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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都市 > 闪婚御姐总裁,姐姐把我宠上天! > 第一卷 第956章 纯爱(番外11)

四个小时的车程,方墨困了。

后面的两个瘾君子显然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还在喋喋不休地兴奋讨论着刚才的事情。

方墨下车放了个水,然后下意识的男同胞抖鸡姿势,甩了甩。

紧接着便是一边提裤子一边仰头看天。

非洲小国家的空气质量似乎比华夏的一些工业大都市强不少。

起码初春的深夜还是能够看到星星的。

抬头看天,夜空中繁星点点。

方墨心中有些恍惚和茫然。

也不知道这个点,妻子睡了没……

他人生中从未有过一天像现在这样,想要立刻来一个热水澡,然后扑倒在妻子丰满的胸怀当中来个洗面奶。

想到宁月澜成熟温婉的俏脸,方墨嘴角都是不自禁浮现出了一抹柔和浅笑。

“你一开始在几个小时之前,想要弄死小偷时的表情告诉我,你绝对不是脾气很好的家伙,所以你是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了吗?”

“不然应该不至于笑得这么开心吧。”

方墨思绪放空倒是也没警惕周围,主要是周围也没什么需要警惕的人事物。

所以哪怕是小青年靠近自己方墨也没觉察到,嘴角依旧挂着一抹姨母笑,直到对方主动开口。

方墨这才惊醒,控制了一下表情,朝小青年看了一眼。

这货双眼深凹,看上去就跟曾经自己在国内接触过的那些纨绔子弟一般,有种被酒色掏空的既视感。

大概是二十出头的年纪,但整个人却透出几分和年岁阅历不符的成熟。

在方墨的经验中,一般能够有这种不符合年龄的老辣眼神,八成都经历过不少不为人知,常人也难以预见的痛苦过往。

只是他对d品很反感,尤其是瘾君子。

所以方墨收敛了表情之后,便是淡淡的轻哼一声;

“想到了妻子,所以有些期待。”

“如果再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应该,马上就能和妻子见面了。”

“唔,似乎你提到马上要见到妻子的时候,会格外兴奋,语调都是不自觉上扬了一些,你和你妻子认识多久了?”

闻言,方墨清楚,这小青年大概也是晚上睡不着,所以想来闲聊两句。

他搓搓手,从口袋摸出一根香烟,顺势又丢给了小青年一根。

方墨没有抽烟的习惯,这烟不是自己身上的,而是从那警车的前排扶手箱里面摸出来的。

方墨寻思车都抢了,抽他们的烟还能罪上加罪?

债多不愁!

这玩意高低也算是战利品了。

“二十多年了,大概是打娘胎开始大概就缔结了缘分吧!”

提到爱情,在方墨眼中总是神圣的。

他至今仍然认为纯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变态的x癖。

看到她的脸就会脸红,对视的时候会下意识地挪开视线。

爱意炽热又疯狂,含蓄又内敛!

下一刻,方墨将香烟放在人中的位置,就这样噘着嘴噙着。

并没有掏出打火机将其点燃。

反而是旁边的小青年丝毫不担心,‘啪嗒’一声传来,与此同时便是一股白雾飘过了方墨眼前。

“认识了二十多年,竟然还这样如胶似漆啊!”

说完这话,小青年注意到方墨并没有点烟,还以为他是没带打火机,下意识的掏出打火机递到了方墨的面前。

不过方墨却是摇摇头摆手拒绝了。

“我是有些心烦意乱,主要还是碰到那货之后太倒霉了,这一路一直以来就没顺利过。”

“只不过倒是也不需要点烟,我闻闻烟丝的味道就可以了。”

话罢,他再度开口回答了一下小青年刚才的问题;

“虽然认识了二十多年,不过实际上我们才结婚了一年的时间!”

“以前在我的眼中,她是高不可攀,甚至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存在。”

“你可能想象不到,我俩刚结婚的时候,我牵她的手都会情不自禁地脸红,像个懵懵懂懂情窦初开的小男生一样。”

话罢,在小青年略微有些错愕的目光中。

方墨疲惫的视线隐含一抹期待;

“而且我妻子马上就快要生了,我想一到地方就飞奔到她的身边。”

“孕妇闻不了烟味,都快三个月没见面了,我不想带着满身烟味和憔悴去见她!”

闻言,小青年似乎是受到了方墨情绪的感染,吧唧了两口烟也是将其弹飞,猛地长舒了一口气。

“怕老婆?你看上去好像并不是一个怕老婆的男人啊!”

小青年在几人被羁押的时候,很明显能够感受到方墨第一次和李正乐发脾气那会,情绪已经快要失控了。

那时候青年的眼底蕴含的冷意和杀意凌然,有着浓浓压迫感。

这种眼神,他只在大d枭身上看到过!

他丝毫不怀疑,若不是最后方墨残存的一丝理智压下了这层怒意。

他会毫不犹豫地拍碎李正乐的天灵盖。

虽然看他身材消瘦跟个细狗似的,但小青年从那抹狠辣中能够百分百笃定,眼前的青年也不是什么善茬,和好相处的简单角色。

他那张平静清秀的面容下,隐藏的是一颗凌厉的心。

下一刻,方墨平静的声音传来;

“喜欢是相互的,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来喜欢你,你要对得起他们的喜欢!”

“这个世界上没有天生就般配的两个人,只不过是一个懂得包容和迁就,而另一个懂得适可而止。”

“最好的爱情大概就是我让你心动,你让我心安,我知道你,心疼你的不容易。”

方墨说完这话,斜着眼睛瞥了一眼青年;

“小老弟,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

“看你年纪不大,应该还没有体验过爱情的美好吧。”

这话一出,小青年眼底流露出一抹黯然神伤,旋即轻笑道;

“爱情很美好啊,方便跟我讲讲你们之间的事情吗……”

方墨并不介意和人闲聊的时候提及曾经,尤其是关于两人相识相知恋爱的过程。

他耸耸肩,轻笑道;

“起初是一场误会,不小心领了证,我一直以为是机缘巧合,结果慢慢才发现所有的巧合背后其实都是蓄谋已久。”

“我酒量不好,她趁着我喝多了偷偷拉着我去领了证。”

“结果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是我的错,导致她差点变成二婚。”

“那时候心中是忐忑的,是侥幸的!”

“因为……怎么说呢,讲实话可能你不会相信,虽然我俩认识很久了,从小到大甚至可以说是她看着我长大的,但我从来没敢正眼打量过她。”

“嗯~在结婚之前。”

“为什么?”

小青年愕然。

方墨仰起头看向赞比亚的月光,洋洋洒洒的月光并不明亮。

不过在这空旷的无人区,算是给布满凉意的夜色下带来了一丝慰藉。

“因为不敢!”

方墨此刻的表情就像是小男生,马上要见到喜欢的女孩子了一样。

“在我眼中,她一直都是天仙般的人儿,犹如下凡的谪仙一般高不可攀,能够和她偶尔接触,贪恋一下时不时不经意间的肢体接触,残留指尖的香味,我都能够陶醉一整个晚上。”

“小时候我会一遍遍翻看和她的聊天记录,找寻那么一丝丝似有若无的暧昧,我可以,轻松在嘈杂的人群中分辨出她的声音。”

“能够得到她的青睐已经是我最疯狂的幻想了!”

“所以,我很怕,我很怕自己中彩票成为幸运儿那种感觉只是一场梦。”

“然后梦醒了,她走了……”

说到这里,他有些惆怅。

“可是你们已经结婚了呀,我说怎么怪不得你这么着急的想要回去,原来是因为妻子马上要生孩子了。”

小青年话到一半,又是露出了一抹释然。

“不过你这也算是事出紧急,正常人一辈子都碰不到几次这种事情。”

“就算是真的来不及,没赶上妻子的生产,大概也情有可原吧!”

闻言,方墨摇摇头。

讲道理就是找借口。

“我不想和她讲道理。”

不想和她讲道理是什么鬼?

小青年怔了怔,下一刻方墨便是眉尾一扬,语调清晰的说道;

“真正在乎你的人,口袋里总是有糖,而不是爱扯一大堆杂七杂八的借口,他知道江湖险恶,并且只想好好爱你。”

“我始终觉得,爱意就是要让对方感受到,要学会大大方方的表达爱意,而不是冰冷冷的用措辞去解释。”

“遗憾一旦形成了,很多时候这辈子就没有挽回的机会了,就算是理智能够理解,但是情感上也很难接受。”

“而我们都是情感洁癖,或者说是纯爱战士。”

“爱永远是炽热的,就像是太阳不会随着四季更迭而掩盖温度,爱也是。”

“我不想让她觉得我对她的重视,会因为时间,距离,任何外界因素受到一丝一毫的影响。”

人生只有一次。

她是,我也是。

不留遗憾毫不保留轰轰烈烈的爱,才是方墨的人生信条!

此刻,旁边的小青年在听到方墨这一番长篇大论之后都愣住了,整个人嘴角微抽,紧接着又是露出几分似有若无的共鸣。

虽然有些茫然不知所措,想反驳可是又挑不出任何借口。

与此同时,方墨脑海中也是浮现出了两人刚结婚没多久时的场景。

那一天宁月澜牵着方墨去了宁家庄园,用丈夫的身份糊弄宁老爷子的催婚。

莫名的,不知道为什么,方墨因为她的一句话心颤了很久。

后来回去的路上,宁月澜说‘弟弟今天表现得不错,想要姐姐给你什么奖励’。

当时方墨没敢看她,侧着视线偷偷从副驾驶的车窗去观察宁月澜的神色,没由来的一阵心悸。

然后又听到了宁月澜嬉皮笑脸地补充了一句‘稍微过分一点的也可以哦,提要求的机会可不多……’

“那,明天我还可以见到你吗?”

可是方墨下一刻嗫嚅出声的话,却让车厢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见到我?

宁月澜怔了很久,心说我都是你的人了,你的行李也在搬过来的路上。

以后……小家伙我们会天天见面的!

那时候宁月澜语气轻佻,视线玩味。

‘你再想想,更过分一点的也可以哦~’

方墨想了很久,宁月澜自认拿捏弟弟这个年纪的小男生绝对没什么难度。

小东西思考了这么长时间,估计是在想,要不要把那个过分一点的要求说出口吧?

结果很久之后,方墨才小声嘀咕了一句;

“姐姐今天和我牵手了,那,明天也可以牵手吗?”ßĨQÚ

那时候,在方墨眼中,对于宁家大小姐最过分的要求,那就是要求明天也可以见面,牵手,每天都能见到让自己心动的人。

这是多幸福的一件事。

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可是方墨也已经觉得很满足了!

也正是因为那时候方墨的一句话,才奠定了宁月澜彻底爱上他的刹那。

夕阳下,方墨的窗外是夏日傍晚的火烧云,浓烈艳丽,耳边是声嘶力竭的蝉鸣,躁动鲜活。

可是那一刻,宁月澜耳朵里却只能听见他一个人的声音了。

“好啊!”

其实都说宁月澜是守身如玉的纯爱战士。

方墨……

又何尝不是呢?

重逢的第一面,我就又喜欢上了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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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笔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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