人。

二十年前,他还只是一个资质低下的散修,被幽冥神教招揽后,过着提心吊胆,朝不保夕的日子。

当时,教内的一个堂主受了重伤,需要血食进补,恢复身体。

他和其他二十多名底层教众被选中,送去给这个堂主做养料。

他侥幸逃脱,误打误撞的闯进了这个散修大能的洞府,获得了这位散修大能的传承。

靠着这份机缘和幽冥神教的快速修炼之法,他不断掠夺打劫过往的修士,做成血食进补,有时候修士做成的血食不够,他还会去凡人村庄掳掠……

就这样,短短五年时间,他就成了筑基修士。

再次回到幽冥神教,打听得知,当年那个堂主没挺过去,身死道消。

他则从普通教众一跃成为一名管事,获得了更高一层的修炼功法……

就这样,短短二十年的时间,他就成了金丹修士,在教内的地位越来越高。

只要这次的谋划成功,回到神教后,他就有资格竞争堂主的职位。

成了堂主,神教就会倾力培养他,帮他避过雷劫,碎丹成婴。

眼瞅着就要成功,却功亏一篑!

说不恨是不可能的。

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为了少受点罪,他连恨意都不敢表现出来。

听他说完,谢思思撇撇嘴:“要是那位散修大能知道,他传下的传承被你用来害人,怕是他宁愿传承断绝,都不会交给你。”

奎七苦笑一声,竟然认同了谢思思的说法:“师父对我恩重如山,我却因为自身的作为,连师父的名号都不敢透露。”

怕那位散修大能受他牵连,被世人唾骂。

现在这份传承交到谢思思手中,将来将其发扬光大,也算对师父有个交代。

想到这,奎七心底最后一丝不甘终于放下,开始认真指点着谢思思寻找起来:“这位大能尊号矩子道君。当年我得到矩子道君的传承时,除了这个玉简,还有三片树叶。”

“那三片树叶被我收到玉盒内保存着,和玉简一起放到了储物戒里面。”

谢思思按着他说的,将玉盒找出来。

奎七不舍的看了两眼:“对,就是这个。这三片树叶记录着各级阵法的运行规则,需要细细参悟。可惜我资质鲁钝,这么多年,连玄级阵法的运行规则都没参悟透……”

“希望师父的这些传承到了你手里,能将其发扬光大。”

说完,奎七闭上双眼,不再多言。

谢思思仔细打量一下玉盒内的树叶,用真气包裹住手指,将树叶拿出来仔细打量——不怪她小心,邪修的手段防不胜防,她不得不小心。

虽然奎七表现的良心未泯的样子,但她可不敢赌对方是否尚有良心。

这三片树叶青翠欲滴,就跟刚从树上摘下来的似得,叶片上面的脉络清晰可见,仔细看,就能发现这些脉络组成了“天”“地”“玄”三个字。

略微瞅了几眼,谢思思就将叶片重新收回玉盒内,打算回到宗门后,再仔细研究。

“好了,现在说说,你们布置的这些阵法怎么破吧。”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