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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 47.活捉一只作者菌

作者:番大王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5-31 06:47:57 来源:平板电子书

再三保证不会生气之后,兰戎坦诚了一切。

听完他的话,花知婉震惊了。

文章竟出现了这么多连作者都不知道的伏笔,而且,伏笔出现之后还被完美圆上去了。

当时,她明明知道后面有阴狗追来,却还是停下脚步更新章节,此处造成了时间差。

重伤的曲暮酒无法使出武功,遂跟随他们来地窖躲避。他们跌进石室后,他就独自了碰上阴狗。未能全身而退,他被废了武功,或许就是这个事件,导致了曲暮酒今日的性情大变。

在遇见青钩蛇之时,花知婉记得它会畏惧蛊血。而见了比青钩蛇大几百倍的九头蛇,她就忘记了这个设定。

出圣地时,她倒是奇怪,曲暮酒没有派人看守石室。原来不是没有派人,是派的人全都死了。

种种事件说明,她留下的突兀之处,正被这个世界的某种力量渐渐地合理化。

《酒尊兰魔》明明是她创造出来的一本书,又仿佛它有一套独立于她思想的工作体系。

作者菌开始怀疑,究竟是自动补齐在干预她的剧情,还是她的码字行为在干预这个世界。

当花知婉无法把活生生的、站在她面前的兰戎,单纯地视作一个书中的人物时,他们身处的世界对于她,也不再是一个单纯的。

她不再揣着电脑便有恃无恐,她开始迫切地希望,兰戎得到一些东西。

“你需要一件,使你所向披靡的兵器。”

花知婉翻阅大纲,想找出自己当初的设定。

“找到了,这里……江湖宝剑第一名,天辰剑。”

天辰派是天下第一的剑庄,曲千奏是剑首,继承父亲衣钵的原定男主曲暮酒,他所用的剑便是天下第一的武器。

按照取名废粗暴的原则,曲暮酒用的剑,作者直接取名为“天辰剑”。

――得天辰剑者,得正道。

它被天辰派视为镇教之宝,藏于禁地。

看来,他们要深入敌穴才能拿到它。

花知婉默默记下这一点,在脑子里构思,要怎么写他们才能安全地得到天辰剑。

“还有,你需要养一只宠物。”

她把兰戎拽到电脑前,让他看电脑屏幕中千奇百怪的示例图片。

“你看,就像神雕、玉蜂、花蜘蛛、小红马,之类的……唔,我们都当了大魔王,得放一只酷炫一点宠物在身边。想想看,你最喜欢什么动物?我给你弄一个出来。”

兰戎直起腰,弱弱地说:“关于宠物,其实我心中早有想法了。”

“啊?是什么?在哪?”

除了天辰派的两只狗,她不记得他们有出场过其他类似宠物的生物啊。

……

(三分钟后,密道尽头)

望着眼前那一抹铺天盖地的白色,花知婉的内心是奔溃的。

在一重又一重锁链的缠绕下,有的蛇头萎靡地耷拉在地面,有的蛇头则精神奕奕地盯着他们俩看。

它们尚未“到齐”的阵势,就已经足够惊悚。

蠕动的身躯是那么的巨大,那夸张的宽度简直可以将她横着放进去。

“兰兰兰戎,你选的宠物,胃口大概不小……你确定能宠得过来?”

花知婉一边紧张地注视着码字界面,确保锁链没有松动,一边哆哆嗦嗦地,想劝阻兰戎打消这个重口味的念头。

少年冲她点了点头,道:“饲养了它几年,我发现它是有灵智的。”

有力的双臂从背后搀住她发软的身体,他在心里补充:选蛇类做宠物,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婉婉姐姐是非常怕蛇的,她怕了就会赶紧来找他。被依赖的感觉,真是不错。

对兰戎鬼畜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胆小又怕死的花知婉噼里啪啦地码字,在锁链上重新加固了几层。

“行行行,有灵智。你快点把南幽草喂给它,让它认主。”

【因蛊血而开花的南幽草充分说明了主人不平凡的身份,特殊的毒性标示着他拥有最邪恶又无比强大力量。就连恐怖的九头蛇,都甘心地臣服。

兰戎,成为了九头蛇的主人。】

决心要让兰戎的画风趋向大魔王,作者菌的用词也大胆了起来。

“啊,对了,我是不是可以把这蛇变得小一点?”

花知婉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主意:“用的时候它可以出来,大杀四方,不用的时候可以把它放在口袋。”

【九头蛇认主之后,可以随兰戎的意愿变换大小。】

成功码完需要的情节不久,新设定就奏效了。

毋庸置疑,她的这个主意想当成功。

一整只九头蛇一共只有巴掌那么大,之前耀武扬威的蛇头,小得仿佛小拇指的指头。

花知婉大着胆子,上前摸了摸两把。蛇皮冰凉光滑,奇异的外形使它看上去像个制作失败的手办,晃来晃去吓唬人时,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丑萌。

但她心里无比清楚,这家伙变大后的威力和体积是多么的惊人。

那堆满了密道的尸骨,还有她软掉的双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得不说,兰戎的决定是明智的。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九头蛇与大魔头的身份,还意外的十分相配。

看自家儿子有了装逼的资本,花知婉心里十分高兴。

没了九头蛇之后还有个好处――密道的魇菇就可以随便采摘了。

之前在宁员外身上骗的财宝全被天下第一肉给夺走了,他们出去一趟根本是夹着尾巴回来的,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没有享受到!

……

莹白色的小豆子铺满了密道,珍珠一样柔润的光泽在封闭的空间里跃动着,偶尔连石壁上都能看见它们的身影。

将手触上去的话,会感觉指尖被轻微地烫了一下。

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这神奇的触感,它已在你感受到烫的那一瞬间消散得一点而都不剩。

花知婉和兰戎忙活着,把魇菇摘下来,攒进兜里。

等出去了,可以把它们拿去卖钱。

小小一颗魇菇,可是价值千金。

“婉婉姐姐,为什么你的法器这么厉害呢?好像我们想做什么都能被立刻满足!”

大概是今天终于把心中所有的秘密都说出来了,兰戎与花知婉的谈话愈发地没有间隙,他想问什么,就毫不犹豫地问出口。

“是的呀!”花知婉笑眯眯地说。

微仰的下巴使她看上去得意洋洋的,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自信、神采飞扬。

“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魇菇甜豆般的香甜气息弥漫在空气里。

这种食用过量就会致幻的植物,使得兰戎的视线都稍稍地有点不清晰。

这里,明明是透不进光的地方。可他眼中的她,此刻却正被一团暖黄色的柔和光晕笼罩。

仿佛受了蛊惑,他鬼使神差地接过话茬,还真的就乖乖地将愿望给讲出来了。

“那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一直,和你一起。”兰戎仔细地,加上时间定语。

“哈哈,当然啦,我永远都会是你的姐姐。”

她毫不犹豫地回了他一句,语调轻快、笑容坦荡,漫不经心。

“啊?姐、姐?”兰戎揪着衣角,垂下脑袋,闷闷地说道:“我……其实我……”

他支吾着,脑里心里全在回忆着水潭里那一幕,回忆着他们的靠近、回忆着刺骨的潭水和滚烫的掌心。

眼角眉梢写满了甜蜜,他想起她的许多许多话、许多许多好。

然后,胆怯犹疑通通不见,连带着他的语气也变得坚定。

“婉婉姐姐,我现在虽然还小,但我长大了以后……”

“兰戎啊……”花知婉轻咳一声,试图打断他的话。

“我长大了以后!我想娶你!”

少年没有就此停住,而是接着那个尴尬的空隙,继续说完他要说的话。

大姐姐,用非常大姐姐的、语重心长的语调,煽情地对他说:“这世上的感情有很多种,亲情友情是很珍贵的感情,也是我们之前的感情。”

“不啊,我们……”兰戎握住拳,急匆匆地想要反驳。

“作为你的婉婉姐姐,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她微微一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而后,便抱着电脑直起身,先他一步,往密道的出口走去。

虽然二十五岁了,仍旧坚信着什么“宁缺毋滥”,没有谈过恋爱,但花知婉写的不少了。自己这个类型的女配,光她写过的,就一抓一大把。

因为缺爱,或是什么移情作用,出现在男主正太期的“白月光”大姐姐。这种女配,是女主前进道路上的顽固绊脚石,想当讨人厌的。要是再附加一点白莲花、公主病属性,评论区准能红红火火,一路骂到明年。

――我喜欢婉婉姐姐,全世界最喜欢她。等我长大了,我要娶她。

花知婉看见兰戎心里活动的时候,的确觉得他童言童语很可爱,也仅限于“很可爱”而已。

按照现代社会的毒鸡汤分析一遭的话:“全世界最喜欢”,是因为见过的世界太小;“等我长大,就要怎么怎么样”,他并不知道成长的路上最多的就是变数。

她本就不应该把小孩子的傻话当真的,却还是有点当真了。

过于亲密的举动,用蛊血成瘾其实就足够清清白白地解释过去。润湿的眉眼、用力的拥抱、纠缠的双唇……如果蛊血成瘾这个理由不够的话,还可以说是溺水救援、人工呼吸。

想来兰戎只是过家家似的跟她说了一句“娶你”,她打哈哈过去就好,干嘛那样回答,他听了大概又要伤心了。

烦透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认真什么!

随便写一点东西就可以摆脱那个什么鬼成瘾了吧,还是尽早摆脱比较好。越来越在意兰戎的想法,越来越被他的体液吸引,这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花知婉由衷地,不想成为一个荼毒小娇花的怪阿姨。

之前九头蛇挡路,密道的出口一直被堵着。

这会儿正儿八经地出口顺利出去了,倒有点不适应。

拨开遮蔽前路的高高杂草丛。

远方,夕阳金色的余晖洒向空旷的田野。

粮食们都在好好地生长,看上去胖乎乎沉甸甸。近处的人家点起袅袅炊烟,夏日的闷热被落日里的风卷走了一些。

文艺范景物描写结束。

看到新地图,其实花知婉想到的,只有以下几件事:

――这是啥?我在哪?到哪去?

――兰戎呢?

“兰、兰戎!”

她回过头,朝杂草丛里喊了一句。

――喂喂,不会表白失败(×)就愤而离队了吧?

花知婉翻开电脑,看一下兰戎现在在干嘛。

【兰戎很伤心,婉婉姐姐明明亲他亲了那么多次,还不愿意娶他。

他决定偷偷喜欢婉婉姐姐。下次就算她问他了,他也装作不喜欢她。】

――迷之尴尬,怎么又看到兰戎心理活动了?所以兰戎现在是停在原地胡思乱想中?

――噗,“娶他”是什么鬼啦,为什么有一种隐约的怨妇感?还有你装作不喜欢有什么用啊,都被我看到了啦。

“丸――大――大――”

“丸大大!!!!”

突如其来的甜美少女音将花知婉吓得浑身一颤。

犹如见了鬼一样地,她抬起头。

不远处,有一个穿着彩裙的熟悉面孔牵着狗,一蹦一跳地朝她的方向赶来。

她喊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热情,宛如正在参加一场田野里的粉丝见面会。

花知婉的手生生地被她喊抖了。她迅速把电脑盖上,藏到身后。

僵硬着身体,她思考着到底是要跑回密道,还是原地不动。

已知:密道=会碰见兰戎,会暴露地窖,他们的脸彻底成为天辰派之敌

同理可证:不动=兰戎还是会出来,还是会暴露地窖,还是会成为天辰派之敌

结论:早死晚死都得死。

宁柔,娇俏可爱的美女小读者宁柔。跑得飞快的她,牵着她那只跑得飞快的狗。

她一路跑,一路呼唤着“丸大大”,一路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第一次见到宁柔,她也带了那只狗。

第一次在水潭,未看得分明;可这一次,那只狗分明是寻着她方向嗅来的。

花知婉蹿地站起来、背过身,把电脑塞进裙子,双手捂着肚子。

犹如一只屁股被火烧的猴子,她奋力地往远离密道出口的方向,往一无所知的新地图远方狂奔。

“诶嘿嘿嘿,丸大大,跑得很卖力呢!”

宁柔的声音越追越近,她气息平稳、大气不喘,甚至还有闲工夫跟前方的花知婉聊天。好像她们是一对相约出来跑步的好姐妹,在夕阳下你追我赶地放肆奔跑,挥洒汗水与青春。

“丸大大刚才看着电脑,在笑什么呢?”

“我看到你笑得,好开心哦。”

花知婉没跑几步已经喘得犹如风烛残年的老人,但这不妨碍她听到这句话时,从后背到脖颈冒出来一片惊悚的鸡皮疙瘩。

――宁柔看到电脑了。

――妈个鸡,抱电脑的手要没力了。

“丸大大,你吃早茶了吗?”

田野中,奋力勾搭大大的读者再接再厉地抛出一个温馨的话题,活泼欢乐的语调在此刻听上去却是那么的恐怖。

――对不起,我知道我没和你们一起吃早茶。

――现在已经傍晚了,所以咱们忘了早茶的事情重新做朋友好吗。

事实证明,读者的每一个留言、每一声关切,作者都听见了。

作者看上去没有回复,只是因为她很忙,或者她很喘,其实她已经在心里为你更新了三万字。

肩膀被手指碰到了……

肩膀被手掌碰到了……

少女的手从后方环过肩膀,彻底地抓住了汗如雨下的她。

“铛铛!捕捉到一只野生的大大!”

她自带语音特效地说。

狗的绳索被解开,宁柔直接用它捆住了她的手腕。

其实她根本不必这么做,花知婉现在已经没力到推一把就能直接倒地了。

她大口大口喘着气,脑子里有两个声音在同时呐喊。

――兰戎,救我。

――兰戎,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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