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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之因果倒置 第二章 上官若兰的家庭

作者:李拾磊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5-07-05 11:35:13 来源:平板电子书

上官家以前的生活还不是那样糟糕,上官俊是一个事业单位的科员,工资收入让一家四口不愁生活开支的,一场变故让那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

上官俊是一个对待工作兢兢业业的人,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条件,为妻子和两个女儿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他力求勤恳上进,时常加班赶材料,久而久之患上了颈椎骨质增生等症状,这颈椎病吧,虽然不是致命病种,可一旦颈椎出了问题,压迫神经,也是很影响生活质量的。

有人给他介绍了一种药物让他试试,服用了后效果不错,头昏脑涨和颈椎疼痛症状立马就得到了舒缓。于此,他感觉到自己整个人的生命都得到了重生,神清气爽的感觉太棒了!于是,上官俊又跟那人要了不少的药,直到那人一段时间长时间出差,拿不到了。

停药后,上官俊感到自己回转到失落状态,萎靡不振,痛、涨、烦燥,身体的滞胀接踵而来。他主动上网搜那种药品名称、性状、成分与机制,作用和功效。了解到那种药的成分里有曲马多这种精神药物,对于曲马多成分的管控说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有侥幸心理,他自认为自己因为有颈椎病而购买自行服用这种药物,不会触及到某些后果,他在网上找到境外出售该种药品的联系人,行程持续购买。

该出事还是出事了,被认定走私毒品。

长期滥用泰某宁、曲某多等精神药。明知曲某多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为解决自身瘾癖而从境外购买含有曲某多成分的药片物并形成瘾癖,机场海关对该邮件实施查验,检出含有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曲某多成分并通过邮寄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走私毒品罪的罪名成立。

虽然他辩解没有吸毒史或吸毒行为,不存在滥用麻精药品的前提下,同时不具备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人员出售、提供麻精药品的主观故意,仅仅是因为自己颈椎病治疗目的,走私进境,因为无法通过网购途径自行购买,便联系从日本代购邮寄。他说他服用这种药品之前没有既往吸毒史且非传统吸食人员,所购药品都是自己服用,也并非贩卖。

但曲某多非为二类精神药品,个人不得随意购买或使用,医院出具相关证实材料,该类药物一般用于恶性患者,不能连续服用。上官俊的病情并不需要长期、连续服用,无相关医嘱建议,已明显超出治疗目的,并非出于自身疾病治疗,构成滥用,呈现明显的精神瘾癖,通过网购代购等方式长期大量购买服用,并通过瞒报或伪报的方式走私入境,其行为依法应认定为走私毒品。

正值上官若兰备考公务员的前夕,上官俊知道一旦自己进入服刑中,那么大女儿的公务员备考就落空了,情急之下无法自控,越想越懊恼,越想越后悔,他的颈椎病本身就属于椎动脉型颈椎病,精神受到了那么大的刺激后,他在失态状态下,发狂般地捶胸顿足,肢体动作过大,椎动脉在穿过颈椎横突孔的时候导致椎动脉痉挛,从而引起脑供血不足,导致了脑梗死,送医抢救无效。

上官若兰痛心父亲的死,她不明白为什么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会遭遇那样的不测,失去了主要生活来源,她只能靠自己一边打工,一边继续备考公务员,为母亲分担自己和妹妹生活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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