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熵减文学网 > 历史 > 大秦逮捕方士,关我炼气士什么事 > 第101章 世有秦天,故天下不同!

徐福,乃是秦天在大秦,所遇到的最虔诚求仙者。

就连始皇帝,虽然有笃信方士七年的经历,但是他的内心中,显然对所谓的神仙方士依旧心存怀疑。

只不过,他强迫自己去相信而已。

唯独徐福,对神仙之事笃信到骨子里,从未动摇。

在他仅剩一人一马船漂泊在大洋上,数日无饮食,靠生吃螃蟹为生,却依然锲而不舍地一个人划着马船向着霞光之处前进时,就连秦天亦动容。

这便是秦天对扶苏蒙恬亦避而不见,却亲自去大洋上为徐福逆天改命的原因。

修行,本身就是逆天行事。

不论是修仙,还是炼气,皆是如此。

既然逆天,当然需要一颗百折不挠,九死不悔之心!

而徐福,亦是秦天所遇到的,最接近入道之人。

他本来就九死不悔,一片冰心,又师从鬼谷子,而鬼谷子虽然是纵横家祖师,但是本身就是华夏养生第一人,所著学说与后世成熟期的道家颇为相近。

养生为何?自然是求活得更久,也就是,长生!

故鬼谷子,乃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位从实际出发,以培神养体的方式谋求长生者,而不是依靠一些玄之又玄的理论。

作为他的关门弟子,徐福没有学习鬼谷子的纵横术,而是全盘继承了鬼谷子的《本经阴符七术》,其对道的理解,已然与后世道家相差无几。

而徐福自己,以秦天为其批命的结果来看,本身亦是道心通透之人。

秦天甚至可以想见,若是徐福早生千年,他根本就无需出海寻访仙缘,因为他自己就能够体会到仙缘,无需任何神仙之流的点化。

这便是所谓的天人感应,天人感应乃是指天地,抑或称天道与人之间的交感。天道与人交感,乃生天人。此便是所谓的应运而生。

譬如在后世历史中总是作为某个隐秘之地存在的华胥之国,其创建者便是华胥。华胥至雷泽,即雷神所居住的水边,见一巨脚印,华胥异而踩之,由此受孕,诞伏羲。

这便是商周时的天人感应,彼时天人感应极为频繁,传说中此时天地间尚有建木,沟通上天与人间。

若是徐福生在此时,他早就已经感受到天道,便是不入道,亦离大道不远。

然而,他生在了大秦。

此是末法时代!

末法时代,天地大乱,道基崩毁,法则混乱,道统断绝。

世间再无天人感应,建木亦已经中断,不知所踪。

天地之间,再无入道之途!

自此,世间圣人绝迹,仙人亦再不现人间,天下间只剩下一群鸡鸣狗盗之徒,以所谓神仙方士之言欺瞒天下。

其中纵有虔诚如徐福者,一片向道之心,亦只能虚度一生,永远无法得窥大道之所在。

这便是,末法时代!

大秦,只不过是末法时代之始!

其后两年多年,依然处在末法时代之中,可谓是千古如长夜!

不过,现在世间,出了一个秦天!

天地有道,弘法是道,末法,亦是道!

天下万物皆在道中,而天道为末法,自然无人无物可入道。

然而,秦天不同。

秦天,并非是大秦之人,他乃是后世至此,无论是后世之天道,还是大秦之天道,都无法约束他!

他乃是跳出天道之外,末法,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是故,他方才能够在云梦山观云海数年,便以炼化氤氲之气而入道!

而秦天入道,世间便有了学拳之古猿,行云之蛟龙,以及能炼制仙丹,招来天劫的徐福!

世有秦天,故天下不同!

“只不过……”

秦天脸色平静,唯有眼眸中,若有叹息之色。

“天下虽不同,而大秦之亡,却不可逆转!”

“此为大势所趋,亦是末法时代之征兆!”

“无论扶苏与胡亥,谁为秦二世,皆无法改变这个结局。”

“唯一之区别,仅仅只是秦亡,还是天下皆亡而已!”

他手指微微一动,海面上突然雾气翻涌,霎时间组成一幅画卷。

那是一座泥泞不堪的荒山,荒山之上,旌旗招展,只不过由于被雨打湿,便是飘扬之时,亦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而旌旗之下,乃是一处大营,营中的军卒皆是秦兵打扮,然而他们脸上却完全没有大秦悍卒那种气吞天下的霸气,有的只是彷徨无计。

一声呦呦狐鸣突然在大营旁的荒山中响起,一个怪异的声音随即传来,响彻四方。

“大楚兴,陈胜王!”

雾气组成的画卷变幻,荒山隐去,一名身穿黑甲的武将出现在画卷中。

他神情冷峻地端坐在一匹黑色的神骏战马上,不远处的轻车中,有一抹红色的倩影,正隔着珠帘,深情地凝视这名武将。

然而冷峻武将此时并未看那抹红色倩影,他的目光,不离稍瞬地看向身前不远处。

而在他面前,是一片连绵三百里的巨大篝火!

篝火冲天而起,无数华章楼台,在烈火中倒塌,奇珍异宝,皆付之一炬!

有士卒挥着干戈狂热地大喊:“霸王,霸王!”

冲天的火焰隐去,延绵三百里的阿房宫亦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小小的竹室。

竹室之中,燃着一个小小的火炉,一个浅浅的酒盘此时正放在炉火上。

酒盘中装着清水,白雾蒸腾而起,中间一把小巧玲珑的酒壶突然被一只大手抓起。

大手的主人是一位面色白净,颇有鹰视狼顾之相的中年男子,他对面的那名男子神色雍容,双耳耳垂极大,几欲及肩。

“今天下英雄,”白净男子目光深邃,他轻轻将一颗青梅放入酒壶之中,而后替大耳男子满上酒盏,意味深长地继续开口,“唯使君与操尔!”

有鼓角之声传来,华夏大地无处不战,杀声直冲霄汉。

鼓角诤鸣,渐渐响成一片,有金铁之声传出,而竹室亦渐渐为水气所萦绕,化作一片惨白。

惨白的不是雾气,而是一座骨山,一座足足有四五丈高的巨大骨山!

骨山皆是人骨堆成,从骨头粗细以及牙齿残留情况看,其中男女老少皆有,只不过妇孺占多,骨头上布满牙印,显然这座骨山,乃是人被烹食后所遗。

一名戎装的粗豪汉子手中的长剑依旧在滴血,他身前躺着一名发须焦黄,明显带着胡人特征的男子,后者手上还拿着一条细嫩,一看就出自婴儿的大腿。

一面旌旗在粗豪汉子身后猎猎作响,上书“天王”两个大字。然而粗豪汉子此时却丝毫没有所谓天王的威势,有的只是痛彻心扉的惨烈。

他高高地昂起头,看着身前高耸的骨山,眼中竟然滴出几滴血泪。

“吾北地汉人本有三百万户,丁五百万,口一千四百万有余。”

“短短数年之间,仅于五十万户不到,丁口不足两百万!”

“余者,或死在焦土之下,或溺死大河之中,乃至丧身胡人之口!”

“苍天鉴之,非闵残暴,实是吾等汉人,已至灭种之边缘!”

“吾不愿丧生胡人之口,吾亦不愿坐视吾之汉民,葬身胡人腹中!”

“苍天鉴之,闵今日向天下立誓。”

“六夷之内,敢称兵杖者斩之!”

“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任其所之!”

“内外赵人,斩一胡首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奚拜牙门!”

“此为杀胡令!今日闵立此令,杀吾汉民者,吾誓不与其共戴天,至死方休!”

“天鉴之,吾汉人之祖佑之!”

骨山远去,天王之血泪亦远去,雾气翻涌之间,一切幻象皆消失不见,海面上,唯留一声叹息。

叹息自然是秦天发出来的,他静静地立在碧波之上,神色唏嘘。

他是天人,早就超脱于人世间,不以物喜,不已己悲。

所谓的黎民,于他而言,已经和蝼蚁无异。

便是王侯将相,于他眼中,亦是如同浮云。

然而,纵使再无情,再视天下如蝼蚁,天下亿万蝼蚁的生命加起来,依然足以让他动容。

他一直在推算天地大变,以及大乱之源。

直到此时此刻,他已经无限接近所谓天人之境,方才窥破了天机。

大秦,不是末法之终,而是末法之始。

大秦之乱,亦不是乱世之终,而是大乱之始!

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

上古时期,人和野兽无异。

茹毛饮血,不知礼仪,亦无廉耻。其力不如猿,奔不及马,爪牙不如虎豹豺狼,每日里东躲西藏,唯求能够在蛮荒之间活下去。

彼时人仅仅只是野兽的腹中之食而已。便是不死于兽腹,亦死于寒冷,饥饿,疾病……

突然有一天,有异人为燧人氏者,教会了大家用火。

自此,人终于开始与野兽区分开来。有了火,人便无需惧怕黑夜中的野兽,因为野兽怕火而人不怕。

有了火,自此便无需再茹毛饮血,可以将猎获的野兽毛羽烧掉,吃熟食。

有了火,便可以用火将硬木前端烧焦,然后制成标枪或者长矛,亦可用火烤将木头弯曲,制成弓箭。

最重要的是,有了火,便有了安全而光明的漫漫长夜,可以用来繁衍后代,可以用来聊天谈心,也可以用来在岩壁上作画。

然而此时之人,依然只是勉强算人而已,毕竟野兽并不是日日都能够猎到,肉也不是日日都得吃,饥一顿饱一顿,与野兽同。

毕竟人之所以为人,仅仅只因为人能得温饱二字而已。此时温有火,饱却不可及,如何称人?

而后又有一位异人,以大悲悯之心,尝尽百草,从中选出五种人可食之之物,率领大家烹而食之,收而种之。

自此,人开始顺应天时,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既得温,亦得饱,终于与野兽不同。

然而此时虽然人已经有别于野兽,但是依旧算不得真正的人。

因为温饱虽得,却既无人的智慧,又无人的礼仪和尊严。

智慧,其实就是生活的经验,经验需要传承。而礼仪与尊严,则需要知识,知识需要载体。

浑浑噩噩不知道多少年,终于有一日,有异人名仓颉者,以鸟迹兽行为引,以上古之人所留图画为本,融入日月山川草木之图腾,乃成文字。

曰:“戊己甲乙,居首共友,所至列世,式气光明,左互从家,受赤水尊,戈干斧芾!”

戊是兵器,长柄斧钺。而己同弋,指弓箭上的绳子,代表弓箭。

甲为象形,草木萌发之态,乙亦为象形,草木弯弯曲曲地长出来。

黄帝武德充沛,而炎帝为天下人尝遍百草,教会大家种植,是故,戊己甲乙就是指炎黄二帝。

教会我们用兵器打猎的,教会我们种植的,他们住在我们为他们建起的庙堂之中,接受我们的崇敬和礼拜。

我们要继往开来,学习先祖们的态度,领会他们的精神,将我们所学会的东西一代代地传下去。

他们是我们的共主,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前进,就像日月照耀大地一样,不管我们到底来自什么部落,都像山中的雾气一般,无分彼此。

我们相辅相携,彼此扶持,像藤曼一般缠绕在一起,我们就是一家人。

我们用火烤熟食物,我们围在火边喝酒,我们要打更多的猎,建造更多的房子,开垦更多的田地……

仓颉所造之字后世已经只余二十八字,二十八字所勾画出来的,正是上古之场景。

上古之时已经有酒,只不过此时的酒还是天然发酵,先民偶然得之。至殷商时,已经出现了人工酿酒,也发明了“酒”字。

仓颉歌颂圣人,他自己亦是圣人,乃是文圣!

正是一代又一代的圣人,庇佑华夏之民,替华夏之民指引方向,让华夏之民成为今日得温饱,知礼仪的模样。

然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此话的本意并不是世人所想的天地残暴,而是指,在天地眼中,万物一视同仁。

人类自封为万物之灵,然而在天道眼中,与草狗并无区别,跟野兽也无异。

但是……

人不愿意为野兽,如何?

天道不许!

是故……

圣人出,以人道代天道!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