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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网 > 历史 > 汉末之我为刘辩 > 第一卷 初临东汉末 第一百零四章 战骞曼军(一)

杨丑自此成为坚枪营的前队长,因而他才知道所谓的坚枪营不过是枪兵步卒,只不过这一营士兵所装配的武器盔甲却是不同的。

首先盔甲自然还是皮铁盔甲,而武器却是装备一根三米六长枪和一根一米八短矛。杨丑第二天一早进了军营看见这么长的武器都愣住了,心中暗自嘀咕:用这么长的枪,这是要去捅死谁?辩爷就是辩爷,果然不同凡响,拿出来的武器都比别人的长,恐怕光是打造这些长枪所花费的精铁就不在少数啊!

随后杨丑又看了看精骑营的装备,一把长槊都有二十多斤,加上其他的刀枪弓箭,再驮个百来十斤的人,这马身上差不多要负重二百来斤,若是让马奔行个几十里能够受得住的?

于是杨丑就把心中的疑惑对刘同说了,刘同听了之后很淡然的告诉他说:我们精骑营的战马可不是普通的战马,那吃的饲料都是不一般的,战马能够负重奔行多久,全靠的这些饲料。这里面的学问多了去了,简单来说还是全靠了辩爷,辩爷在饲料里面添加了一种药剂,战马吃了以后体格和耐力都有增涨,非比寻常,非比寻常啊!

杨丑这一听,顿时了然,心中对刘辩也越发的佩服了。

云中郡如今并未遭受到鲜卑人的侵害,郡内的百姓依旧是安生乐业,而作为云中郡内与刘辩有着商贸来往的大商贾朱达,他明显的察觉到了一丝别样的动静,第二天下午急忙忙的来到郡府说是要对刘辩效忠。

与往日的商业来往不一般,朱达明确的表示要在刘辩麾下效力,官职大小无所谓,捐钱捐粮也行,他的态度很坚定,总之是一定要投在刘辩的帐下。

对于朱达的举动,刘辩表示有些意外。自从开展商业买卖以来,几个月下来,朱达等人赚了不少钱财。倘若仅仅是为了要维护这商业买卖良好的合作关系,刘辩觉得朱达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但朱达这一副无比坚定态度的模样,他所表露出来的决心也让刘辩有些动容。

士农工商,在东汉时期,阶级矛盾明显,三教九流,派系分明。作为一个大商人,朱达虽然拥有很丰厚的钱财,但是他的社会地位却很低,常常被士族所看不起。

有人来主动投效,而且还是老朋友,刘辩自然是不会拒绝的。如此收下了朱达,刘辩任命他为云中郡从事兼任行商令,并且要在云中县城里面建立酒楼,酒楼挂牌为云中酒楼,主营的食物酒水与中阳酒楼一样。此外朱达还要协助郡府处理一些微小的政务,当然了他的主要事务还是以商业买卖事宜为主。

英雄人物(可培养):朱达,字通显。

年龄:42岁。

性格:冷静。

四维:武力8,统率23,智力42,政治5。

品质:白色。

忠诚度:90。

特性:经商,行商,富豪,忠君。

效忠:刘辩。

官位:云中郡从事兼行商令。

驻守:云中县。

提示:可培养。

——

朱达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一个可培养的英雄人物,他所具有的特性让刘辩很满意,典型的做商业的人才,四维不高没关系,会赚钱就行。

等到晚上的时候,张辽收拢了两三百名以前跟随他的小伙伴来到郡府面见刘辩,这些小伙伴们听闻张辽已经投身到刘辩帐下效力,他们个个都表示愿意追随刘辩,以求往后能够征战沙场,封官拜爵。

两三百名张辽的小伙伴,虽然年纪小了点,大多在十五六岁,但是个个精神抖擞,武艺骑射皆可。毫无疑问,刘辩肯定是要把这些小伙伴都交与张辽统领的,但如今战事当前,这些十五六岁的少年郎都还没有上过战场,也未经历任何的军事训练。对此刘辩决定暂时把这两三百小伙伴暂时留在云中县城,由王越先统领着。

而张辽还有一个兄长叫做张汛,如今身在雁门郡内,颇有能力。张辽写信与他,希望张汛能够携带家族投身到刘辩麾下,然信已经传递出去,至于张汛是否会听从,张辽不得而知。

又两日后,云中郡内的大小政务,以及军事城防等有已经交接的差不多,刘辩留了王越、窦亮和朱达留守云中县城,他便率军奔赴北方草原。

草原上,双军对峙!

狼皮制作的披风包住魁头那魁梧的身躯,他单手紧握住腰间挂着的弯刀,脸上竟是愤愤不平的神色。自和连死后,魁头身为和连之兄之子,年长且富有威望,因及时赎回骞曼有功被鲜卑各部落推选为鲜卑大首领。

但又因为骞曼一心想要报复刘辩而魁头不准,这使得骞曼暗通鲜卑中部首领欲反,另有慕容部落忠心于骞曼,于是鲜卑人的内乱而起。

且说骞曼自被刘辩砍断了一只胳膊后,他一直怀恨在心,曾赌咒发誓要报仇。定襄郡的惨剧便是因此而来的,但骞曼并不满足于此,他更希望成为鲜卑大首领,而能率领鲜卑十万骑兵南下,攻杀并州,擒杀刘辩。为此魁头便成了骞曼面前不得不跨过去的一道坎。

东南冷风吹动,各种图腾所绘的旗帜飘荡,战马嘶鸣,弯刀亮光。草原上,两军已经摆开了阵势,骞曼这一方有着鲜卑中部首领和慕容部落统领的三万骑兵。而魁头这一边只有着鲜卑王庭的一万骑兵。

双方兵力不等,魁头明显处于劣势,而且他新登上鲜卑大首领的位置还没有多长时间,部下忠心不够,军心不稳定。若不是他从小在鲜卑王庭弹汗山长大,平日里面素有威望,王庭众部将皆佩服他,恐怕这一万骑兵都凑不出来。

“兄长,这一仗恐怕会打的很困难。”说话这人叫做步度根,年仅十三岁,他是魁头的亲弟弟。草原上的孩子从小在马背上长大,虽然步度根年纪尚小,但是如今武艺也是不俗,骑射功夫了得,颇有胆气,而在步度根的身后还跟着一众鲜卑少年郎,这些平日里跟随步度根的小伙伴。

“事到如今,我们没得选择,唯有力战!”魁头缓声说道,他的脸上带着一丝坚定。

“兄长,不知那西河郡王会不会来?”步度根又问道。

魁头一听这问话,眉头顿时紧皱起来,他低声说道:“但愿他会来吧!”

自从那一日在离石县城外与刘辩相见了一次,魁头便一直关注着刘辩。草原与西河郡还是相差了些许距离,又有鲜卑人与汉人的血统偏见,这消息往来很是不便。但魁头还是知道如今刘辩已经被封为西河郡王了,而且也得知刘辩在西河郡发展的有声有色。

离石县城外第一次会面,刘辩给魁头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那八十骑冲阵,这一事在鲜卑各个部落也是广为流传,魁头深知刘辩不是寻常之人,而他也深深的记得当日刘辩对他说的那一句话。

“以后若有需要,可以派人过来通报,我很乐意与你合作的。”

为何合作?怎么合作?

当初魁头还没有想明白这些问题,而如今他却是很希望刘辩能够来助他一臂之力,或许这对现在的魁头来说就是所谓的合作了。

现在距离给刘辩发去求援信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但关于刘辩是否出兵前来援助的消息一点都没有传来,魁头此时心中难免有些失望。

或许当下对那位西河郡王来说,鲜卑内乱才是他最想看到的吧!他此刻不会带兵来打我就不错了,我竟然还妄想着他能够前来助我,还真是痴人说梦呢!

魁头摇了摇头,露出了一种带有自嘲意味的笑容。步度根看着魁头的模样,心中暗自叹气,他抬头望着前方,这个时候有号角的声音响了起来。

“他们要进攻了!”步度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紧张的神色,战争即将开始,他心知肚明,若此战被打败的话,魁头的鲜卑大首领的位置便不再能够保住,他也极有可能同魁头一般落得个身死的下场,而骞曼则会登上鲜卑大首领的位置。

但这些都不是步度根愿意看到的,他狠狠的咬了牙看向了魁头。

“准备出击!”魁头一声令下,五千鲜卑骑兵从他的身后打马而出摆开冲锋阵势。

号角的声音在草原的上空回荡开来,沉闷不及却又远远悠扬。魁头之所以一下子派出了五千的鲜卑骑兵,是因为骞曼那一边先是派出了五千鲜卑骑兵。

五千对五千,虽然是等同的人数,可是骞曼那阵中还有两万五千人,可魁头这边仅剩下了五千人。若是这头一阵的骑兵对冲就输了阵势的话,那么随之而来的战斗对魁头来说绝对是无比艰难的。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魁头对此也十分的无奈,他没有选择。

相比较起魁头的落魄处境,骞曼此时是无比的意气风发,他的左边立着鲜卑中部首领柯最,在他右手边的是慕容部落的首领阙居,周边更有鲜卑骑兵足足三万人。战阵摆开,声势浩大,骞曼得意满满。

魁头,这一次我看你怎么跟我斗!这鲜卑大首领的位置,我骞曼坐定了!

鲜卑人特有的号角声再一次响起,喊杀声响彻云霄,一万骑兵的对冲霎时间展开,战马奔腾,马蹄践踏。草原上尘土高扬,旗帜在人影中摆动,人影在马背上晃动,战马在眨眼之间冲撞在一起,撞击带来接连不断的哀嚎声。长短兵器互相交错,喊叫声此起彼伏,一万人最终汇聚在一起,双方人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盔甲武器形似相同,根本分不清那尘土中到底是哪一方的人被砍下了马,又是哪一方的人发出了血性的吼叫。

魁头和骞曼双方人马打的火热,而此时刘辩正领着一种将士悄然的来到了战场的边缘。

“辩爷,前面好像是有开战的声音。”张辽略带疑惑的说道。

嗯?张辽你的耳力不错嘛!顺风耳?这么远都听得见!

“去那山丘上看看。”刘辩扬着马鞭已知,那山丘不高,但视野足够开阔。

刘辩正欲驾马而上,白羊卫却是急忙忙的驾马而来,他一个翻身下马,跪地行礼就大声说道:“辩爷!派出去的斥候回来禀告说发现了鲜卑的斥候,离的不远,大概五六人。”

那就去抓啊!光跟小爷禀告有个屁用?把人抓过来询问才是正事!

刘辩一边驾马,一边对身边众人说道:“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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