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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露谷的世界树 第25章 结识三友人

作者:黑袍雷斯林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7-05 13:01:45 来源:平板电子书

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认识三个人,就能融入一个城镇。

但结合“林爷爷是个时间旅行者”这一点,那么“抵达鹈鹕镇,结识三友人”这句话就有了别的解读——

【任务一,“3月19日前抵达鹈鹕镇”已完成,现开启任务二,“重新认识三位朋友”】。

林克转头,这个房间里正好有三个人。

老刘易斯,皮埃尔和罗宾,都是熟悉的陌生人。

交友,融入……假如这是爷爷留给他的话,他想他该懂了爷爷的意思。

老刘易斯依旧在喋喋不休,但林克基本没听,他正在接收回来的记忆。

鹈鹕镇原址是印第安人的圣地,这个圣地能让生活在此地的人感到平静幸福,不愿意离开。而离开的人又会逐渐遗忘关于这里的记忆,下意识不愿意回来。

——这种违和感,唯有重回鹈鹕镇才能消除,敏感的人会在这时候意识到不对。

比如林克。

可意识到又怎么样呢?

你总不能指责祂,祂只是圣地呀。

尤其正常人都知道,要想过得好,居民必须少。这里要是人山人海,整天狗屁倒灶的事儿数不胜数,哪来的幸福。

林克现在全想起来了,也难免感慨,前世记忆也是,忘记这里也是,普通人在超自然力量面前真是毫无抵抗力。

除了被圣地修改的记忆外,还有林爷爷封锁的记忆,他现在也顺便想起来。

原因很简单——林克不像他的穿越者前辈们那样天赋异禀。

前辈们刚出娘胎就能觉醒前世记忆,而且记住全部细节,三岁就能一步百计,五岁开始探讨国事,十二岁一统天下日御百美。

林克不行,他就是普通人。

他刚出生时大脑发育不完全,每天只能清醒三个小时。一岁能至多记住十个单词,记忆维持时间不会超过一周。也就是说,亲爹出差半年回来就是陌生人……

三岁时,大脑开始有一些空间,前世的记忆大量涌入,令年幼的他不堪重负。

后来身体不好,也是这时候埋下的诱因。

前世记忆就像挤进水池的洪水,水池刚多一点空间,就被更多的水占据。

好在大脑的自我保护机制救了他,让他的脑袋没被撑爆,但仍活在每时每刻被撑爆的恐惧中。

那是一种生理上的恐惧,可他自己偏不知道,涌入脑海的记忆让他以为自己善于幻想……长大后想当个家?

他从小和爷爷相依为命,有什么秘密都和爷爷说。

就比如说:“爷爷,爷爷,我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记起我上辈子是什么人了!”

“哦,我家克克真是厉害,那告诉爷爷,克克上辈子是什么人啊?”

“我啊,可厉害了!我生活在一个大村子里,那个村子是全世界最大最厉害的村子!村子的大头目叫火影,二头目是阴险狡猾卑鄙无耻的团藏!我是三……百米之外忍者学校的小学僧。”

第二天:

“爷爷我记错了,我不是在村子里,我上辈子住在伦敦的贝克街,福尔摩斯家隔壁。十岁那年,猫头鹰给我带来一封信,邀请我去一座名叫霍格沃茨的城堡上学,我还开了一个大大的后宫,大头目叫赫敏……话说后宫是什么啊?”

第三天:

“又错了,其实我上辈子是卧底,真实身份是香港警察,每次接头都选在天台,接头完就把上司从天台扔下去……”

……

你说这么一来二去的,谁会相信他?

狼来了还只骗两次,他周一火影忍者,周二哈利波特,周三无间道……一周骗七天!

具体说了多少林克自己也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是个小话痨。

他身体不好,大多数时候只能坐着,乡下农场又只有他和爷爷两个人相依为命。

林爷爷没有当故事听,他眼中的忧虑日渐深重。

他当然不相信那是林克的前世记忆——仙人转世也只有一世,佛陀能记九世,你这是记了九十九世?

你是满头包的佛祖吗?

林爷爷更愿意相信另外一种可能,林克,可能是奥能敏感体质。

这个猜测比较靠谱,因为魔力节点通常也是世界交汇点,是世界壁薄弱的地方。

林克正在被魔力节点渗透的世界所影响着,被动接受着来自异世界的信息。

林克小时候身体一直不好,有时洗澡都需要人帮忙。直到十岁那年,可能是记忆苏醒和青春期撞到一起,让他的健康突然恶化,直至卧床不起!

林爷爷等不下去,用人情凑齐六个超凡者一起出手,封印了林克的前生记忆。

——这就是全部历史。

后来林克转学去纽约,身体迅速恢复,连身高也猛蹿到一米九!

随着远离,他关于鹈鹕镇的记忆逐渐消失,并且下意识忽略。就像纽约布莱克街(Bleecker Street)177A号一样,卡玛泰姬的纽约圣殿就摆在那儿,但作为普通人永远都看不见。

魔法的事情,就是这么的不讲理。

好在,这一切如今都回来了。

*****

“林?”

一只胖胖的手拍在他的背上,林克回头,看见皮埃尔那关切的眼神。

“我看你一直在发呆。”

“谢谢,皮埃尔,我没事儿。”林克不好意思的说。

“还记得我啊,见面一直没打招呼,我还以为你都把我忘了。”他开玩笑说。

“别闹,咱们两家什么关系,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就是快十年没回来,看到外面那些熟悉的景色有些感慨。而且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们的小镇也不简单,真的很漂亮。”

“你确实走的挺久的,当然不简单,我们的镇子是最棒的。”皮埃尔也很开心。

“来,我来重新介绍一下,林克,这是皮埃尔,皮埃尔,这是林克。”老刘易斯连忙强行接管话题。“皮埃尔是我的助理,也是镇上的杂货店老板,开了有二十年了。”

林克离开小镇时已14岁,他那个年龄,谁也不确定他记得还是不记得。为了避免尴尬不如全都重新介绍。

当然,皮埃尔家和林家关系好,这个镇上都知道。

但小孩子的记忆嘛,十年后,你问当年玩伴有谁记得清清楚楚,可你问大姑父、二姨夫那就一脸茫然。

谁啊?

我有叫这个名字的亲戚嘛?

“皮埃尔杂货店是你爷爷生意上最大的合作伙伴,也是你爷爷最好的朋友。你爷爷最后几年将农场交给皮埃尔打理,他的葬礼也是由皮埃尔主持,连遗物也是皮埃尔清理的。”

“话说你现在让我叫你哥哥还是叔叔?”林克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

老刘易斯一愣,意识到林克和皮埃尔的关系,比他想象中还要亲密。

“还是叫叔叔吧,”皮埃尔扶着眼镜不好意思说道,“也都四十来岁的人了,艾比都到了要叫人的时候,再叫哥哥有点儿难堪。”

“对啊,艾比都该上中学了,希望见面艾比不要叫我叔叔。”

“哈哈,会有那天的。”

林克又伸手和皮埃尔狠狠拥抱了一下,松开后两人看看,同时笑出声来。

变了,又什么都没变。

“你的样子真是一点儿都没变,连根儿白头发都没有。”林克吐槽说,“有人20岁就显老,有人20年后居然变年轻了!卡洛琳姐姐现在肯定觉得你还行吧?”

“我才40岁哪来的白头发!再说卡洛琳早看习惯了,谁会像你变化这么大?走的时候和我个头差不多,现在看看,都要仰视你了。”

“看你现在这幅英俊帅气的样子,卡洛琳肯定最开心。她一直记挂着你,这么多年,只有你坚持叫她姐姐,她不知道有多高兴。”

“艾比比你小10岁,再过10年等她领男朋友回来,介绍你时会说什么?肯定说这是我林克叔叔。”

“我的天,林克叔叔,那场景太可怕了……不,我要永远当哥哥,男人至死都是少年!不像你,一直都是中年,哈哈哈~~”

皮埃尔少年老相,年轻时不知道被他嘲笑过多少次。

但现在一看,这反而成了优势。

老刘易斯头发花白,罗宾像成熟的大桃子,大家的年龄都往前走了十年,唯独皮埃尔还和记忆中一样。

褐色的中分短发,微胖身材,戴着一副老式黑框眼镜,T恤衫配棕色夹克,身上装扮万年不变。

样子也万年不变。

皮埃尔给人的感觉就像中学老师,斯斯文文,宽厚又亲切。

仔细想想,无论8年前还是20年前,他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如此。

年轻时不显年轻,老时也不显老。

见老刘易斯和罗宾很惊讶,林克解释说,“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我小时候上学,除周末外一直都住皮埃尔家。皮埃尔就像是我亲哥,卡洛琳是我姐姐。”

“一直住了好多年,艾比出生后我还帮他们带过孩子,那时候艾比的纸尿裤都是我给换的。”

最后一句夸人很有华夏特色,老美听了都觉得味道好重。

“后来因为艾比晚上总是哭闹,怕影响我学习,正好那时我也上中学了,才搬回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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