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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凤衔珠 04 迷雾渺茫

作者:旦暮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6-22 03:54:40 来源:平板电子书

我不甘心呐!

思君剑的光在与青璃手中重又变短了的短刀相撞时,擦出了串串火花。

她向后退了一两步,我趁机侧身,将手中那股躁动暖流尽数注到了思君剑上,只见剑上清淡白光渐渐浓了起来,终成迷雾一般氤氲。我反转剑身,将剑推出手,思君剑挽着剑花旋转向前。

青璃自然是不会坐以待毙,她冷冷一笑,手中短刀一振,化作一柄长剑。那柄剑通体青黑,泛着水蓝色的光。我不敢分心,强忍着脑袋炸裂一般的疼痛,只加快了仙力渡向思君剑的速度。

两剑相撞,整个山谷为之一震。猎猎长风刮过耳畔,紧接着是一股几乎不可抵抗的力量将我弹开,我从空中坠落在地,心口一暖,吐出一口血来。

眼前一片迷蒙,我费力睁开眼,恍惚间只看见一袭青衣晃在眼前。那……那还是青璃么?

整个人被轻轻抱起,鼻尖萦绕着淡淡杜若香。我无力的闭上眼,口里喃喃:“是你吗……孟泽……”

我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依稀还是九千年前,我时刻绕在孟泽的身边,而他却只是淡淡的坐在玉华殿内,案前摆着怎么读都读不完的公文。

那些时候我总是仰望着孟泽,总是想着,如果他能抬头看看我就好了。只要他看一看我,哪怕只一眼,我也心满意足。

然而他从来不会抬头。只要我不招呼他,我不拔掉他手中的笔,他便不会抬头。

他总是说啊,长安,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你这么不听话又爱疯爱闹,总有一天要捅出大篓子的。而我一边招呼着他说再也不会做那些让他烦心的事,一边和着楼谷四处捣乱。

我只是无聊罢了,九重天上的神仙没有一个正眼看我的,就连玉竹都时常摆着一张冷脸给我看。只有梦泽会温柔待我,只有他觉得我住上九重天是理所应得。流破山上草木青青,他对我说:“长安,你没了亲人,就把我当你的亲人吧。”

给了我那么好的期许,却又亲自把它打破,多残忍。

画面一转,却是沈凌站在窗边,他手里擒着一支饱蘸浓墨的狼毫毛笔,深深浅浅落在宣纸上,勾勒出我的侧脸。他对着我笑:“长安,过来。”

而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怔怔站在原地,看着他的侧脸如淼淼飞花。我想我是喜欢他的,虽则这喜欢一直不够浓烈,甚至淡得像水一样。

我早已记不得当初是怎样的决定了喜欢他要与他一生一世。只是想起那一夜我转过重重花枝拨乱厚厚冬雪,看见他在那白雪红梅之中的端然身影,莫名觉得心里咯噔一动,像是被压抑了数万年的某种情感决了堤,从此再也无法回流。所以那户小小的客栈里头,我醉了酒,会毫不避讳的跳起那支练了许多年却从不曾挑给任何人看过的舞。所以青璃找上门来,我摒弃了所有自尊跪地求饶,只想要保得这一条性命。

这一条性命,这一条阴差阳错入了仙界却没能忘掉尘缘的命,在柏城月色深深的夜晚,他的唇烙在桃花面具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和沈凌绑在一起了。

我从前从不知道自己飞仙是为着什么,长生非我愿,富贵不可求。直到现在我方才明白,万年前的飞升,只是为了让我在万年之后,遇见他。

既然用了万年方才好好遇见,我又怎么可以,轻易地离他而去!

我不可以!

眼底一片明亮的光,光芒渐渐消散,入目是紫色纱帐重重叠叠。我扭了扭身子,却发现自己根本动弹不得。全身筋骨好似断了一般,痛得厉害。我将头扭过去,打量了一眼自己所处之地。

看样子,这件屋子并不很大,装饰也简单,一方书案,一张木桌,并三两个椅凳,只是样样东西都做得精细,看样子,倒与离城沈家别院的风格有些相像。

沈凌端着水进来,对上我的眼睛,明显瘦削了的脸庞悬起一抹笑。他快步走到床前,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将水盆放在地上,拧干了白色毛巾上的水分,将毛巾搁在我额上。

做完这一切,他方才舒了口气,柔声问道:“你饿不饿,厨房里我熬了一锅小米粥,里头加了蜜枣。”

我微微摇了摇头,一双手也颤着,慢慢往被子边上滑过去。胡乱摸了片刻,沈凌的手忽然伸了过来,将我的手紧紧牵住。我慢慢攒起一个笑,有气无力地说道:“我……咳咳……我想先睡一小会儿。”

他拍了拍我的手背,将我的晾在被子外的手握在手心:“你先睡吧,我会在这里。”

这一睡又是三五日。

五日后,我终于从睡梦中完全清醒过来,醒来的时候右手还是被沈凌握在手中。而他的另一支手上,则拿着一本书册。我打趣道:“时时刻刻都看着书,却又从来不见你去考取功名。阿凌,你这么辛苦的读书,是为了什么?”

“嗯?”沈凌放下手中的书,转头向我,笑容幽幽:“长安醒了。”又挑起眉:“你方才说什么?”

我动了动脖子扭了扭肩:“我方才问你为什么那么爱读书。”

“不是这一句。”沈凌掀开被子将我抱起来:“阿凌。”

――?――?――?――

我是在这件屋子里呆了四天方才出门看了看。不为别的,我倒是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沈凌却怎么都不让我出门。究其理由,则实在让我略觉无力。他说屋子外头雾多湿气重,加之蚊虫肆虐,指不定会让我染上什么春夏之交多发的疾病。

而我只眼角抽了抽,便乖乖地躺回了床上去。

是以,今儿个能够走出这间小屋,我觉得很是欣喜。一喜吧,就有些忘乎所以,忘乎所以的结果,便是我出了门,便欢脱地围着小屋打了两三个转。

沈凌端着尚且冒着热气的粥将我堵住,我瞅了一眼小瓷碗,粥里加的料是皮蛋瘦肉。我挂着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沈凌:“我现在可以不吃么?五月了,喝粥有点烫。”

沈凌却不说话,只直直盯着我看。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立马改了口气:“我喝,我立马就喝。”

他的脸上挂起一抹奸计得逞的笑。

沈凌前几日曾经给我说过,我这一会受伤,前前后后加起来,共在床上躺了二十天。于是我扳着指头算了算,今儿个应当是五月初九了。

喂了一口粥在嘴里,在沈凌的监督之下将它吞了下去。我舀了一勺粥递到沈凌嘴边:“我是真的不喜欢皮蛋瘦肉,你知道的,我喜欢蜜饯,喜欢吃甜。”

沈凌将勺子拨到一旁,眉角一挑,那架势,分明是在威胁我吃下所有的粥。

我瘪了嘴,拿着勺子在碗里搅啊搅的:“这座山不错,花多树多雾多,还真是个躲人追踪的好地方。”

沈凌拨了拨我面上的刘海:“你没认出来?这是迷雾山。”

我的勺子滚进了碗里,沾上了黏黏的粥,拨都拨不出来:“咳咳,沈凌,你不能因为一座山雾多就叫它迷雾山。你要知道,迷雾山上长了许多奇奇怪怪的生物不说,便是那漫山弥漫的大雾,也是能够夺人性命的。”

沈凌只定定看着我:“我的母亲,与熹元公主的生母,乃是一胞所生。”

我被他这话惊得脸勺子都不愿去捡了。

“我年幼丧母,对母亲的记忆并不深厚。只是母族毕竟身份特殊,乃是远古时候迷雾山神与凡间女子留在人世的后裔。是以,每一个身上流着迷雾山血脉的人,都会被编入族谱。”沈凌看我好奇,也不逼着我喝粥,缓缓说了起来:“我便是在他们编写族谱之时,方才知道那些前因后果的。”

原来,在二十五年前,沈凌的姨母,熹元公主的母亲,违背迷雾一族的规矩私逃下山。而沈凌的母亲作为姐姐,自然就担起了寻找胞妹的责任。怎奈山中有 清苦,人世也自有人世的险恶,常年居处在迷雾山深处的纯洁姑娘尚未找到胞妹,便被一伙强盗给劫了。

强盗劫着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自然是要带回家做压寨夫人的。是以,不论那姑娘怎么求饶怎么交出金银财宝,那伙强盗也是不愿放人的。

沈季便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出现,一身墨色长衫穿在身上,端地是风流倜傥。迷雾山里的姑娘从没见过这般英俊潇洒的人,自然就一见倾心。而沈季一人挑翻所有强盗之后,看见了尘世里几乎没有可能见到的纯洁姑娘,自然就想据为己有。

他这么想了,也就这么做了。做得顺顺溜溜,连那姑娘姓甚名谁都不曾问过一生,便买了红烛发了请帖办了宴席。

然后就有了沈凌。

他没有再说下去,我也装作不知道接下去发生过些什么好的坏的事,只是去了隔壁房里重新找了一只勺子。

迷雾山后裔,迷雾山后裔。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上古传说里,迷雾山神与凡人相爱,违背了伦理纲常,乃是十恶不赦的罪孽。仙帝颁布诰令下发诅咒,飞迷雾山人敢于凡人或神人相爱,必定早夭,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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