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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北风行 第七十五章 农夫犹饿死

作者:深蓝侃哥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7-05 22:37:52 来源:平板电子书

哲古达自从入了墨门,便一直跟在祖须陀身边,一来二去,他俩竟意气相投,走得越来越近,成为一对用哲古达的话说,俺爷俩是能尿到一个壶里去的忘年交,没过多长时间,哲古达干脆拜了祖须陀为师,跟着他去学习墨侠的各种门内功夫。

这些日子,也不知他二人在搞什么名堂,经常是早出晚归,便是墨北风都难得见到他们的人影,搞得神神叨叨的。

自从墨北风搬进墨府后,追风也从乘风客栈跟着来了,如今虽说吃喝不愁,可它毕竟是在草原上纵横驰骋,撒野撒惯了的不羁野马,要是一直拴在狭窄逼仄的马厩里,它会动不动就尥蹶子,咬缰绳,胡乱发脾气,像个被惯坏了的野小子,而墨北风这些日子则经常与那些坊工混在一起,没工夫搭理它,这让它备受冷落,咬伤踢坏了好几匹马,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宰杀的活要干,墨北风便让屠夫王小乙,每日清晨牵着追风在原上四处溜达,他也乐得四处清闲。

最近,石破天在雕刻一尊韦陀降魔石雕,他横眉怒目,手持一把降魔杵,好不宝相庄严。

一直挂在墨北风胸前的降魔杵,在见到那尊石像时,不知怎的,竟然忽地动了一下,而石雕韦陀的眉眼也变得柔和了许多,一瞬间仿佛活了过来,这让墨北风不由颇为费解,蹲在那里沉思了半晌,仍然搞不明白其中的缘故。

当墨北风与巫鹊等人走到紫竹巷的时候,恰巧遇到遛马回来的王小乙。

这些天来追风的小日子过得异常滋润,成日里好吃好喝不说,王小乙每日还得为它遛马刷毛,把它伺候得跟洛都那些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大爷似的,一身如墨染绸缎般的皮毛变得愈发溜光水滑,显得神骏无比,此刻它正哒哒地踩着小碎步,不时喷着响鼻,端的是得意扬扬,路上见了人都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欠揍模样。

不过,当它看到穿着一身荷叶罗裙的舞剑少女时,见她眉淡睫长,嘴小鼻挺,姿容甚是俏丽,不知动了哪根弦,竟用头去拱那舞剑少女的腰肢。

墨北风见它那副贱兮兮的无赖相,不由老脸一红,啪的一掌下去,追风立马便老实了。

跟在他身后像条哈巴狗似的,服服帖帖地伏低做小,再也不敢拿出先前那副趾高气扬的做派来了,舞剑少女见它这副欺软怕硬的嘴脸,不由噗嗤一笑,伸手拍了拍追风那拉的老长的马脸,摸起来觉得无比丝滑,不由轻轻抚摸了几下,而那家伙则一脸陶醉地眯起了大眼,显得极为受用。

墨北风见它那副无耻的样子,真心有些看不下去,又怕别人误会,忙解释道。

“这小子是北境来的野马,打小野惯了的,不懂什么规矩,还望姑娘不要见怪。”

舞剑少女一脸惊奇,瞪大眼睛问。

“这马是你家的吖,真漂亮,可以让我骑一下吗?我打小就想着骑上一匹骏马,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策马扬鞭,追着太阳,追着花香,追着风儿跑,那种日子想想就好美,可惜吖,也只能是想想啦。”说罢,脸上现出一抹淡淡的怅惘。

墨北风还未搭话,走在一旁的狐鹿左台看到她那一脸的失望,不由安慰道。

“姑娘这么喜欢马呀,其实,这倒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我看这匹马够呛能让你骑的,它的性子太野,估计也只有墨老弟能驾驭得了它吧,而且,凡是野马,它这一生只认一位主人,别人骑上去,它一个蹶子就能把人给尥下来,不过你放心,若是姑娘有机会到草原去,我会亲自为姑娘挑选一匹驯好的母马,那样就没什么危险了,姑娘大可以放心骑乘。”

舞剑少女听了这话,俏脸不由有些发烫,嗔道。

“别老是姑娘姑娘地叫,人家有名字的,我叫……青梅。”

……

一路走来,沿途皆是朱门大宅,刚才又听见遛马的王小乙,称呼墨北风为大人,众人看向他的眼神顿时多了几分异样,及至走到墨府门前,看到那副达官显贵人家的派头后,除了巫鹊之外,大家的脸上皆浮现出一片惊诧的神色来。

小小年纪,竟拥有偌大一份家业,简直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巫鹊原本对墨北风的身份猜测出了大概,又见惯了皇宫大内的富丽堂皇,因而多了几分见多不怪的从容,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

狐鹿左台等人随着墨北风进了大门,见墨府内轩峻壮丽,门窗皆雕梁画栋,院中树木山石随处可见,移步一景,极穷巧思,比以往见识过的大宅庄院又是另一番景象,心中更是不由暗自赞叹。

一直走了三进院落,这才来到了堂屋——善渊堂。

一进屋,众人的眼前又不禁一亮,屋内的陈设简洁大气,颇为不俗,当中放了一张足有丈余的雕蟠紫檀大案,案子上摆了一尊青绿老旧的古铜鼎,左右两边各有一尊铜出戟花觚,一觚内插了几枝白花绿叶的菖蒲,另一觚内插着几枝含苞欲放的海棠,中堂挂了一幅浓淡相宜的《雪中骑驴图》,两边一溜排开八张花梨木的椅子。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堂上那幅水墨画。

画作六尺有余,构图极为冼练,画中为一人背影骑驴,冒雪逆风而行,画中无一片雪花而寒意森然,寥寥数笔即为万重大山,除此之外,地上仅留下两行似有若无的痕迹,似是蛛丝,又像足迹,在图的一侧题了雪中骑驴四个大字,笔法瘦硬清逸,铁画银钩,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气势,字体游丝行空,撇似长剑,捺如弯刀,凝视久望,便会觉得满纸剑气纵横,似有一股冲天豪气,力透纸背而出。

屋内几人的修为都颇为不俗,凝视字画中的笔意,都不由有些惊呆了,直到墨北风招呼大家就坐,这才醒悟过来。

“诸位不要拘束客套,到家了,大伙随意坐。”

不多时,府中下人端了茶果上来,放下后又都退出堂屋,束手站到廊下听候差遣。

上次墨北风在安邑坊买回来的十二名坊工里头,恰巧有一位姓金的江湖游方郎中,当初,他因诊断出洛都一位豪阀世家的千金,身有喜脉,从而惹恼了那户人家,便被随意捏造了个由头打入洛都的死牢,这种未婚先有子的丑事一旦败露,便会招来诸多非议,不但那姑娘会因此而身败名裂,她的家族也会因此蒙羞。

也是因他是外地的,不知道内情,因而招来泼天大祸。

那户人家本想杀了那金姓郎中灭口,不想他前些日子刚刚治好了牢头他母亲的腿疾,瘫痪了几十年的老娘如今竟能帮着料理家务,而且行走坐卧如常,牢头一家人皆感念那位金郎中的大恩大德,牢头便找了另一个死囚替换了他,算是帮他捡回了一条命,后来,他被卖到坊中去做苦役,又被沈同叔一眼相中,转手卖给了墨北风,如此兜兜转转,也是他自己积下了诸多阴德,终于助他逃过一场生死大劫。

金三针,人称圣手神针,据说是鬼门十三针的第七代传人。

不过,金三针为狐鹿左台诊了脉,却显得有些愁眉不展,嗫喏了半天,仍是吞吞吐吐的,墨北风见状,知道他有些话不便明言,便把他拉到一边询问到底如何,金三针低声道。

“刚才小人为这位公子诊脉,发觉情况有些不太妙,他这次倒是伤得不重,不过是经脉受了些损伤,气血有些淤结,静心调养些时日倒也无妨,不过,这次的经脉受损,却是勾起了他陈年的一些旧疾,他之前受过重伤,伤及心肺等重要部位,针灸行针时,金针需刺入膏肓等生死大穴,一着不慎,这位公子恐怕会有性命之忧,小人害怕万一失手,只怕是……”

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金三针这才刚刚逃出生天,结果又遇到如此棘手的疑难重症,墨北风明白他的心思,安慰道。

“金先生,你就放心大胆地诊治,不要怕,出了任何问题,都由我一人承担,先生若仍是放心不下,我可以与先生立字据,你看如何?”

金三针听他这么说,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忙道。

“大人言重了,我怎么会信不过大人的一言九鼎呢,有了你这句话,我就是拼尽全力都会让他起死回生的,不过,此事急不得,他起码得留在府中治疗月余,才会抽丝剥茧,将他体内的隐疾尽数治好,不知那位公子能不能留下,静心疗伤?”

墨北风把狐鹿左台叫到一边,让金三针亲自跟他陈述其中的利害,然后道。

“狐鹿兄,恕小弟直言,我看你也是一人流落异国他乡,估计在洛都也是举目无亲,若不嫌弃,就安心在这疗伤,等伤势好了之后,再做打算也不迟,你说呢?”

狐鹿左台虽与墨北风萍水相逢,但见他一片赤诚,当下也是百感交集,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头,点头道。

“墨老弟,多余的话我也不想说了,我们敕勒人有一句老话,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我狐鹿左台今日能够遇到你,是长生天降临给我的幸运,我狐鹿左台对长生天发誓,你墨北风是我敕勒人永远的兄弟。”

墨北风道。

“狐鹿兄,既然你认我这个兄弟,那我今日就替你做回主,尽管安心在这里养伤,等啥时候彻底治好了,咱兄弟再一起来日方长。”

啪的一声,两掌击在了一起。

……

金三针带着狐鹿左台下去疗伤后,墨北风这才有工夫回到善渊堂喝茶,陪着巫鹊与青梅爷孙俩聊天。

墨北风喝了口茶,拱手道。

“刚刚找了一位郎中,为狐鹿大哥诊治了一番病情,应该并无大碍,休息上几日,应该就没啥事了,诸位也请放宽心,不要挂念,刚才一直忙些杂事,还未请教老伯的尊姓大名呢。”

卖艺老者看了一眼墨北风与巫鹊,见他二人都好奇地看向自己,不由淡然一笑。

“山野草民,哪来的甚么尊姓大名,老夫贱姓竹,名鹤松,不怕二位公子笑话,前两年,老家归州遭了灾荒,大伙没了活路,就搭伙结伴一路乞讨出来寻口吃的,不想在半道上又遇上了土匪兵痞劫掠,一家人自此便走散了,老夫年轻的时候喜欢舞枪弄棒,学了些花拳绣腿,就教了梅儿点皮毛,靠着撂地卖艺吃百家饭,就稀里糊涂地来到了洛都。”

巫鹊也是无聊,掐指鼓捣了半晌后,不由轻轻摇头,一脸疑惑道。

“竹老伯,小子是钦天监的五官保章正,掌管维洛王朝各地的天文之变,吉凶之兆,但据我刚才的推算演练,归州近几年来,不但没有出现过严重的水灾旱情,反而一直是风调雨顺的太平年景,不知竹老伯为何要说遭了灾呢?”

竹鹤松倒也不脸红,仍是淡淡一笑。

“失敬失敬,都怪老夫老眼昏花,有眼不识金镶玉,不想小郎君年轻有为,倒是一位深藏不露的谶纬大家,但你只知水灾旱情,可曾推算出人间横祸来呢?”

巫鹊也不说话,又低头皱眉,嘴里念念有词,忙乎了差不多足有一炷香的工夫,额头上竟出了一层白毛汗,失望摇头道。

“小子才疏学浅,只能窥探到一星半点的天机玄理,至于人世间的祸心,包藏的实在是迷雾重重,密不透风吖,一时参悟不透。”

而墨北风却激起了好奇之心,问道。

“老伯,反正闲着也是无聊,不如说说到底是怎样的**,致使你们整个地方的人,都不得不背井离乡,出来逃荒要饭呢?”

竹鹤松深叹口气,这才悠悠说道。

“哎……老夫的家乡归州,本来是个山清水秀,富甲一方的好地方,可以插秧栽桑,还可以采茶换些零用钱,以前的日子过的还算凑合,但就在前几年,上任了位归州刺史郑守愚,听说为了买那个刺史,花了不少银两,急于捞钱填补亏空,刚上任没多久,便眼红百姓兜里的仨瓜俩枣,在通往外县的沿途层层设卡,派人收取各种巧立名目的赋税,致使商路不畅,百姓种的粮食卖不出去,养的蚕没人收,采的茶叶也都一文不值,这时,他们便低价收购,百姓往往辛辛苦苦一年下来,明明丰收了,却仍不得不得借贷度日,没几年的光景,好好的一个鱼米富饶之乡,竟败落得十室九空,大伙不得不出去逃荒要饭,你们说,这不是**是什么?”

巫鹊听后,则是一脸的愤慨,气愤道。

“你们可以告他啊,难道这天下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竹鹤松呵呵一笑,无奈叹息道。

“公子还是太年轻啦,或许你对天上纷杂的日月星辰吉凶能够洞若观火,却看不透这人世间的诸多肮脏龌龊,官场中历来盘根错节,官官相护,要知道,这天下虽大,可哪里有升斗小民说理的地方,自古官字,一顶乌纱帽下两张口,他们正说正有理,反说反有理,老百姓哪里说得过他们吆!”

听到竹鹤松无奈的叹息,墨北风默然无语。

他不比巫鹊出生在官宦之家,从小便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知这人间疾苦,他是兴安镇那个小地方出来的,自幼吃百家奶长大的,见识过农夫小贩们的辛苦,知道生活的艰辛困顿,也见识过那些贪官墨吏的贪婪与残暴,他们虽然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却不能被称之为人,而是一群吃人血馒头的两脚兽。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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