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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网 > 武侠 > 风雨长剑歌 > 第二卷 漫漫江湖路 第四十二章 人落荒凉地

顺着数百年来前人踏出的路,越过重重旷野丘陵,成片的山林逐渐稀疏,取而代之是一座遥遥可见的巍峨城池。

离平城。

屹立无数年月的高大城墙似乎有一段时间没修缮过了,石砖上道道裂纹与苔痕蔓延,尽是风霜的痕迹。城门下,一只白皙的手掀开兜帽,露出一张年轻而清秀的面孔,眼眸中透着抹不去的疲惫,宽大的斗篷上满是风尘。

年轻人缀在人群后走进城,熟稔地在条条街道中拐来拐去,停在了一家客栈门口。这家客栈很符合他的要求,是扎堆的店家之一,离其他酒肆客栈较近,规模挺大,客人多但不算爆满,饭菜味道都很不错,比正火热的饭馆酒楼也不差了。

“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小二眼尖瞅到一人进门,赶紧凑过来,殷勤问道。

“住店,来一间上等房。”年轻人道。

“好嘞,这边请。”小二麻利地挽挽袖子,领头走去,年轻人随之在掌柜那付了银钱,拿了门牌钥匙后,不急着上楼,在大堂寻了处清净的位置坐下,招呼小二要了一壶酒,两碟佐酒菜,半斤酱牛肉,

不消多时,酒菜上桌,年轻人特地要了一小碟当地才有的辣酱,蘸着牛肉浅尝只稍有辣味,但越吃嘴越麻,烈酒再入喉,无比爽快。佐酒菜一碟是盐水花生,也是他从小到大都挺喜欢的零嘴吃食,另一碟是凉拌黄瓜,脆辣爽口,恰可解酒。

年轻人如一个贪吃的孩子,一口酱牛肉一口花生一口黄瓜,也不怕串味,接着他斟了杯酒,细细品味。这酒说起来不得了,桌上小小的壶里装着的,可是大名鼎鼎的平南烧春,好饮者无人不知,其芳香浓郁优雅,滋味绵柔甘冽,余味无穷,可谓是平南道的招牌,品相最佳者甚至是当朝贡酒。当然,他喝的这壶不过是下品,但价格亦不低。

年轻人不是真正的好酒之人,他爱品各类酒酿,有饮则饮,无饮也无事,比不得唯酒作伴文传后世的洒脱酒仙,他只是喜欢尝试新事物,好的就记下来,留待以后。

最近离平城里不大太平,年轻人并不关心,那群人再怎么争斗,也不会断了两帮根本的来钱生意,他选此地住下,是为了打听某些事情,众所周知,只要有敏锐的听觉、足够的时间,你就可以在酒肆茶楼这类地方得到一切不那么值钱的消息。

打手?护卫?边吃边竖起耳朵的年轻人微微皱眉,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客人们东拉西扯海世聊天,年轻人吃完也没听到什么有用的内容,他站起来正下衣,便上楼回了房间,上等房在三楼,不过寥寥十余间,年轻人进门,脱下斗篷搭在墙边衣架上。

昂贵确实有其昂贵的道理,房内宽敞得很,至少有下中等房两倍大,家什物件应有尽有,附有各类小巧饰品,墙上挂着绘有奇特而凌乱图案的绸布,透出一股奇异美感。房间正中摆着一张大床,床沿与四足道道精致雕花缭绕,其上铺着一袭深蓝色带细小镂花纹路的软缎大褥,年轻人走到床边,直直倒在这袭柔软之上,闭目养神。

他打算晚饭时分去附近几家酒楼茶肆坐一坐,不成明天再去也行,反正他不着急,身上银钱带了不少,足以让他在金迷纸醉的大城里花销很多天。

...

“呔!”

一声长喝,醒木拍桌。

年过半百的说书人摇头晃脑,口若悬河。

“胸膛一点浩然气,江湖千里快哉风。上回咱们讲到了中原神州萧大侠的那次生死之战,可谓惊天动地,又有多少人知其身后,那位始终无言的红颜知己。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倜傥卓绝的萧大侠与沉鱼落雁的莫姑娘,之间那段情缠纠葛...”

鼎沸人声小了些许,又再复喧闹起来,而说书人周身一大圈人安安静静,认真等待只存于人口中的萧大侠传奇继续。

酒肆一角,一张清秀而白皙的年轻面庞露出浅浅的笑意,侧耳倾听四方声音。

此刻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隔了两张桌子的一人身上,这人貌已中年,两颊清瘦,着一身普通的黑灰色短衫,不显富贵仪态,正大肆与其同伴交谈着,然而他的话语有些令年轻人在意,其中粗略提到了一件不错的差事,不知真假,不过值得一试,但年轻人没有贸然搭话,而是默默等待着。

几盏茶的光景,中年人估摸是谈兴已尽,向同桌的几位同伴笑着告别,推门而出,踏上仅余昏黄夕光映洒的街道,却忽然有一只手搭在了肩上,中年人似稍稍惊了一下,猛一回头,发现是个干净清秀的年轻人,他在脑子里搜索几许,并没有这张脸的记忆,中年人微微皱眉,道:“你有什么事?”

“这位老哥。”年轻人礼貌地笑了笑,说道,“方才无意听到老哥讲话,似乎提到了最近安离镖局在招杂役这回事儿?”

“对,没错。”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两眼,回答道,毕竟不是什么秘密,“你这细皮嫩肉的,想捞一份杂役的活?那你想太多了,告诉你,雇主不是安离镖局,而是离平苏家,报酬高又安全,不知多少人抢破了头。”

年轻人走上前去,握了握中年人的手,笑得很殷勤,“小弟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去江南道,正愁着呢,就听老哥说到了安离镖局,我寻思这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么,就来问一问,不想竟然是苏家的差事,闻言我更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当然,我知道杂役肯定又苦又累,但我不怕吃苦,老哥就当帮小弟一个忙。”

中年人神情微变,掂了掂刚被塞进手里的布袋,发出“叮叮”的清脆碰撞声,他拉开布袋口,望见一抹银光透了出来,嘴都咧成一朵花,“好说好说,小兄弟太客气了,还未请教姓名?”

“罗庭。”见状,年轻人也笑了,“罗网的罗,庭院的庭。”

“罗小兄弟,这事就包在老哥身上。”中年人把布袋收入怀中,拍胸信誓旦旦,“跟我来。”

罗庭应了声,加快脚下步伐,与中年人齐肩而走,这个在酒肆语气如吹牛皮的中年男人似真有底气,他边带路边认真道,“我没有骗你,这杂役真算是份抢手的差事,其名额已经敲定,但凡事都有空子可钻,镖局负责监工的是我姐夫,向来与我关系亲近,我只要跟他说上几句,许点好处,多塞一个人进去完全不是问题,想必长史大人也不会在意这点小事。”

罗庭笑容诚挚,没想到自己转运了,第一天就找到了既不用动武又低调的路子,他抓了个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搭话道,“长史大人?是苏家那位?”

“就是苏丞溪长史大人,不对,以后可得叫别驾大人了。”中年人乐得向这小年轻炫耀自己的见识,笑呵呵道,“看样子你是不知道?我们的苏长史清正廉洁,已经升官,将去就任巫州别驾,苏大人与其家眷已先行去了,运送家当的安离镖局要慢一步,约莫十天后才动身,且有不少杂役随镖队而行。”

离州长史苏丞溪为官清廉为人正直,深受百姓爱戴,罗庭也有所耳闻,不过这位苏家的顶梁柱要调去巫州,他还真不知道。

“苏大人念旧,府上伴他多年的家当物什不舍得丢弃,宁愿花大价钱把这些并不名贵的家具迢迢运往巫州,杂役的任务便是搬运和看护这些家当,先前我说安全也是因此,没有谁会来劫这不太值钱又难携带的镖,还冒着触怒苏大人的风险。”中年人感叹道,“像苏大人这种好官不多见了,真不想他离开我们,但既然是升官,我们也唯有祝苏大人一路顺风,唉,只是不知下任长史如何。”

中年人一路叨叨絮絮,罗庭始终微笑听着,时不时搭上两句话,如无形中捧场的角色,待到地方,中年人心满意足地敛回话语,道一声在这等,便独自进了门。

罗庭稍稍呼气,笑中显出几分苦意,这也算个妙人,地位不高,讲话却涵盖离平城各方各面,颇有意思,然而他不免有点心累,若在以前,何须他如此费尽心思讨好人家?这个眉眼里似蕴着不少心事的年轻人垂首沉默,其实他很清楚正身处何方,脚下是安离镖局后门,相隔两条长街是那家离平最出名的武馆,再两条便到他暂居客栈所在的观花路。

只是举目四望,不见人影。

再远千里,尽是仇敌。

“拿好了。”一道声音打断了遥遥离绪,是那中年人自门中走出,抛来一块牌子,罗庭扬手接住,一看,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其上用墨画了个圈,圈内有个苏字。

“天晚了,你明日一早过来干活。”中年人说道,“十天后出发,若有更改会再通知,别误了时辰。”

...

翌日拂晓,罗庭如约到此。

苏长史的府上离镖局不远,罗庭粗略地数了数,杂役模样的人只有二三十,不算多,待进了府内,那些零碎物件全部移走了,只余大件家具和着些许灰尘摆在房中,看起来空荡荡的,这些家当虽多,但有些已老旧,即使崭新物件也较寻常,可见这位名声口碑极好的苏大人平日里绝不奢侈。

“小伙子,你搬得动不?”罗庭身后一个粗豪大叔见他磨磨蹭蹭,憨声道。

罗庭弯腰沉肩,双手扣住一只深黑色的木柜,想了想,装出一副很费力的样子,低喝一声,腹腰臂腿一齐发力,那比人还高不少的木柜顿时离地数寸,罗庭额头冒汗,呆立数息,然后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往外走去。

粗豪汉子朝他竖起了大拇指。

罗庭心里不以为意,但还是艰难地侧头笑了笑,杂役确实是很好的差事,在他看来,若想一路去巫州、去江南道、最终去往扬州,最重要的便是低调,而能不暴露实力,融入不起眼的普通人群中,自然是极为不错的低调。

一天平静无波澜,杂役们往返苏府与镖局之间,载满货的马车便自镖局驶出,通过北城门,停在城外的营地里。

直到夕阳西下,众人才各回各家。

装作普通人劳累整天回到客栈,罗庭已是满身热汗,稍稍冲洗一下,换了身衣衫,再吩咐小厮送来一份吃食半壶酒,便斜坐在靠椅上,边吃边思索着。

去往巫州的路子已经找好,接下来只需随镖队前行,到达后脱离队伍独行,过巫州入远州,便是真正入了江南地界。

然而这段漫长路途没那么简单,远州地处偏僻,山广林茂,贼匪横行,想隐藏实力纵行不是易事,且这仅是开始,整张江南道的版图如映在罗庭脑海中,过了远州,他还得横向穿越大半个江南道。远州位于江南道西部偏南,罗庭一路东行,可经中北部相邻江水的江州、中部最为富饶繁荣的杭州、以及临海东部的江南道首府苏州,他再择其一,渡江水入淮南道,此时离扬州就不远了。

至于停在何州,他还没有想好,江南推崇游历千里闯荡江湖,武风盛行,以此见江湖,既可说生机勃勃,也可称乱象丛生,如此一来变数极多,且越往繁华之地,那群人的势力就越大,他就必须更加小心,一朝不慎将前功尽弃,他没有第二次机会。

罗庭摇摇头,轻叹一声,提早操这份心没什么意义,反正行至山穷总有路,何必先忧之?罗庭一口饮尽杯中酒,随手一甩,圆口小杯在桌上滴溜转了几个圈,他看都不看,径直往床上一倒,合上双眼。

...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五天,家当物什早就搬得差不多了,出发的时候还远未到,罗庭几乎整天躺在床上无所事事,清闲得很。

这天清晨,罗庭早早地就出了客栈,找到家早点铺,买了几个皮薄馅多的大肉包边走边吃,于城里逛荡了一圈,回客栈时,还在用小拇指指甲剔着牙,然一走进门,便听到一个奇怪的消息。

“什么?掌柜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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