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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要逆袭! 第 102 章

作者:三千琉璃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2-19 18:31:34 来源:平板电子书

一更

被孟庭斐这么一闹腾,阮婉的心情顿时失落了许多。嗯,女性的情绪原本就多样化,尤其身体处于某个特殊时期的时候。再加上最近天气还一直在降温……所以一连若干天,她都有些低气压。

好在现在的她已经能很好地收敛自己的脾气,绝不可能做什么对别人乱发火的事。

寝室其他三人也都理解她——

莫北变着法儿地给她带好吃的早餐,男友力可谓满满,阮婉觉得如果不是自己意志坚定,估计已经要弯了。

钱钱发挥土豪本色,送了包括阮婉在内的三人一堆化妆品,她也知道她们不喜欢自己送太贵的东西,所以买的都是性价比高又外貌可爱的,可谓是皆大欢喜。

至于家就在学校里的夏蒹葭,则跑回家给阮婉扛了一保温杯的乌鸡汤回来,这汤熬得也是真入味,盖子才一打开把隔壁寝室的妹子都给引过来了。

面对这样的“深情厚爱”,阮婉除了感动也还是感动,虽说单纯用这个词来形容内心的感受大约有些单薄。但重生以来,也的确是这些可爱的人,一直不断地让她觉察到生命的可贵以及……有时候人真的不是活不好,而是自己不想自己活好。比起一条越走越窄的小路,果然还是宽敞的、有人同行的大道更容易让人身心愉悦。

不知不觉,阮婉的心情曲线成功地从低谷爬升了上来。

而就在一个寒风沁骨的清晨,她收获了一个惊喜。

说来也巧,随着在寝室居住时间的加长,她的睡眠也是越来越香,原本是不容易醒的。然而,这天早上她就是突如其来地醒了,就好像……有什么预感一样。

然后,她本能地掏出手机开机。下一秒,就收到了一条短信。

大清早来的短信?

她的眼神迷糊了一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才把手机拿过来看。这一看之下,原本还半迷糊的她整个人就清醒了。

短信很短,就四个字。

【我回来了。】

但重点不在于字的多少,而在于是谁发的啊!

她原本以为他圣诞节之后才会回来,结果居然提前了?简直是大大大惊喜嘛!

阮婉“噌”的一下坐起身,随手扒拉了下头发,“啪啪啪”地回过去一条。

与此同时……

机场。

拖着行李箱的青年站在出口处,面对着迎面而来的寒风,他稍稍打了个寒噤,将脖子上的浅灰色围巾裹得更加严实。

杜锦年心中庆幸自己回来之前查询了天气预报,否则估计一下飞机就会遭遇一个“大大的惊喜”——感冒。他原本的确是想待到圣诞节结束的,然而……

“阿年,有喜欢的女孩子了么?”

他蓦地想起了之前与爸爸间的对话。

他想,自己当时愣神之下,一定暴露了些什么,好在爸爸只是会心一笑,并没有逼问他说些什么。然后就说着“重要的节日去和喜欢的女孩子一起过,今年你先欠我一次,明年用带她回来过节的方式还”之类的话,一脚把他给踹了回来。

杜锦年垂下眼眸,一想到这件事,就让他觉得心中很暖。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他真的很讨厌爸爸,但自从妈妈去世后,他们父子俩的关系不断缓和,相依为命至今——用“相依为命”这个词也许惨淡了些,但这些年来爸爸也的确没有再娶,明明这把年纪了都很受欢迎。

爸爸忘不了妈妈,就像他一样。

不过,现在可不是站在寒风里发呆的时候啊,如果真的感冒了,他就不能再去见她了,会传染的。

杜锦年又紧了紧围巾和大衣,抬起手叫过一辆出租车,就在他放好行李坐上车说了目的地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的心也随之乱了一拍。

明明知道她有着睡觉关机的习惯,明明知道现在不是她起床的点,却还是一下飞机就迫不及待地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之所以会这样做,大约是因为无比期待着与她的再次会面吧。

他压抑住莫名悸动的心情,从衣袋里拿出手机,心想估计是“A市欢迎你”之类的短信吧?却意外地得到了一个惊喜。

这份惊喜当然不是感冒,而是……

【你在哪里?】

同样是四个字。

不过重点依旧不在于字数,而在于是谁发来的。

他注视着手机屏幕,低声地笑了起来。那浑身上下散发出的独属于恋爱期的酸腐味,让目前依旧单身的司机大哥都不由为之侧目,暗自思考是不是绕下路欺负下这个大清早就让人吃狗粮的混蛋家伙!

就如同他的愉悦一般,阮婉同样是愉悦的。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对于一个崇尚睡美容觉的妹子来说,能让她在天气寒冷、甚至天只蒙蒙亮的清晨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洗头洗澡掏空了整个衣柜才搞定衣服的人……绝对是真爱,妥妥的那种!

当一向早起的莫北睁开眼,发现闪亮到刺眼的阮婉站在镜子前时,整个人的内心都是惊吓的。

阮婉从镜子里看到了莫北呆滞的表情和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她笑了下,转过头低声问:“你说我是化妆还是不化妆?”

“……你不化妆已经够漂亮了。”莫北很真心地说。

阮婉转过身再次对着镜子,歪头照了好一会后,还是决定听从莫北的。反正他又不是没见过她素颜,而且这种“美貌加持技能”要偶尔使用才会有“惊喜”嘛。

之后,“建议成功”的莫北就见阮婉随手打开桌上的化妆盒,从里面拿出了一管唇膏,正准备往嘴上抹,却不知想到了什么,蓦地低头一笑。

恰好看到这一笑的莫北有些呆愣,她从来都知道阮婉是漂亮的,这是一种典型的独属于南方姑娘的美。陈丘的事情后,她还曾经听过有姑娘在背后说她是“狐狸精”,她当时愤怒之余只觉得好笑,因为阮婉的漂亮其实很“端庄”,看来赏心悦目却绝不流于媚俗。嗯,用钱姑娘的说法就是“当她不想撩汉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姑娘我很冷艳高贵,你没事表来撩我,走开走开’的感脚”,正所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而眼下她的这一笑……

明明事已进冬,莫北却莫名地想起了“春暖花开”这个词,尤其那流转的眼波,恰似江南三月间那飘满了杏花的水面,烟波纵横,暖香阵阵。好吧,现实一点的说法就是,这姑娘想撩汉了!

能让她这么想撩的人是谁,莫北用脚趾头猜也知道,随即只觉得杜锦年那家伙运气是真好。

莫北正愣神,阮婉却已然拾掇完毕,也没挎包,随手揣上手机、钥匙和一些零钱就往外跑,走到门口还回头问:“要我帮带早饭么?”

“……不用了。”莫北摇头,“还是我给她们带吧。”

“也行。”

阮婉走在去见他的路上。

明明风还是那么大天气还是那么冷,却觉得这一切都是可爱的,完全不像之前那么可恶。她知道这一切只是因为自己心情好,但是,她就是高兴啊!

想到此,阮婉居然笑了出来。

笑了一会,她突然就觉得自己好蠢……

咳,好在现在路上没什么人,没人看到她做了这种丢人的事。

“呼……”她呼出一口白气,缩了缩脖子,继续迎着风往前走。

就在此时……

校门附近。

“你说说你,什么时候出院不好,非选在这么尴尬的时候,也太早了吧?”

正在这么抱怨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曾经给阮婉带来困扰的孟庭斐。而他所抱怨的对象,也显而易见。

听着这话,沈子煜沉默不语,只兀自往前走。

孟庭斐心中哀叹,心想比起现在这样,他倒宁愿沈老大抬起脚踹自己一下,起码有活力——咳,他绝对不是抖M,绝对不是!

“嘶!好冷!”孟庭斐又说,“咱们不如去吃点早饭吧?”

“……”

“大哥,我现在真的是又冷又饿啊。你看在我这几天陪床今天又送你出院的份上,让我吃顿饱的再回去吧!”

沈子煜顿住脚步。

“……沈老大?”

“去南门。”

“……”TAT

这一瞬间,孟庭斐觉得自己的辛苦都值了!……再次强调,他真的不是抖M!其实沈老大真的是外冷内热的性格啊,额,好吧,是外暴内热,可惜发现这一点的人并不多。阮婉那妹子,说不定就是被沈老大的外表给吓跑了……但这话,他现在是无论如何都不敢说的,因为说出来简直就是在触雷啊!

这么多天以来,阮婉始终没有露面,也算是“说到做到”。

沈老大虽然嘴里没说什么,脸上也没表露出什么,但孟庭斐觉得他心里还是有失落的。现在他只希望沈老大在走出来之前别再碰到阮婉这妹子了,否则可真是……

额!

他眼神一凝,然后就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

人家是“乌鸦嘴”,他是“乌鸦想”啊!

真是想什么……

就来什么!

二更

孟庭斐此刻的心声是这样的——

姑娘,大清早的,你就不能好好地待在寝室里睡个美容觉么?没事出来做神马啊啊啊啊啊!!!!!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阮婉低下头就打了个喷嚏,心想果然忘记戴围巾就是不好,不会是感冒了吧?她没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招怨念了。就算知道,她也只会觉得自己无辜……明明是纯路过好么!比起爬起来接(未来)男朋友的她,大清早出院的人才不对劲吧!

相较于一无所知的阮婉,孟庭斐真是快出了一脑门子汗,在发现阮婉这姑娘的那瞬间,他就飞快地侧过头,看到沈老大没注意到这件事后,他松了口气。然后,装作不经意地从沈子煜的右侧绕到左侧,干笑着说:“咱们吃点什么好呢?”转移注意力,转移注意力!

他们和阮婉这姑娘不同路,算是交叉而过,等人过去了就好!

“随……”

可惜,到底是事与愿违。

孟庭斐看着明显注意到了阮婉的沈老大,心中叹了口气。

可就在这时,阮婉这姑娘居然飞奔了起来。

孟庭斐简直是目瞪口呆,心想她难道也注意到了他们?可就算注意到了也不至于开跑吧,他们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伴随着这样的想法,他下意识用目光追随着阮婉的背影,视线的尽头,一个拖着行李箱的青年正站在那里,因为逆着光的缘故,他一时之间看不清对方的脸孔,却能感觉到他此刻正在笑——一边微笑着,一边张开了双手。

下一秒。

跑得飞快的少女如同小鹿般一跃而起,伸出双手勾住了那逆光而站的青年的脖子。

日光越盛。

淡而长的影子拖在地上。

一时之间竟让人觉得和|谐无比。

杜锦年伸出双手,稳稳地接住跑跳过来的少女,与之前一样的相遇,又好像有哪里不太一样。他抱着她,明明觉得她很轻盈,同时又觉得他就这么被坠住了……该怎么形容呢?这种整个人都安定下来的感觉。

他突然就想起好友金毛每次和女孩子表白,总会说“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你是我寻求已久的归所”,他当时听着只觉得天雷滚滚外脆里酥,现在想来,这话之所以能打动姑娘们,大约正是因为……它真的很有道理吧。

这么想着的他听到她在自己耳边低声地笑,笑声清脆如铃,有着毫不掩饰的愉悦。

他于是也笑了,一边笑着一边将她放回地上,眼神同样含笑地注视着有一段日子没见的她。

一看之下,他露出无奈的表情;“风这么大,怎么没戴围巾?”

阮婉摸了下脖子,略心虚地说:“忘记了。”其实路上就想起来了,只是觉得回去拿会耽误时间,所以就装作不知道啦。

杜锦年收回放在她肩头的手,开始摘自己的围巾。

“嗳,给我一半就好了,反正够长。”嗯,她早就想这么试一次了。

杜锦年的动作顿了下,随即依言而行,很快,阮婉得到了半截被某人的体温焐地暖烘烘的围巾。她惬意地眯了眯眸,双颊也不知是因为暖和还是因为心满意足浮起了两朵淡淡的红晕,然后,非常自然地将手揣进了他的衣兜里。一触之下,她眉梢微挑。

“你口袋里装着什么?”

“额……”杜锦年愣了下,轻咳了声,“带给你的礼物。”下车后特意从行李箱里拿出来放口袋里的。

“礼物啊……”阮婉意味深长地拖了个长音,双眼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对面的家伙,逗|弄人的意味很明显。然后,她将双手从他的口袋里取出来,并在一起摊在他面前,“交出来吧!”

杜锦年看着这样的她,心跳又加快了几拍,手塞回衣袋中,取出了一只小巧的锦盒,将它打开。

“咦?”阮婉原本以为他会送首饰之类的东西给她,却没成想他居然送了她一对泥娃|娃,很小巧的那种,大概只有一节手指那么长,两根手指那么粗。

杜锦年拿起一只小巧的泥娃|娃,放在她的手心。

阮婉仔细一看,惊讶地发现它居然和自己长得很像。那么另外一只……

“你和我?”她很是惊喜地拿起两只小泥人看了又看,“你特意找人捏的?”

杜锦年缓缓点头。

他居住的地方算是华人聚集区,其中有位从小就认识的老爷爷,非常善于做泥人。他小时候特别喜欢到老爷爷家去玩,后者还经常逗他说“将来带你的小媳妇来,我帮你们捏娃|娃,保证一模一样!”。他在想该送她什么时候礼物时,第一个念头就是一对泥人。

付出“被笑了好半天”的代价后,这对精致的泥人才算到手。

他对它们很是满意,不过他满不满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喜欢吗?”

喜滋滋地把弄着泥人的阮婉抬起头,正对上某人期待的目光,她抿了抿唇,歪头笑问:“你猜?”

“……”

阮婉看着他无语的表情,“噗哧”一声笑出声,将那只Q版的自己塞进他的手里:“这个是你的。”然后将另一个Q版的他握在手心里,“这个是我的。”

做完这一切后,她抬头看着他——笨蛋,懂我的意思吗?

两人的目光就此……

对上。

胶着。

缠绕。

杜锦年心中亦惊亦喜,一时觉得自己明白了她在他离开前想对他说的是什么,一时又有些担心是自己想太多,只能看着她,试图从她那乍看波光潋滟近看更是隔花笼雾的眼眸中寻找着真切的答案。然后,他就看到她低下头,似嗔似喜又似羞地笑了声,再然后……

她再次伸出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往下拉,自己则踮起了脚尖。

杜锦年随之而动,心跳骤然失序,呼吸微微急促。

再再然后……

与离别时一样,他再次得到了一个吻。

与离别时不一样,这一次,她温暖柔|软又散发着淡淡香味的嘴唇,落在了他的唇上。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完全不包含任何多余内容的、维持时间很短的亲吻。

仅仅只是唇与唇的接触。

却已然将一切情愫都说尽。

将一切不安彷徨挣扎纠结都破除。

做完这一切后,阮婉的呼吸也是微微急促,脸孔上的红晕色泽由浅淡变得浓郁。有点温暖,有点羞涩,还有更多的喜悦,她一直都想把心里的想法传递给他,眼下,终于做到了,如何能不高兴呢?

世界那么大。

人有那么多。

但她从头到尾想抓住的人,只有他而已啊。

她看着整个人傻站在原地的杜锦年,鼓了鼓脸,抬起手戳了戳他的鼻子:“喂,别傻站着啊。”笨蛋,给她一点回应好不好,她可不想日后回忆起现在的事时,满脑子都是“是我霸王硬上弓的!是我霸王硬上弓的!是我霸王硬上弓的!”,那可太囧了。

“……嗯?什么?”他如梦初醒般地看着她,双眸一点点明亮起来,恰如璀璨晨光,嘴角的弧度也是越来越大。

“那么问题来了。”阮婉看着他开心的小模样,突然又想欺负人了,于是她伸出手抵住自己的唇角,坏笑着说,“还记得我今天用的唇膏是什么味道的吗?”

“……”

她看着某人和自己一样红的脸,笑得越加“坏”:“猜对了有‘再来一次’的奖励哟~”

“……”

“喂,不回答问题就随便抓人属于犯规啊!”

……

平心而言,杜锦年和阮婉都不是喜欢公然秀恩爱的人,倒不是担心什么“秀恩爱分的快”,只是性格使然。只是他们也没能想到,冷得要死的大清早,原本应该没什么人的校园道路上,居然还真的戳着两个人,而且……

孟庭斐侧头注视着沈子煜攒拳的双手、紧抿的双唇、冰冷的表情以及燃烧着以愤怒为原料的熊熊烈焰的双眸,心中哀叹了声。他刚才虽然在第一时间把沈老大给拖到了不起眼的树下,但却无论如何都拉不走他。也就是说,刚才的一幕被看到了……看到了……看到了……

原本只是正常的恋爱场面,没什么大不了的。

问题是,女主角是阮婉啊!

是沈老大喜欢的姑娘啊!

这简直是……简直是要翻了天了!!!

他看着沈子煜的表情,心中一阵阵发寒,虽说知道后者做事向来还算比较有分寸,眼下却是担心地不得了……

不会闹出什么惨案吧?

只一眨眼,孟庭斐就下定了决心,心想自己哪怕豁出半条命也绝对要拉住沈老大。

如此想着的他一把勾住沈子煜的肩头,干笑着说:“走走走,吃饭去!”一边说着,他一边强行就把沈子煜往旁边拖。

沈子煜侧过头,看着他说:“你怕我去打人?”

“额……”孟庭斐抹了把汗,“我说‘是’你会打人吗?”

沈子煜勾了勾嘴角,嘲讽性地笑了,与其说是在嘲笑对面的孟庭斐,倒不如说是在嘲笑自己。他从来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清醒,也没有一刻比现在更觉得无力——就算他真的冲上去打人又怎么样?结果也不过是让她更讨厌自己几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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