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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其他 > 快穿:疯吧,谁疯的过你啊? > 第70章 七零年代极品继姐好逸恶劳12

在这个年代,有钱就相当有权。

沈琼和郑莉莉约定好每隔一个月她寄过来一封桂花村现状的信,顺手给林桂枝带邮局不少将来会绝版的邮票。

林桂枝没什么爱好,自小就喜欢收集花花绿绿的邮票,有的用过了,她也将邮票放在一册集邮册的夹层里。

将弄堂的门锁好,沈琼十分安逸的准备回家睡大觉。

老弄堂并非天天开,堂客们早已习惯老板的懒散,不禁哀叹,要是经常开老板能多挣多少钱。

当然,要是让他们不去,第一个不乐意的便是他们。

没办法,这个年代,老板有大背景能弄来大闸蟹佛跳脚的种种材料,时不时还能弄到西瓜苹果榨汁。

还要什么自行车?

对此沈琼没什么反应,大冬天的好不容易摸鱼休班,当然是回家睡觉,她回了家钻进被窝睡的昏天暗地。

林桂枝穿着军大衣回来,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暖意,果然不出所料。

见自家闺女埋在被窝里,小脸睡的红扑扑的。

她没注意的是,她进来的时候沈琼周身的气息冷了一瞬,紧接着散去,林桂枝弯腰掖了掖自家闺女的被角,满眼怜惜。

大冬天的天冷,林桂枝燃起炉子,哪能想到没燃多久外面就有人敲门。

外面林母和几个嫂子神色不满。

林桂枝关上里屋的门,自家女儿最近脾气越来越大,真要挨了吵醒怕是要杀人。

并未开门放林家人进来,近来生活的愈发安逸,她懒得和林母干一架。

看着外面几个不速之客,语气冷淡。“你们来干什么?”

林母还能稳得住,林家几个嫂子探头探脑往里面瞧,一开口便是酸里酸气。

“呦,这屋子里够暖的,不请我们几个娘家人进去坐坐吗?”

“沈琼怎么回事?舅妈来了也不出来见见人,这么大姑娘怎么这么懒?”

事实上街坊邻居都知道沈琼懒,上班摸鱼下班准时,时不时请个假,回家两眼一闭就是睡。

房间里沈琼闭着眼,感知外面动静倒不怎么在意。

人类冬天容易猫冬,她这具身体是正常的肉体凡胎,自然不能免俗。

林桂枝不耐烦,纵使她知道自家姑娘懒也是她娇养的好,关这娘们屁事,语气微冷。“进来送你们吃火炭还是菜刀?”

“滚,今天没工夫搭理你们!”

几个嫂子不敢置信,三嫂叉着腰怒气冲冲道。“妈还在这呢!”

“林桂枝你不孝啊!”

林母倒是了解自家女儿,在家的时候毫不客气的和她打,林桂枝在林家就是滚刀肉混不吝的,甚至扇过林父两巴掌。

本以为嫁出去多年,林桂枝总会想家软化不少,没想到反而愈发强硬,思及此处林母决定来日再战。

左右她们今日进城,也不是专门为看林桂枝而来。

几个人身后是大包小裹,都去供销社添置了不少东西。

林母深深看了一眼林桂枝,叹气道。“既然你不愿意见我,那我们走吧。”

后半句话她是和几个儿媳妇说的。

林桂枝丝毫不在意,砰的一声关上门将冷意和林家几个都拦在外面,她又不是黄花大闺女,哪会在意什么名声。

这年头名声重是重,第一个是父母在不分家这事。

第二个就是姑娘家名声有碍,嫁不出去。

她一个寡妇,孝不孝顺再怎么别人也难以戳脊梁骨戳死她,当年提刀和陈家那一大家子干,还不是活的好好的?

所以说人啊,没必要一辈子困在名声里。

林桂枝看了一眼里屋心想,自家闺女懒一点也挺好的,代表不吃亏,她娇养的好。

另一边的桂花村,同为陈家女儿的陈清萍可不敢懒一点,按理说大冬天猫冬,忙了一整年乡下也要闲下来。

可谁让他们知青得的公分不多。

陈清萍是个有志气的,不愿意坐吃山空。

李宏升本来对陈清萍没什么好印象。

不过是大队长暗示他,因为大队长侄子看上了陈清萍,大队长不乐意。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饶是他京都红三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也得放下傲气。

李宏升寻了个机会英雄救美,与陈清萍决定合作在黑市投机倒把,李宏升有身手能抓山上的野鸡野兔傻狍子。

陈清萍有手艺能处理肉,卤好。

带到黑市卖出去。

陈清萍不愧是女主,胆量惊人,且每个年代女主都和黑市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正值冬天,陈清萍在山里的秘密基地忙大半天,累的腰酸背痛,不期而然她想到城里的继姐。

沈琼这会应该在屋里,烤着暖融融的炉子喝糖水吧?那个待她一向嫌弃的继母会给继姐卧个鸡蛋。

一股委屈涌上心头,她恨不得立马将母女两个踩在脚下,凭什么,同样都是陈家的女儿沈琼凭什么千娇万宠。

知青所,郑莉莉正和一个之前来的女知青付秋萍聊着天,见陈清萍冷着一张脸走进屋内,两人对视一眼纳闷道。“这是怎么了?”

郑莉莉凑到付秋萍耳边小声道。“莫非是明天大队长女儿和郑知青成亲,她不痛快了?”

旁人郑莉莉不会这么猜测,放在陈清萍身上合情合理,可惜她不知道的是,涉及对林桂枝母女的怨恨。

青梅竹马的金桥哥结婚,也得往后排。

简而言之,郑金桥这个舔狗,排不上号!

郑金桥和吴宝珠的婚礼,本来是想着中秋节的时候办,谁承想今年秋天农忙一天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大队长家决定延后。

郑金桥的意见?

那不重要。

郑金桥看出大队长家的态度,本来神色分外难看,转念一想,延后好几个月倒是有转圜的余地。

吴宝珠自幼备受娇宠,满心不高兴。

见未婚夫脸上的轻松分外刺眼,当即便甩脸色闹了起来。“金桥哥,你很高兴吗?”

郑金桥本来走清俊那一挂,眼看着越来越消瘦忧郁,他心下憋屈,却不得不想尽办法哄吴宝珠。

莫名,他想起沈琼这位娇小姐,对比吴宝珠的霸道大小姐脾气。

沈琼是城里的天之骄女,身上又有工作的名额,娇气一点也是应该的。

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郑金桥顾不得对陈清萍诉衷肠,他不禁后悔起来,其实和沈琼在一起也挺好的,他当时为什么嫌弃?

似乎是为了清萍从小到大受的冷待。

郑金桥这几个月去县城特别勤,一有时间就去县城寄信,前几个月给陈清萍花了一块九请村医和买药。

带来的二十块眼看着就剩十三块多。

他心下不由焦急,信里更是自觉下了大力气的承诺,以后和沈琼在一起,他绝对不会再见陈清萍了。

郑金桥没写的是,他会放在心里深深的怀念陈清萍,如同那一抹月光。

沈琼那边正猫冬,哪会在意郑金桥寄没寄过来信,她又不是原身,从小到大痴恋郑金桥。

来年开春她才看到,信里郑金桥厚颜无耻的希望她把工作让给郑金桥,两个人结婚她也不用下乡,皆大欢喜。

如今还在北城飘雪的冬天,郑金桥寄了二十多封信如石沉大海,他怀疑自个在精卫填海。

沈琼难道真的忘了他?

郑金桥不愿相信,他心里止不住的怀疑说不定沈琼已移情别恋,城里年轻有为的青年那么多。

思及至此,他不知怎么心里生出一阵不舒服,他想质问,想指责,想控诉。

面对寄出去毫无回应的信,却满心无力与绝望,明天就是和吴宝珠的婚礼,想到要与那个霸道的农村姑娘在一起一辈子。

简直如同噩梦。

郑母得知消息倒是哭了好几场,想找林家母女没找到,两家不过是邻居,谁会告诉她地址?

她止不住的怨恨。“沈琼这个小丫头片子心怎么这么狠?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

“她一个丫头片子,要工作有什么用?”

“又懒又馋的,我看她这辈子嫁不出去!”

郑父得知郑金桥要在乡下落户,反而是欣慰居多,男人一向更理智,看出郑金桥心里有怨那一天,郑父便放弃了二儿子。

他心想人家沈琼有工作,母女俩过的乐呵呵的,多滋润?

家里人口简单。

凭什么把工作让给一个男人扶贫?

凭郑金桥脸大吗?

要说喜欢,郑金桥不是追在陈清萍那丫头身后下的乡?不喜欢不拒绝,这么作贱人家闺女,还指望着人家念旧情?

“既然事已至此,还是劝他好好和儿媳妇过吧!”郑父不想落得埋怨,心里想的一句没说劝道。

郑母反倒钻了牛角尖,恼怒道。“我才不认一个乡下儿媳妇,说出去多丢人!”

不管郑家态度如何,在桂花村,吴家的吴大队长就是桂花村的天,可以说在这个年代一手遮天。

一大早,知青们就带着准备好的贺礼递上去准备吃席,陈清萍这才意识到郑金桥今天结婚的事实,一双眸子似烟似雾,写满控诉幽怨。

吴宝珠一身绿色军装意气风发,胸前戴着大红花,哪会放任两人眉目传情,提高了声音道。“我和金桥哥,从今天起就是互相扶持的革命伴侣了。”

“很高兴大家今天能来参加我的酒宴。”

“真心祝贺的,我很感激,想勾引我男人的,怕是缺男人了吧?”说罢直直盯着陈清萍的方向,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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