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熵减文学网 > 其他 > 历史不是爽文 > 第8章 古代也有监察委、纪委限制权力

历史不是爽文 第8章 古代也有监察委、纪委限制权力

作者:减重60斤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8-14 00:37:35 来源:小说旗

很多人印象里,古代权力集于皇帝,地方官说一不二,贪污舞弊无所顾忌。其实恰恰相反,中国古代自秦汉以来就建立了一整套成熟而严密的监察制度,用于监督官员、弹劾不法、整肃吏治,甚至连皇亲国戚、宦官宠臣也不能例外。比如,御史制度就是从战国时期发展而来,到秦汉时已经非常成体系,唐宋以后又设立台谏系统、转运使、察访使等,对地方和中央的监察力度一点不比现代轻松。

御史不是个“闲职”。他们的任务,是“纠弹百官”,动辄直面权贵、揭露黑幕。御史中丞、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分级分工,监察对象从皇帝亲信到地方县令、再到军队主将都有覆盖。任何贪赃枉法、擅权自用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就有可能仕途断送,甚至杀头。

御史台不仅权力不小,而且经常“得罪人”。唐代御史中丞鱼朝恩,因为弹劾宦官被报复,最后惨死;宋代御史中丞李定因弹劾权臣王安石,反被贬职。但即使风险再大,御史系统始终在运作,起码维持了官僚体系的最低纪律底线。

监察御史是可以“上谏”“中纠”“下巡”的,意思是既可以向皇帝进言,也能纠察中央官员,还能巡查地方官吏。比如北宋时的“风闻言事”,只要听说某个地方有人贪腐,御史就能主动上奏,免于被动等待民间告状。这种制度设计极具进步意义,在世界历史上也属于领先水平。

而且御史弹劾,不止依赖证据,也能通过口头举报、民间流传、密信匿名等渠道进行。正因为机制多、反应快、能直达天听,所以御史往往被称为“朝廷之鹰犬”,让权贵既恨又怕。

如果说中央有御史台,那地方的监察权则由“按察使”体系承担。尤其是从元明清开始,地方监察正式制度化,设立“按察使司”,作为九卿之外的监督机构。这些按察使,虽名为地方官,实则直接受中央节制,手中拥有对全省文武官员的审查、纠察乃至惩处权力。

按察使常配有巡按、巡抚,组成所谓“监察三司”。举个例子,明代的一位按察使可以越级调查布政使、省级知府、乃至总兵官的贪污案件。若按察使掌握到足够证据,上报中央,即可定罪罢官,甚至革职查办。

这意味着,地方上的知府知县即便手握一方,也始终有人盯着。如果他们压榨百姓、欺上瞒下,只要信息传到按察使耳中,就可能身败名裂。按察使本质上就是地方版的“纪律检查委员”。

御史的存在,某种意义上也反过来制约皇权。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常被御史弹劾,比如因用人不当、赏罚不明、宠信权臣等,虽说皇帝有最终裁量权,但屡屡“被上书”,也说明这群监察官真敢说话。

而那些“乱臣贼子”型的皇帝,则会设法限制御史权力。例如明武宗朱厚照、清乾隆中期以后,御史渐失实权,更多成了“背书机构”。但在其之前,御史不仅有独立调查权,有时还直接掌握“票拟权”——即是否对某人立案,可以由御史台定夺。唐宋时期尤为典型,连宰相都怕惹上御史台。

一个典型例子是唐代御史中丞李景让,他弹劾宰相韦执谊,说其朋党误国,虽然最后被贬,但言论震动朝堂,百官肃然。再如宋代御史中丞王拱辰,敢上奏宋真宗,揭露朝廷对辽外交失败,对内经济**,虽然此举未能立刻改变局势,但这种体制的存在让朝廷不能为所欲为。

宋代把监察系统推到了一个新高度。除了传统御史台,还建立了“三院台谏”制度,即谏院、台院、殿院三部分共同负责监察、上谏、弹劾。其中谏官主讲道德、政策批评;台官主讲官员行为;殿官负责宫廷内部事务。

同时,宋代还推行“风闻言事”、“密疏上达”等机制,允许御史不经审批直接向皇帝报告问题。这相当于赋予了监察官员特许渠道,绕过行政程序,直通天听。虽然容易引起内部纠纷和权力冲突,但也保证了“有人敢说话”。

而且御史每隔几年要轮换、巡视地方,类似于定期“审计”。巡视回来必须写《巡历奏报》,把地方行政状况、治安、赋役、民情一一上报,供朝廷参考决策。这种机制,不但让中央了解地方实际情况,也形成了相对有效的信息流动。

到了明代,监察体系进一步庞大化和专业化。洪武年间朱元璋整顿吏治,把监察制度作为“反贪治国”的工具。明初设置“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覆盖全国,每道监察御史都定期巡视所辖省份,有专属印信和“立案权”,甚至能当场捉拿贪官。

同时,还设立“六科给事中”,对六部(吏、户、礼、兵、刑、工)进行垂直监察。也就是说,监察御史负责横向巡视,六科负责纵向审理——这就是典型的“双线监督”体系。

清代延续明制,增加了“督察院”,监察御史职能更加分明。但也逐渐演变为“言官政治”,即依靠文字奏疏进行舆论监督。在清代早中期依然有效,到了晚清则因积弊和政治环境变化而衰落。但这套制度持续了两千年之久,并非什么“权力真空”。

御史、按察、谏官等角色,除了查贪反腐,还承担“纠风肃纪”的职责。比如若有人在科举舞弊、朝会迟到、祭祀仪式失礼,都可能被御史记录在案、上奏弹劾。甚至在朝廷的“衣冠整洁”、宫廷仪仗的流程细节,御史也会紧盯不放。

宋代有个有趣例子:监察御史曾上书弹劾某官员在朝会上“醉酒站不稳”,虽然不构成重大罪名,但此事传遍官场,严重损伤个人声誉,被讥为“朝醉官”。这说明监察制度不仅是打击违法犯罪,更是一种风纪维持和政治纪律保障。

在地方也是如此。明清时期,一些地方监察官员要求地方父母官“不准淫宴、不准赌博、不准借节庆收礼”,哪怕只是民间反映强烈,也要上报,典型的“风闻纠察”。这种操作,有点像今天的“舆情回应 纪委调查”。

很多人以为古代只有高层监察,县一级甚至以下无人监督,实际上不然。比如县衙设有“主簿”“典史”“胥吏”等分职官员,相互制衡;而上级州、府官员也有定期考察、稽核的职责。每年县令政绩要向州府报送《政绩考》,州府会逐级审核,并上报中央。

此外,还有“乡约”、“里正”系统,虽然不具备现代法律意义上的监察权,但在社会组织上发挥监督作用。例如某个县令强征苛捐,百姓可以联合里正、宗族向巡按或知府上访,若巡按愿意立案,便能形成震荡效应。

虽然这些机制比不上现代监察委或审计署那样专业化、法制化,但对于古代资源有限、人力稀缺的体制来说,已经是相对成熟的安排。

必须承认,御史制度也有它的黑暗一面,比如诬告、权斗、党争。尤其是在政治斗争激烈时期,御史往往成为打击异己的工具。例如宋神宗年间“新旧党争”,御史轮番弹劾对立派系官员,真假难辨,最终变成“文字狱”。

明代更夸张,朱元璋一度借监察之名大肆肃反,御史只需口头供词便能定人罪。但不能因此否定整个制度。在正常年份,监察御史仍然以查实为主,且存在复议、皇帝裁断等后续环节,不至于无限扩大。

就像现代也有“被双规”的冤案,古代御史制度也会被滥用。但这不能掩盖它在监督官僚体系、维护基本秩序上的历史作用。

回头看,古代中国从未是一个没有监察机制的“独裁真空”。不论朝代更迭,御史台、都察院、按察使、谏院、风闻言事、巡按制度……这些体系都在告诉我们:权力再集中,也有“眼睛”在盯着。

你会发现,所谓“皇帝随便杀人、官员随便贪污”的想象,在历史现实面前是站不住脚的。即便是最**的皇权时代,也需要依靠监察制度维系朝政稳定和社会秩序。

古人并不比我们“法治观念差”,只是资源分布不同、制度形态不同而已。在那种环境下,他们已经尽力构建了一套自我监督、自我清理的系统。这些监察制度之完善、权力之独立,远比某些小说里所描绘的“没人管”更真实,也更令人敬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