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熵减文学 > 都市 > 青天有鉴 > 第124章 有异议

青天有鉴 第124章 有异议

作者:水冷酒家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15 18:18:39 来源:平板电子书

“好吧,你接着讲述。”方朝阳道。

“他们两口子平时也总打架,俺去劝了不知道多少回,刘柱是个酒魔子,酒量不大,一喝就醉,醉了就打人骂人,连自己的老娘都不认识,就是个熊货。俺就觉得,女人走一家进一家不容易,一直劝俺妹妹,别跟他一般见识,谁家不吵架……”

何茂林接下来的叙述,依然很磨叽,东扯西拉,足足讲了半个小时,口干舌燥,才算是讲完了。

何茂林开始并没发现刘柱带着杀猪刀,否则,也不会让妹妹跟他吵架离婚。刘柱是接近妹妹的时候,突然出手的,而且,拔出刀后,还想继续猛刺,完全是极其疯狂的状态。

“现在,公诉人可以询问被告。”方朝阳道。

苑丹起身,问道:“被告人,当受害人刘柱遭到你的啤酒瓶第一次击打之后,他处于什么状态?”

“他倒地上了,脑壳在淌血,嘴里还在骂人,杀了这个贱-货、臭女人……”

“既然不法侵害已经被制止,你为何还要继续击打?”苑丹又问。

“啥是不法侵伤?”何茂林不解地问道。

“就是他对你妹妹的攻击行为?”苑丹直皱眉,觉得跟何茂林交谈特别费劲。

“你刚才问俺啥?”转头何茂林就忘了。

“他既然已经倒下了,你为何要害继续用酒瓶攻击他?”苑丹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提问。

“俺妹妹已经那样了,再说,俺也害怕,他手里可是拿着刀子嘞!”

“一同打了多少下?”

“俺忘了,当时整个脑子都混了。”何茂林露出努力思索的表情,还使劲抓了抓头。

“你可否报警或者拨打急救电话,对受害人刘柱进行及时救治?”苑丹又问。

“俺才不管他,俺妹都快死了,躺在那儿有出气没进气。”何茂林道。

“审判长,我的询问完毕。”苑丹道。

“请坐!”方朝阳压压手,又把头转向另一边,“请辩护人对刘柱进行询问。”

辩护律师田云苏从辩护席上站起来,她三十出头,皮肤白净,人长得很瘦小,齐耳短发,带着一副黑框宽边的眼镜,整个人显得很是精明干练。

“审判长好,两位陪审员好,首先,我想说明一点,关于此案,我是无偿进行代理的,只想为了一份公义。”

“我们知道了,开始询问吧!”方朝阳点点道。

“被告人何茂林,你当时喝醉了吗?”田云苏问道。

“俺没醉,两瓶啤酒正好,当时只喝了一瓶。”何茂林答道。

田云苏皱眉,这显然不是她想要的回答,如果被告人处在醉酒状态,意识不清醒,法院是会酌情减刑的。

何茂林也是很实在,并未隐瞒任何事实,在他看来,妹妹正处在危险之中,保护妹妹,天经地义。

还是老问题,对于这类案件,正当防卫和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各级司法机关也不好掌握。

“刘柱是否有攻击你的举动?”田云苏又问。

“俺拿着酒瓶跑向他,他当时红着眼睛,也拿刀冲向俺,看起来想要杀了俺。”何茂林道。

“为什么你没有受伤?”

“都是俺妹!俺妹抱住了他的腿,俺这才躲开了那混球的刀子。”

“在你击打刘柱头部完毕,他是否已经生命垂危,就是快要死了?”田云苏又问。

“那俺咋知道他是不是快死了。反正他满脸淌血,在俺抱起妹妹时,他还把刀子扔了过来,差点就扎到俺的腿。”何茂林道。

“你跟刘柱之间,以前也发生过冲突吗?”

“他总打俺妹妹,俺妹回娘家哭,俺心里生气,也骂过他好些次。”

“有过肢体冲突吗?就是动过手吗?”

“那倒是没有,俺说实话,也有点怕他,他的体格壮得像头牛。”何茂林道。

“这就是说,以前没有结仇了?”田云苏问道。

“我反对,辩护人具有诱导被告人答复内容的嫌疑。”公诉人苑丹举手道。

“反对无效,被告人回答这个问题。”方朝阳道。

“没有,有时为了俺妹妹少挨打,逢年过年,俺家也不图他的东西,俺还给他送过好些,就想让妹妹日子好过点儿。”何茂林如实道。

“审判长,我的询问完毕。”田云苏道。

不得不说,田云苏是个有经验的好律师,问题都在点子上,方朝阳向她投去一个赞许的目光,田云苏回了一个微笑。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证据。”方朝阳道。

公诉人李春雷起身,首先出示了作为凶器的啤酒瓶照片,瓶子并没有碎裂,上面沾满了血渍,同时附加了警方的检验报告,证实上面的指纹,就是何茂林的。

“请值庭法警将书证交给被告人看。”方朝阳道。

法警拿着书证,放在何茂林的跟前,方朝阳继续问道:“被告人何茂林,看清楚了吗?”

“俺眼睛很好,看清了。”何茂林道。

紧跟着,法警又把书证递交到法官席,方朝阳和高亦伟、穆凡都仔细看了,相互点了点头,这才还给了李春雷。

“被告人何茂林,你对这份书证有异议吗?”方朝阳问道。

何茂林露出疑惑的眼神,显然是没听懂,方朝阳无奈地问道:“就是有没有意见,啤酒瓶是你使用过的吧?”

“没意见,就是俺用过的,六星牌啤酒,三块三一瓶。”何茂林点头道。

“辩护人有异议吗?”方朝阳问道。

“有!”田云苏举手道。

“请讲!”

“公诉人用词不当,啤酒瓶不该被标注为凶器。”田云苏道。

李春雷脸色有些不好看,说道:“被告人就是用这个啤酒瓶,将刘柱袭击致死,不标注凶器,那应该标注什么?”

“啤酒瓶并非管制器具,应该标注侵害物品。”田云苏强调道。

“田律师,不要抠字眼了,这没有多大意义。”方朝阳摆手制止道。

“总之我认为,啤酒瓶不能列为凶器,它没有凶器的属性。”田云苏固执道。

在法庭上,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辩护律师总会利用熟知的法律规定,不停反驳公诉方,以争取自己的论点论证能够合理成立。

“公诉方,请继续出示证据。”方朝阳道。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