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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减文学 > 武侠 > 小神不记得 > 第七十一章 当宅男累积的经验也是有用武之地的

宁国和岠国的接壤处是一条如卧龙般蜿蜒盘绕的山脉。这条山脉的最高峰还不及方星镇的石山高,但长度却为三大国里所有山中之最。正是因为隔了这条车马不通的山脉,岠国人制得那些个奇巧器物才不得在他国流通。

侯蓁蓁和秦小知原定在比武大会结束后就从金铁城出发去岠国冰木林,但因查探坤灵谷,中途耽误了一月。一行三人出谷后、从蹑影宗分堂开始日夜兼程地骑马赶路,三人共累倒十多匹马,在一个月内就把普通需行近两个月的距离行完,抵达了宁国边境的西城关。

梅九身为人形藏宝图,知晓秦侯二人的目标在于十大神物,而二人向他确认过岠国冰木林的范围内确有一神物埋藏点后,就决定把冰木林定位首要目标,这让他多少感到了不解。

他不知是认命了还是真觉二人犯傻,在出发前尽职地履行了自己身为藏宝图的义务,好意提醒他们道:“宁国境内尚有几处藏宝点还未去查验,我们为何要舍近求远,先去寻那岠国的冰木林?”

但事实上,梅九只知那赤金琉璃珠在朗乾派手中,却不知鼠尾炎、银檀木这两样神物已被追蚀公子玉承云收入囊中,而金鳞炼天岩也在前不久被秦侯二人轻松寻得。此外还有一神物七圣镯在温家手中,此事秦侯二人虽不知晓,但在他们看来,宁国境内共有五处标记着神物埋藏点,既然其中四样神物已有归属,梅九又不能确定每个藏宝点到底藏了何物,那在剩下几个点上瞎转悠寻那最后一个不知是否有主的神物,还不如直接去既定目标来得有效率。

不过这些可不能告诉梅九,所以秦小知这样回答了他。

“你我皆从各门各派手上抢夺了进入坤灵谷的名额,他们定把我们视作眼中钉肉中刺,你说,若是再让他们知晓坤灵谷已毁,我们还能在宁国内安心寻找神物吗?”

“……”

“况且你在宁国的处境本就不好,出谷后又对同门怒梅相向,最后还跟咱们一起跑了……你觉得,你那些师兄弟、还有俞风,再见到你会怎么想?”

梅九又恨又无奈,他是无路可退,可是造成他陷入如今这般窘境的,那妖女至少得负一半责任吧!?

他没辙,只好随二人一同前往岠国。

岠国位于宁国西侧,因越往西去,条件越恶劣,人口也越少,所以三人在西行赶路途中,正好错过了同时在宁国江湖上疯传的大事,即韶华谷预言书中预言成真,坤灵谷已毁,魔王即将现世。而根据进入坤灵谷各派弟子的描述,以及某些有心之人的故意诱导,再结合江湖人士天马行空的猜测,那位魔王不知为何就被认定是在坤灵谷中“大杀四方”的白面书生,出谷后行踪不明的秦小知和梅九自然就成了那魔王的下属。

消息传出的最终版本是:比武大会、坤灵谷被毁全为那魔王授意二人所行,否则为何正巧就有两名在江湖上籍籍无名的高手冒出来去凑那比武大会的热闹,那二人还假装不识,用故意认输这种卑劣的手段避开了较量;更别提其余进入坤灵谷的弟子出谷后皆是昏迷受伤,只有那二人不知所踪!他们一定是魔王的同伙!只有这样想,一切才说得通!

在一片捕风捉影的传闻中,也有几人坚信那三人并非魔教之人,可惜仅凭他们几人的声音实在太过微不足道。

比如蒋飞白:“我以为秦前辈和梅前辈并非传言所说的那般坏……”

比如许昊:“哪有什么魔王!秦大哥怎么可能是魔王的同伙!明明是那身份不明的男子救了我们!”

也有稍稍知情的金无垠和罗竹:“梅九……哎,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也只能先委屈他了。那侯蓁蓁来历不明,魔王一说虽可疑,但我们不可轻举妄动,这消息传得这么快,背后一定有人搞鬼,等这阵子风头过去,再暗中去查。”

还有对传闻既不屑又担忧的二叶:“我就说公子当日该依我继续跟着她,你看她才离了我几日,就给卷进这些乌七八糟的事!”

以及心花怒放的俞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秦小知那番忽悠梅九的说辞反而正确无比。

顺带一提,也许是玉承云给侯蓁蓁重新贴面具时使用了新款药水,自打她换了白面书生的面容后,这张新脸一直完好地固定在她脸上,没有一次脱落。

出了城关就是延绵山脉,无法再驾马而行。三人只能徒步翻山越岭,攀过葱郁的绿夏,越过冷冽的高峰,接着绿意骤减,风沙愈烈,尘埃粒粒飞舞,在火轮吐出的光辉中闪烁点点金光。

初次来到岠国的梅九只觉鼻腔冒火,映在眼中的所有景象都因灼热的空气而扭曲,身上的布料仿佛一层不透气的皮囊,闷得他从头到脚汗湿一片。在宁国赶了一整月的路他都没觉得有这般辛苦,可这才刚刚踏入岠国境内,他就几近虚脱。

秦小知在遍地黄沙中指了个方向,“现在已是岠国境内,想徒步穿过沙漠绝无可能,再往前走几里有一家驿站,我们到那处稍加歇息,换身轻便的衣裳,然后备足水,租了骆马再继续出发。”他说完问梅九,“你可坚持的住?”

梅九现在光站着不动、那脸上的汗都直往黄沙地上滴。他见秦小知虽一脸大汗却依然精神奕奕,还隐约显出几分振奋;再看侯蓁蓁,妖女不愧是妖女,行了这么久的路却无半点疲态,别说汗了,她那衣服都一尘不染;而他和秦小知不仅又脏又臭,连胡茬都长出不少。

他擦了把被汗水涩痛的眼睛,咬牙道:“我可以!”

侯蓁蓁通过他的出汗量判断出他此时已是轻度脱水,再勉强前行怕是身体会受不了,便道:“看你怪累的,还是我抱你去吧。”

梅九以为她这是在嘲笑自己,立马怒道:“……士可杀不可辱!我说了我能走!”

然后在他的坚持下,三人只行出一里左右,他就不出意外地倒下了。

“你看,我就说了让我抱你吧。”

侯蓁蓁说着要去抱他,不想梅九却用最后的一丝力气负隅顽抗,直嚷着若是侯蓁蓁真抱了他,就于此自尽!

“算了,大姐头,还是我来吧……”秦小知背起梅九,冲侯蓁蓁嘿嘿一笑,“这里的人啊,一堆讲究,思想顽固,可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说话的!”

等三人顶着烈日行至驿站,梅九已因脱水陷入昏厥。

秦小知人还未进驿站门,声音已吼了出去:“掌柜的,赶紧来壶水!”

“好嘞!就来!”岠国处处荒漠,驿站也只在绿洲附近才有,在外行走之人遇见缺水那是常有的事,掌柜对此已见怪不怪,应了一声就头也不抬地催促伙计去装水,可他忽觉这声音有些耳熟,于是探头一看,咦!正往此处跑的那人……不是秦小知吗!

“哎哟!小秦队长!”掌柜忙丢下手中事务笑容满面地迎了上去,“你这……”待他看清秦小知背上驮了个人,身后还跟着另一人,而这两人的身形怎么看都不是岠国人所有,便奇道,“你从哪领了这俩命比金贵身比纸薄的小家伙回来?”

自古至今,极少有宁国人愿意前往这环境恶劣的沙漠之国,即便有人下定决心要来此学艺,但待不下几月也会被艰苦的生活条件吓退、跑回宁国,所以就有了宁国人命比金贵身比纸薄的说法,这是岠国人专门说来鄙夷宁国人的用词。

“我刚从宁国回来,这二人是我的友人。”秦小知道,“掌柜应知我早在一年前就辞去垦荒军一职,如今可当不得那声小秦队长。”

“这是哪儿的话!你当十一小队的队长那会儿不知剿灭了多少合颚虫,是我岠国的大英雄!即使你现在不是垦荒军一员,这声小秦队长还是当得起的!”

——是的,我们的小知同志在去宁国前,在岠国境内可是一名响当当的人物,虽不说家喻户晓吧,但听过他大名的可不少。因他在某次围剿合颚虫群时神勇过人,完美指挥小队成员在没有任何伤亡的情况下一次剿灭了共八只合颚虫,自此名震整个岠国。

但其实吧,合颚虫这个在岠国人看来最大的威胁,对他来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为啥呢,因为合颚虫再厉害,那也只是虫子啊,虫子能有多高智商?它们攻击、躲避和逃跑的模式都是固定不变的!一米多长的体长虽比一般虫子要大,但你们岠国人更大啊,那虫子又不是刀枪不入,只要对方没有绝对的数量优势,己方配合好、不贪刀、躲避得当,摸清它们的行动规律,那杀起来就和打游戏杀怪一样,so easy啊!

给梅九灌下一壶水,扒了他那身闷热的衣服,秦小知就把他丢床上躺着了。

趁梅九休息的功夫,他租了三头骆马,买了十个水囊,然后又叫掌柜准备三套岠国服饰。不想那掌柜听后却有些为难,道是骆马和水囊都是现成的,只是那宁国人身形矮小,没有能供他们穿的衣物。

知晓那二人是秦小知的友人,掌柜的自然不会再刻意为难二人,实在是宁国人不常往来岠国,就秦小知的个头穿岠国服饰都勉强,更别说是一般的宁国人了,估计他就算找遍整个岠国,都找不出能让他俩穿的衣服。

侯蓁蓁忽然灵光一闪,对掌柜道:“你照常准备三套衣服就好。”

她自进了客栈就没开过口,这一开口就把掌柜吓了一跳:“你……你是个姑娘?!”

侯蓁蓁点点头,然后朝不解的秦小知一眨眼,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你忘了我有针线,尺寸不合适,那就自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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