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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公别怕,我来救你啦 第65章 重新上路

作者:小洒捷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5-07-05 13:17:44 来源:平板电子书

小胡妹妹捏了捏小稀的小脸蛋,“你不乖哦小稀,你要听爹的话。来,告诉娘,小云在哪儿?”

小稀看向小胡姑娘的时候,就眨着无辜的大眼睛,“娘……我真不知道。”

回过头来小稀又一脸嫌弃看着胖子,喊:“笨蛋爹。”

胖子立刻回答:“唉!在呢!”

“干吗来问我小云在哪儿?”

“这不是……爹笨蛋,没看住么,知道她在哪儿,我好找去呀。”

小稀点点头,“哦,你早说嘛……你是要找她去呀?我不知道她在哪儿,但可以告诉你,如何找到她。”

“哟!你这孩子,你怎么不早说!”

“你只问我她在哪儿,也没早说你是要去找她啊。你个大笨蛋。”

“好好好,爹笨蛋。你快说,我怎么找她?”

“你现在就要去找她吗?”

“是是,现在就要找。”

小稀扭头,冲小胡姑娘招招手,说:“娘……走了走了,换下一家了。”

临走之前,小稀噘嘴,不满道:“那个马二给我娘写过休书,不行!我要还回去,要让他知道,是我娘休了他。”

小稀就问小胡姑娘,要写什么,表达一下心中不满。小胡姑娘不识文不断字的,也不懂写什么,把大概意思说了一遍,小稀就依他娘的意思写。留下字条,一家三口就走了。小稀替他娘写的休书,言简意赅,大体意思就是:你这个傻x马二,不跟老娘玩,老娘还不稀罕跟你玩呢,老娘不要你了,拜拜,你个大傻x。

走了,走哪儿去呢?小稀说了,要想找小云,就要回豆腐店。胖子都激动得不行了什么?小云回豆腐店啦?并不是,回豆腐店是为了那把剑。小稀说,胖子带着这把剑,原先定好了,该往哪儿走的,现在还往那儿走。也就是,胖子继续带着这把剑去开封,路上自然就能再遇到小云。胖子将信将疑,但除了小稀,也没别的人能信的了,只好照做。

天已经晚了,胖子决定歇一晚,明儿上路。回到豆腐店,剑喝饱了酒,睡下了。小稀跑过去握住了剑柄,挥了几下,拿来当玩具玩。小胡姑娘躲得远远的,“唉!小稀,不许玩那个!”小稀嘟着嘴,把剑放回桌子上。大人不让孩子玩玩具时,孩子的失落就写满了一脸。

小稀把它当玩具,但是胖子发现,小胡妹妹好像特别害怕这把剑,剑在剑鞘里的时候,她还没事,只要剑出了鞘,她就往后躲,生怕被剑劈到。好几次了,小胡姑娘都是这个反应,胖子并没有刻意观察,脑海里却已经有这个印象了。

“妹妹……你好像,挺害怕这把剑的?”

小胡姑娘忸怩道:“它……杀气很重,跟一般的武器不一样。”

小稀“嗯”一声表示赞同小胡姑娘的说法,“爹,还有酒么,我饿了。”

哦!他要不说,胖子都差点忘了,当初喂养这个小孩的时候,就是拿酒喂的。所以胖子随身携带之物,别的没有,酒是少不了的这把剑,这个小孩,都是饿了就想喝酒的。

“有酒,”胖子笑呵呵,边倒酒边说,“咱这是有规矩的,我给你倒酒了

你就得有问必答,知道了么?”

“知道了。”

“你娘为什么这么怕这把剑?”胖子问。问小胡妹妹,小胡妹妹说不清楚,正好小稀要酒喝,就趁这个机会问问小稀,这把剑到底有何厉害之处。

小稀说:“你问‘知道了么’,我已经回答‘知道了’,你现在再问,算另一个问题了,要另加酒的。”

“好好,你比这把剑还狠。”胖子苦笑着,又给倒了一碗。

“爹,你听我讲,不光是我娘怕这把剑,所有的妖魔邪祟,都忌惮它三分!剑中之魂,生前乃是盖世大英雄,死后亦为鬼中豪杰,霸气凌人。一般的武器伤不得妖魔,唯独这把剑,锐不可当,可斩妖克魔!”

前文提及,剑中之魂,生前是战功显赫的大将军魏轩,这把剑,由魏轩所持,不知斩断了多少人的性命。

战争之期,哪有孰对孰错的说法,将士们沙场搏命,哪个是好人,哪个又是坏人?好人,都是好人,听从王命号召,为国为民而战;坏人,也都算坏人,上场就是为了杀人。

魏轩杀敌无数,这把剑也于战场上取了无数生魂,其中血腥戾气,令人闻风丧胆,因此上,剑一出鞘,便是寒气逼人,无人敢近。魏轩屈死于最亲近的人手上,死魂又将滔天的冤怒之气带入剑中,此剑上杀意更浓,可断阳间生死,亦可斩阴间魂魄。

一般的武器,仅可伤人躯体,妖魔藏于人身,可借躯壳抵挡或转移伤害;这把鬼剑砍过,不仅伤人肉身,还夺人魂魄,纵是妖魔,也要亡于剑下。

听小稀这么一说,胖子喜上眉梢,“唉小稀……照你这么说,以后遇见什么妖魔鬼怪了,爹拿这把剑一砍,不就搞定了吗?”

“那你得问他了。”小稀说。

“他?谁?”

“加酒,加酒!”小稀说,“剑里的魂。这把剑跟普通剑最大的区别是剑里的魂,只有里面这个魂肯出力,这把剑才与众不同。”

胖子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哎……说一千道一万,这就是一把普通的剑呗里边这个酒鬼,别说指望他出力了,就连叫醒他都是一件天大的难事。

一夜无事,次日起来,洗漱完毕,胖子背好包袱,将剑别在腰间。三人出了豆腐店,在城里转了转,买一点干粮,外加一大堆酒,离开恭州城,往开封府去,那么下一站,就是黔州。

说到“黔”,大伙就自然而然想到贵州了吧?其实不是。“黔驴技穷”这个成语中的“黔”,指的就是黔州,但这个黔州说的却不是今天的贵州。《黔之驴》是唐代柳宗元所作,唐代的“黔”,指的是今四川“黔江”流域。

秦时设黔中郡,辖区主要在今湖南西北部,包括今四川东南、湖北西南、贵州东北一小部分。隋之黔安郡,唐之黔中郡、黔州,主要辖区都是在今四川黔江流域一带,只包括贵州东北一小部分,州治在今四川彭水。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设黔中道,辖区是今湖北西南、四川东南、贵州东北、湖南西部等地。

综上所述,历史上提到“黔州”,第一个想到的,应该是四川黔江。直到明朝,“黔”才真正被统一为我们现在的贵州。

明以前历朝历代的黔州,都只包含贵州的极少一部分,但千百年间贵州总与“黔”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叫的时间久了,统一为贵州之后,就把贵州简称为“黔”便是我们近日所讲的“黔”,贵州。

那会儿的交通工具,除了船,就是马。胖子原想着,租一架马车,让小胡妹妹和小稀坐着。小胡姑娘连连摆手:“噫……没必要没必要,马,我有一大群,你干嘛花那个冤枉钱,留着给我买衣裳多好!”

“这不是胡说八道么,”胖子笑道,“你哪儿来的马呀?”

“嗨,哥哥,我没有,我嫁的那个人有啊,”小胡姑娘伸手一指,“马二家就是做这个买卖的。”

“这个……合适么?你不是昨天刚休了他吗?”

“合适合适,”小稀说,“我每天都骑马的,没什么不合适的,到了那儿,他们家那老管家老马,会很乐意给咱们备马的。他要是不给我备马,我就骑着他上路,也成。”

胖子也搞不清楚,这娘儿俩跟马二家到底是怎样的交情,既然娘儿俩都这么说了,那去就去呗。人家要是不肯白给,商量个价钱,租也好,买也好,人家要是记恨小胡妹妹,买卖都不肯做了,那再去问别家也行,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三人出了城门,往西南走,到马二家的马场去。

小稀到了马场外就大声喊:“老马,老马!”

哑巴老马“嗯嗯啊啊”就跑了出来,兴高采烈冲胖子挥挥手,到了小稀面前,很自觉地背过身去,把小稀举起来,让小稀坐在他肩头上。

小稀喊着“驾驾”,老马就真弯着腰往前跑。看到小稀这么拿一个老人当马骑,胖子心里很是过意不去,可是也没劝阻因为看起来这个老马似乎真是把自己当马了,很乐意让小稀骑在他身上。可能是个老顽童,爱跟小稀玩耍吧。

胖子和小胡姑娘跟在后面,也进了马场。

老马已经在挑马了,转头跟胖子说:“嗯啊,啊哼嗯。”

胖子问小胡妹妹:“啥?”

小胡妹妹说:“我就没听懂过!你问小稀,孩子知道。”

小稀就知道这两个笨蛋听不懂,没等胖子问,就给翻译了一下,“老马说,等一等,他挑一匹好马,给我们搭马车。”

胖子:“哦哦,你跟他说一下,我多谢他了。”

他使用的语言跟咱是一样的,只不过他是哑巴!你以为他在跟你说哪国外语呢?

小稀捂着额头,叹了口气,说:“他听得懂……”

小稀骑在老马背上,跟老马一块儿挑马。旁边有佣工,请胖子和小胡姑娘进棚里避太阳,端茶送水,低头哈腰的,对小胡姑娘极为尊敬。他们可不知道,小胡姑娘休夫了,只当她还是马家的大奶奶。

别人家的大奶奶,条条框框各种家规,招惹不起。小胡姑娘这个大奶奶多好呀,没心没肺的,就知道玩。玩累了就招呼大伙吃吃喝喝,干活不干活,偷懒不偷懒的,她才不管呢!跟着这个大奶奶,没人打没人骂,吃得香喝得辣,谁不乐意呀?

很可惜,他们即将要失去这位最可爱的、全世界最好的大奶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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