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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踞天下 第十六章 差距

作者:时岄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5-05-31 07:14:03 来源:平板电子书

没有过多的耽搁,梅陨离开了神殿。

神殿的周围布局梅陨已经有个大概了,这座城市很大,而神殿则是基本上位于贵族居住的繁华区于平民和市场的交汇处。梅陨对于贵族表示敬畏,对于平民则是失望,贵族站立于顶点,位于最高处的是贵族,之下的则是平民,奴役者于被奴役者,单纯的关系。不过也易于造成仇恨连锁。贵族是上位者,平民则是下位者,下克上的情况虽然罕见但是下位者永远不会忘掉这个幻想。虽然,十有*也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

但是,梅陨今天既不是去看游戏人生的贵族,也不去看平平淡淡的平民,而是去俯瞰一下,贱民。连锁有开始和结束,开始是起源,没有他一切都不会发生,但是很遗憾即使是多么过分的连锁,起源都没有错,错误的是传递着这些连锁的纽扣,不断累积不断重复,最后的最后由末端一口气吞下去,然后消耗掉。

最强者的开端,强者的迁怒,弱者的哭泣,之后弱者欺负更弱者,最弱者欺负无力者,无力者则必须吞噬掉最后的仇恨连锁。仅此而已,但是意义重大,世界上的仇恨总是不断的发生,永远不会停止,永远不会消失。

很简单的问题,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强者和弱者。

强者得到一切弱者失去一切。就是这么*裸的事实。弱者若想活下去就必须宣泄掉感情,那么碾压更弱的家伙吧。这就是贱民的存在的价值,不过是虚假的存在罢了。

梅陨行走在杂乱的小巷中。再往前走,就是真正的贫民窑了,那里的人到底是怎么样才存在梅陨不知道,但是穷山恶水出刁民,极端条件下虽然不易于生存,但是反而会产生强者,或许是*,或许是意志,或许是信念。

梅陨或许可以再这里寻找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贱民和贵族是不同的。贵族贵族起源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来自于学者布洛克,他认为中世纪分为两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纪之前)为无贵族时期,罗马的原贵族随着帝国消亡而消失,而蛮方贵族没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贵族,其典型特征为骑士阶层开始正式出现,即骑士等于贵族。但后来的学者通过考察,对以上说法不认同。日尔曼大举入侵后,罗马贵族没有真正消亡,与后来蛮邦上层结合为一体,中世纪前期就已经有贵族,到了后期贵族和骑士有所融合,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直到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功能削弱和,两者才合为一体。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等级,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贵族姓氏标志西方贵族的姓氏标志在名与姓之间。“德”(de)是法国贵族或旧家的标志,如法国著名寓言诗人让?德?拉封丹就是贵族家庭出身。“堂”(don,一译唐)是西班牙贵族姓氏的标志,如拜伦《唐?璜》中的主人公唐?璜。“冯”(von)则是德国和奥地利封建贵族姓氏的标志,如歌德笔下的骑士葛兹?冯?伯利欣根。

贵族等级公爵(duke):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诗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他们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aquess):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ealocount):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viscount):,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他们可以代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时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baonolod):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他们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平民于贵族天差地别,何况是连平民都不如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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