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熵减文学网 > 武侠 > 卧龙窟铭 > 第37章 39.身不由己

卧龙窟铭 第37章 39.身不由己

作者:沐月之白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5-07-08 14:47:07 来源:平板电子书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我们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人各有命,上天注定。

有人天生就是贵族,有人终究落草为寇。

脚下的路,如果不是自己的选择,那旅程的终点在哪儿,也没人知道。

甚至,连你会走到什么地方,会碰到谁,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由自主。

就像我与慕容婉儿相遇,这都是命中注定。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她有太多的交集。

更别说有朝一日,会把这慕容世家的大小姐也变成一个杀手,与我一起,堕入黑暗的深渊。

原本,她只是个单纯无辜的女子。

一个做着女侠梦的善良姑娘。

……

壬辰年十月二十,大雪。天飘鹅毛,海岸银装,水上清光闪亮。

纵然寒冷,江南地面仍是十分唯美的。

唯美到,像一副淡雅的水墨画卷。

我两次意外救了慕容婉儿。同行十余日,她已然把我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暧昧的感觉,好似我是他的非血缘至亲一样。除了依赖,竟然,还有点……仰慕。

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她才十八,我老人家大了她整整十岁,彼此出身也全然不同,压根不是“门当户对”,其他方面,也是不可能的。

首先,我有心上人;其次,我不稀罕女色;再者,做我这一行的,说不定哪天突然就死了,搞不好连尸体都留不下,跟人家姑娘谈什么感情?

少点牵挂也就能少点负担和烦恼。

人还是活得潇洒点儿比较好。

正因如此,纵使我也曾去青楼风月场所里逢场做戏,那都不过是为了满足简单的生理需求,一时痛快而已。我从来没有对菲儿以外的任何一个女人动过真心。

只要舍得花银子,什么样好看的女人都不难得到。

所以我懒得花费感情。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如此,各种女人的身体我也见多了。

我说的是鲜活的女人身体,不包括死去的尸体。

女人的身体见多了,自然对所谓“美色”就有了一定的免疫力。否则,执行任务杀美女目标的时候,怎么好下手呢?

定期去嫖,这也是我们接受的训练之一。

“只有习惯了美色,见多了美女,才不会把女人的身体太过看重,执行杀人任务的时候,才不会受到美色干扰。”

这是前长老无法大师讲过的经验之谈。

这个风流和尚,就曾经因为迷恋美色,吃过大亏,险些丧命。

他遇到的,还不是孔兰君这种量级的尤物,只是个普通的美女将军。

因为栽在这女子手里,他变成了残废,成为了他一生的耻辱和我们的笑柄。

我牢记着这些教训,除了菲儿,再没有对哪个女人真正动过心。

所以,对于慕容小姐的倾城容貌、曼妙身材、青春气息、悦耳声音……乃至有意无意的“好”,我都并没有太多感觉。

看见她跟看见死在我手里的任兰等也没有多大不同。

只是,没想到后来她对我的影响还挺多,倒叫我不得不回头认真审视这个单纯的姑娘。

……

我说过,我是个杀手,随时可能以任何不同的方式接到任务。

这天,乘船行至海中洲,天蒙蒙亮,我刚刚睁开眼睛,就看见“宁波知府刘珩”这几个字,正如鬼魅一般,出现在船舱里的卧房门上。

我一向睡觉还是比较警觉的,所以,我知道这必是谷中高级上线直接传达的命令。属于紧急任务,必须尽快执行。

果然,再查探时,这门的另一面写着“三天”两个字。

呃,三天之内,干掉刘珩。

我知道了。

需要尽快策划方案,及早动手。

能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来给我下任务,这是比剑婴更可怕许多的人,他完全有能力自己出手,之所以还来找我,那定是组织安排的考验。

刺杀张昊已经失败过一次,这次如果再失败,恐怕我的脑袋就要搬家了。

所以,我需要小心谨慎。

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让大小姐知道,我也不方便带着她行动啊!

只是她暂时还不愿意自己坐船回栖霞去,所以,这三天,我叫她自己先在此地逛逛,不要乱跑,做好打扮伪装,不要给官府的人认出来捉了去。只要她不出什么意外,等我回来,再带她一起去嘉兴。

宁波旧称“明州”,到本朝时,为避国号讳,太祖皇帝采纳他人建议,取“海定则波宁”之意,将明州府改称宁波府。

知府刘珩,经打探未听得此人有什么必杀理由,甚至民间传言,说他“极是个清廉的官”。

那他,他为什么该死呢?

这当然不是我应该考虑的问题。

我只需要执行命令。

否则,该死的人就是我了。

我杀刘珩的时候,他刚判完了一桩案子。

有个叫贾老实的财主因为家产纠纷被族里几个兄弟告了。

他家的财产,都是自己的叔父贾太监退休前挣来的。几个侄子,按说都有份。

可是贾老太监只把财产留给了贾老实。

因为贾老实有个媳妇儿叫金瓶儿,生得貌美如花,人也机灵,很是精明能干,从前还是吏部侍郎的小妾。

那年,吏部侍郎暴病身亡。这个金瓶儿,被贾公公托人做媒,把她说给贾老实娶过门做了大太太。

一般人都以为,是不是因为金瓶儿擅长持家,所以贾公公才把财产留给了他男人贾老实一个?

其实不然,贾老实不过是个幌子。真正原因是贾公公原本就要把财产留给这个侄儿媳妇金瓶儿的。

至于为什么,呵呵,往阴暗处想想就知道了。

据说,贾公公、贾老实、金瓶儿三个人住在一处院子里,贾老实却经常在外眠花宿柳,许久不回家。

贾公公死前留给贾老实多少银子、现货没人知道,这几个兄弟明明白白能看见的,只有他住的这一座三进三出的大院子。

但他这几个兄弟不干,在贾公公死后,一齐来闹,非要重新分配财产。

于是他们告状,要官府判决,让贾老实把贾太监生前留下的银子、财物全都拿出来,如数平均分配,再卖了这座院子,把卖得的钱也平分。

贾老实自然是没什么能耐的,兄弟们来告,他也没甚法子。但金瓶儿可不是省油的灯。她于是打点银子,托付了人,直上京师。

对外只道:贾公公留的这房子是在,但银两财物,早就在办丧事时用度完了。

所以,这回刘珩断案,这个“极是清廉”的知府老爷也并没有去做多细致的调查取证,而是三下五除二就做出了判决:

第一是,银两无可稽考。既然已经用完了,那就将这房产估价变卖,平均分给贾家众兄弟。

第二,那几个兄弟还要紧追银两财物不放时,刘珩大怒,喝道:“你们这厮少打!当初贾公公在时你们怎么不来告状?如今人死多时了,却来骚扰?”

就这样,只要贾老实把房子卖了,分给几个兄弟,就草草结案了。

刘珩的判法,是否公平?我没有兴趣。但我知道他绝对是按上面的意思判的。

呵,金瓶儿,上面有人啊!

正因如此,才听说,这回案子虽是刘珩断的,但金瓶儿却没给他送一文钱。

呵呵,“极是个清廉的官”,好呀!

这里“清廉”原来就是搞不到钱的意思呀!

穷鬼呗!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