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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龙影 第一章 弯弓射鹰少年郎

作者:速度引爆激情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5-07-08 14:12:01 来源:平板电子书

宋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元月,宋徽宗赵佶在宋哲宗灵柩前即位。即位之初,徽宗皇帝表现出一位有为君主的气度,除严惩奸臣外,还大量任用忠直之士有过则改。

徽宗于元符三年三月间下诏,让士庶臣僚直言指责时弊,其言道:“其间可采,主受奖掖;所言皆错,亦不受罚。”同时下令将贮藏在大内杀不敬之臣的毒药焚毁,还主张宫廷建筑不要过于豪华,这与以后讲求奢华的徽宗简直判若两人。

宋徽宗初年,积弱积贫的宋王朝朝廷呈现出一派清明向上的气象,然而徽宗皇帝振兴国政的措施没有施行多久,便开始重用蔡京,随后大兴土木,穷奢极欲。几年后,大宋王朝已是危机四伏,根基摇摇欲坠。

宋元符末年,朔风阵阵,正是岁末寒冬时节。

从蜀中利州路到京兆府的道上,三骑马迎着寒风奔驰甚急。当先一人正当壮年,紧随其身后的是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和一位面色黝黑的老者。壮年男子身材瘦长,面色之上隐隐露出一丝丝金色,目光锋锐,长着一只鹰钩鼻,身披貂皮披风,气度彪悍威严。

川陕交界之地多为崎岖山地,三骑马在山间谷地奔驰了十来里后,少年将手中缰绳一勒,向壮年者叫道:“父亲,可否稍微放缓而行,我怕崎岖山地上的尖石会伤到马儿马蹄。”

壮年者是横行大理国与夔州路的金蚕帮掌门人金耀天,江湖人称“金掌催魂”。金耀天独霸西南蛮荒之地,役使十万大山中诸多毒物,用毒独绝天下,以一套金蚕毒掌傲视群雄。

十四五岁的少年是他的独子金剑,面色黝黑的老者是跟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老兄弟秋伯。

这次三人前往京兆府是为给京兆府大豪秦八爷祝贺六十大寿。金蚕帮在京兆府经营着药材生意,多年来都是秦八爷多方关照,是以三人千里迢迢,不惧寒冬赶往贺寿。

金耀天勒转马头笑道:“好,也让马儿歇口气。”

几人勒马缓行,不多时来到一座苍翠大山前,只见中间一条大道,两边尽是高大苍翠的松柏。突听得几声鹰鸣在头顶响起,三人抬头见一只苍鹰在前方树林上空展翅盘旋。

金剑抬头道:“可惜这次出远门未带弓箭,不然就射下这只苍鹰做为父亲和秋伯今晚的下酒美菜。”秋伯笑道:“以少爷的箭法一定能将它射下来。”金耀天笑道:“秋伯就不要顺着剑儿高兴之处说了,这只鹰离得有些远,以剑儿的臂力恐怕力不能逮。”

金剑将嘴一抿,有些发怒道:“父亲不要小看我。”说罢扬手在马臀打了一鞭。那马吃疼,一声长嘶,向苍鹰展翅盘旋处奔驰而去。

忽听嗖的一声,一只羽箭从密林里斜射而出,呜呜作响,噗一声穿入苍鹰的胸脯。苍鹰体健,带着羽箭勉强飞行了十来丈,最终在空中打了几个筋斗,坠落在大道旁边的草地上。

金剑见苍鹰坠地,兴奋地叫了一声,催马直奔过去。但密林里一道身影如脱兔般奔向落地的苍鹰,伸手将苍鹰拾起。

白马奔驰甚速,眼看即将撞上拾鹰者,金剑急将手中缰绳一勒。白马为灵慧良驹,一勒之下,立时止步。

金剑在马上看射鹰者与自己年龄相仿,穿一件狼皮做成的外衣,身背一张大铁弓,右腰间绑着一个牛皮制造的装满羽箭的箭筒,左腰间挂着一把光色黯淡的腰刀,完全是猎户打扮模样。

白马在少年猎户身前一步之遥处停下,挟带起的劲风将他头发吹得凌乱四散。

少年面上竟没有露出半点恐惧之色或恼怒之色,向金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展颜一笑。

金剑翻身下马,在白马身上轻轻拍了拍,白马便垂头轻叫几声到旁边草地吃草去了。

少年猎户看白马乖巧的样子,眼里露出羡慕的神情,向金剑说道:“乘者骑术精湛,良驹灵慧乖巧,好身手,好马儿!”

金剑听得少年猎户称赞自己和坐骑,心中便有些欢喜,问道:“小兄弟,这只苍鹰是你射下的吗?”少年猎户点点头。

听得马蹄声响,金耀天与秋伯并驰赶了上来。两人跳下马来,见射鹰者不过是位十四五岁的少年猎户,不由有些惊讶。

金剑因刚才听父亲说自己不能射下苍鹰,不由生起争强好胜之心,对少年猎户道:“小兄弟,能否将铁弓予我一试?”少年猎户爽快的从肩上取下铁弓和一只羽箭递给金剑道:“尽管射用。”

金剑五岁习武,自幼喜欢打猎,家中也收藏了数张铁弓,故臂力不凡,且对弓箭熟稔。只见他接过弓箭,当下将双臂灌注全力,缓缓把弓拉了个满月,说道:“我就射八十步开外的那株小杉树。”说罢将箭望小杉树射出。只听咄的一声响,那箭牢牢射在小杉树躯干之上,震落了一地杉叶。

旁边三人都喝了声彩。少年猎户由衷赞叹道:“兄弟好箭法!”金剑得意地望了父亲一眼,行步转向少年猎户道:“小弟播州金剑,旁边两位是家父金耀天和秋伯,请教兄弟高姓大名?”

少年猎户道:“在下姓冷名小刀,是这附近村中猎户。金兄年纪轻轻便精熟弓法,虽古今良将也不过如此。”赞誉金剑弓法的这句话谁都知道是溢美之词,但金剑却极为受用,大笑起来。

冷小刀道:“金兄看看我这张弓如何?”金剑当下低头细看,惊叹道:“此弓制作精良,令人不解的是似乎透着森森杀气,想来是沾染过鲜血之物,好弓!”言罢伸手摩挲不已。

冷小刀道:“金兄好眼力。这弓是我宋朝名将种师道之弓,家父当年在他老人家帐下听差,一次立下护卫大将军之功,大将军便将它赐予了家父。后来,家父退役回家,病故后留给了我。”金剑双眼放光,惊喜说道:“原来是老种经略相公之物,怪不得杀气森森!”

冷小刀道:“正所谓好弓配英雄,金兄弓法精绝,如若不嫌弃,小弟愿将此弓赠与金兄。”金剑闻言大喜道:“我看冷兄也是爱弓之人,我如何能夺人之美?”

冷小刀道:“金兄气宇非凡,能收下此弓,实在是我这乡野之人的荣幸。金剑拱手道:“冷兄将门之后,不须过于自谦。你我一见如故,此弓我就先收下了。我们三人要先往京兆府贺寿,可暂时寄放在你家中,待我返程来取。我这里有纹银百两,权当购买宝弓之资。”

冷小刀道:“纹银就不必了,它不过身外之物。不过,我倒是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当讲不当讲?”

金耀天见他身居乡野,却言行不俗,对他不由有几分喜欢,便道:“小兄弟随便讲,我帮他做主。”

冷小刀道:“今日见金兄豪气冲天,张弓谈笑间可射杀龙虎,不由心中钦佩,便想与金兄结为八拜之交,不知意下如何?”金剑大喜,伸出双手握住冷小刀之手说道:“兄弟之言,正中我意!我今年刚满十六,不知兄弟年岁是多少?”冷小刀道:“我今年年底就满十六,看来你是大哥!”

金耀天仰天大笑道:“如此甚好,不过我们要赶明日正午秦八爷六十大寿宴。待我们返回之际,备些礼品,摆上香案,再用充裕的时间给你们办一场热热闹闹的结拜仪式,好好喝上几杯,你们觉得如何?”

冷小刀欢喜道:“如此甚好,还是金叔想得周到。这只鹰就送与你们,晚间住店叫店家烹饪一番,给你们做下酒菜。”说罢将鹰递给一边的秋伯。

“我住在距此一二里地远的一个山村,唤作落剑村,翻过那座郁郁葱葱的尖山就到了。”冷小刀指指远处一座似剑形的山峰道。

金耀天三人道别一声,上马前行。

行到山坳的转弯处,金剑回头眺望,见冷小刀依旧站在原地目送他们,便恋恋不舍地向冷小刀挥手告别,又转头对金耀天道:“父亲,刚才我看冷兄弟不住看白马,显然对白马极为喜爱,我想现在将它送给他。”

金耀天仰天大笑道:“你对你冷兄弟就如此喜欢吗?才认识就要将从小一起长大的宝马送给他。”金剑道:“我看冷兄弟身手箭术都是一流,这样的少年英雄应该好好结识一番,何况我们又将结拜为兄弟,区区一匹宝马何足挂齿。”

金剑调转马头挥鞭快行,奔到冷小刀面前跳下马背,将白马的缰绳交给冷小刀手中,说道:“冷兄弟,这匹白马送给你,等我从京兆府回来,我们就好好纵马打猎一番。”冷小刀有些出乎意料,惊讶道:“金大哥,你还有二三百里才到京兆府,我如何能……”金剑奔回到秋伯身边跃上马背,高兴地叫道:“我要快去快回,早日回来和冷兄弟纵马打猎。”

冷小刀不曾料到金剑会对自己如此情深谊厚,左手抚摸着白马柔软细长的鬃毛,心中一阵暖流涌过。他跃身上马,右手不停向远去的三人挥手,眼见三人消失在远处,依旧与白马依依不舍地站立目送。

金耀天三人行出五十来里,在道边买了一匹骏马,继续催马快行。三人再行出一百余里,天色突变,只见阴云在天空中快速滚动,风里夹杂着冰雨吹来,接着天上下起漫天大雪来。三人冒雪而行,但那雪越下越急,不多时,天地间便被大雪铺得白茫茫一片。

眼看天色渐晚,三骑马踏着皑皑白雪,只能慢速前行。金耀天仰头看看天色,下马跃上一道山梁极目远眺,回身对二人道:“到京兆府还有二百来里,眼下雪大风急,道路崎岖难行,我们先找家客栈住下,明日再做打算。”

三骑马铁蹄溅雪又行出三十余里,只见一家客栈立在道边。客栈外挑着的店招旗被狂风吹得卷裹在旗杆之上,让人无法看清店名。

客栈里小二看有人骑马过来,便早早在门口候着,待三人下马后将马牵到马厩喂食。客栈处在去京兆府的必经之道上,被风雪所阻的几批旅客都住了进来,故显有些拥挤而热闹。

院子里堆着几辆镖车,镖车用草席盖上,草席上积满了雪,西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天蓝色镶玫瑰金金边的镖旗。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镖师们围聚成二桌在兴高采烈地喝酒,有两人多喝了几杯,脱掉了外面的羊皮袄,吆喝着划起拳来。

金耀天三人踏进客栈的时候,伙计说客栈里只剩下两间偏僻而潮湿的客房,但金耀天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秋伯懂得怎么运用金钱换取舒适生活。

金耀天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点了一大盘牛肉和一盘猪耳朵,然后和金剑等候秋伯到来。

不大会儿,秋伯走了进来,回禀道:“三楼的两间上房已空出来,也准备好了火盆,老爷和少爷随时都可以好好休息。”金耀天满意地点了点头,回头道:“我还点了几个热菜,有你喜欢的炖猪蹄,你坐下来先喝几杯酒暖暖身。”

几个镖师酒越喝越多,也越来越闹腾,金耀天看着他们不耐烦地皱了皱眉。秋伯笑道:“老爷,要不要我去告诉他们不要如此的聒噪?”

金耀天摇摇头,问道:“你可认得这家镖局的镖头?”秋伯点点头道:“那个紫色宽脸膛,鼻子特别大的那个人就是镖头。他叫少正亮,人送绰号‘索命枪’,当年我在江湖做没本钱的生意时见过他二次。”

少正亮大刀金马地坐在首席,乘着酒兴和几个镖师大声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只听得他大声地笑着道:“几位兄弟,昨天咱们在白虎关击杀白虎寨众贼的事痛快不痛快?”一个镖师笑道:“当然痛快,那些贼人不自量力,竟敢来劫道。他们的老大亮出钢刀,还说什么老子叫旋风刀,只要你少正亮扔掉你那杆破枪再磕三个响头,然后留下红货,老子就留你们几条烂命。”另一个镖师笑道:“谁知旋风刀才砍出一半,大哥的枪已刺穿了他的心窝。”第三个镖师笑道:“只因他们没听过江湖有言:索命枪,招招索命最难防。不是俺张大麻子吹牛,若论天下枪法的精妙,只怕咱们大哥要占到前三位!”

少正亮举杯大笑,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只见饭铺挡风的帘子被掀开,牵手走进两个人。其中一人是高大丰满的少妇,长得面若桃花,眉眼流春,穿着件华贵的大红绸缎大衣,头上戴顶狐狸毛雪帽,妩媚与娇贵兼具。与少妇一起走进来的却是一位枯瘦的矮子,穿着一件绿色的锦袍,身材只比少妇的腰高出四五寸。

两人以大红配大绿,以高大丰满配矮小枯瘦,叫人看着实在是有点不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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