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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错 第一章 没人登过的山

作者:鸡丁爱马甲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2-19 14:27:24 来源:平板电子书

思凌看地图上的闪光,其实就只有针眼那么小,随着月光微有变化。qiuyelou她正着歪着反复看,发现那地图的表面并不光滑。可能是因为纸质粗糙?她在亮点上取了一点纸屑出来,看看亮点会不会有变化。眼睛都盯成了斗鸡。辰星忍不住一笑,假月光稍动了一下。亮点似乎稍有变化。

思凌立刻回头。辰星谢罪:“你别生气啊,我不动了。”

“不是不是,我是看光点有变化了!”思凌示意辰星按刚才的角度抖一抖。就在一瞬间,思凌看到了那光点仿佛变成了字。

字一闪即逝,彻底消失了。但是思凌记性好,她把看到的笔划都放大写出来。辰星认得,是早已失传的蝌蚪文。

“那是什么意思呢?”思凌忙问。有个学霸在身边就是好啊!

“我也不太清楚什么意思。毕竟这是蝌蚪文嘛。”辰星摊手。

“那你又说你认识!”思凌生气,瞪了他一眼。

“冤枉啊!”辰星叫屈,“我认得出这是蝌蚪文。但这些文字是什么意思,就连学者们都没有定论。世上没有人译得出来的吧。”

“那怎么办呢?”思凌也头疼了。难道要复活一个古学者才行?

辰星按照目前学者的见解,把这蝌蚪文勉强翻译,大概是笔直、还有云朵、还有什么上面的样子。不过总不能是到云以上吧?那是天宫不成?

“可能是很高的高山以上?”思凌猜测,“那就在云层上了。”

辰星道:“也有理,可是,”苦笑道,“天下的高山有多少?多少山峰的顶峰都是直插入云的啊!有的是偶尔入云、有的是常年入云。这都说不准。有的是无名山、有的是圣山、有的是根本没人登过的山,连牛羊都上不去。这怎么找呢?”

思凌本来信心满满,此刻也凉了一半。的确,世上有多少高山呢?譬如喜马拉雅山以前就无人能够登顶。当时也没有这么多登山爱好者。没有人把高山都列一个名单出来。就算有名单,又怎么都找得过来呢?

辰星想了想:“不过,这个蝌蚪文除了在上,还有至高的意思。难道是最高的山?”思凌道:“那也要人登得上去的才算。登不上去的那些,怎么判断是不是最高呢?”

辰星笑道:“看来只有问雄鹰才知道了。让他们做个裁判。”

这些都是玩笑。最高处也不一定是山顶。看起来还是要在地图上找线索。地图一时看不懂。不过他们看到地图上的光,借的是月光。可能真是跟天空、高度有点关系。

于是他们想一些跟高度有关的典故,看看会不会有线索。譬如地图上有一个形状,不知道是水渍还是故意画上去的,总之看起来有点像是鹰。

于是辰星又扳着手指跟思凌谈关于鹰的典故。譬如说花山有个民族,称为花族,他们相信死了之后,鹰是灵魂的使者,可以把人的血肉带到开上,就是天葬。他们视鹰为圣物。

思凌一听,这跟西藏倒很像。她本来就对西藏就很有好感,看了不少有关的游记和图片。若非战乱,都想跟思啸一起去玩的。

想起思啸,总是失落。这一晚并无所得。他们各自先睡了。第二天早上,手下一如既往来报告日常的动态。那辰星也来了,眼袋都青了,可见是一晚都没睡。

思凌看到,又是心疼又是骇笑:“你好歹是练武的,怎么会显得这么没精神?”

辰星一愕,也笑了:“一直在想,都忘了运功了。”

思凌摇头道:“你几岁?这都忘了。”

而那安小羽,将地图与小老虎带回去之后,也是在参详。

那小老虎跟人一样被迷晕在洞口。安小羽把少爷们救了之后,看小老虎却是可怜,一样带了回去,不让血杀鼠吃。

小老虎空为百兽之王……的幼年体,面对血杀鼠总是怯生生的。

安小羽就把小老虎收在袖子里,晚上也跟它一起睡。早上要起床,小老虎依依不舍的依偎着他,把头埋在他胸前。

安小羽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或者任何动物如此依恋过,有点不适应。

他想把小老虎拿开,小老虎倒是在他额头舔了一口,还像狗狗一样的摇着尾巴。安小羽也没办法,还真把小老虎从此就带在了身边。

而辰星则收集了花山的地图,终于发现,有一个山峰,跟地图上画的还真有点相像。于是思凌与辰星一起拿着半张地图去探险。

李烟给思凌打包了一大包虫草跟人参,让她补身子。

他还帮思凌整理被子,展示生活技能点满值。思凌看着自己软趴趴的被窝,在对方手下迅速变成了豆腐块,有种冲动要把他也带上路。

这时候北方有消息传来:听说镇国王虽然没有打下襄阴,但是找到了一个美女,解送回京,太子正好有个最宠的侧妃又怀了孕,小心呵护之余,床第有点空虚,得了这个新美人,非常喜欢,封她为兰美人,因她气息如兰。

这个美女总是思乡,有时自己在房间里哭。太子很担心她的身体。宫人们看她进房间稍微久一点,就在外头小心翼翼的问:“兰美人,奴婢准备了好吃的,可以进来么?”

兰美人也很是体谅她们,总是抹了泪容,请宫人进来。qiuyelou宫人看她两眼红肿的样子,也是可怜她。有个老嬷嬷,是太子所信任的,就会来哄兰美人,拍着她的背,就像哄小朋友睡觉一般:“不哭了哦,兰美人。不要难过。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月亮被云遮住又会出来。不要伤心呀!你看你过的日子多好啊。督国有多么宠你啊!”

太子还问人:“拿什么东西给兰美人,会让她比较不思乡一点?”

下面的人出了些主意,都不靠谱,最后还是要问兰美人本人。

兰美人想了想:“我家乡有一种烹饪的香料,用来炒面太好吃了。我还是挺思念的。”太子忙令人去准备。然而回美人的家乡运送比较慢,幸亏御膳房有人想起来,以前在库房里备了这种料,于是去找。

库房是一条过道两边满满的房间。老管事记得是在一个房间里,叫跑腿的把这钥匙拿来。但其实这些房间都很久没用了。跑腿的也弄不清楚,就把一大串钥匙全给拿过来。

老管事一见,埋怨道:“叫你把这个房间的钥匙拿来,你怎么把这一层的全都拿来了?”也只好一个个的试。

兰美人在宫中等了一会儿,奇怪道:“炒面不是很快的吗?为什么他们用了这么久?”下面人回报说要报这香料,所以慢了。兰美人急忙道:“原来这么劳民伤财。我那边只不过是摊头小吃。快请止了!今后不要为我办了。”

太子很感佩兰美人的善良,益觉得她是秀外慧中。后来底下人毕竟在京都找到一个小吃馆,就是兰美人家乡人开的,里面就备有这道炒面的原料,于是炒了进奉兰美人。兰美人极欢喜。

太子见美人一笑,有如云开日出,又见她吃东西的样子如小兽,极可爱不过,喜从心花放,乃知一枝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有此感慨,全因为中原主流菜式不能博美人一笑,亏得街头有特色小馆,才能救急。

由此他推而广之,鼓励各地各民族各种特色都可以到京都开店。京都人民的生活水平被极大的丰富了。喜欢的说这是百花齐放,不喜欢的忧虑这是五胡乱华,总之众口纷纭。

因了这一件事,天宝等部门的搂钱大计又要有调整。思凌难免坐镇斡旋了一番。其间,另外半张地图在京都失落一事也传过来了。众人讨论一番,不得要领。最后思凌还是上路去花山寻宝。小紫荆吵吵着也想去开开眼界。思凌仍然是抽签决定。小紫荆的运气真好,第一番就抽中。另外抽中的两个是灵鹰和尾鹰。

尾鹰的剑术依然高明。思凌倒想这次如果能找到什么好灵诀,自己就不收了,交给尾鹰护持,一定能保他剑法独步天下。

至于灵鹰,越来越有大将风度。思凌觉得如果能有什么地方,搞个小山寨,留灵鹰去坐镇,一定也是好的。

此一去,拿不拿得到什么宝藏,都不是唯一的目标。思凌就是去走走开开,说不定遍地开花。如今她低调得多了,青巾军也化整为零转为地下,不再那么做朝廷的大靶子了,走起来倒是轻松得多。

走着走着到了一地,但见一人急匆匆在街上奔过,怀里抱着什么东西。

思凌多事,小紫荆凑趣,一行四人便跟上去看,但见那人奔到一个大院子里叩门,寻了宅主人梅员外,问道:“舅舅为什么在米里藏一锭银子呢?难道要试外甥的人品吗?”说得挺委屈的样子。

那梅员外愕然不解:“这事从何说起?”接了那银子,看着确实眼熟。

那外甥习凯便解释:“从舅舅家里拿了米去,我回去才发现的。”当时他拿了米,梅员外要给他袋子。他请梅员外把米倒在他衣服里包着走就行了,省得用了袋子,还要还袋子,另费一次跋涉。梅员外当时想:“你还袋子,按人情需得在袋子里装些东西还给我,量你如此穷困,米都要问我拿了吃,有什么东西可还?还不是野果山蔬,我也不缺这些。罢也,省得你再走一趟!”就真的把米倒在身衣上。习凯拿衣襟兜盛着,拿绳索扎了口,搁在右肩上扛着,右手还抓着衣角怕口子散开,左手更在底下兜着,怕衣线绽裂开。

他别了梅员外,走到家中,要倒米出来时,才发觉米里有什么东西,疑惑的一摸,就摸出了一个银锭,掂一掂,足有四两来重呢!

他心里想着,一定是舅舅要试他是否诚实,那他不能让舅舅失望,一定要送还他。毕竟他不是个贪心的人,想到就做,立刻回去,但跑得累,想着:本来可以煮米吃饭的,现在就要来还你东西。你何以这样不相信我、而非要试我呢?就颇有些委屈。

梅员外听完,方才醒悟,笑对旁人道:“那时我看外甥挑柴在路上,看时已下午交晚,就去问说:你这少年人怎的如此躲懒,这时候才发柴来卖?我这外甥答道:是清晨就出来了,在市上等了快一日,都没人买,只好挑着在路上来回走动,以寻主顾。我道,既然今天没人买,就挑回去罢,明天再来卖。我这外甥答道,实在是家里穷困,明天吃饭的米都没有了,指望这柴卖掉换米的。我见他如此穷困,就愿出钱,把他柴买了,但回家发现没有零钱,就跟他商量,拿米抵钱如何?我这外甥听了就谢我,说省了他再去买米的奔波。我就把米量给他。却是给他人付银钱时有一锭银找回,顺手搁斗里了,量米时没注意,都倒到他衣包里,幸亏他诚实,将来还我。”

因此又夹下一片碎银,约可半两,交给习恺道:“这是谢你的。以后若有不凑手的地方,尽管再来找舅舅。”

众人听了都赞习恺拾银不昧、又赞梅员外行事大方。思凌独想:他本来可以拿一整锭银的,却还回来了,是否后悔呢?

便察颜观色,又用灵诀试叩,那习恺却是只有欢欣。他若是当初昧了那锭银,还要提心吊胆,如今拿了半两,是意外之财,又是舅舅当面馈赠,用之无碍,如何不喜!这样的思维方式,正是光明向上,又且容易幸福。

思凌喜他这思维,暗向灵鹰交代:附近可有天宝产业?若要招人,可优先考虑招此习恺。灵鹰领诺而去。

思凌与小紫荆等人依然缓缓前行。不移时,灵鹰追上来禀道:事情已然办妥。

那习恺从此走上事业有成迎娶白富美的光明之路,这且休赘。却说思凌听灵鹰办完了事,原是欣然的,只是正与小紫荆和尾鹰在店里吃饭,那饭菜却极其难吃,不由她不把伙计叫来问道:“我问你,这儿还有比你们更难吃的店吗?”

她原是讽刺,那伙计却一本正经道:“有啊!”

思凌奇问:“什么?”那伙计便把肩上搭的白手巾一甩,指着街对面道:“那里,是我们老板的徒弟开的,还要难吃!”

思凌正注目看间,对面就有一个人冲出来了,对这边怒而喊话道:“谁说的?谁是徒弟?你才是徒弟!”

对面这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应该就是竞争对手的老板。他喊着话,这边的人也出来了,却是个还要年轻的小女孩,比他更凶,叉着腰问:“谁是徒弟?你说!”

“我说!”小伙子嘴上还是很厉害,但心里已经有点虚了,“我说你是徒弟……”

“你再乱讲,我打你哦!”小女孩威胁道。

“我就讲,”小伙子偏偏不知道闭嘴,“我说你乖乖嫁人去就好了,为什么――”

小女孩尖叫一声,蹿上去,直接猴住他的脖子,就揍他!

小伙子被揍得哇呀呀乱叫:“我警告你啊子优!不准再打我了!否则、否则,我非得狠狠批评你不可!”

思凌一听子优这两个字,想起来,不是厉花城小女儿的名字吗?还是盼盼的小闺蜜呢!可惜盼盼没来。

她就驻足留意。那小女孩打小伙子一点都不带留情的,小伙子却不敢打回她,最后赌气往地上一躺。小女孩问:“怎么了?你哑了?”

小伙子道:“你打死我了!死人不动不说话!”

小女孩笑了:“你死了,怎么还睁着眼啊?”

小伙子气呼呼卖惨道:“我死不瞑目啊!”小女孩在他身边蹲下,笑道:“咦,那你鼻孔里怎么还有气呢?”小伙子答道:“我是咽不下这口气!”

思凌也看出他们打得虽凶,感情是好的。一边小紫荆也把消息打听回来了:原来这小伙子跟小女孩,是兄妹。

哥哥小伙子,叫厉子亥。妹妹小女孩,叫厉子优。

他们的父亲厉花城去世后,厉孟氏一个人独撑家业,有些力不从心。

厉子优想帮母亲操持家务,拒绝出嫁。厉孟氏恰又病了。厉子优跟厉子亥争着要做家里的顶梁柱,谁也不让谁。

厉孟氏就出了个主意:家常过日子不过柴米油盐。你们谁做的饭好吃,能把帐目管好,就听你们谁的吧。

厉子优跟厉子亥一琢磨,不如各开一家店。谁的客人多,不就说明谁的饭好吃吗?

推而广之,谁赚的钱多,不就说明谁的帐目清楚吗?

于是兄妹对街打擂台,彼此竞争,然而……

他们的菜没有更好吃、只有更难吃。小紫荆打听到一个人到他们店里吃坏了肚子,不过吃的是什么菜就听不清了。“是白玉豆腐。”思凌道。

原来,不需要小紫荆去打听,思凌就把那些人说的话一字不落听在耳朵里了。

小紫荆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说话的人,方圆有二十丈呢!有人买有人卖,当中有一些人讲八卦。这样的环境与距离,思凌能听得清清楚楚,真不可思议!

这全是金声诀的妙用,却不用多说了。思凌想想病床上的厉孟氏,养了这一对活宝兄妹出来,也够可怜的。

这对兄妹虽然心不坏,但是这种照顾病人、照顾家里人的方式,也实在一言难尽啊。

思凌想去看看厉孟氏的病情,万一能治得好,也算日行一善了。另外,她看厉家兄妹资质还算好,让灵鹰再去附近的黑巾机构问问:要不要招新?

厉家兄妹可是没资格进天宝、当然更不能进青巾、红巾,也只能进黑巾了。

红巾现在其实是白怡蓉主持。她进入红巾见习半年,然后成为掌柜之一,如今已经一个月,过的日子可说是如鱼得水。

她本来就是一个左右逢源的个性,特别是升职之后,权柄更大,还有资格安排人事。她善于看人,并且能够结合各人的特长来分配任务、结合轮班的时机,做到分工又合作。

按她的方法才运行了几天,下面就有大量的好评反馈。一来说她的新办法能节省办事时间,二来,工作质量也不坏。

本来有些老管事的暗里不服或者嫉妒,但是看到她的成绩,也无话可说。

这时节快到年底,白怡蓉去了北方推广经验。北方又比南方更冷,寒风萧瑟。

为了笼络人心,白怡蓉亲自与几个骨干去取冬衣。京城红巾分舵的冬衣质量不错,跟供应宫里的是一个针指部门。白怡蓉等人捧着衣物出来,迎面就看见走来一群太监。穿着青衣,个个肥头大耳,领头的更是肚子浑圆、颇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骨干甲看了对方一眼,顿时心里一颤,暗报白怡蓉知道:来的是太子怀孕的侧妃:陆妃的亲信,名为孟在天。

这孟在天脾气古怪,狗仗人势,如今在宫里飞扬跋扈、行事霸道,说陆妃如今身怀龙胎、贵不可言。

宫里的人看了他都退避,当他瘟神一样,没人敢惹。

曾经有个小太监无意中冒犯到他,就被他随便塞了个手脚不干净的罪名,打了三十大板。那小太监可怜就没熬过去,直接被打死了。

白怡蓉知道此时无谓惹麻烦,就与骨干们避到一边,给他们让道。

不料,她们有意避让,孟在天却忽然步子一动,带着几个太监站到了她们面前:“嗯?你们是蔼遥楼的吗?”

蔼遥楼就是红巾在京都分支的名称。看来孟在天去消费过,所以认得。

骨干们心一颤,纷纷看向白怡蓉。白怡蓉镇定的回答:“见过孟公公。民女们来取冬衣的。”孟在天细小眼睛眯了眯,目光在白怡蓉身上来回审视:“这位是……”

人介绍:“这是我们新来的,白掌柜。”

孟在天笑了:“原来是白掌柜!闻名不如见面。”

白怡蓉怔了怔:“孟公公取笑了。”她的名声什么时候这样响亮,连孟在天都知道?孟在天肥胖的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态度莫名热情:“白掌柜果然出色极了。像白掌柜这样的优秀女人,怎么我就忽略了?”

言下用意很深。白怡蓉非常疑惑,对上孟在天的视线。对方眼里这样放肆又带着审视的眼神,让白怡蓉感到相当不适。

她忍住内心的反感,回答道:“孟公公说笑了。店里还等着民女回去。民女先告退了。”

说完,她福了福,要带人拿着冬衣举步离开。

却不想孟在天笑眯眯的伸手一拦,道:“咱家今天难得遇到白掌柜,有几个问题私底下想跟白掌柜请教请教。不如我们几个兄弟帮贵楼把衣服带回去,白掌柜就随我去坐一会儿,连几个姐妹也来吧?”

话音刚落,孟在天身后几个太监立刻朝白怡蓉她们呈包围状迎了上来。白怡蓉心里警铃大作,故作镇定道:“多谢孟公公赏脸。妾身不过区区一民女,不知公公有何事要问,妾身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她说着,不动声色地倒退一步,眼睛紧盯着对方,又道:“不过今日倒是不巧。天气越发的冷了,妾身也感上了风寒,原是贱民皮实,也要出来干活,但只怕把公公过上疾病,那就担当不起了。”

一句话提醒孟在天:多年前的堕胎案,前车可鉴!

况且此刻大家站在衣坊门口,人来人往,就因为陆妃如今身怀龙胎、恩宠万千,孟在天更不能胡来了吧?

孟在天脸上的笑容缓缓褪去。他的视线隐蔽地在白怡蓉身上转了转,挥手让太监们散开,笑得意昧深长道:“白掌柜德艺双馨,果然不凡。咱家下次说不定还要来劳烦白姑娘谈谈心。”

白怡蓉觉得自己表情有些僵:这字里行间怎么听着都是威胁?果然太美是一种罪过吗?哪里走走都招色狼?可是太监不是下头没有一点了吗?

眼角看到又有人过来了。原来孟在天不是被白怡蓉婉言所拒,而是看见来人,才决定暂避。那来的人,是伺候兰美人的嬷嬷。

就算陆妃有孕在身,孟在天也不想得罪这位嬷嬷。可见兰美人有多得宠!

厉孟氏与其说是病,不如说是被鬼迷了。但她自己也不算很确定,又怕儿女担心,所以不肯说。一双儿女去开饭店了,虽然胡闹,总比留在家里一起被鬼沾染上来得好。所以她也由着他们。

第一次见鬼,她记得,是在午夜,二更与三更之间,她睡得迷迷糊糊的,突然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爬。她应该是没有睁开眼睛,然而就好像真的看见了一样:有一个东西粘糊糊的,在地上挪动。

不知这样的时刻持续了多久,外头梆子一响,把厉孟氏惊醒了。但是她什么都不敢做,身体动不了,心也被恐惧攫住了。

里屋,女儿睡得很香,厉孟氏能听到女儿轻微的呼噜声传来。隔壁屋的儿子不知道睡得怎么样了。她不敢大叫,惊动儿女,怕反而对儿女不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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