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熵减文学网 > 历史 > 春秋之晋国风云 > 第六章 晋文公 第6章 晋文公 第7节 逃向齐国

这一天,远在晋国的狐突派人送来了急信:晋惠公正派勃鞮前来刺杀重耳,希望重耳尽快作好准备!

重耳还能有什么准备?唯一能做的,便是跑路啊。重耳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便是今后向何方!

狐偃显然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他首先发言:“现在局势对我不利,虽然,夷吾因韩原之战后元气受损,暂时未发兵来攻,而只是派了个刺客过来,但翟国是呆不下去了,我提议还是走吧。”

走,当然是既定的,不需要大家多说,很快统一了思想,关键是到哪里去?

赵衰一拳砸在桌上,朗声道:“天无绝人之路,天下之大,哪里都可以去。首先,根据周礼,各国一定会善待流亡公子,所以,无论去哪里,应该不会有问题。

第二,眼下,诸侯尊齐国为长,想当年,齐侯支持了夷吾,那是他对夷吾不了解。如果我们去齐国,相信凭公子的德才,齐侯一定会欣赏,那样我们便有了机会。

第三,我们久居于北地,对各国情况了解主要靠传言,这不利公子今后发展。”

赵衰提出了去齐国,先轸立即表示附和:“对,就去齐国。听说,齐国相国管仲、隰朋等人先后去世了,齐侯急需人才,凭我等之才,定可为齐所用,到时有需要,借齐军回国也是有可能的。”

胥臣也赞同:“公子,去齐国吧,齐国是诸侯之长,在齐国,我等可以学到很多,到时定能为公子所用啊。”

思想高度统一,重耳命令大家立即收拾行装,即刻出发。他知道这个叫勃鞮的刺客,虽然是一个宦官,但办事效率惊人。

上次在浦城,勃鞮奉命来讨伐,按理这家伙应该是第三天才到,自己的部署也是按三天之期在排的,结果他两天便到了,结果令自己差点被勃鞮当场砍杀。这一次,不能按常理应付,大家还是早点逃离为妙。

为了活命,或者说,为了一个新的生活,重耳终于决定要离开呆了足足12年之久的翟国了。对重耳来讲,他是无奈的,他很爱他的妻子季隗,这是一位集美貌与贤惠于一体的女人。

流亡的路是漫长的,也是艰辛的,大家已经决定不带家眷。

清晨,重耳拭去季隗脸上的泪水,柔声道:“夫人,别送了。为夫此去,前路茫茫,只能留你一人,抚养两儿成长了。想起今后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为夫内心实在不舍啊。”

季隗一边流着泪,一边却笑着道:“男儿志在四方,夫君,您就放心远去吧,妾在此地,等候着您的好消息。”

重耳心头一酸,他看着如花似玉的季隗,狠了狠心道:“不知前途如何,如果,如果为夫此去25年还不能返回接你,你就择偶而嫁吧。”

季隗眼泪夺眶而出:“夫君这是哪里话,妾之身,是夫君之身,妾之心,是夫君之心,无论在何时,无论在何地,只要夫君平安,妾就心安。再说,妾今年已25岁了,再25载,那妾肯定已经老死了。夫君放心去吧,妾就在这里,一直等候夫君的消息!”

两人依依不舍,众人也分别辞别家人,就这样,晋国历史上一堆牛人,踏上了流亡之路,而这个流亡之路一开始便注定是无比艰辛的。

向东是大海,向东是齐国。重耳带着随从便踏上了奔赴齐国的路,这是一条漫长的路,是一条充满困难的路。对自小便享受着富足生活的重耳来讲,确实也是一条磨难之路。

第一次磨难,便是手下携款而逃。

史料记载,重耳刚离开翟国不久,便遇到了大麻烦。一个叫头须的手下,带着重耳一行人装着金银细软的包裹逃跑了!这可是重耳一行人全部的吃喝用度啊,敢情这个头须也对重耳深深失望,终于在忠心了12年后,忍无可忍离开了重耳!

公子啊,不是我头须不仁,实在是你太窝囊了,跟着你哪还有希望啊?我头须已付出了12年的青春年华,这点金银细软,就当我的青春损失补偿费吧。

颠颉当场便发飚了:“好个头须,不要让老子捉到你,捉到你定把你碎尸万段!”

大家都很郁闷,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毕竟一行人的吃住都要开销,而没有了路费,从翟国至齐国,茫茫千里路,难道大家就只能讨饭前去?

“公子,不要担心,前面我们便到了卫国,卫国是中原老牌诸侯,也是姬姓国家,相信一定会善待我等。”狐偃安慰重耳。

重耳是又气又急又无可奈何,一行人饿着肚子向卫国进发。连饿了几天,总算到了卫国都城帝丘。

帝丘,即今天的河南濮阳市一带,这是卫国的第二个都城了,因为卫国建国时定都朝歌。但公元前660年,卫国遭遇了来自北狄的侵略,结果国君卫懿公战死,卫国被灭,全国人民只剩下5000余人。

幸亏当时的春秋霸主齐桓公振臂一挥,动员各诸侯国帮助卫国复国。由于原都城朝歌损毁严重,所以齐桓公帮助卫国人在帝丘重新建国。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